11_29_2022星島日報

港聞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廣告。爆料。查詢 212-699-3800 A12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大三 罷,三十歲男救護員在旺角參與暴 動,並以拳頭襲擊一名在場的內地青 年。他二十八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 暴動罪,另一項有意圖傷人罪獲准存 檔法庭,暫委法官梁嘉琪將案件延至 下月十二日判刑,並頒令被告須向事 主賠償五千三百三十港元醫療費用, 期間須繼續還柙。 辯方指沒預謀針對事主 辯方求情稱,被告歐陽俊輝在本 案中作出的行為是偶發性,沒有預謀 針對事主,參與時間亦較短,只是赤 手空拳打了事主數下,加上當時他並 非身穿示威者一般衣著,和沒有相關 的示威裝備,被告願意為自己的錯誤 承擔責任,及向事主賠償醫療費用。 被告是一個有自律性的人,案發時卻 作出影響一生的錯誤行為,導致日後 不能再任職救護員,但於候訊期間已 開始進修,望將來能在不同方向貢獻 社會,冀法庭判處四年以下監禁。 案情指,當晚有二百至三百名示 威者佔據位於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 交界的馬路。事主楊學志在晚上約 九時半行經附近並用手機拍攝示威 情況,有人用普通話問他拍甚麼, 楊就用普通話回答沒拍甚麼。隨後示 威者包圍楊並開始襲擊他,期間身穿 灰色連帽衛衣及黑色長褲的被告加入 施襲,同時用右手打楊的頭部兩下, 再雙拳打其頭部及頸部最少五下,楊 及後被繼續追打至滿頭鮮血,失去知 覺,更在送院檢查後,發現他的右眼 眶有血腫,頭皮裂傷及左手中指開放 性骨折等傷勢。經翻查片段,警方在 同年九月底拘捕被告。 本報記者鍾瀚霖香港報道 四 十 七 人因參與前 年立法會初 選而被控違 反國安法下 的 串 謀 顛 覆國家政權 罪,全部人 已交付至高 等法院處理。其中袁嘉蔚(見圖)已表 明會認罪,唯爭議部分案情用字,要 求控方作修改。聆訊二十八日在高等 法院進行,三名指定法官考慮過後, 認為原先的案情版本不會影響袁的認 罪和判刑,故不用作修改,另指示辯 方向法庭呈交求情陳詞。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指 表示不同意控方使用「叛亂」一詞,因 此涵蓋有可能促致的負面後果,包括 控方指稱市民的生活會嚴重受損,和 若然選舉不是延期,便會動搖香港主 權。辯方質疑,部分涉案行為在《國 安法》實施前發生,不能預計有可能 發生的情況,唯控方的說法卻是她明 知而為,故即使行為發生在立法前, 都符合「串謀」的定義,假定其有絕對 責任。另外,案情提及袁讚頌社會運 動活躍分子或暴動者,辯方認為控方 的說法誇大其詞。 救護員襲內地青年認暴動候判 二○二○民陣元旦大遊行,四名 男女在跑馬地等地分別被搜出多部對 講機、斧頭及氣槍等物品,被控設置 或維持電訊設施等罪。四人認罪,另 一人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 有仿製火器罪成,二十八日於西九龍 裁判法院被判囚十二周至十五個月不 等。裁判官劉綺雲指,案情嚴重,本 案沒有發生暴力行為實屬僥倖,故須 作出阻嚇性懲罰。 劉官判刑指,六十二歲被告余敬 邦辯稱管有無線電設備只是轉發訊 息,以便遊行人士平安疏散,及協助 義務急救員工作。 但劉官又反駁指,余必然預期有 關信息可能會被轉發予激發暴力的示 威者,令場面更複雜化,影響警方部 署。 劉官又指,七十一歲陳良新、余 敬邦及三十四歲繆日謙曾在Telegram 群組討論設置無線電,更在案發當日 付諸實行,可見三人理念相同,均積 極主動參與;而三十三歲甄淑儀雖沒 有參與行動的討論,卻容許在其房間 設置非法無線電設施,角色只是較為 被動,但絕不輕微。 劉官表示,陳和余基於年紀和身 體狀況等因素,均被判囚五個月;繆 就全部控罪判囚十五個月;甄則獲扣 減四成半刑期,判囚十二周。 4男女管有對講機斧頭氣槍囚12周至15月 袁嘉蔚涉47人案 要求改案情版本被拒 「旁聽師」阻差判社服令 五十二歲 「旁聽師」去年 十二月底在西 九龍裁判法院 大樓外,要求 陪伴男童配合 警方調查,被 指大聲叫囂, 並拒絕配合警 員截查。他早前承認一項阻礙公職人 員罪,裁判官施祖堯二十八日接納本 案案情輕微,被告阻撓警員的程度不 算高,亦沒有牽涉暴力,相信他是一 時衝動,遂判處被告八十小時社會服 務令。 施官判刑時指,透過審視當日閉 路電視的片段後,認為雖事件在法院 外發生,但被告蘇逸佳(見圖) 阻撓警 員的程度不算高,行為亦不牽涉暴 力,案情相對輕微,再考慮被告的年 紀、過往有穩定工作及初犯後,相信 被告是一時衝動才犯案,故接納感化 官在報告的建議,判處八十小時社會 服務令。控罪指,報稱為公務員的被 告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長沙灣通 州街五百○一號西九龍法院大樓外, 阻礙西九龍機動部隊第四連隊高級督 察黃浩執行公務。 二十八歲男健身教練自前年至 去年初,以收取手續費協助退會為 由,在健身中心騙取七十二歲老婦 三百五十多萬港元,及後再以同樣手 法騙取二十八歲女子逾五十五萬港 元,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 法官姚勳智指案情嚴重,受害人或許 一生積蓄被他騙去,勸被告在獄中好 好反省,勿再犯事,判處被告入獄 四十個月。 姚官判刑時指,被告透過教練身 分接觸同為學員的兩名事主,訛稱為 對方退款,涉款共逾四百一十萬港 元,金額龐大,案情非常嚴重,受害 人或許畢生積蓄已經被他騙取,因此 就本案可判處更高的刑期,但考慮被 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下,判囚三年 四個月,最後勸勉被告在獄中好好反 省,勿再犯事。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展熙初犯, 教育程度較低,他過去憑其努力當上 健身教練,案發時因疫情工作機會大 減,其後與友人合資做生意卻亦虧蝕 收場,其友人又自殺身亡,被告獨自 背負二百萬債項,鋌而走險才會犯 案。辯方續指,被告現已感後悔,已 向兩名事主致歉,承諾未來將為兩名 子女努力工作,改過自新,唯無力再 償還款項予兩名事主。 承諾改過唯無力還款 案情指,被告於前年九月認識馮 姓女事主,並知道她在八年間多次購 買個人訓練課程,而被告就向她提出 申請退回課堂費,但要馮先支付手續 費,馮共交出二百六十二萬港元,最 後帶馮到表行購買四隻總值九十三萬 港元名表,最後馮共被騙去三百多萬 港元。另被告再以同樣手法向黃姓女 事主作出欺詐,令她損失共五十五萬 港元。 本報記者鍾瀚霖香港報道 健身教練騙兩學員 判處入獄40月 ■案發當日被告(左圖)與事主雙雙送院(右圖)。 資料圖片 檸茶「加料」割前男友頸 護士認罪候懲 二十八歲診所女護士去年與前度分手後 到二人曾經的愛巢收拾物品,並自製「加料」 檸檬茶予對方飲用,待對方暈眩時以生果刀 刺傷其頸部,繼而再自捅腹部自殘。護士昨 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辯方求情 指,本案無預謀,被告當日因看到前男友銀 包內收藏與另一女子的合照而受到刺激,一 時衝動下犯案。暫委法官周燕珠質疑被告身 為護士,理應知道刺頸足以致命,重申暴力 不可解決問題,下令被告還柙至下月九日判 刑,期間法庭會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 求情指受女子合照刺激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原本是情侶,二人 去年二月分手後,被告隨即搬離住所。案發 當日被告回事主家取回個人物品,她把一 支自製檸檬茶遞給他,他飲後感到頭暈和嘔 吐,遂坐在電腦椅上休息。其間他突然感到 左邊頸劇痛,回頭看見被告持生果刀站在他 身旁,事主立即按著血流如注的傷口並推開 被告,糾纏其間刀子跌在地上,被告更試圖 以頭撼向桌子。事主趁機報警,見被告躺在 門邊腹部流血,身旁有該把刀。二人雙雙送 院,事主的頸部及手指均有撕裂,被告於醫 院內被捕,而涉案檸檬茶經化驗後發現含有 安眠藥成分唑吡呾。 被告區淑琳承認於去年三月十一日,在 香港九龍觀塘協和街合和大廈某單位內,意 圖使歐姓男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 意傷害他。 已屆論婚嫁 談婚禮分手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事主交往七年,當 中兩年同居,已屆談婚論嫁,後二人因婚禮 安排和價值觀不合而分手。當日被告無意發 現事主銀包有一張與另一女子的合照,一時 衝動下犯案,沒有預謀。辯方又指,被告患 有嚴重抑鬱症,曾割手腕及用電線纏頸試圖 自殺,獲醫生建議要繼續接受治療,被告因 案亦失血一公升。唯周官質疑,被告不但自 製檸檬茶,且她作為護士,理應知道刺頸足 以致命。 參與疏散人流 稱非組織者 李柱銘黎智英等 上訴流水式集會罪 上訴人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 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七名上訴人均 提出定罪上訴,只有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 秀蘭四人提出判刑上訴。代表上訴人黎智英的資深 大律師余若薇指,各上訴人只是受民陣邀請,參與 當日「流水式集會」,協助疏散人流,從沒有參與設 計遊行路線,並不符合組織者(organizer)的定義。余 若薇舉例來說,如某畢業典禮邀請政府官員到場演 講及頒發證書,並不代表該政府官員是該畢業典禮 的組織者。而由韓國梨泰院及香港蘭桂坊的人踩人 事件可見,安全疏散當日近三十萬名示威者的重要 性。 余若薇強調案件指控不涉及串謀或協議,而且 各上訴人均是民主派人士,但不同意法官胡雅文裁 定眾被告均和民主派有聯繫(tie)。 余若薇不同意裁定「有聯繫」 余若薇自嘲指,眾所周知她與坐在她身旁、代 表律政司的余若海資深大律師「有聯繫」,但並不代 表他們兩姊弟想法一致、知悉對方所為或同意對方 所說所做的事情。余若薇亦指如持同一立場的人士 便是「有聯繫」,那成千上萬投票予民主派的香港人 也會被視作「有聯繫」。上訴方其他代表大狀亦指, 本案沒有證據顯示眾被告「組織」涉案集會。 林芷瑩指黎鼓動叫口號 律政司的外聘大律師林芷瑩則指,法官可透過 涉案片段作出不可抗拒之推論,證明眾上訴人故意 計劃去組織為時一個半小時、由維多利亞公園步至 遮打花園的遊行集會,如當日沒有眾上訴人的領 導,參與人士或會中途離去,而且有些上訴人當時 手持橫額叫喊口號,跟隊的參與人士亦跟隨他們叫 喊口號。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提問:「『領導者』是否 代表『組織者』」,林則回答說「領導」意味著把人團結 一起。林指黎智英當日預早時間到達,眾人手持大 型標語站在隊伍前,鼓動他人一同叫喊口號,黎曾 回頭向他人做手勢示意方向,顯示眾人的角色是「組 織者」。 二○一九年八月十八 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 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 銘等七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 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八至十八個月不 等,其中三人判處緩刑。七人分別不服定 罪和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二十八日於上訴 庭聆訊。上訴方質疑集會由民陣主辦,各 被告只是參與並疏散人流,並非「組織 者」;律政司則反駁指各被告擔任「領導 者」角色,帶領群眾遊行、維持隊形及叫 喊口號,有凝聚作用。 本報記者劉曉曦、湯璧瑜香港報道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七人上訴。左圖為何 秀蘭。 梁譽東攝 首批復必泰二價疫苗早前抵港,現時市民可 預約接種,最快後日開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 何蓓茵表示,現時約有一萬一千六百人選擇接種 二價疫苗,形容是在預期之中。但暫時未有統計 哪個年齡組別較多人預約,但預計五十歲或以上 年齡組別會較多。她又提到,長者如到社區疫苗 接種中心取即日籌,可以選擇是否接種二價疫苗。 至於會否考慮將二價疫苗作為第一針至第三 針的選擇,楊何蓓茵表示,二價疫苗作為第四針 加強劑是經過專家討論,現時香港有近百分之 九十三市民已接種兩劑疫苗,已接種三劑的則有 百分之八十二,亦有打了三劑的人士因曾受感染 毋須接種第四劑。至於二價疫苗可否視作第三劑 疫苗,她表示要視乎進程而定。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表示,如果 接種三針人士已相隔近六個月,加上市民喜歡外 遊,為避免在當地確診,市民或可考慮接種二價 疫苗。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就認為, 政府毋須限制指定群組才可接種疫苗,否則會影 響市民接種意欲。他又指,因加強劑較基礎劑更 快產生抗體,呼籲即將外遊的人士提早接種二價 疫苗。 1.16萬人預約打二價 料50歲年齡組較多 香港確診數字每日 仍徘徊在七千至八千宗 水 平 , 二 十 八 日 新 增 七千七百九十三宗個案, 本地佔七千一百八十八宗,輸入則有六百零五 宗,再多二十六人死亡,創近月新高。醫務衛生 局局長盧寵茂表示,不願意看到防疫措施要走回 頭路,處理疫情時會走「穩陣」路線,每一步都穩 紮穩打。 在院舍方面,昨日新增五所安老院舍及四所 殘疾院舍錄得確診個案,涉及九名院友,二十名 院友列為密切接觸者需接受隔離。學校方面,有 八百八十六所學校合共呈報二千二百五十五宗個 案,包括一千八百八十二名學生及三百七十三名 教職員,其中明我幼稚園及香港聖公會聖西門西 貢幼兒學校有兩班要停課七天。昨日沒有新增變 異病毒株個案。 醫院方面,昨日公立醫院新增三百二十二名 確診病人,多九人危殆及十二人嚴重,現時共有 六十一人危殆及六十七人嚴重,當中十六名危殆 病人正接受深切治療。近日安老院舍確診入院 人數有上升趨勢,醫管局表示,過去一星期有 三百四十一名來自安老院舍的病人確診入院,較 十一月第三個星期及十一月第二個星期分別有 二百九十九人和二百四十一人持續上升,該局會 密切留意情況,並加強外展團隊對安老院舍醫療 支援。 此外,近日多名政府官員相繼確診,屋宇署 發言人昨日表示,屋宇署署長余寶美快速測試呈 陽性,現正按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指引進行隔離。 被問及內地疫情升溫,內地訪港人士不用隔 離,會否令香港增加傳播風險?盧寵茂表示,非 常關注內地疫情,但目前內地到港旅客的確診個 案只佔很少數,暫未見會為本地帶來感染風險, 相信是由於內地疫情防控相當嚴謹,可防止個案 輸出,當局會繼續密切監測情況。 盧寵茂:內地疫情未為港帶來風險 新冠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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