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10.23.2024 星期三 香港新聞 62歲地盤工人3年前疑為42歲同居 女友花光積蓄後遭嫌棄「又老又窮」,同 時懷疑對方有外遇,聲言要同歸於盡, 在住所失控揮刀狂斬女友過百刀,女友2 名女兒為護母亦身中多刀,地盤工人再 放火燒屋,最終3女同告不治,地盤工人 則逃出生天。地盤工人願意承認誤殺罪 唯不獲控方接納,否認3項謀殺罪及1項 有意圖而縱火罪,22日起於高等法院在 4男3女陪審團席前受審。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 同居花光積蓄 疑對方另結新歡 地盤工涉刀斬再燒屋致3母女死亡 第未 二獲 代提 美前 國釋 隊放 長申覆核 楊家誠擬售豪宅還款 遭管理公司追討管理費 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溫菊芳為單親母 親,2007年與前夫誕下長女賴夢芯, 2013年再與前男友產下幼女廖淑媛,案發時 分別13歲就讀初中和8歲就讀小三,3人同居 於大埔某劏房,依賴綜援為生。溫菊芳打麻 將時認識62歲被告姚委祥,2020年相戀並同 居,2女與情侶分睡上下格雙層床。翌年7月 12日凌晨零時左右,鄰居聽到案發單位傳出 打鬧哭叫聲,有人稱「老公你擺低把刀先」、 「殺人!救命!」遂報警處理,其後嗅到濃煙 便再次報警。消防到場後看到被告跑出單 位,情緒激動,消防半小時後撲滅火勢,於 單位內揭起一塊木板,發現3母女屍體堆疊起 來,頭部面向同一方向,已無生命跡象。 解剖結果顯示,溫菊芳身上有過百處刀 傷,遍及全身,其中包括防禦動作傷勢,證 明受襲時神志清醒;賴夢芯則有36處刀傷, 同樣有擋刀傷勢,2人體內均驗出一氧化碳, 呼吸道內有煙塵顆粒,顯示起火時2人仍然在 生,死於刀傷及火勢。廖淑媛身上則有6處刀 傷,4處在頭,其體內驗出的一氧化碳濃度足 以致命。被告吸入濃煙送院治理,身上只有 輕微擦傷。醫生問及單位何以起火時,被告 曾回應「我同老婆嘈交,偷食,我有拎刀,兩 個女企喺佢前面,我哋有打交」,唯「唔知」何 以起火。警方警誡下被告指「我要搵律師」。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曾交代事發經過: 2021年7月12日案發當日凌晨約2時,溫菊芳 打完麻將歸家,被告投訴溫菊芳夜歸,溫菊 芳拒絕與被告性交,改以手淫了事。被告其 後空手如廁時,溫菊芳聲稱「你攞住把刀想 斬我?」再致電他人稱被告持刀,又指「我憎 佢」,轉向被告稱「我斬你會快啲」。被告隨即 提刀,回應指「你係咪斬我?我畀晒所有錢 你,所有嘢都買畀你」,溫菊芳嫌棄被告「又 老又窮」,已另結新歡。被告聞言揮刀斬向床 上溫菊芳,2女睡醒上前護母,被告失控起 來,不知有否傷及2女,也無意傷害2人。 被告表明要同歸於盡,廖淑媛回應指「唔 好呀叔叔,媽咪對你好好㗎」,溫菊芳亦指 「我會同你過世,同你一齊老」,被告反指「無 用㗎,我已經斬緊你」,溫菊芳再指「我哋一 家人,唔好咁對我」。被告其後縱火,屋內冒 起濃煙,自己無法忍受,遂於消防到場時衝 出屋外,當時3女仍然高叫「救命」,被告聲稱 受濃煙遮蔽,不知3女身居何處。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 罪成判囚5年,原本因行為良好可獲准於今 年3月提早獲釋,但獲釋前兩天《維護國家安 全條例》刊憲生效,馬便被拒絕提早獲釋。 馬申請司法覆核欲推翻懲教署決定,22日於 高等法院開庭審理。馬一方質疑懲教署在提 供馬被拒提早獲釋的考慮撮要文件前,便誤 導馬簽署已收齊文件及表明沒有任何申訴, 涉及程序不公。而且《監獄規則》列明考慮提 早釋放囚犯的權力在懲教署署長手中,質疑 由「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評審委 員會」拒絕提早釋放馬俊文的決定屬越權。 本案申請人為馬俊文,答辯人為懲教署 署長。馬俊文自2020年11月24日已在塘福懲 教所服刑,他在今年2月24日獲告知他可於3 月25日提早獲釋,3月23日則被口頭告知「3 月25日唔走得,一年後再評估」。 懲教署塘福懲教所監督盧浩權22日作供 稱,他在3月23日以口述形式把考慮撮要告 知馬,表示評審委員會考慮了其獄中行為、 更新進度、心理評估後,拒絕提早釋放馬, 另規定馬可在兩日內提交書面申述。盧在馬 簽署已收妥有關文件及沒有任何申訴後,才 向馬提供評審委員會考慮撮要的中文版文 件,涉及程序不公。 申請方另指囚犯若行為良好慣例可將服 刑期扣減三分之一,但新規定違反馬的合法 期望,不獲提早釋放再在一年後評估,變相 就如被懲罰「加監」一年,質疑具追溯性的新 規定違憲。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英格蘭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洗黑錢 7.2億元,2014年被判囚6年,2018年被頒布 充公3.38億元資產,否則需監禁10年。楊家 誠尚欠約2.34億元未支付,控方22日在高等 法院交代楊家誠正打算以2.66億元出售市值 3.5億元的山頂豪宅,買家已付逾2600萬元 訂金,預計今年12月完成交易,唯豪宅管理 公司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楊家誠拖欠 140萬元管理費,申請押記豪宅自行出售。 法官游德康延長充公令限期至年底,押後至 明年1月10日再訊。 控方交代楊家誠被下令充公3.38億元資 產,此前只償款1.04億元,尚欠約2.34億元 未付。楊家誠早前表示會放售山頂白加道31 號豪宅,但楊仍未按承諾向法庭交出1330萬 元,亦拖欠140萬元豪宅管理費,遭豪宅管 理公司入稟區域法院申請押記豪宅自行出 售,以償還欠款。 ■地盤工人姚委祥於被捕後送院。右圖:起火劏房一片凌亂。 被告聲稱原有百萬儲蓄,但盡 皆付諸東流,因為溫菊芳沉迷賭博, 經常以高額下注賭馬。 MIRROR演唱會工程承辦商3名職員被 控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22日續審。舞台 設計師供稱,藝能工程曾在會議上指出懸掛 器材過多,故由最初的12塊懸掛屏幕改為6 塊屏幕;後來在另一個會議上,分判商報稱 屏幕重量連同鐵框架重約500公斤。另外, 監製在盤問下同意自己首度參與12人組合的 演唱會,及初次使用可以旋轉的屏幕。 被告依次為42歲吳凱瑩、61歲林志華及 50歲梁耀祖,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 控罪、欺詐罪,指3人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 25日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 中虛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 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舉行。 舞台設計師周淑貞22日供稱,她自2003 年起從事演唱會舞台設計工作,受監製邀請 參與MIRROR演唱會。控方向周展示一系 列圖則,周確認由她設計,而最初打算懸掛 12塊LED屏幕。 周稱她出席製作團隊與工程承辦商的會 議共約10次,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亦有 出席會議,藝能負責工程統籌,包括「台燈 聲」及舞台特效等工程項目。據周所知,3名 被告均屬藝能代表,吳是溝通橋樑,較常與 製作團隊聯絡;林志華在藝能年資較長,會 給予較多技術上的意見,「例如話吊嘢會唔 會太重、或者點樣吊,都會問佢」;周與梁 聯絡不多,但會議提及懸掛器材時,梁會用 電腦計算粗略的重量,讓大家有概念。 周續供稱,在某個會議上曾提及屏幕重 量,負責供應屏幕的In Technical Production Limited即時提供了屏幕重量,另一分判商 則提供屏幕鐵框重量,兩者重量合共約為 500公斤。 唱會導演鄭宇軒供稱,藝能曾在會上指 「吊天器材已經太重啦」,故屏幕數量減為6 塊,當時藝能曾表示有機會辦到。 鄭宇軒稱,他在2 0 2 1年底受邀成為 MIRROR演唱會導演,製作團隊會向藝能 提供設計,而藝能會回覆是否可行,一般 而言,當藝能發現設計有問題,便須開會 及商討設計圖;前年5月12日,原本因為 MIRROR有12位成員,所以最初設計採用 12塊LED屏幕,但因過重便改成6塊屏幕, 由於屏幕是雙面,同樣可以顯示到12名藝人 的面孔。 另外,監製「fran9」林浩源22日續接受 辯方盤問時,同意自己有20年監製經驗,曾 參與不少著名歌手的演唱會,例如容祖兒、 鄭秀文及郭富城等;他並非首次參與組合的 演唱會,但12人組合的確是第一次,亦在 MIRROR演唱會才首次使用能夠旋轉的 屏幕。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MIRROR演唱會導演供稱 原擬12塊屏幕太重改為6塊 ■MIRROR演唱會導演鄭宇軒(左)及舞台設計師周淑貞(右)作供。 盧江球攝 觸發上屆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5年前的今天因洗 黑錢案刑滿出獄,唯至今仍未能赴台自首。 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法政牧師、立法會議員 管浩鳴22日向筆者表示,短期內仍未看到解 決事件的曙光,又透露陳同佳目前仍隱居深 山,足不出戶,其自首意願亦一直無變,但 只能無了期等待。 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他 公開向死者潘曉穎家人鞠躬道歉,承諾會 赴台自首,唯一直未成行,潘母屢次催促陳 同佳兌現承諾。香港、台灣政府多次就事件 隔空駁火,其中台方提出以司法互助處理, 被批評是政治操弄,製造障礙阻止陳同佳赴 台。 台灣今年初大選,賴清德勝選,但民進 黨失去立法機構控制權,管浩鳴曾表示希望 台灣當局有新看法。不過,賴清德上台後, 兩岸緊張局勢持續升溫,他本月初拋出「祖 國論」引發爭議,被國台辦批評蓄意割裂兩 岸歷史聯結,繼續兜售「新兩國論」,內地 之後展開圍台軍演。 管浩鳴希望台灣當局以人道立場處理事 件,但兩岸關係、台港關係無好轉,短期內 難見曙光,但仍希望在未來幾個月,循其他 途徑加快跟進。他指陳同佳事件無論如何都 要解決,對潘媽媽、陳同佳以至全港市民, 都要有所交代。 台灣當局換屆後,據悉有當地中間人協 助跟進事件,希望盡量減少政治化,令台 方批准陳同佳入境,前提是他會獲得公平審 訊。有香港資深建制派說,疑犯承認殺人並 「送上門」自首,卻不被批准入境是「荒天下 之大謬」,批評台方政治立場先行,以司法 互助為由製造「主權」議題,但目前兩岸關係 差,案件難有進展。 當年以保安局局長身份主責修訂《逃犯 條例》的特首李家超,去年受訪時表明任期 內不會重啟《逃犯條例》修訂,稱有更多重要 問題要處理。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刑事法的基本原 則是刑事案件發生的所在地,是唯一可以處 理該刑事行為的地方,沒有「域外法權」在其 他地方處理的安排。 由於殺人案不在香港發生,陳同佳唯一 在港所犯的罪行已刑滿出獄,因此他在其他 地區所犯罪行,港府不應也不能處理,唯一 角色是若然案件發生地要求協助,可盡量配 合。政治上,他認為台灣當局以司法管轄權 為由阻止陳同佳赴台,做法不符國際標準, 但目前政治環境下,也看不到問題有解決的 曙光。 台灣殺人案掀起的蝴蝶效應,不止改寫 了香港歷史進程,也牽動中美、兩岸關係甚 至是外國街頭示威,陳同佳案一日未解決, 亦始終無法彰顯司法公義。 聶風 陳同佳出獄5周年 自首仍未見曙光 大棋盤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綽號「熊仔 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試圖搶槍而被 交通警開槍射中右腹,與同場舊同學胡子鍵 同被裁定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等罪成,各被 判囚6年。胡子鍵22日於高等法院上訴企圖搶 劫罪定罪及判刑,指案發時可能只是自然反 應下想推開警槍而非搶槍。上訴庭反駁指胡 子鍵應於原審時作供解釋,原審法官無法為 其想像藉口,終駁回上訴,半年內公布書面 理由。 上訴方陳詞指企圖搶劫罪指胡子鍵企圖 劫去警員一支警槍,然而案發時現場情況混 亂,案發過程僅得1秒,因此原審法官難以藉 1秒混亂的現場片段,去判斷胡子鍵當時打算 搶槍。上訴方指當時胡子鍵動作可能只是自 然反應下想推開警槍,在警員開槍後已經轉 身想離開。法官潘敏琦反駁指「咁咪作供囉, 無呀嘛⋯⋯點解要同佢想像各式各樣的可能 性?」 法官彭寶琴亦引述胡子鍵被捕後,在警 誡下稱「我其實想由警察手中搶返個白衫男 子」,與上訴方說法不脗合,胡子鍵警誡下未 提要推開警槍,原審法官何以「要無中生有作 一啲唔脗合警誡嘅嘢去諗呢?」法官彭偉昌亦 和議指警員擎槍時,胡子鍵仍然上前「完全唔 怕支槍」。 上訴方解釋當時胡子鍵可能「赤手空拳去 救人,無諗過佢會開槍」,眾法官隨即異口同 聲指「咁咪作供囉」,上訴方不能代表被告在 律師席上作供。 西灣河開槍案 胡子鍵就定罪刑期 訴遭駁回
RkJQdWJsaXNoZXIy ODc1MT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