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_27_2026星島日報(美東版)

A9 02.27.2026 星期五 港聞 宏福苑居民料4月底可回家執拾物品 卓永興:下月公布詳情 區議員:感謝聆聽心聲 行李藏近8公斤犀牛角 男子罪成入獄24月 一名60歲中國籍男子因走私犀牛角入 境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第586章)(《條例》),昨日在區域法院被 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4個月。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 示,該名旅客去年6月29日乘搭航班從孟 加拉國達卡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關人員 在檢查其行李時,發現內藏共41件懷疑受 管制的犀牛角切片。漁護署人員到場檢驗 後,發現該批切片均以油漆塗黑並以膠膜 包裹,經鑑定後確認為犀牛角切片,共重 7.7公斤,市價約300萬港元。漁護署遂以 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名男子,昨日在 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以36個月 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 刑期,最終判處監禁24個月。 油漆塗黑膠膜包裹 犀牛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 公約》附錄I的瀕危物種,在香港受《條例》 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 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 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 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發言人說:「政府一貫致力保護瀕危 物種,漁護署和香港海關會保持警覺, 密切監察及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活 動。」 市民如發現任何懷疑違規活動,可致 電1823向漁護署舉報。有關香港對瀕危物 種的管制詳情,可瀏覽漁護署網頁www. cites.hk。 ■一名男子因走私犀牛角到香港,昨日在 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4 個月。 政府新聞處 警方夥海關反走私檢值270萬未完稅煙 警方懷疑近日有人在港島南面大潭水域一 帶水域進行走私活動,經情報分析及調查後, 前晚聯同海關進行反走私行動,期間發現數名 男子將一批貨物由快艇搬到岸上一輛貨車上, 隨即採取行動,男子跳上快艇往內地逃逸,人 員檢獲值約270萬元懷疑私煙及貨車。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水警總 區特遣隊、水警南分區、水警東分區及水警 西分區,聯同海關海域調查組及海關海域聯 合特遣隊人員,前晚在相關海域進行反走私。 快艇搬到岸上貨車 期間人員發現一艘沒有亮起航行燈的快 艇駛至土地灣附近岸邊,同時有數名可疑男 子將貨物由快艇搬到岸上一輛貨車上。人員 隨即採取行動,可疑男子立即跳上涉案快 艇,高速往香港東南面水域逃去。 水警立即展開追截,唯涉案快艇最終逃 離香港東南面水域往內地方向駛去。人員在 涉案貨車上共檢獲60萬支懷疑私煙,估計市 值約270萬元,應課稅值約200萬元,並扣查 有關涉案貨車。案件交由海關繼續跟進調查。 警方重申,買賣私煙屬違法行為。《2025 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9月19日 刊憲,涉及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最高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 年。 本報記者戚偉達香港報道 卓永興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明白宏福 苑居民希望回家查看單位狀況及執拾物 品,但必須在安全情況下進行,例如確保單 位天花及牆身等狀況安全,由於牽涉1700多 戶,上樓安排規模大、難度高,需要充分部 署和進行大量前期工作,需要大約2個月時間 準備,預計最快4月底可安排居民分批上樓。 他指,政府會先拍攝單位照片,居民觀看照 片後可決定是否返回單位查看,或由較年輕 的親戚代為上樓查看,澄清並非由政府拍照 取代讓居民上樓。 卓永興續指,屆時居民會在有警員或其 他政府部門人員陪同上樓和落樓,由於升降 機不能使用,需後樓梯上落,建議居民執拾 時只帶走貴重、有紀念價值、便攜的物品, 當局稍後會制訂相關指引。考慮到居民或會 出現情緒波動,政府正研究需否心理學家在 場等。被問到是否只會安排上樓一次,卓永 興說,相關安排需要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政 府會在合理情況下,盡量滿足居民的期望。 大埔區議員羅曉楓表示,感謝政府聆聽 居民心聲及需要。他提到過去一段時間一直 收到不少宏福苑居民反映,就何時安排上樓 執拾的訴求與關注,如今終於有初步方案公 布,對居民而言是一個重要進展。羅又指, 自己現正收集宏志閣居民共識,至今已收到 逾20戶居民的意見,當中不少居民希望政府 購買業權意願強烈。 大埔宏福 苑去年發生五級大火。大埔宏福苑火 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政 務司副司長卓永興預計,最快4月底可 安排宏福苑7座受波及樓宇的居民,返 回單位執拾物品,詳情下月公布。有 大埔區議員感謝政府聆聽居民心聲及 需要,形容對居民而言是一個重要進 展。 ▍本報記者黃子龍香港報道 ▍ 宏福苑安置 ■卓永興預計,最快4 月底可安排宏福苑7座 受波及樓宇的居民,返 回單位執拾物品。 明白宏福苑 居民希望回家查 看單位狀況及執 拾物品,但必須 在安全情況下進 行。 政務司副司長 卓永興 鄭官判刑時指,立法目的是為了防範他人 去處理潛逃者的資產,從而達至懲治潛 逃者的目的,使他們在潛逃期間,無人處理 其資產,法例並非僅針對危害國安的行為, 故本案不存在連坐、集體懲罰,更加與被告 是否潛逃者的親屬完全無關。鄭官續指,儘 管被告沒有直接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 其女兒亦對保單不太理會,故女兒會因處理 保單而返港的機會確實不大,唯強調「無人可 以處理潛逃者嘅資產」。 儘管被告最後成功處理涉案資金,也是 由被告取得,不會直接令女兒得益,對本案 造成的損害不大。唯被告在兩個月內兩度遞 交文件,欲取回保單結餘,涉案結餘達8萬多 元,並非小數目,而案發時被告有理由相信 自己並非保單的擁有人,保單不是被告的個 人資產,更涉及冒充潛逃者簽署,有不誠實 行為,具案情嚴重。 鄭官接納被告奉公守法,沒有刑事定罪 紀錄,重犯機會不大。但被告不認罪受審, 沒有悔意,鄭官亦不接納辯方提及本案與「洗 黑錢」相若,唯同意考慮量刑時,需關注被告 處理資產的次數及金額,另需就罪責及造成 的損害作考慮,終念被告年事已高,判處8個 月監禁。 鄭官關注涉案法例立法目的,若有人能 處理潛逃者的資產「咁潛逃者咪可以唔使返香 港」。辯方由司徒子朗大律師代表引述國際上 關於制裁的立法目的是「唔希望被制裁嘅人有 經濟資源做犯法嘅野」,此解釋亦應適用於本 案,即立法目的是不希望潛逃者有經濟支持 及協助,唯沒有法律條文顯示,凍結潛逃者 的資產會增加潛逃者回港受審的誘因,何況 本案涉及區區幾萬元的保單金額,潛逃者更 加不會「為少少錢而有壓力要返嚟受審」。辯 方強調,法庭不應為逼使潛逃者回港受審, 而向被告施加額外的壓力,另外被告不應就 潛逃者的責任受到懲罰。 被告的女兒郭鳳儀是潛逃者,被告於 1999年1月於友邦保險為3名子女,包括1997 年出生的郭鳳儀購買「升學儲蓄」保險。直到 去年1月時,郭鳳儀的保單結餘金額達至8萬 8千元,被告透過友邦保險代理鄭蔚儀取消 涉案保單及提取結餘,唯保單擁有人是郭鳳 儀,故被告代替女兒簽署文件,申請取消保 單。 本案的爭議在於保單權益誰屬,控方指 根據條款,郭鳳儀成年後自動成為保單持有 人,辯方質疑郭鳳儀沒有向友邦保險公司回 函接受保單,故保單實際上仍由被告持有。 鄭官早前裁決時認為,當郭鳳儀年滿18歲, 被告信託人身份便已終止,不再是保單持有 人。鄭官又指沒有證據顯示郭鳳儀拒絕接受 保單,保單乃基於信託而非基於合約關係。 正遭國安處懸紅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親郭賢生去年初 企圖取消為女兒購買的保單及提取8.8萬元結餘,經審訊後被裁定《維護國家安全條 例》下的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 院判刑時指,儘管郭鳳儀對保單不太理會,會因處理保單而返港的機會不大,唯強 調「無人可以處理潛逃者嘅資產」,且被告在兩個月內兩度遞交文件,更冒充女兒簽 名,有不誠實行為,終判處被告入獄8個月。 處理潛逃者資產郭鳳儀父囚8月 企圖提取保單8.8萬結餘 冒充女兒簽名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 ■郭鳳儀父親郭賢生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 資金罪成。 鄭官直斥,69歲被告郭賢生在 女兒潛逃時處理她的資產,使她的 資產仍有機會被動用,會增加她拒 絕回港受審的機會,難達至依法防 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目的。 女子去年11月於九龍城某文具店購物, 付款時遭人從後拍攝臀部,幸好同伴及時揭 發事件,涉案51歲兼職教車師傅於警誡下稱 「我見個女仔幾靚女,先一時鹹濕,忍唔住用 部電話影佢屁股」。該男子早前承認非法拍攝 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 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秦淑君判刑時指被告坦白認 罪,事後積極尋求社工輔導,故給予一次機 會。 被告吳永倫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 密部位罪。案發去年11月11日下午1時許,身 穿緊身牛仔褲的女事主X走進香港九龍城獅 子石道36號地下「光雅文具」內購物,當X在 收銀位置付款時,X的同行者發現被告用手 機從後拍攝X的臀部,其後被告翻查手機螢 幕後,再用手機拍攝X的臀部。X的同行者 立刻截停被告,在相簿中發現1條拍攝X臀部 的片段。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我見個女仔幾 靚女,先一時鹹濕,忍唔住用部電話影佢屁 股」。 涉大麻溝啤酒兩姦少女 電訊公司職員否認控罪 35歲CSL門市男職員5年前涉謊稱家中 開派對,邀請了一大班同事,剛滿18歲的兼 職女同事乘搭其預約的士到他家後,才發現 家中空無一人。他疑把大麻加入啤酒中讓她 飲用,趁她暈眩休息時兩度強姦。他昨在高 等法院否認2項強姦罪,案件在7男陪審團席 前開審,女事主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時強調 自己「唔係飲一兩罐就醉嘅人」,但當日「飲 咗一兩罐就開始迷」,她主動問被告「可唔可 以借你張床瞓一陣?」,睡覺期間感覺有人 在她身體上方,被告最終脫下她的內褲, 並以下體插入她的陰道。她堅稱「當時好抗 拒」,在性行為過程中哭泣,並反覆哀求「唔 好」。 事主:唔係飲一兩罐就醉 案發時33歲的男被告彭勵進否認於2021 年4月20日,在位於荃灣青龍頭村的住所 中,先後兩度強姦X。控方開案陳詞指,被 告與女事主X當年同在CSL元朗千色匯專門 店工作,X為兼職員工。被告聲稱案發當晚 邀請大批同事到家聚會,但X到達後發現屋 內空無一人。她詢問其他人何時到場,被告 僅稱稍後才會抵達。 被告向X遞上大麻被拒,隨即自行吸 食,繼而向X遞上一支已開蓋的藍妹啤酒。 X飲用時嗅到大麻味,起初以為是殘留氣 味,但飲用後感到暈眩。被告趁她上床休息 期間,在床上靠近及擁抱,X試圖避開,但 被告強行脫去她衣物並企圖親吻,繼而兩度 強姦。X憶述她在床上休息期間,感覺有人 把手搭在她膊頭,之後被告攬她腹部,她嘗 試揈開被告的手。她在迷糊中感覺被告在她 身體上方,脫下她的內褲並以陽具插入其陰 道。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偷拍女子臀部 教車師傅判160小時社服 ■女事主供稱,當日「飲咗一兩罐就開始 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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