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 01.23.2026 星期五 港聞 周官給予海事處4項建議,首先海事處要繼 續與船廠等保持定期溝通,以確保實際 運用規例時有清晰的理解。其次,海事處需 設立申報系統,要求船東在定期驗船前,確 認船隻有否進行過任何改動。第三,海事處 要繼續檢討海員的工作時間和休息安排,集 中識別日常運作中觀察到海員出現疲勞的風 險,而非新增硬性規例。最後,海事處應繼 續以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作平台,討論現行 工作安排的實際成效等。 船廠建船後改動須通知海事處 至於財利船廠及所有建造第一類船舶的 船廠,周官建議船廠在建船後,若就船隻有 任何改動都必須通知海事處,不論改動是否 影響船隻結構或穩定性。其次,船廠在建船 時需採用「檢查與測試計算」,提供全面清 單,列明所有需檢查及測試的項目。第三, 船廠要備存清晰的部門架構圖,明確界定 參與設計、穩定性計算及監督建造人員的職 責,並匯報從屬關係,讓員工了解各自的責 任。第四,船廠要實施文件管控制度,以確 保所有設計及建造圖則得以妥善更新及交互 核對。最後,船廠要建立中央檔案庫,保存 每隻船的設計圖則、穩定性數據及驗船紀錄 等。 指港燈應確保船隻經獨立驗證 周官建議港燈,要確立正式的船隻驗收 及移交程序,以確保每隻新船都經過獨立驗 證,核實船隻最終符合規格及通過海事處審 批,在驗收過程中,港燈應確認船隻的建成 狀況與圖則脗合,特別要關注船隻的水密完 整性及穩定性。 至於港九小輪有限公司及其他提供專線 載客服務的持牌渡輪營辦商,周官建議要透 過定期簡報,確保海員充分了解在疲勞狀態 下工作的風險,以及有責任在不宜執勤時向 上級申報身體狀況。其次,要讓海員在無懼 處罰的情況下,提出與疲勞相關的憂慮。第 三,要收集海員關於工作時間和疲勞的反 饋,以便持續積極監察問題。 最後,要繼續為其舵手及船員提供定期 的航行及雷達培訓,鞏固他們的安全操作模 式。 渡輪營辦商要定期培訓舵手船員 周官批評,海事處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 在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與死因研訊的證 詞存在顯著矛盾,建議轉交律政司跟進。梁 在死因研訊中指,在1996年不認識「船總長度 一成」規則,亦沒有參與審批圖則,直到2012 年海難事故發生後才得知規則。唯在獨立調 查委員會中,梁不但詳細解釋了「船總長度一 成」規則,更確認在1996年有參與審核「南丫 四號」的穩定性計算書。周官直斥,梁的兩次 供詞有重大差異,在庭上無法解釋存在差異 的原因。 周官認為,梁維學擁有船舶設計資格、 在勞氏船級社擔任驗船主任的經歷,及在獨 立調查委員會對「船總長度一成」規則的陳 述,明顯與庭上供詞產生矛盾。周官直言, 兩者的前後矛盾之處不能以記憶衰退的理由 作合理辯解,質疑梁在死因研訊中所作的證 詞是否屬實,有鑑於此,周官建議轉交律政 司跟進,並採取相應行動。 海難研訊難抹傷痛官倡涉事4方大改革 批海事處驗船主任供詞矛盾 交律政司跟進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臨近尾聲之際,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庭上評論,遇難者 家屬要求海事處驗船督察帶備圖則年檢 屬「不切實際」時,家屬隨即落淚並憤然 拍枱,集體離開法庭。周官隨後向研訊 各方提出意見,包括建議海事處與各界 保持緊密溝通、船廠要有系統地保存圖 則、港燈收船時確保結構與圖則脗合、 港九小輪要為舵手及船員提供定期航行 及雷達培訓等。周官最後向家屬表達深 切慰問,明白任何建議均無法抹去失去 親友的傷痛,希望各方從意外中學習, 時刻維持警覺性。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 死因庭前日裁定南丫海難的39名遇難者 「非法被殺」,裁判官周慧珠昨續裁決時指, 「南丫四號」有按照當時適用的標準建船,沒 有水密門屬正確的設計並獲海事處審批,可 惜事發時兩艙同時進水,導致船隻損毀程度 遠超規例的要求。周官另批評,家屬沒有考 慮海事處驗船人員的工作量,要求在年檢時 核對圖則,直指不能苛求驗船人員以近乎完 美的標準驗船。至於針對「海泰號」船頭有否 加裝L形鋼片、「南丫四號」內部圍板高度是否 達標、及船員工時過長的議題則與事故沒有 關聯。 周官就議題作分析時,認為財利前繪圖 員張福初在計算穩定性出錯時沒有推卸責 任,反而其上司為避免承擔責任,企圖降低 自身角色。財利分別在1996年、1998年及 2005年,三度錯誤計算「南丫四號」的破艙穩 定性。張在獨立調查委員會確認,製作穩定 性計算書忘記沿用「船總長度一成」規則,唯 上司JA Leizaola及海事處審批後沒有要求修 正。JA Leizaola則稱,自己僅負責行政工作, 無參與監督及設計圖則,由張負責檢查「南丫 四號」的圖則及數據。周官不接納JA Leizaola 的說法,形容他企圖減輕及降低自己的角 色,以避免承擔責任,更「有意無意地」將責 任推卸予他人,而財利沒有釐清員工之間的 職責,導致部門之間互相卸責。 周官另引述多名專家證人的供詞指,港 九小輪「海泰號」船頭有否加裝L形鋼片,與 「南丫四號」的下沉沒有關係。周官另提及, 「南丫四號」的外部圍板已經滿足300毫米的規 定,外部及內部圍板的功能相同,故內部圍 板的高度與船隻下沉沒有關係。 此外,周官指港九小輪沒有收到船員投 訴工時過長,明白長工時會帶來潛在的安全 風險,唯要改革根深蒂固的「雙更制」是需要 業界共同努力。 針對海事處有否按規定進行年檢或兩年 檢的議題上,周官直指家屬要求驗船督察 在年檢時核對圖則,發現船隻結構與圖則 不符,並修正缺少水密門的問題屬「不切實 際」。周官同意,驗船督察年檢時僅需檢查船 隻的運行狀況,而不是檢查船隻的原本結構 設計是否有異。周官直指,家屬的要求不但 不可行,更忽視了驗船督察在檢驗船隻的困 難,若驗船督察要如家屬所言重新檢查船隻 結構,明顯是耗費他們的時間。家屬聞言, 當場拍枱後集體離席。 驗船著重運行狀況 年檢核對圖則「不切實際」 ■「南丫四號」捱撞後迅速沉下海底,事後由巨型吊船撈回上水面。 ■海事處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證供被指存在 矛盾。 周官最後向家屬 表達深切慰問,明 白任何建議均無 法抹去失去親友 的傷痛,希望各 方從意外中學習, 時刻維持警覺性。 專家分析 登船調查■調查人員在「南丫四號」船 尾蒐證。 損毀嚴重 ■「海泰號」撞船後船頭多處 出現損毀。 碎片遍地 ■「海泰號」的船頭位置, 事後一片凌亂。 ■專家曾推斷「海泰號」以逾 40度插入「南丫四號」船身。 ■「南丫四號」的設計圖則。 南丫海難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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