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日的結案陳詞中,阿貝爾說,孫雯是 一個美國人,一個驕傲的紐約人,並 在政府為亞裔服務超過十年。她做的並不完 美,也有犯過錯,但她沒有犯罪。違反道德 規範和犯罪非常不同。 阿貝爾多次表示,檢方的對於孫雯的指 控沒有直接證據,而且沒有「排除合理懷疑」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據阿貝爾介紹,在此案中所有出庭作證 的政府官員均表示,台灣是個很複雜的問 題,而且美國與台灣的外交關係很敏感。此 外,證據顯示,州府的另一位工作人員也曾 表示,不推薦州府與台灣的會面。 阿貝爾說,孫雯在紐約州府工作之前和 工作期間,州府官員從來沒有正式會見過台 灣代表。因此,她拒絕台灣方面的邀請,只 是州政府之前做法的延續,完全沒有錯。她 的做法只是不想傷害州府與中國的關係。 針對檢方稱孫雯偽造邀請函和時任副州長 胡楚(Kathy Hochul)的簽名,阿貝爾說,沒有證 據表明,胡楚的簽名和所謂孫雯偽造的簽名有 巨大差別。而且孫雯在與美東河南同鄉會前會 長張富印聊天中多次表明,她仍在等待胡楚的 簽名。此外,檢方知道所謂偽造的簽名不是孫 雯的,否則為什麼不讓筆跡專家來看?沒有人 可以總結說,孫雯偽造了邀請函。 阿貝爾說,檢方傳喚了眾多證人出席作 證,但這其中有10位證人與此案毫無關聯並且 毫不知情。為什麼檢方要讓這些受過訓練的調 查員們來讀一些與孫雯有關的短信記錄?這些 調查員無法從這些短信記錄中得出任何結論。 因為檢方希望陪審團推測。這些證據無法聯繫 在一起,沒有證人可以做到這點。 據阿貝爾介紹,沒有證據可以表明,中 方與張富印等人同意做了什麼,而且也沒有 證據可以聯繫到中領館。因為檢方想讓陪審 團猜測。而且如果張富印作證的話,相信會 對孫雯有力。檢方沒有找張富印作證,這說 明什麼?這也是合理懷疑。 阿貝爾說,檢方很多時候沒有直接證 據,並且忽略了很多對話的背景。例如,孫 雯曾在和他人的一次聊天記錄中表示,中方 想送給她一隻玉手鐲作為禮物,但她拒絕接 受,並稱這太貴重了。但檢方並沒有向陪審 團展示這些,因為這不符合檢方表示的孫雯 因此變得有錢的議程。 據阿貝爾介紹,檢方花費大量時間表示, 孫雯的錢和中方有關。但這些都是暗指,沒有 證據表明,錢和犯罪有關。有錢和花錢不是犯 罪。當庭法官科根(Brian Cogan)也曾在庭審中 提醒陪審團,資產價值很高,本身並不意味著 他們參與了任何形式的不當行為。 阿貝爾說,孫雯希望別人認為她重要, 並且可以把事情辦成。這是從政的人都希望 的。沒有證據表明,她的行為與紐約州的利 益相反,或者她主要為中方工作。 據阿貝爾介紹,孫雯被指控合謀違反 FARA,那麼其他合謀者是誰?此外,證據顯 示,孫雯使用了她的官方工作郵件和地址與 其他人交流。哪有代理人會這樣做,甚至把 人邀請來自己的辦公室? 阿貝爾說,多名出庭作證的政府工作人 員和證據都表示,孫雯做了為紐約人做的工 作。沒有證據表明,她的行為與紐約州的利 益相反。證據顯示,沒有一位證人說,孫雯 等人是合謀為中方服務。 據阿貝爾介紹,檢方使用的孫雯的微信 與短信等大量聊天記錄證據,是從中文翻譯 成英文的,意思可能不準確。沒有人解釋這 些信息的背景。大量證據證明,她在做自己 的工作,也沒有不為了紐約州的利益工作。 阿貝爾說,孫雯被控洗錢陰謀,但她沒 有參與任何財務問題。所有證人在出庭作證 時都表示,她沒有任何國際轉賬行為。 博科曼說,胡驍在銀行與孫雯的母親孫 美萍(Mei Ping Sun, 音譯)開設聯合帳戶,是為 了給老人買一套公寓。孫美萍對這個帳戶完 全知情,完全談不上濫用銀行帳戶。 對此,檢方辯駁中稱,有很多方式給老人 買公寓,可以用孫雯或胡驍的帳戶。為何一定 要為孫美萍重新開設一個銀行帳戶?這是掩人 耳目,以控制這個銀行帳戶,並有其它用途。 阿貝爾說,證據顯示的與檢方的指控毫 不接近。真實的故事是,孫雯不是外國代理 人,也沒有接受賄賂。 QR Code 長 島 蘇 福 克 縣 (Suffolk County)長期針 對涉嫌賣淫與無照按摩場 所展開巡邏與掃蕩,本報 也曾報道多名華裔女性在 突襲行動中被捕。 B2 經營跨縣非法嫖妓網絡 長島前警官判囚兩年 紐 約 市 長 亞 當 斯(Eric Adams)9日致函州長胡楚(Kathy Hochul),公開表態支持並敦促其 簽署終止高成本「100 英尺規則」 的立法(A.8888 / S.8417)。 亞當斯促州長簽署廢除「100英尺規則」法案 B3 兩任紐約州長前華裔助理案庭審最後一天 辯方結案陳詞:檢方對孫雯指控沒直接證據 ▍本報記者張之銘紐約報道 ▍ 紐約州兩位州長的前華裔助理孫雯(Linda Sun)和她的丈夫胡驍(Chris Hu)在11 月12日開始受審。她被控向中方出售影響力,並在新冠疫情期間從紐約州批量採 購口罩中非法獲利。案件在12月10日(星期三)進入庭審第16天,也是庭審的最後 一天。當天主要由孫雯的律師阿貝爾(Kenneth Abell)以及胡驍的律師博克曼(Nicole Boeckmann)代表辯方進行結案陳詞(Closing Argument),而檢方則在庭審最後大約 半小時對此進行辯駁。該案此後將進入陪審團審議階段。 ■孫雯(左二)與胡驍(右一)在6月30日於布碌 崙聯邦法院出庭後離開。 NEW YORK NEWS B1 12.11.2025 星期四 案件在 12 月 10 日進入庭審第 16 天,也是庭審的最後一天。當天 主要由孫雯的律師阿貝爾以及胡驍的 律師博克曼代表辯方進行結案陳詞。 更多紐約新聞可掃描 詳盡消 息為你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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