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 12.10.2024 星期二 香港新聞 現時的士車隊制度,已規定轄下所有的士 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運輸及物流局向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仍有不 少的士只收現金,令乘客尤其遊客感到非常 不便,故建議規定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 兩種電子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寶香港、香港 微信支付、八達通及信用卡等。局方建議修 訂《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 章),並參考在相關規例下類近條文,就違 反規定訂定適當罰則。修訂計劃在未來數月 擬定,爭取於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 建議,並計劃於明年底落實。 局方指,提供電子支付方式是大勢所 趨,能更方便市民和遊客支付車費,提升 乘車和旅遊體驗,是合適時機提出建議。當 局明白業界可能認為要求或帶來額外支出, 但亦留意到現時不少電子支付平台/設備有 向的士司機提供豁免設備費用、手續費等優 惠,再者現時香港電子支付平台眾多,相信 透過市場上相互競爭,有關收費會維持在合 理水平。為減低業界疑慮,運輸署會在引入 有關規定前,積極協調各電子支付平台安排 工作坊或簡介會等,向的士司機介紹如何透 過電子支付方式收取車費。立法會交通事務 委員會將於本周五討論有關文件。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會長周國強表示, 過去的士司機有否如實報稅「大家都知」,但 認為舉證責任在於政府。他強調,業界不介 意交稅,建議政府在機場和口岸設立只供 電子支付的特別的士站,以起示範及推廣 作用,「令司機覺得用電子支付,較易找到 客。」 香港無線電的士聯誼會主席黃羽庭指, 過去即使租車公司都不掌握司機收入,有部 分司機怕收入曝光而抗拒使用電子支付。他 認為,是否透過電子支付處理的士司機交稅 問題,取決於政府取態,例如是否規定在支 付系統登記司機身份、保留交易紀錄等。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副 主任杜燊棠表示,以往的士全用現金交易, 司機報稅時自由填寫收入,日後電子支付可 以保留乘客交易紀錄,以計算司機收入,不 排除有更多司機要報更多稅。 的士司機余先生表示,目前已提供支付 寶及微信支付,無懼日後要報稅,「需要的都 逃不了」。另一的士司機沈先生指,未來會 「跟大隊」提供電子支付方式,又稱自己收入 不高,相信毋須交稅。 的士擬強制至少提供兩電子支付 料明年底落實 運流局:可提升乘車及旅遊體驗 的士司機只收現金,稅季「報幾多 交幾多」的情況或迎來轉變。政府計劃 強制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兩款電子 支付方式,預計明年底落實安排。當局 表示,建議將有助提升整體的士服務質 素和形象,並加強乘客對的士服務的信 心,從而逐步改善行業發展前景。有的 士業界人士向《星島》坦言,不少的士司 機只收現金,原因是擔心收入曝光,須 如實報稅,但認為電子支付將便利遊客 消費,亦可避免現金交易潛在爭議。 ▍本報記者蕭博禧、方咏思香港報道 ▍ 競委會於2021年入稟競爭事務審裁 處,起訴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及民 順清潔有限公司,以及其3名董事陳明珠、 鄭業釗及鄭學權,涉嫌在競投房委會的清 潔服務合約時,從事合謀行為。競委會9日 表示,香港工商承認法律責任,並同意支 付1096萬港元罰款。 案件源於競委會接獲的一宗投訴,投 訴人包括在公共屋邨工作的數名清潔工 人。根據陳述書,香港工商承認至少在 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予房 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 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 則」,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有關的招標 項目涉及在房委會所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 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億港 元。陳明珠及鄭業釗亦同意就牽涉入違反 該守則,承擔法律責任。 競委會就此向審裁處申請以下命令, 一、宣布香港工商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以 及陳明珠和鄭業釗牽涉入違反該守則; 二、香港工商須支付1096萬港元罰款(根據 競委會發表的《建議罰款政策》計算);三、 陳明珠及鄭業釗須各自支付10000港元罰 款;四、向陳明珠及鄭業釗發出取消董事 資格令,為期24個月;五、向有關答辯人 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這宗清 潔服務合謀案件意圖損害公共採購過程的 競爭,最終所有答辯人承認法律責任,標 誌著該案件的調查達至一個重要里程碑。 競委會感謝房委會全力協助本案的調查 及檢控工作。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競委會起訴兩間清潔公司,於申請房委 會合約時涉合謀定價。 申房會合約合謀定價 清潔商罰1096萬 繼推行的士司機記分制、的士車隊制 後,政府9日公布立法強制的士安裝「車 cam」(包括車廂攝錄機、行車紀錄儀)等細 節。為免司機乘客「口頭鼻拗」,強制裝車 cam本身爭議不大,業界代表早已表態贊 成,最多是質疑政府拒絕提供資助。反而 較多的士司機有非議的,是政府要求的士 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 政府文件表示,業界對電子支付意見 不一,主要原因在於「擔心較年長司機在使 用智能手機或電子支付方面有困難」。政府 建議細節曝光後,社交平台不乏有個別司 機聲稱「唔識用」電子支付。 不過電子支付是大勢所趨,「唔識用」 顯然不是具說服力的理由,事實上現時不 少年長司機亦在車頭「擺陣」搶單,相信要 適應新支付系統,困難不大,即使不諳科 技,也可透過宣傳和教育解決。坊間普遍 認為,的士業界多年來拒裝電子支付、只 收現金,最大目的是為了令收入難以查 核,從而避稅。 有熟悉稅務的政界人士解釋,其實即 使的士司機只收現金,理論上仍有方法 查核收入,因的士咪表在司機每一更完 結後,均會結算司機該日收入,除非司機 明目張膽不跟咪表收費,或有其他沒落表 的附加項目,否則仍有辦法查核。只不過 的士司機一般為自僱人士,難百分百確定 開工日數,所以仍有不少「出蠱惑」的可能 性,「例如今個月明明開25日車,但就報開 15日,報細收入,甚至聲稱咪表『壞咗』, 睇唔返紀錄。」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難 以評論的士業界避稅情況,但技術上,任 何電子支付平台收款後都會綁定電子錢 包,向銀行入數時全部有紀錄,萬一稅務 局要抽查,也有根有據。他又指安裝電子 支付很簡單,「擺部八達通機有邊個唔識? 如果真係唔識,點解又會拎到電子消費 券?」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黃俊碩亦指,強制 電子支付可進一步減少潛在「暪稅」情況。 他說一般而言,電子支付收入會綁定對應 的電子錢包,全部有完整數據紀錄,政府 機關可掌握的數據就更多,追蹤起來也更 容易。他認為電子支付是大勢所趨,的士 早應提供選項。 不過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強制安裝電子支付未必百分百解決問題。 據的士小巴商總會會長周國強說法,目前 香港已逾1萬輛的士安裝八達通付款機,但 到底多少是實際運作中?若然司機堅稱「壞 機」只收現金,意義亦不大,因此政策成效 的關鍵,很大程度在於執法力度。政府文 件提到,會參考相關規例的類近條文,就 違反提供電子支付的規定訂定適當罰則, 但未有詳情。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 指,業界基於成本、私隱等考慮,向來對 電子化有一定保留,但電子支付已是大 勢,對乘客體驗也有好處,因此會支持政 府做法,亦希望業界毋須太擔心,不可能 因一部分人反對而裹足不前。至於違規罰 則,據他了解政府現時暫未有方案,相信 委員會跟進。 的士服務長年欠佳,向來是公共交通 「頑疾」之一,白牌車乘勢而起事出有因, 電子支付等到今日才提出強制安裝,已經 算遲。 唯望的士業亦「識變應變」,擁抱新科 技,既然北上消費掃碼亦無礙,相信提供 電子支付亦難以考驗一眾司機大哥。 聶風 大棋盤 的士強制裝電子支付 可解瞞稅「頑疾」?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 建議將有助提升整體的 士服務質素和形象,並 加強乘客對的士服務的 信心,從而逐步改善行 業發展前景。 陳浩元攝 ■政府計劃強制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兩 款電子支付方式,預計明年底落實安排。 除了計劃強制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 少兩款電子支付方式,運輸及物流局亦建 議規定所有的士須安裝車廂攝錄機、行車 紀錄儀及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期望明年第 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目標明年年 底開始安裝系統,2026年內完成。局方 指,建議有助阻嚇和打擊的士司機不當行 為、提升的士駕駛安全,以及在的士司機 和乘客出現爭拗時保障雙方權益,有利於 提升的士服務質素和整體形象。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樂見政府表明會作 私隱影響評估,相信當局修例時會一併考 慮私隱問題。 鍾麗玲:樂見政府作私隱評估 文件提到,車廂攝錄機須支援日間及 夜間拍攝,解析度須是720P或以上,清晰 拍攝司機及所有乘客容貌,並須具備錄音 功能;收集到的影音紀錄和數據會加密, 儲存在車內儲存裝置中不少於30天。當局 指,現時市面上同類系統採購加安裝成本 大約每部3500元至5300元不等,每月營運 及維護費用約150元至200元,相信透過市 場競爭,費用將有下調空間。 立法會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表示,規 定的士安裝車廂攝錄系統及電子支付方式 爭取多時,形容「要做總是會做到」。他指 政府文件未提及安裝車廂攝錄系統的警告 字眼,又認為片段只要求保留30日太短, 會就這兩點追問政府,「會問可否保留60 日」。 本報記者蕭博禧、謝宗英香港報道 規定裝車cam紀錄儀導航打擊不當 ■政府計劃強制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 兩款電子支付方式,預計明年底落實安 排。 提供電子支付 方式是大勢所趨, 能更方便市民和遊 客支付車費,提升 乘車和旅遊體驗, 是合適時機提出建 議。 運輸及物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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