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_14_2024星島日報(紐約大都會版)

A11 07.14.2024 星期日 台灣要聞 南投縣政府前消保官許麗貞涉詐領公款,去年降調為簡任秘 書,法院今年5月一審依犯詐取財物等罪判其4年6個月徒刑,但縣 府僅記1次申誡,仍讓其續任簡任秘書,做法引起民代不滿。 ▍本報訊 ▍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道,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書顯 示,許麗貞於2004年2月16日起至 2023年間擔任南投縣政府消費者保 護官,每月有5400元縣政推行業務 費,但她貪圖費用,利用職務機會 詐取財物,還行使公務員權利登載 不實文書。 判決書指出,許麗貞邀集不知 情的縣府人員團購禮盒,將其中數 盒給自己及家人食用,辦理核銷, 還購買擴香組、餐碗等物品私用, 並核銷與家人餐敘等開銷。 一審法官認為,許麗貞身為消 保官重要公務員,應奉公守法自 持,卻觸犯12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 財物罪、1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文書罪,對所有公務員造成嚴重錯 誤示範,且否認犯罪、未能徹底反 省,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 雖然法院一審判決許麗貞有 罪,但縣府認為,依法判決確定才 能停職,因此末予以停職;但監察 院日前函文縣府,指許麗貞一審判 刑後,縣府對其行政責任上的處置 有不妥之處,要求檢討。 南投縣府日前召開考績委員會 討論,委員們仍認為,未判決確定 前要「無罪推定、無責推定」,但礙 於監察院來文,決定給予申誡一次 的行政處分。 民進黨籍縣議員沈夙崢表示, 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期間就有很多爭 議,在南投地檢署偵辦期間,縣府 也只將許調為簡任秘書,當時已引 發不妥的議論,等到她一審被判刑4 年半,縣府只挑最輕的「申誡一次」 處分,讓人無法接受。 懲戒法規定的懲戒處分有九 級,最重是免職,其次為撤職、剝 奪或減退休金、休職、降級、減 俸、罰款、記過,最輕是申誡。 監察院對此表示,該案函請南 投縣政府了解中,監察院未正式立 案調查。 與毒犯同住 鄭文燦牢獄生活不好過 前 桃 園 市 長鄭文燦涉嫌 收賄500萬,桃 園地方法院11日裁定羈押禁見,當 晚就將他送往桃園看守所,與3名案 情單純的被告同住。 資深社會記者林裕豐12日在《關 鍵時刻》節目中表示,鄭文燦過去住 在市長、行政院副院長官邸,現在 在監獄中住四人房,睡覺都只能側 身、排排睡。 林裕豐指出,一般看守所對待 政治人物都會給個方便,安排住兩 人房,另一個是沒有威脅的金融犯 詐騙犯,在裏面帶著熟悉環境。但 獄方給鄭文燦挑好的3名中,有兩 個是案情簡單的詐欺犯,應該是車 手,沒甚麼問題,但另一個卻是毒 品犯,這是非常恐怖的,因為案情 單純的毒品犯不會是製毒、販毒, 那就只能是施用毒品,這就代表剛 進看守所時身上可能還有毒癮。 林裕豐更爆料,一但戒斷反應 發作,毒品犯會哭到一把鼻涕一把 淚,用頭撞鐵欄杆撞到滿臉血,接 下來會嘔吐,味道難聞就算了,更 尷尬的是吐出來的東西誰收?「另外 兩個獄友也算學長,難道要前行政 院副院長去擦嗎!除了眼淚鼻涕、 嘔吐物,有時候毒品犯還會失禁」。 林裕豐也提到,發作時毒品犯 沒辦法控制自己,可能還會攻擊其 他獄友,如果是晚上發作,會讓獄 友沒辦法睡覺,等於白天晚上都精 神緊繃,以鄭文燦一個前行政院副 院長之尊,真的很難熬。 林裕豐也提到,桃園看守所裏 沒有空調,必須要在裏面開卡自己 購買小型電風扇,鄭文燦進去時已 是下班時間,應該來不及購買,「不 知道住四人房還沒有風扇,鄭文燦 是怎麼熬過第一晚的,想到就覺得 毛骨悚然,說找了三個案情單純的 同住,但根本就是在整他」。 媒體人吳子嘉指行政院政務委 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採購BNT疫 苗時貪污近30億,一審遭判賠300 萬。 吳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網絡直 播節目指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 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 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 貪污將近30億台幣」等言論。陳時 中認為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到台 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吳子 嘉求償1000萬,台北地方法院12她 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 可上訴。 陳時中12日下午通過臉書發文 表示,聽聞委任律師傳來訊息,法 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且須 支付300萬損害賠償,且從法院判 決書可發現,吳子嘉言論與客觀事 實不符,且發表言論前也未盡合理 查證義務。 陳時中說,去年就曾對外說 過,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 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也由衷 感謝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 他表示,從防疫工作至今,來 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對他和 全體行政團隊都造成嚴重傷害,這 些惡毒的指控和污名,是再多金錢 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 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 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 陳時中指出,此案最終獲得的 賠償金額將全數捐做公益,期待讓 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 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與商 人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判 決對石木欽實行撤職並停止任用1 年。石木欽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 法法庭日前裁定不受理。 石木欽主張,懲戒法院的見解 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未審 酌對已不在職的他課以免職、撤職 等懲戒處分並無實益,且違反比例 原則,並牴觸憲法第81條保障法官 身分權的意旨,據此聲請裁判憲法 審查。 憲法法庭認為,石木欽聲請意 旨,無非爭執懲戒法院本於訴訟指 揮權就訴訟程序、認事用法等事項 是否適當,難認已具體敘明確定終 局判決所持的見解,有何悖離憲法 之處,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要件 不合,因此裁定不受理。 全案起於石木欽被控自1997年 7月至2017年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 茂鍾飲宴、球敘,包括翁茂鍾涉有 5件官司案期間所委任的律師在場 時均未迴避,並提供法律意見。 石木欽另被控不當以其妻兒名 義,買進翁茂鍾經營控制的怡安公 司、聯亞公司股票獲利。監察院於 2020年8月間彈劾石木欽並移送懲 戒。 懲戒法院一審判石木欽罰俸1 年,約354萬;2012年7月6日以前 違失行為逾追懲時效,予以免議。 監察院及石木欽均提起上訴。 懲戒法院二審認定,石木欽的 違失行為,以最後一個違反義務行 為終了之日即2016年7月29日為判 斷基點,原判決認為超過10年部分 已逾追懲期間,應予免議,已有違 法。 懲戒法院審酌,石木欽的違失 情事已損及法官職務尊嚴及人民對 法官的職務信任,導致司法信譽及 形象受到深遠傷害,情節嚴重,且 石木欽於審理期間始終否認,認為 已不適任法官,改判撤職並停止任 用1年,全案確定。 吳子嘉造謠判賠300萬 法官石木欽涉貪被撤職 涉詐領公款 縣府僅記申誡 南投貪官被判刑後仍在位 ■圖為許麗貞(中)早前與地檢署檢察官一起稽查超市水果售價情形。 網上圖片 ■媒體人吳子嘉(中)。 中央社 許麗貞一審被判刑 4 年半,縣府只挑最輕的申 誡一次處分,讓人無法接 受。 議員沈夙崢 見辣 義椒 勇水 為刺 被眼 誤傷 心打 情百 不通 好電話報案 客擦 車撞 闖過 軌路 道列車 台東有名60歲的陳姓男子13 日晚間8時30分在某賣場酒醉鬧 事,現場一片混亂。 陳男日前在親戚家喝酒鬧事 被趕出門,之後跑到對面賣場喊 著要買砍刀。店員表示,當時陳 男入店的第一句就是「我要買砍 刀」,店員判斷「接下來絕對不會 發生好事,也不可能砍草」,於是 故意讓男子在店內亂找,而附近 民眾此時也已報警。 店家表示,拖延戰術終讓男 子不耐,抓起長柄彎月鋤又丟張 千元鈔就走,櫃台店員急叫其他 店員阻攔,隨後,見義勇為的民 眾開始搶利器並與陳男拉扯。 見義勇為的民眾個頭相對陳 男高大不少,事發當時打著赤 膊,警方見他與陳男拉扯還佔上 風,誤認是鬧事者。店員看到警 察抓著壯碩的熱心民眾,大喊「抓 錯人了!」想不到後續警察見情勢 激烈就噴辣椒水、掃腿、壓制、 上銬,大家頓時眼睛刺痛流淚。 整起事件造成一警及一民眾 眼睛受傷、另一警員及一店員皮 膚刺痛,所幸清洗後無大礙。倒 是見義勇為民眾,雖然原諒警方 誤抓,但高梁酒也不買了就離去。 台中市南屯區張姓男子常在 酒後狂打報警電話,警方上門又 拒絕開門,光6月就打了187通。 警方表示,張男多年來常因 飲酒後心情不好就狂打報警電 話,指稱酒醉想自殺、家裏有糾 紛、投訴警察等,為防萬一,警 方派遣警力多次到報案現場查看。 警察到場後張男又拒絕開 門,家人也無可奈何,警方勸導 不要無故撥打報案專線以免觸 法,但張姓男子仍持續撥打報案 專線電話佔線滋擾,造成警力浪 費,也影響市民眾報案權益。警 方通知張男說明但未到案,於7月 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男移送 裁罰。 台鐵自強號386班次北上列車 13日晚間行駛至高雄路竹新民路 與大同路口平交道時,撞到倒車 不及的孫姓男子車輛,幸列車無 人受傷。 經警方到場了解,發現是47 歲孫男駕駛客車由新民路左轉, 準備經過平交道轉入大同路時, 適逢警報器亮燈,但倒退至一般 道路時不慎撞到53歲梁姓機車騎 士,造成梁女右腳膝蓋輕微挫傷。 孫男因倒車不及退出平交 道,結果剛好與自強號386班次北 上列車發生碰撞,造成孫男自小 客車前保桿損壞,所幸列車和自 小客車人員都未受傷。 湖內分局事後派遣10多名警 力協助疏導交通及車輛故障排 除,整起事故約在當日晚9時20分 恢復交通通行。鐵路警察局高雄 分局表示,整起事故影響2905名 旅客,列車9班次,延誤75分鐘。 ■撞車事故現場。 中央社 台灣法務部日前公告「機密保護法涉密 人員出境返台通報表」,自即日起生效,無 論是到大陸還是海外的涉密人員,返台後都 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向原任職機關通報,以 掌握其與大陸或海外人士接觸、聯繫情形, 未通報者,最重可罰10萬(新台幣,下同)。 「機密保護法」在去年底三讀修正,包括 機密核定人員、辦理機密事項業務人員、退 離職或移交機密未滿3年者,應在返台後7個 工作日內,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通報, 否則可處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官員解釋,「機密保護法」原規定,涉密 人員出境僅需提出申請,也就是經原服務機 關核准後,於出境日的5個工作日前,將名 冊送內政部移民署,若未經核准擅自出境或 到未核准地區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20萬以下罰金。去年底修法後,除出境 申請,返台7天內須據實通報,相關規定自 今年7月9日起實施。 官員說,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 條規定,赴陸返台後,直轄市長應向行政 院,縣市長應向內政部,其餘機關首長應向 上一級機關通報。若涉密人員赴陸,除要填 報「赴陸人員返台通報表」,也需填報「涉密 人員出境返台通報表」。 「涉密人員出境返台通報表」應通報事項 有13點,包括是否遭刺探政府與公務機密、 莫名遭盤查身分、詢問任職或受委託工作事 項、遭遇羈押逮捕或限制行動、遭遇被竊或 搶劫、與原申報接觸對象以外人士接觸、遭 不當招待或贈送物品、要求進一步聯繫大 陸或海外人士、參加行程外的活動等。 涉密人員出境後返台 須7天內通報 熱點追蹤 前桃園市 長鄭文燦涉受 賄遭羈押,領 導人賴清德在事發後表態「肅貪是 政府重要工作」,外界猜測下一個 目標可能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12日在政論 節目《關鍵時刻》中表示,柯文哲屋 漏偏逢連夜雨,行船又遇對頭風, 在這個困難時候遇到案件,尤其對 手又是賴清德,「柯文哲跟侯友宜 在討論藍白合不合時,民進黨內竟 有人認為藍白可能會合,這樣賴清 德就不會當選,所以做了一個策略 聯盟,認為賴清德不會上了」。 主持人劉寶傑追問「是誰」,謝 龍介笑笑說,「南台灣的那兩大都 市,所以可以看出賴清德很能忍, 忍住之後現在黨權定於一尊,但不 是單單的辦案件、把人收押,他在 算中間選民這邊,可以回流多少 支持度」。立法院改革五法,國民 黨、民進黨、民眾黨都沒有贏,只 有賴清德得分;現在鄭文燦被收 押,賴清德也得分。 謝龍介分析,賴清德考慮要不 要辦柯文哲,就是看柯文哲的票源 中藍、綠各佔多少,以及案件辦下 去後票能有多少回流到賴清德的身 上,如果綠的比較多,「那柯P就 凶多吉少了,賴做民調會分析到很 細」。但他也強調,賴清德不是隨 便出手,因為本來就有案件存在, 很容易就可以順風推倒牆。 賴清德肅貪 柯文哲凶多吉少 新聞鏈接 公務員懲戒處分等級 1、免除職務 2、撤職 3、剝奪、減少退休金 4、休職 5、降級 6、減俸 7、罰款 8、記過 9、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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