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5-2026星島日報(洛杉磯版)

B9 02.05.2026 星期四 港聞 2 6歲青年6年前 參與荃灣非法集結及 違反《禁蒙面法》,他 於2021年經審訊後獲 判非法集結等兩罪罪 脫,唯律政司上訴得 直,案件重審後被裁 定罪成。裁判官劉淑 嫻昨判刑時,接納被告從罪脫變為監禁,期 間承受壓力,故酌情減刑,唯被告亦有份造 成案件延誤,而案發時約200人非法集結及 堵路,被告雖非主導角色,但便利或協助他 人參與集結,終判囚12周。 劉官判刑指,案發當日約200人非法集 結,示威者以雜物堵路,但無證據顯示他們 有暴力行為,而示威者對抗程度相對不激 烈,亦非針對任何高風險建築或公共機關, 也沒有造成財物損失。法庭接納被告非主導 角色,他被捕時身上沒有攻擊性物品。 被告葉澤深 (圖),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 結罪及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罪,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近大河 道及禾笛街參與非法集結,及身處非法集結 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面罩。 辯方昨求情時,提到被告事後有所反 思,承諾日後奉公守法。被告另曾因借貸40 萬元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而破產,又曾因壓力 而服食大麻,但被告承諾日後不再接觸毒 品。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非法集結罪脫後重審罪成 26歲青年獲減刑監禁12周 連環非禮同性同學及途人 城大男學生認罪判囚兩周 22歲城大男學生去年10月在校內摸男同 學下體後,逃往又一城時在扶手電梯上向男 途人故技重施,在警誡下稱「我一時好色, 觸摸那個男人的下體」。被告早前承認兩項 非禮罪,餘下不遵從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 查閱罪獲撤。辯方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指,被告隔著衣物觸碰兩名事主,年紀尚輕 望輕判。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引述心理 報告,顯示被告沒有變態傾向及行為,偷襲 兩事主時間短暫,事主亦沒有受傷,終判處 他罰款2000元及監禁2星期。 案情指,被告余驥堯及19歲男事主X均 是城大學生,唯二人互不相識。去年10月29 日晚上6時許,X在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 演講廳外的走廊用餐時,被告突然靠近X, 並觸摸了X的下體一次,令X感到震驚,未能 立刻與被告對峙,被告隨後逃離現場。約10 分鐘後,22歲男事主Y在又一城商場搭扶手 電梯,Y與被告互不相識,唯被告突然靠近Y 的身後,並觸摸Y的下體一次。警方翻查閉 路電視後,翌日在長沙灣拘捕被告,被告在 警誡下指「我一時好色,觸摸那個男人的下 體」。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愛他美(Aptamil)一個批次的嬰幼兒奶粉 產品可能含有蠟樣芽孢桿菌的耐熱毒素,需 要回收。有兒科醫生表示,不排除奶粉原材 料受污染,故此陸續發現不同品牌受影響, 家長應留意食物安全中心的公布。 食物安全中心周二指涉事產品名為 Aptamil Profutura DUO Pre D 800g,香港 進口54罐,當中34罐已分銷到零售商Baby HK,受影響批次到期日為2027年4月20日。 中心指,已指令有關零售商將涉事批次產品 停售及下架,並回收相關產品;亦已將20罐 餘貨封存。零售商已按指示將受影響產品停 售下架,並展開預防性回收。 Baby HK昨在社交平台呼籲,受影響客 戶盡快將該批次奶粉帶至旺角或銅鑼灣分店 進行退款或換貨。 亞洲兒童傳染病學會會長關日華表示, 若儲存及製作過程都在無菌狀態,奶粉不應 含有蠟樣芽孢桿菌的耐熱毒素,但不排除因 原材料受污染,陸續發現更多品牌的奶粉受 影響。他指,即使用攝氏100度的熱水沖調 奶粉,也未能摧毀該耐熱毒素,家長應緊貼 食安中心公布,停用受影響批次奶粉,並密 切留意子女是否有嘔吐、腹瀉等症狀,「新 生嬰兒身體脆弱,少量毒素已經可以造成影 響,不能輕視」。 關日華建議餵哺母乳,其次才考慮奶 粉,「應停用受影響批次產品,轉另一個牌 子,嬰兒奶粉基本成分差不多,轉其他牌子 沒有大問題」。 香港兒科醫學會會長王曉莉表示,若嬰 兒胃口突然變差、出現嘔吐、腹瀉等症狀, 家長應多加留意。被問到會否建議家長轉奶 粉牌子,她認為未必需要,「最重要是處理 過程,尤其原材料有否受污染。不同牌子奶 粉營養價值未必有很大分別,有時小朋友有 不同口味,如果真的要轉,都要給一點時間 讓小朋友適應」。 食安中心稱,會繼續加強在市面抽檢嬰 幼兒配方奶粉,並會繼續密切監察相關回 收事宜,全力保障食物安全。食安中心已就 事件通知業界及相關部門,並會繼續跟進事 件和採取適當跟進行動,市民可於辦公時間 致電商戶熱線3586 1399查詢產品回收事 宜。 本報記者蕭博禧香港報道 愛他美一批次奶粉疑受污染 食安指令停售回收 ■Baby HK在社交平台呼籲受影響客戶盡快 將有關批次奶粉帶至分店進行退款或換貨。 被告李俊傑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 情指,被告於2024年6月認識一名叫 「Jacky」的人,被告表示「等錢使」獲Jacky介紹 工作。其後被告收到不明人士來電,指示他 到觀塘、鑽石山、黃大仙等地區的屋邨收取 電話騙案款項。指示者會每隔幾日改變電話 號碼,並提供新的SIM卡予被告作聯絡用, 號碼變更後被告便刪除與指示者的通話紀 錄。 在警誡下表示「等錢使」 同年7月,7名事主分別收到不知名人士 的來電,騙徒自稱為事主的兒子,因事遭拘 留需要現金保釋或者需作出賠償,向各事主 索款5萬元至50萬元不等。事主們因擔心兒 子安危,以及覺得聲線相似而不虞有詐。其 後騙徒再致電事主稱,有人會到他們的住所 附近收取款項,事主到達交收地點後,被告 自稱為事主兒子的朋友,收取騙款後離開。 事主向家人查詢始揭發受騙。其中第6宗騙 案的男事主見到被告後,要求到住所大堂在 保安見證下交款,保安提醒事主小心受騙, 被告隨即離開未有收取騙款。 被告於2024年7月30日被捕,被告在警 誡錄影會面中指,他不知道每次收款的金 額,收到後會按指示以支付寶轉帳以及現金 等方式轉交騙款,指示者會每隔15分鐘致電 被告確保計劃順利。 被告每次可獲得一部分騙款作為報酬, 他承認在7宗騙案中擔任收款人,合共獲得 約7000元報酬。 控方透露被告曾有一次案底,當中涉及 串謀詐騙罪,即指被告與他人詐騙自己的父 親,聲稱被告偷毒品後需賠償20萬元,被告 因該案被判入勞教中心。 「猜猜我是誰」騙案日趨猖獗,前年 有多名父母收到騙徒來電自稱是他們的 兒子,因打架被拘留,索要數萬至數十 萬元保釋金,受害人均墮入騙局。18歲 青年貪圖7000元報酬而充當「跑腿」,到 不同地方收取電話騙案騙款,昨於區域 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 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4日判刑,期間索取 被告的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18歲電騙跑腿認串謀詐騙候判 涉7案每宗僅獲酬約千元 留刑事案底 ■18歲被告 李俊傑貪圖 7000元報酬 而 充 當「 跑 腿」,到不同 地方收取騙 款,昨在區 域法院承認 串謀詐騙罪。 ▍本報記者雷璟怡香港報道 ▍ .................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等錢 使」,而按指使到不同地方向受害 人聲稱是其兒子的朋友,收取電話 騙案騙款。 強姦14歲女童再夥友毆 「情敵」 17歲無業男認罪 3年前14歲女童於Box i ng Day拒絕17歲無業男子表白後, 被帶到時鐘酒店房間內遭強行 性交,逃離現場時更因擁抱身 處酒店樓下的男朋友而引發衝 突,其男朋友與男友人遭拳打腳 踢,男朋友更一度昏迷倒地。 無業男被捕後於警誡下稱「我知 佢未夠秤,我係有X佢但我無強 姦佢」,兩名男被告昨於高等法 院分別承認強姦、普通襲擊及有 意圖傷人罪,法官譚耀豪將案件 押後至2月25日判刑,期間為他們索取教導 所、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及 背景報告,另強調兩人極大可能判監。 本案兩名男被告依次為L.Z.X(. 16歲)及 陳栢樂(19歲)。陳栢樂承認強 姦14歲女童X;L.Z.X承認襲擊 何姓男子;兩人亦承認有意圖 而對衛姓男子造成身體傷害。 案情指,女童X於案發前 數月透過朋友認識兩名被告, X於2023年12月26日在旺角遇 上陳栢樂及其一群朋友,眾人 先到天台聊天吸煙,其後建議 前往時鐘酒店繼續聚會。陳栢 樂途中持續拖著X的手,要求 她成為其女朋友,遭拒絕仍不 放手。 抵達旺角東方酒店後,陳栢樂與X先行 入房,L.Z.X.等人隨後跟入。陳在眾人面前 將X拉至床前,在被窩內擁抱及親吻,並在 X明確拒絕下脫去其褲子,恐嚇她「你覺得你 走到?」X因害怕遭毆打而不敢離開。其後陳 戴上安全套與X性交約5分鐘,期間X不斷掙 扎並向契哥傳短訊求助。陳再除下安全套, 與X進行無套性交,直至職員敲門要求交房 才停止,X趁機逃走。 頭撞金屬欄杆至男方昏迷倒地 X在酒店樓下遇上何姓男友人及衛姓男 朋友,X立即擁抱男友。陳栢樂見狀質問, 衛表明是X的男朋友,隨即遭兩名被告拳打 頭部。何欲阻止亦被L.Z.X.三度擊打腹部並 推撞胸口,致失平衡撞向商舖鐵閘。陳更以 右臂箍住衛的頸部,強行拖至公園繼續拳打 腳踢,並將其頭部撞向金屬欄杆,直至衛昏 迷倒地。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法官譚耀豪強調兩名被 告極大可能判監。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 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罪。控方昨於西九龍法院傳召時任北角警區 指揮官周詠儀警司出庭,供李卓人代表律師 沈士文盤問,並藉盤問講述維園集會的起源 及歷史,被法官質疑提問的必要性。控方交 代舉證完畢,法官李運騰指示控辯雙方存檔 書面陳詞,押後至下月9日續審,屆時將處理 有關共謀者原則的爭議及中段陳詞。 官質疑辯方提問的必要性 李卓人代表律師沈士文就2020年支聯會 的維園集會申請向時任北角警區指揮官周警 司作出提問,她表示於2020年6月1日就支聯 會的集會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是基於當 時法例第599G章禁止群組聚集(限聚令)、 2019冠狀病毒的高度傳染性、當時專家建議 市民應該減少社交接觸,加上即使提出施加 集會條件,仍無助於維持公眾秩序、維持公 共安全及保護市民權利和自由。 其後,辯方律師沈士文在盤問證人期 間,以大篇幅講述維園集會的起源及歷史, 並問證人是否同意其所述的起源及歷史。法 官李運騰隨即向辯方律師提出質疑,指證人 根本無法回答辯方的問題,加上無論證人的 答案是同意或是不同意,對審訊都沒有意 思,質疑辯方提問的必要性。 接續,沈士文要求播放9段影片以作出 提問。在辯方播畢第一段影片後,律政司副 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提出反對,指早前控辯 雙方已同意2018年國家憲法修訂前的片段以 騰本形式處理,毋須在法庭上播放。法官李 運騰表示同意控方,並向辯方指出其希望播 放的片段均屬同意案情的一部分,已納入證 據當中,毋須在庭上播放。李官亦指,播放 片段後向證人提問意見,證人其實亦無法回 答,因為一般而言證人是不可抒發意見的。 沈士文及後就中國憲法的歷史進程向證 人作出提問,唯隨即被法官打斷,法官李運 騰直言「唔能夠批准你問呢個問題」,指證人 並非律師,亦不是中國法律專家,無法回答 辯方的問題,即使證人作出回答,法庭亦不 會給予任何比重。法官指相關論述應在辯方 陳詞時才發表。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支聯會顛覆案︰辯方借盤問大談歷史 法官多番叫停無意義提問 ■左圖起:鄒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等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控方交代舉證完 畢,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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