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 11.30.2024 星期六 港聞 被捕的52歲疑犯陳惠良於29日晚9時許由一 輛警方七人車押至寶勒巷重組案情,疑 犯戴上頭套、雙手鎖上手銬、腰纏鐵鏈,期 間疑犯向探員講述案發情況,鑑證科人員則 手持攝錄機全程拍攝。其後探員給予疑犯一 個綠色水樽,以示範如何掟汽油彈。整個案 件重組過程歷時約10分鐘。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警司 林啟初表示,香港警方收到內地執法部門通 報,指一名52歲男子在內地被截獲,經身份 確認後,證實為縱火案中其中一名通緝犯, 28日下午2時16分,該名疑犯經深圳灣口岸回 港,之後被警方O記拘捕。林指警方有證據顯 示疑犯在縱火案中有重大參與成分,稍後會 被落案起訴謀殺罪,林呼籲市民如有另一名 在逃疑犯陳福清的消息,可與警方聯絡。 慘劇發生於1997年1月,一名有黑社會背 景、綽號「阿飛」的董勝飛與綽號「上帝」的蔡 錦輝到尖沙咀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消遣,期 間出言調戲場內一名女侍應。卡拉OK的經 理其後找「睇場」出馬。雙方大打出手,唯「阿 飛」及「上帝」被打至頭破血流。有人不忿,兩 次計劃向「睇場」伏擊報復,但先後兩次遇上 警察掃蕩而被逼取消行動,最後在1月25日凌 晨約4時掟汽油彈報復,釀成30人死傷慘劇。 押返寶勒巷示範掟汽油彈 在火警發生後一個月警方拘捕4人,當中 3人被判處謀殺罪成終身監禁,另一人則入獄 11年。至於曾被警方列為頭號通緝犯、主謀 疑犯、綽號「上帝」的蔡錦輝,直到2008年、 即潛逃12年後,終在深圳被公安拘捕,其後 被移交予香港警方,之後在2010年5月判謀殺 罪成,依例判囚終身。 有持牌財務公司針對外傭不熟香港法 例,以超出法定貸款利率逾3倍及扣押護照 作抵押向外傭放貸,並以恐嚇滋擾方式逼外 傭及其僱主還債。警方於24日至28日展開打 擊違法放債及非法收債行動,共拘捕47名男 女,最細被捕人年僅13歲。 利率逾3倍 最細被捕者13歲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劉浩德表示, 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鎖定旺角區一幢商業 大廈內的持牌財務公司。警方在24日持法庭 搜令突擊搜查財務公司,檢獲大約7000份貸 款申請表,當中包括約4000份外傭的借貸紀 錄,超過400本外傭既護照及現金約180萬元。 警方以涉嫌「串謀以過高利率放債」及「違 反放債人規例」拘捕8名當地男女,包括財務 公司持牌人,行政總裁及員工,年齡介乎27 至45歲,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警方同時採 取行動防止該公司處理約110萬港元懷疑犯罪 得益。根據相關貸款紀錄,每名外傭借貸金 額介乎3000元至30000港元,部分個案被收取 年利率接近150厘,即法定年利率48厘的3倍 多,涉案財務公司每月向外傭貸款總數接近 港幣240萬。 另亦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及通訊軟件,向 外傭無牌放債,警方在行動中以涉嫌「串謀無 牌放債」及「洗黑錢」拘捕10名電話號碼持有 人,及處理貸款的銀行或支付工具帳戶持有 人。 在「獵槍行動」期間,東九龍總區人員以 涉嫌「縱火」、「刑事毀壞」及「刑事恐嚇」等拘 捕22男7女(13至71歲),各人涉嫌與全港43 宗非法收債案件有關,部分人疑有黑社會背 景,其中3名年齡13至16歲的少年已被落案起 訴「刑事毀壞」罪。 本報記者林思明、戚偉達香港報道 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昨於高院續 審。駐守刑事情報科的監視警員供稱,當年3 月被指派監視17名可疑人士,當中包括本案 8名被告,而他主要監視對象為第5被告楊怡 斯,並由白田街開始跟蹤楊,觀察到楊與另 外兩名被告一起前往巴域街休憩處,最終在 翌日凌晨才與同案3名被告一起離開。監視警 員又稱當時迎面觀察了楊約一分鐘,以確認 對方身份,兩人曾相距僅2米距離。審訊下周 一續。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 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 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 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 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奉命監視 獲發相片確認容貌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 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 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 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 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 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 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 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監視警員20昨於屏風後供稱,他在2020 年3月6日被指派監視17名人士,包括本案8名 被告、以及林杰勇、嚴俊南、唐偉略、梁健 榮、葉銘熹、方游起、林朗翹、潘栩彤和胡 淑雯。警員20在訓示期間獲發上述17人的相 片,均為證件相大小,他收下相片、直至下 班時才交還,在監視對象未出現前,他可以 重複查看,以加深記憶。 本案中,張家俊和楊怡斯爭議身份辨 認。警員20供稱,他當時花了約3至4分鐘觀 察楊的相片,及至晚上10時接獲通知前往白 田街守候;約於晚上10時10分,他收到電台 消息後前往大埔道行人過路處,他在該處首 次看到楊及看到楊的正面,當時雙方相隔兩 條行車線,他花了1分鐘去確認其身份,其後 楊過馬路,雙方距離收窄,一度相距約兩米。 警員20續稱,楊當時攜有斜孭袋、電腦 袋和兩個紙袋,其中一個紙袋內裝有紙鶴; 楊走向白田街、走上巴域街斜路及走向美荷 樓,警員20尾隨至美荷樓附近,過程約5至 6分鐘;約10時19分,楊走回巴域街,與吳 和張琸淇會合後,一起走向美荷樓;後來楊 獨自折返,及走進石硤尾邨美葵樓地下停車 場,警員20便在外守候;數分鐘後,楊再次 走向巴域街休憩處;及至凌晨約1時半,楊與 李、何卓為、張家俊和一名女子一起離開。 早前的開案陳詞時,控方指出將軍澳「祭壇」 爆炸案中,楊負責準備裝飾祭壇及易容物 品,其中楊手提紙袋載著的紙鶴是用作裝飾 「墓碑」炸彈。 另外,監視警員21在主問中稱於同日在 巴域街認出及監視案中被告,昨接受辯方盤 問時確認訓示期間獲發各被告的相片,可看 見被告正面輪廓及肩膀,配合現場監視看到 的的眼、耳、眉、頸等特徵,可辨認被告身 份。 律師重複提問 官指浪費時間 代表被告張家俊的大律師張志輝問到, 警員21在巴域街是否只看到張家俊的側面或 背影。警員21稱在10米以外有留意到張家俊 迎面走來,走近10米後看見其側面,再依靠 觀察輪廓特徵去確定對方身份。 在監視警員21早已供稱在訓示時觀看的 相片只有頭及膊頭下,張律師盤問時繼續查 問是否看到下半身,被法官提醒「你有問題直 接問,唔好重複又重複問答過嘅問題,浪費 時間」。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財務公司向外傭放「高利貸」47人就逮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劉浩德(右)及高級 督察盧業威講述案情。 林思明攝 ■疑犯陳惠良模擬掟汽油彈放過程。小 圖為陳惠良。 黃文威攝 六旬地盤工2021年7月12日懷疑女友出 軌,失控揮刀狂斬女友及2名女兒過百刀, 縱火燒屋後三母女宣告不治。受審時辯方指 女友經常嫌棄地盤工「人又老錢又無」,打算 另覓新歡。陪審團接納被告受挑釁下犯案, 終以大比數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脫,3項交替 誤殺罪成,另一致裁定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 成。法官張慧玲昨於高等法院指3名死者於 刀傷劇痛之下,被告仍然縱火,案情非常殘 暴,判處被告4罪刑期同期執行,共囚15年。 官指案情非常殘暴 張官提到陪審團接納被告姚委祥受挑釁 下殺害女友溫菊芳,誤殺罪成,其餘2女誤 殺罪則不能同日而語。辯方認為被告受女友 挑釁後轉移意圖,意外殺害2女,張官反駁 指說法與證據不符,解釋指2女身上刀傷甚 多;被告明知3母女在下層床擁作一團仍然 縱火;被告不止一次向警方表明欲4人同歸 於盡等,可見被告有意圖殺害2女。 張官判刑指被告奪去42歲母親溫菊芳、 13歲女兒賴夢芯及8歲女兒廖淑媛性命,3人 多處刀傷嚴重出血,承受劇痛之下,被告仍 然縱火,案情非常殘暴,而次女在險境下英 勇護母,由於刀傷較輕,故其後吸入濃煙時 間更長,每項誤殺罪遂以12年監禁為量刑起 點。張官指出被告在訂下審期後承認3項誤 殺罪,接納其有真誠悔意,由於個別定罪基 礎有別,每罪分別減刑近一成至兩成半。 張官續指被告蓄意縱火罪雖無預謀,唯 夜半縱火危及鄰居,亦摧毀了屋內財產,判 囚15年,4罪刑期同期執行。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居住於大埔鄉事會 坊美雲樓的65歲的男被告姚委祥曾向醫生透 露,42歲女友溫菊芳出軌,被告受挑釁下取 刀斬溫,兩名女兒13歲賴夢芯及8歲廖淑媛 上前為母擋刀而受傷。控方質疑被告編造部 分案發經過,特別提到被告犯案時有充分機 會思考,在死者求饒時迅速回應「無用㗎, 我已經斬緊你」,斬人後更有序地把三母女 身體疊放。 辯方則指,被告十分看重兩名非親生女 兒,被告知道兩女兒死訊後十分自責,他事 發後表明「唔想兩個小朋友死」,自責說「我 真係唔死都唔得啦」、「我十世都還唔清」, 可見被告沒有意圖要殺害溫的兩名女兒。而 被告女友溫菊芳時常嫌棄被告「人又老錢又 無」,被告形容溫衣著袒胸露臂及「好姣」, 溫又會指她想找年輕的有錢人,持續刺激被 告,最終被告亦是被溫挑釁下刀斬溫,意外 波及兩名女兒,另提及涉案單位火勢不算猛 烈,屋內也沒有任何助燃物。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刀斬女友及兩女 地盤工誤殺縱火囚15年 ■被告姚委祥被判監15年。 寶勒巷縱火案通緝犯陳惠良落網 1997年釀17死13傷潛逃內地 29日安排重組案情 1997年尖沙咀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發生香港史上最嚴重的縱火及謀殺案,釀成 17死13傷慘劇,警方在火警發生後一個月拘捕4人,而主謀亦在2008年於深圳被公 安拘捕,之後被送回香港受審,但有兩名兇徒仍然在逃,其中被警方通緝27年的陳 惠良,早前在內地落網,並已移交香港警方,疑犯昨晚押解到寶勒巷重組案情,案 件仍有一人在逃,警方懸賞40萬元仍然有效。 ▍本報記者黃文威、徐裕民香港報道 ▍ 探員給予疑犯一個綠色水樽,以示範如 何掟汽油彈。 ■1997年1月25日凌晨約4時,尖沙咀 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發生轟動一時的 縱火兇殺案,釀成17死13傷慘劇。 何桂藍申上訴 案件暫未排期 35+顛覆 案 中 被 判 囚 7年的何桂藍 (見圖)向上訴 庭申請上訴。 根據司法機構 紀 錄 顯 示 , 案 件 暫 未 排 期。早前鄒家 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4人受審後 定罪,判囚6年6個月至7年9個月,本周二 (26日)已申請上訴。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 騰及陳仲衡上周二(19日)判刑時指,戴耀 廷等4名「首要分子」和吳政亨以外,其餘 被告均為參選人,在計劃中不可或缺,同 屬「積極參與者」,大多以7年監禁為量刑 起點。認罪被告扣減後,刑期介乎4年2個 月至5年7個月。 受審後定罪被告,刑期則大多介乎6 年6個月至6年9個月,而何桂藍受審後定 罪,沒有求情,故判監7年。鄒家成有份 發起《墨落無悔》聲明,則以8年監禁為量 刑起點,終判囚7年9個月。 眾被告午夜嘉頓山密會 警全程監視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 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 標的之爆炸」等罪,於高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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