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 05.14.2026 星期四 港聞 陳偉平表示,其中一項加強措施,是當消 防處收到「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時,會 提醒承辦商須於14天內向消防處遞交消防證 書,並核實關閉消防裝置的必要性,同時發 信提醒相關人士須於60天內恢復消防系統運 作,如未能遵辦,會向其發出「消除火警危險 通知書」。陳偉平解釋說:「以往數據反映消 防裝置從停用至恢復運作平均需時約45天, 因此60天是合理的時間框架。」 他指,2024至2025年間就消防裝置關閉 個案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至今近80%已獲遵辦。就限期內未能遵 辦個案,消防處會提出檢控。 消防處作更全面實地風險評估 制訂滅火救援應變預案 陳偉平指,消防處一向在收到主要消防 系統嚴重損壞或關閉個案後,安排人員於24 小時內進行實地風險評估,因應樓宇情況制 訂滅火救援應變預案,要求大廈加強消防安 全管理,並按需要放置臨時消防設備。 新措施下,消防處的風險評估加入更多 項目,包括檢查主要消防系統的總電源狀 態,確保火警警報系統沒有被錯誤調至「靜音 模式」,以及檢視消防水缸儲水量是否足夠。 消防商會:複雜工程若需延長 會向消防處申請 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主席翁 振騰(圓圖)指,一般消防裝置維修工 程可於數天至數星期內完成,「但有部 分較複雜或工程期間遇到困難的個案 需要2至3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完成,當 中包括大廈需時組織業主大會或籌措資 金,或從其他國家訂購維修部件出現物流延 誤,工程進度會受影響以致工程時間較長。 遇到這些情況,承辦商會向委託人提供證明 文件,方便其向消防處申請延長工程時間」。 陳偉平指,消防處會考慮實際情況,容許 個別工程延期完成。他強調,只有個別具充分 理據的個案能獲短暫延期,如裝置擁有人沒有 合理原因延誤工程,消防處會嚴正執法。 ■消防處 人員在進 行實地風 險 評 估 時,會檢 查主要消 防系統的 總電源狀 態。 ■消防處 人員會確 保火警警 報系統沒 有被錯誤 調至「靜 音模式」。 ■消防處 人員會檢 視消防水 缸,確保 儲水量足 夠。 消防處加強監管消防裝置嚴查維修延誤 限期內未完成維修 業主或被檢控 宏福苑大火後,社會對樓宇消防安全有極大關注。消防處近日推出一系列優化 措施,加強消防裝置維修工程的監管機制,當中包括消防裝置維修須於60天內完 成,否則消防處會嚴正執法。《星島》就新措施訪問消防處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 陳偉平,他指出,消防裝置擁有人有法律責任確保消防裝置持續有效操作,盡快安 排維修損壞裝置。「新措施旨在加強管控消防裝置的關閉工程,在工程初期向 擁有人發出明確訊息,提醒他們須履行責任,確保消防安全」。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 ■消防處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陳偉平指,消防處推出優化 措施,加強消防裝置維修工程監管機制。 消防處加強消防裝置監管措施 1 向現時未完成維修消防裝置關閉的裝置擁有人發出催辦 信。 2 風險評估巡查中,視察消防裝置主要部件,包括電源總掣、 火警鐘及消防水缸。 3 按風險為本策略巡查,了解消防裝置關閉的必要性及工程 進度。 4 就收到的關閉通知書,如工程在第 60 日仍未完成,向擁有人發 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如限期內未能遵辦,會提出檢控。 5 設立熱線 2272 9112 解答市民就關閉通知書及工程進度的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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