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 08.01.2024 星期四 港聞 美容師涉無牌行醫 官裁定表證成立 5人栽種大麻判囚 3名顧客2022年11月在佐敦美容院「詩凝 美容」接受肉毒桿菌毒素注射後,出現心跳 加速及眼矇等副作用,美容師被控兩項無 牌行醫罪,7月31日續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 審。裁判官林子康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 時供稱她目擊「詩凝美容」女董事張敏為客人 打針,因此向對方提出「無證唔可以打針」, 但張說自己有「註冊針牌」,故相信張具資格 注射,她覺得自己當時被張誤導。林官宣布 案件押後至8月21日裁決。 自辯稱當時被女董事誤導 38歲女被告劉璐報稱為美容師,她被控 兩項「非註冊醫生施行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 術)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罪。劉供稱她2022 年10月開始到詩凝美容工作,工作幾天後才 獲張告知美容院提供醫美服務,案發前見 過張幫客人打針一至兩次。她曾問張:「無 證唔可以(幫人)打針㗎喎」。張便指向招待 處掛著的幾張「醫生牌照」及張敏的「註冊針 牌」。劉提供的微信電話錄音顯示張曾自稱 有「註冊針牌」。 控方指出,香港沒有「註冊針牌」,只有 醫生才可為客人注射瘦面針。劉指張當時稱 自己有牌,令她相信並認為有針牌就可幫 客人打針,直至張被控後,才知悉對方是無 牌行醫。劉另稱戴港盛醫生為美容院工作, 有客人需打針時便會出現,但顧客錢青青來 美容院時,戴已離開,張自行為她注射瘦面 針。 本報記者房伊媚香港報道 警方前年6月偵破元朗唐人新村一個大 麻種植場,檢獲258棵大麻植物,並先後拘 捕5名年介32至60歲男子;5人在警誡下分別 承認為大麻施肥、澆水及維修種植場設備 等。他們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栽植大麻植物 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7月31日指, 涉案種植場具一定規模和策劃,5名被告在 案中各有其職、環環相扣,判處5人入獄2年 半至3年。 被告利思遠、林豪堅、余永瀚、梁熙俊 及馬家健,承認於2021年8月1日至翌年6月 22日在元朗唐人新村路的一個貨倉串謀栽種 大麻屬植物。余在被捕後向警方提供協助, 令警方成功拘捕梁和馬,故判囚2年半;其 餘4人判囚3年。 死者黃玉娜生前曾吸食海洛英(俗稱白 粉)、冰、藍精靈及大麻逾20年,2021年 6月11日凌晨3時許在大欖女子懲教所失去脈 搏,送至屯門醫院後宣告死亡。本案有利害 關係方為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黃淑晶7月31 日交代,2021年6月10日死者獲安排在大欖女 子懲教所還柙,因得知死者患有毒癮而安置 她於懲教所內的病房,以便24小時監察其狀 況。陪審團問懲教職員將死者安置病房的原 因,黃淑晶解釋「死者提及自己最後一次吸食 毒品是6月8日,即進入懲教所前兩日」。 安置病房中24小時監察 當值懲教助理潘惠芳供稱,自己2021年 6月11日凌晨在死者病房當值,留意到死者 戒毒時的反應較大,「凌晨2時許巡邏時,我 見佢有呼吸,情況無異常,觀察了1至2分鐘 就離開了」。陪審團一度質疑案發夜晚燈光較 暗,而且潘惠芳與死者相隔1米左右,怎能肯 定死者處於正常狀況。潘指她在凌晨3時許看 見死者面色蒼白,動作幅度減少,為死者量 度生命表徵和血壓中途,卻發現死者已失去 脈搏。 凌晨3時許發現失去脈搏 懲教主任歐潔雯供稱:「懲教所內所有人 都曾做過急救訓練,定期亦有培訓」,在案發 時已即時為死者做心肺復蘇,唯搶救不果; 大欖涌消防署救護隊目陳嘉駿另稱「當晚凌晨 3時左右接報,到達案發地點時,死者已經沒 有生命表徵和脈搏」;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張 國雄亦交代死者在凌晨4時許送達急症室時, 心臟監察器已沒有顯示心跳徵象,凌晨5時許 正式宣布死亡。 葵涌公眾殮房法醫莫嘉健供稱,解剖時 發現死者的胃液及血液檢測到有冰毒及嗎啡 成分。但莫指:「長期服食毒品的人士會有 耐藥性,因此他們服食同一劑量的毒品不一 定與正常人有同樣效果」,終判斷死者死因不 明。案件8月1日續。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3人獲批終極上訴許可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 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2021年沒有應警方 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 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認為 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 「外國代理人」,早前上訴失敗。3人不服,質 疑大量文件因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被遮蓋 內容,審訊不公,7月31日於終審法院申請上 訴許可獲批,排期明年1月8日審理。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鄧岳君及徐漢光 質疑審訊不公,解釋原審過程中辯方一直質 疑程序不公,大量文件內容因PII而被遮蓋, 辯方無法得悉指控內容。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指要考慮《香港國 安法》立法意圖,若要有效執行行事便須果斷 及時。 署理首席法官李義反駁即使如此,行事 仍要符合法律要求,控方仍須證明支聯會事 實上是外國代理人,而不只是懷疑支聯會是 外國代理人。 終審庭終就4項議題批出上訴許可,包括 控罪元素方面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 理人」,還是只需證明合理地懷疑支聯會為 「外國代理人」便可;考慮被告可否在刑事檢 控中質疑警方要求違憲時,應套用「同一人」 測試還是只視乎涉案罪行條文;警方通知書 可否要求被告交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文 件;PII內容受遮蓋有否損害公平審訊,上訴 審訊已排期於明年1月8日審理。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49歲女子於2021年涉犯盜竊還柙大欖女子懲教所,當晚於病房內心跳停頓,送 往屯門醫院搶救後死亡。死因庭7月31日在5名女士組成的陪審團席前展開研訊,法 醫解剖時發現死者胃液及血液有冰毒及嗎啡成分,但因長期服食毒品的人士會有耐 藥性,終判斷死者死因不明。懲教助理解釋,由於死者已染上毒癮多年,還柙大欖 女子懲教所前兩日亦曾吸食毒品,故將她安置於懲教所內的病房中,以便24小時監 察狀況。 ■法醫莫嘉健出庭作供。 陳極彰攝 女疑犯大欖還柙亡懲教助理指有毒癮 法醫解剖發現胃液血液有冰毒嗎啡成分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 法醫解剖時發現,死者沒有掙 扎的痕跡,亦沒有證據證明死者生 前受過襲擊,判斷死者死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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