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 12.02.2025 星期二 港聞 訂閱期 當天送報 郵寄 3 個月 $120 $150 半年 $230 $240 一年 $390 $450 付款辦法 Method of Payment □ Cash □ Check □ Visa □ Master 實付金額 Amount Enclosed □ 三個月 3 Months □ 六個月 6 Months □ 一年 12 Months 信用咭號碼 ––––––––––––––––––– ––––– CVC ––––– 有效日期 Expiration Date ––––––––––––––––––––––––––– 簽名 Authorized Singature ––––––––––––––––––––––––––– Please send me –– months Sing Tao Daily starting from –– 姓名 Name –––––––––––––––––––––– 地址 Address ––––––––––––––––––––– 城市 City ––––––––––––––––––––––– 州 State –––––––––– 郵區 Zip ––––––––– 電話 Tel –––––––––– 手機 ––––––––––– □ 新訂 New □ 續訂 Renewal 洛杉磯訂閱部 Circulation Department 電話 (626) 956-8227 Email:circulation@singtaola.com 地址: 17059 Green Dr.,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5 歡迎訂閱 35歲靠炒外匯獲取價差利潤的無業漢, 4年前涉以斧頭狂斬一名素未謀面的七旬老 翁致死。他否認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 開審。被告警誡下辯稱外星人「天狼星人」叫 他殺人,原因「兩年後會公開」。辯方不爭議 被告殺人事實,但以「減責神志失常」為由, 堅稱被告當時受分裂型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 症困擾,神志不清,應將謀殺罪減輕至誤殺 罪。唯控方並不接納,要求陪審團仔細考慮 被告的殺人行為、被告行兇前後的行為舉止 等。男被告萬日林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 新界屯門豐景園輕鐵站附近海珠路遊樂場內 涼亭,謀殺張國炎。控方開案陳詞指,當 晚9時許有途人發現死者浴血躺地後報警求 助,救護員到場發現死者頭骨破裂、頸部多 處深傷,當場證實死亡。 警方接報到場搜索時在附近的恒貴街遊 樂場,發現被告形跡可疑,被告竟拔足狂逃 後被警方制服並拘捕。警方在被告袋中搜出 紅色手柄摺鋸、黑色刀連套、「何全利」牌斧 頭等,血跡均驗出死者與被告的DNA。警 方再在恒貴街遊樂場男廁發現大量血跡及血 鞋印,經化驗發現全屬被告。 被告進行錄影會面時,親述行兇經過, 他當晚走到涉案涼亭,目睹死者獨自吸煙, 遂從後偷襲,以斧頭猛斬死者頸頭位置;死 者起初奮力反抗,被告繼續狂斬,直至死者 倒地不起,仍再補一斧,「確保成功殺死」。 其後他步行至恒貴街男廁,用摺鋸鋸頸、用 刀割腕企圖自殺,歷時至少半小時不遂。 被告指他遇警追截時故意逃跑,盼望被 警方開槍擊斃。他解釋無人指使他殺人,而 是外星人「天狼星人」命令他殺人,原因「兩 年後會公開」,至於他自殺則因「有啲嘢安 排,要死咗之後去做」。法醫其後檢驗死者 屍體後,確認死者死因是頸部斬傷。 控方重申,控方舉證需達致毫無合理疑 點,亦認為控方證據已能證明謀殺罪三大元 素:被告的行為導致死者死亡、被告當時有 意圖殺死死者或令死者嚴重受傷、被告殺人 行為非自衛且非法。 辯方的主要抗辯理由為「減責神志失 常」,若辯方能成功證明被告殺人時可能神 志失常、神志失常與生俱來或源於疾病、 且大幅減低其殺人的精神意識責任,陪 審團才可裁定被告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涉斧頭斬死七旬翁 無業男稱天狼星人指使 3名負責潛伏的入境處職員供稱,今年7月 28日晚上約7時半,他們偽裝成顧客到觀 塘恒生大酒樓用膳,酒樓內的螢幕上展示「蒙 古舞表演,敬請期待」的標語,並目睹4名頭 戴紫色頭飾的女子,與2名身穿白色衣褲的男 子坐在舞台前方的餐桌。其後,該6名表演者 各自取出4個碗子,將4隻碗疊高成一棟,再 放上頭頂。 男主持隨後向顧客表示「我哋內蒙古演 藝民族學院一班專業嘅演員,為大家呈現一 場真正嘅蒙古舞蹈」,並指「第一個節目,頂 碗」。 3人憶述,6名表演者在舞台上以頭頂碗 地跳舞,用手扮演波浪及雀鳥,表演間有播 放非本地話的輕快音樂,大螢幕上播放大草 原的動畫,表演過程維持約2分鐘。表演結束 後,6人離開舞台,入境處隨即進行截查行 動。3人分別截查該6名表演者,6人均出示 「往到港澳通行證」,經核實樣貌、名字及出 生日期後,確認為張燕芝、姚瑤、安娜、潘 楚晴、索昊宇及周鈺皓。6人均是以訪客身份 到港,並非在港合法受僱的人。 被告自辯稱,今年7月在觀塘開設恒生 大酒樓,被告是酒樓的唯一股東及董事,擁 有最終決策權,酒樓的人事經理負責招聘事 宜。被告供稱,酒樓開業時,曾邀請友人來 試菜,友人指當中蒙古烤全羊的菜色十分美 味,建議被告僱用舞蹈者表演蒙古舞,被告 遂要求友人協助尋找合適的舞蹈者來表演。 被告憶述,接獲友人致電指「有一間演出公司 可以搵人嚟表演」,並需支付每日5000元的表 演費。被告同意後,交由友人著手安排,被 告指「我都唔識國內啲演出,都係佢(友人)去 理」,並安排酒樓人事部經理與友人接洽。 女被告黃朋珍,被控6項為法人團體中的 董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由被告擔任 董事的「恒生糧道飲食集團有限公司」則面臨6 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傳票罪。控罪指, 黃於2025年7月28日在香港觀塘,作為以「恒 生糧道飲食集團有限公司」為名的法人團體中 的董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分別為張 燕芝、姚瑤、安娜、潘楚晴、索昊宇及周鈺 皓為僱員。 涉聘黑工跳蒙古舞酒樓董事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託友人接洽 沒核實6人身份 丈夫懷疑妻子不忠,關係逐漸疏離,3 年前在家求歡不遂後,涉以鞋帶反綁妻子雙 手、扯下內褲強行性交,其後更企圖燒炭威 脅妻子:「不如我哋一齊走」,意圖阻止妻子 的離婚想法。他否認強姦罪及刑事恐嚇罪, 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在7男陪審團席前開審。 被告在錄影會面片段提及,兩夫婦關係 早已貌合神離,被告案發前向妻子說:「老 婆,同我做愛好唔好呀?俾一次我啦?我又 唔去嫖。」但遭妻子冷回「自己去廁所搞掂」, 又被問「你係咪想離婚?」被告頓感自尊盡 喪,捉妻子入房強行性交約半小時。被告堅 稱妻子僅「眼濕濕」,但全程無反抗。 男被告憶述兩夫妻案發前一個月僅行房 一次,被告在2022年10月17日欲與妻子在天 水圍某公屋單位內行房,卑躬屈膝說:「老 婆同我做愛好唔好呀?俾一次我啦」,但遭受 妻子冷待。他情緒失控下從後抱妻,以鞋帶 綁住妻子雙手,強行與妻子做愛30分鐘。被 告其後取出一包燒烤炭及臉盆,兩度點火試 燒,又向妻稱:「我一生最愛係你,一係一齊 燒炭走好唔好?」妻子泣求「為咗細仔,唔好 燒好唔好?」並答應斷絕與其他男子來往。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酒樓女董事自辯稱,獲友人 告知有一間蒙古公司能合法安排 舞蹈員到港表演蒙古舞,並須向 蒙古公司支付5000元作表演費 用,故非由恒生大酒樓直接聘用 涉案6人。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 ........................................................................ ■酒樓女董事黃朋珍否認僱用不可合法受僱 的人罪。 觀塘恒生大酒樓今年7月疑安排6名持雙程證到港的「黑工」表演蒙古舞,54歲酒 樓女董事及酒樓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12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開審。在酒樓 潛伏的入境處職員供稱,6名穿著舞蹈服飾的男女在舞台上表演「頂碗」及跳舞,並在 現場發現印有「蒙古舞蹈表演」字眼的宣傳單張。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後,被 告自辯稱曾託友人尋覓公司來表演,並委託人事部經理交接,自己並沒有核實過6人 的身份。案件將於12月17日裁決。 涉綁手扯內褲姦妻 丈夫否認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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