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01.16.2025 星期四 港聞 電動車叉滿電40分鐘 遭收10倍「閒置費」 消委會招聘總幹事 黃鳳嫺:你覺得我真係離任 18款隨行杯容量 5款低於標示1成 消委會調查市面10間機構,包括6間非牟利 機構及4間商業機構的相關租賃資料,發 現電動輪椅每月租金由400元至2500元不等, 相差超過5倍。按金及所提供的租後服務,如 電動輪椅運費及故障維修等,由免費至1.2萬 元不等,根據各機構的資源限制各有不同, 亦需視乎租用款式而定。 按金租後服務最高收1.2萬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租用前,亦應就 電動輪椅的功能、輕便程度、折舊程度等多 作比較,以選擇最適合自己需要和負擔能力 的款式,免招不必要損失。如在租用後才發 現電動輪椅尺寸不合適,大部分機構都可提 供更換服務,但租用人要負責相關的運費。 消委會指,電動輪椅並非所有行動不便 人士都適合使用,調查的6間非牟利機構均要 求租用者提供專業醫護人員的轉介信,或需 接受職業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評估,才可申 請租用,4間商業機構則沒有相關要求。消委 會引述職業治療師指,部分慢性病患者如在 身體上有特定障礙,如有未受控的糖尿病、 高血壓、會突然暈眩或昏倒、精神紊亂等, 以及曾中風人士若出現「半側空間忽略」,即 對身體其中一側的視覺或聽覺等出現意識缺 失,都不應使用電動輪椅代步。 部分須專業醫護轉介信 另外,鑑於電動輪椅在操作上較傳統輪 椅複雜,從未使用人士應事先接受專業醫護 人員的評估及訓練,以確定能否有效操控輪 椅。一般而言,建議患者和照顧者接受最少2 至4次的專業培訓,包括安全及準確停泊電動 輪椅、進出房間、住所、升降機、過馬路、 以及使用交通工具等。 消委會又指出,如果租用電動輪椅期間 不幸發生意外,消費者要留意部分機構在租 賃條款表明,不會為租用者在使用時發生的 意外負上任何責任,引述有保險業界代表指 出電動輪椅出租服務公司可購買公眾責任保 險,個別保險有可能會包括租用者使用電動 輪椅時導致的責任。 消委會又表示,香港目前沒有規管電動輪 椅使用的特定法例,但根據普通法的侵權法律 原則及香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電動輪椅使 用者若因疏忽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又或在公 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駕駛,都要負上法律 責任。消委會建議當局明確要求電動輪椅的品 質安全,並規管使用,例如必須符合國際安全 標準、使用者須購買保險、像英國和新加坡般 限制最高行駛時速不得超過6公里。 政府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消委會表示, 去年共收到179宗有關電動車的投訴,較前年 122宗增加47%。其中有車主投訴因充電後沒 有立刻駛走車輛,閒置40分鐘被收取高達充電 費10倍的閒置費;亦有個案投訴有充電站半夜 突然停止充電,充電逾11小時,只充了不足 50kWh。 投訴人梁小姐使用商場某公司的中速充電 站充電,並在應用程式內購買一小時充電服 務,於2時17分開始充電,3時57分駛離時查看 應用程式,顯示收費為166.2元,當中16.2元為 一小時充電費,但系統錄得梁小姐閒置了40分 鐘,故收取每分鐘5元的閒置費,收費達上限 150元,唯梁小姐指充電站並沒有張貼有關閒置 費的收費告示。此外,她填寫應用程式資料時 已明確標明她的電動車屬該公司品牌,理應可 享有自家品牌的充電優惠,即每小時14.6元, 而非16.2元,她懷疑該公司濫收費用,並要求 公司退還多收費用但不果。 該公司解釋應用程式有列明充電費和閒置 費的收費安排,且客戶需要先輸入特定的「充電 邀請碼」進行驗證方可享有優惠。梁小姐不滿意 解釋,向消委會投訴,而消委會建議梁小姐可 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另一投訴人王先生使用某公司在所住屋苑 停車場的充電站,購買過夜的12小時50kWh中 速充電服務,理應在8小時達到50kWh,收費約 125元。唯他翌晨發現充電樁會在半夜突然停止 充電,並需要他透過應用程式手動重啟充電。 查閱紀錄後,他發現5月中旬充電11小時, 卻只充了44kWh;5月下旬充電12小時,最終只 充了41.1kWh。王先生向消委會投訴,該公司 解釋,充電站因受設備限制,會在電力驟降時 觸發停止充電保護,導致充電不足,對此表示 歉意,並同意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 亦在6月上旬完成系統及設施更新,以提供更穩 定的充電服務。 此外,具備上網功能的智能電視近年已普 及化,消委會測試9款55吋超高清(4K)智能電 視機,售價介乎3890元至21980元,發現售價較 高的OLED樣本在整體畫面質素評比較高,價 格較低的LED或中價的QD/Mini LED樣本亦可 滿足一般用戶的要求,而OLED電視機對追求 高畫質的用戶更為適合。 對於市面上售價更高的8K電視機,消委會 提醒消費者當前串流平台及影片內容尚未達8K 解像度,消費者不應盲目追求高規格產品,以 免得物無所用。 消委會早前刊登廣告招聘總幹事,合約 為期2年半,引起公眾猜測已任消委會總幹 事12年的黃鳳嫺即將離職。消委會15日召開 《選擇》月刊記者會時,黃鳳嫺被記者追問是 否離職時,反問記者:「你又覺得我真係離 任?」 涉「利益衝突」拒評論 黃鳳嫺續指,她感謝大眾關心其未來動 向,又提到知悉新總幹事的公開招聘廣告, 指自己或涉「利益衝突」而拒絕正面回應,「就 住呢一方面,因為我可能有潛在嘅利益衝 突,都係唔方便評論咁多。」她表示希望各方 尊重遴選程序,以選擇合適的總幹事人選, 如未來有新消息亦會另作公布。 消委會招聘總幹事的廣告,是在去年12 月21日刊登,15日截止。應徵者要至少有15 年消費者或非牟利機構相關的高層管理經 驗,亦要有帶領和管理類似機構的經驗,且 熟悉相關政府政策部門及聯絡工作。 該職位的薪酬相當於公務員首長級薪級 表第4級,即月薪約25.6萬至27.2萬元。 翻查資料,黃鳳嫺過去曾於商業機構工 作,之後轉到旅發局,擔任會議展覽及郵輪 業務總經理,2012年8月辭任,同年11月起接 替時任何總幹事劉燕卿。 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8款售價介乎80元 至425元的隨行杯樣本,發現當中5款的公 稱容量低於標示1成,未能符合歐洲相關標 準標示要求。調查亦指,各樣本在保溫保 冷效能方面表現差異甚大,共有4款總評 獲4.5分,分別是「NOC」、「STTOKE」、 「RICOCAFE」及「WOKY」,售價均在240 元以上。 消委會指,有14款樣本所量得的公稱 容量低於標示3.33%至20.24%,當中5款的 差異更超過一成。差異最大的一款屬樣本 中售價最低的「PoleBear」,其標示容量為 420毫升,而量得的公稱容量卻只有335毫 升,差距逾兩成。 即使將水位加至貼近甚或浸泡著杯 蓋部分以量度各樣本的「最大容量」時, 「National Geographic」的經典保溫瓶,其聲 稱容量為600毫升的樣本,其量得的最大容 量亦只有532毫升,仍低於標示逾1成。 塑膠製造保冷較遜色 另外,消委會亦測試各樣本的保溫保 冷效能,塑膠製造的隨行杯樣本在保溫保 冷效能均較遜色。消委會參考歐洲標準測 試方法,各樣本注入不低於95°C的熱水至 公稱容量水平,以原有杯蓋封好後,放置 在試驗環境下6小時,結果發現各樣本保溫 效能差異大,水溫降至26.3°C至63.8°C。 「Stanley」和「NOC」兩款不鏽鋼樣本表 現較突出,水溫仍超過60°C;而有3款以 塑膠物料製成的樣本,水溫只有26.3°C至 29.0°C,保溫效果明顯遜色。 保冷效能方面,測試改為使用約5+/- 1°C冷水,同樣注入凍水的樣本放置6小 時,有8款樣本的水溫在6小時後,仍能維 持在11°C以下,表現較突出;3款塑膠製 樣本,水溫上升至20.5°C至22.0°C,與 試驗環境溫度十分接近,保冷效果較弱。 倒置1小時6款有漏水 至於防漏試驗,其中12款樣本倒置 1小時均沒有漏水,6款有漏水。雖然 STANLEY品牌在保溫保冷效能良好,但 消委會指其杯身較高,設計上闊下窄,加 上手柄厚重,容易翻側,若注入熱飲後打 翻,或致燙傷風險。 ■消委會指OLED電視機畫質最佳,但LED 及QD/ Mini LED也可滿足一般用戶要求。 ■黃鳳嫺指充電樁應清楚告知消費者會如 何收取閒置費,以免產生糾紛。 ■黃鳳嫺感謝大眾關心其未來動向,指自己 或涉「利益衝突」而拒絕正面回應招聘一事。 ■消委會測試18款隨行杯樣本,當中5款公 稱容量低於標示一成。 電動輪椅月租 10機構相差逾5倍 消委會籲慎用 出意外或須負全責 人口日趨老化, 不少人因行動不便而 需要使用電動輪椅代 步,市面上有機構及公司提供電動輪椅 租賃服務。消委會早前調查電動輪椅租 用服務,發現租用費用差異很大,可以 相差逾5倍。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租 用前要多作比較,並提醒並非人人適合 使用電動輪椅,使用時須謹慎,勿橫衝 直撞,否則當發生意外時,租用者或需 負上全責。 本報記者郭穎彤香港報道 電動輪椅在操作上較傳統輪椅 複雜,從未使用人士應事先接受專 業醫護人員的評估及訓練,以確定 能否有效操控輪椅。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租 用電動輪椅前要多作比較。 ■消委會指市面各機構電動 輪椅月租差異較大,提醒消 費者選擇最適合自己需要和 負擔能力的款式。 黃偉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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