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A10 2022年8月17日 星期三 廣告。爆料。查詢 212-699-3800 無人向他推銷 不知悉警方行動 蔡展鵬認光顧按摩院 「從來無接受性服務」 蔡展鵬同意當警方突擊上門搜查 時,他正與一名年輕女子身處在 同一房間內,他記不起共去過按摩院 多少次,「可能係幾次」。辯方大律師 Oliver Davies追問下,蔡回答表示「四 至五次」,首次到訪為二○二○年中, 而行動前一星期他亦去過按摩院。蔡 稱,每次到訪處所時按摩師都會提供 「同一樣」的服務,他會逗留約一小 時。他表示記不清楚突擊上門前有否 見過該按摩師,不過對方從來沒有提 出可以有其他性服務,以往亦無人這 樣對他說過。 辯方問到,處所內外有否任何 明言會提供性服務的字眼,蔡表示 沒有。對於是否合理相信該處會提 供這類服務,蔡稱「不清楚」。辯方 澄清性服務意旨是「摩擦性器官」 (Masturbation),蔡確認無被問過,蔡 強調,每次都無特定按摩師,「我無選 擇」,而每次都是由不同的按摩師提供 按摩服務。 控方高級檢控官高凱怡盤問下, 蔡表示每次都是以私人身分到訪,與 職務無關,他亦對警方當日的掃黃 行動毫不知情和無控制權。控方又問 到,有否其他方法確認處所有否牌 照,蔡表示沒有,他對於場所的認知 是基於個人判斷,只限於曾到過的公 共區域及房間。蔡明言不知按摩師對 客人提供其他的服務,而且不認識任 何在該處工作的員工和管理員,亦從 來沒有向他們作出調查。 在本案中負責拘捕行動的警員陳 曉斌,早前在辯方資深大律師李頌然 盤問下承認當日下午二時零二分進入 七號房,看到按摩師「朱小娟」(Jessica) 與一名高級警官在一起,陳認得高級 警官的外貌,因他曾在警務處網頁和 電視見過他。 陳其後確認該警官就是蔡展鵬, 陳證實蔡展鵬並非放蛇行動的一員, 不清楚對方是否以顧客身分出現。陳 之後通知案件主管入房,他帶領女子 離開後便無再干預房內的事情。 放蛇警員郭建燊則供稱,其中一 次放蛇行動,入房洗澡後全裸躺在床 上,Jessica表示「我一定會令你好滿意 㗎」,並替他頭、肩、腿等全身上下不 同部位按摩約四十分鐘。Jessica問郭 「你今日想玩咩呀?」並表示能提供「打 飛機」、「波推」、「Nuru」等由五百至 八百元不等收費的服務。郭選擇了價 碼最低的服務,Jessica將「透明液體」塗 在他的肚和大腿上開始按摩。 被告依次為三十六歲女按摩師李 亦晴、三十四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 秋香、三十五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 六十一歲無業男胡炳雄。案發日期為 前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一月五日及去 年三月十九日。各被告被控經營香港 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某室作賣淫場 所的處所以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 的按摩院VIET SPA共六罪。 前 國 安 處 處長蔡展鵬去 年三月懷疑光顧無牌按摩院, 涉案三女一男被控管理賣淫場 所等六罪,十六日在東區裁判 法院續審。裁判官溫紹明裁定 所有控罪表證成立後,蔡展鵬 十六日午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 稱,他自二○二○中起以私人 身分光顧按摩院約四至五次, 從來無接受性服務,亦無任何 人向他推銷過。至於是否知悉 按摩店提供這類服務,蔡稱不 知情,「無人提供過畀我」,而 他也不認識任何職員。四名被 告選擇不自辯,案件延至九月 二十三日結案陳詞,期間各被 告續准保釋。 本報記者湯璧瑜 香港報道 ■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十六日以辯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 蘇正謙攝 警拉橙帶戒備 作供不足15分鐘 代 表 案 中 男被告胡炳雄 的大律師Oliver Davies十六日早在裁判官裁定表證成 立後,透露下午將傳召辯方證人蔡展 鵬出庭作供。 警方對蔡展鵬的到臨嚴陣以待, 早於下午一時三十七分便在法院外拉 起橙帶設立「記者區」,記者須排隊取 票方能進庭。蔡展鵬約二時十二分到 達東區法院,二時四十三分開始作 供。他甫入庭便向裁判官九十度鞠 躬,作供期間語調平和,表現冷靜, 控辯雙方提問時均直視對方。 蔡展鵬作供不足十五分鐘便完 成,乘搭升降機從正門步出,期間有 法庭職員、辯方大律師Oliver Davies 的御用「師爺」及探員陪同離開法院。 記者曾問及:「蔡sir當日去做咩呀?」 蔡沒有回應,隨即登上私家車離開, 警方亦移走橙帶。 記者進庭須排隊取票 事件去年被揭發後,蔡展鵬被勒 令休假五個多月接受紀律調查,有組 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律政 司及公務員事務局皆有參與調查。 「一哥」表示,蔡展鵬已在警隊服務超 過二十五年,對其的辦事能力充滿信 心,並強調任何警務人員如果作出違 規行為,警方一定會公平公正處理, 確保將來不會再犯同類的錯。調查報 告最終確認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後, 蔡展鵬由國安處平調任人事及訓練處 處長。其原本的職位一度懸空,直至 今年二月由簡啟恩填補。 直擊 庭外 二十多年前謀殺罪成 獲假釋的八旬翁,因追討 按金不果,於葵涌一所護 老院向四名護理員淋通渠 水,早前承認了兩項蓄意 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另外 兩項相同控罪則存檔法 庭。案件十六日於高院舉 行紐頓聆訊確認了事主傷 勢後,控方透露被告二千 年曾用生果刀刺死食環 署女職員,被判謀殺罪 成,二○一八年獲假釋後 不久,居於案發護老院約 十五個月。法官將案延至 下月十九日判刑,以候兩 名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 繼續還柙。 案情指,被告李添 銓自二○一八年六月至 翌年八月居住於百好護 老中心,其後遷出,護老 院管理層認為被告沒有 按合約如期通知,遂沒收 八千二百元按金,案發前 被告曾多次上門追討不 果。前年一月二十五日中 午十二時半左右,被告帶 同一樽通渠水和兩樽廁所 水到場,當時事主岑滿琴 和林筠皓等四名護理員在 接待處附近用膳。被告上 前多次向四人淋潑通渠 水,四人劉曉雲、岑滿琴、林筠皓和 司徒瑞滿感燒傷後火速逃到洗手間, 另一名護理員在旁目擊報警求助。 被告在現場丟棄通渠水,再用兩 樽廁所水淋向接待處文件及電器, 掃走枱上物件。被告當場被捕,錄影 會面供稱遭職員苛待,犯案主要為向 岑滿琴發泄不滿。事件中岑滿琴前額 上唇及雙手前臂受傷,留醫七日後出 院;林筠皓臉部遭濺傷,可能吞嚥了 少量通渠水,口舌潰瘍,雙眼臉部疼 痛,臉部、咽喉及雙耳耳道二級燒 傷,接受了清創及和植皮手術,留院 十四日後出院,左下頜留下肥厚性傷 疤。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八旬被告李添銓下月十九日判 刑。 資料圖片 假釋翁鏹水淋護理員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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