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05.08.2025 星期四 港聞 時任「南丫四號」輪機員梁沛生在供詞表 示,當晚開船後在駕駛室目睹港九小 輪「海泰號」迎面衝向「南丫四號」,並撞上船 隻的左後船身。他當時被撞倒在地致右手受 傷,爬起身後走向機房檢查機器,唯發現機 房已嚴重入水,水位差不多一呎深。他見不 斷有水湧入機房,隨即離開並大叫「著救生衣 呀,隻船沉」。其後梁涉誤殺被捕後,在警誡 錄影會面下拒絕回答大部分問題,包括當日 船隻速度、船上人數、雷達是否正常運作、 船隻損毀情況、有否在撞船後指引乘客有關 逃生的資訊等。 倖存者指船員從未講解逃生路線 倖存者盧麗顏在書面供詞憶述,事發當 日晚上8時許,她與丈夫劉鑑波及朋友司徒 佩華坐在「南丫四號」上層甲板層船艙左舷, 盧透過船窗看見「海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 號」,其後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後,盧目睹 「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開,「南丫四號」隨即 下沉。盧因兩船相撞的衝擊力倒地,期間目 睹「坐在後面的乘客,被倒下的座椅壓著」, 及聽見船長向乘客道歉。 盧麗顏指上船時,沒有任何船員向乘客 介紹逃生路線及講解逃生工具等,盧亦不知 道救生衣存放的位置。 海難事故中協助救人的倖存者李明新在 證人供詞透露,事故發生時他手抱2歲兒子 在上甲板層船艙左舷的座位,並因衝擊力跌 倒在地。他隨即聽到船員大喊坐好及船隻下 沉,李為兒子穿上救生衣後,海水開始湧入 船隻。 救援人員到達後,他將兒子送上救生 艇,並游返船艙尋妻及救人,期間他發現一 名面朝大海、背朝天漂浮的女子,即將她救 起並帶她到救生船旁,唯李描述該名女子已 沒有生命跡象。他繼續在海上游欲尋找妻子 時,發現一名正在求救的男子,並將救生衣 遞給該名男子,他獲救後被告知其妻子安全。 任職港燈工程師的倖存者陳永亨在供詞 中回憶,當晚「南丫四號」航行約5分鐘後, 陳感受到巨大的撞擊,即與妻子走入甲板層 船艙取救生衣。唯「南丫四號」迅速下沉,陳 「聽見一聲爆炸巨響」後突然眼前一黑,隨即 遭大量物件壓著,陳不斷用力推開壓著他的 物品,並發現整個船艙已垂直沉入海裏。陳 當時完全被困在船艙內,唯未致於完全淹 沒在水裏,尚可呼吸,期間聽到船長向乘客 道歉。隨後,救援人員擊碎船窗將陳拯救出 來,陳目睹船隻再次下沉,陳獲救後被告知 家人全部安全。 案件今料將傳召家屬趙炳全作供。本案 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 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 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 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 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 有限公司。 南丫四號船員警誡下船上人數亦拒答 船身被撞後迅速入水沉沒 乘客生死一線 120多名港燈員工及親友於2012年 的國慶日晚上,登船出海觀賞煙花後, 乘搭的「南丫四號」遭港九小輪「海泰號」 撞穿沉沒,數分鐘內共39人葬身大海。 死因研訊7日續審,時任「南丫四號」船 員警誡下拒絕回答雷達是否正常運作等 問題。倖存者在證人供詞中憶述,「海 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號」後聽到一聲 巨響,隨即目睹「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 開。有份協助救人的倖存者亦提及,當 時將兒女送上救生艇後曾折返尋找妻 子,期間目睹兩男女需要協助,即將他 們帶到救生艇旁及提供救生衣。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 2020年 初醫院口岸 爆炸案, 7 日於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何卓為第17日出 庭自辯,承認知道借用宏創方503室的人士 「越玩越危險」,又提到「於2月佢哋又承認咗 責任」。何又確認有人承認放炸彈,而他亦懷 疑案件與自己身邊的人有關。何卓為的前女 友、同案被告何培欣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 重申何卓為同意,案發時何卓為與何培欣為 情侶關係。郭大律師指出,「William Wallace」 曾於3月4日在Telegram「無名群組」發訊息「我 女朋友可以哨」及「老隻女友︰哨」,藉此推斷 「William Wallace」是何本人。 案中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 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4歲 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 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 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 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 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 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 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 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 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 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何卓為在錄影會面中,曾稱「我真係收 租,租個單位畀佢哋⋯⋯知道佢哋越玩越危 險」、「2月佢哋又承認咗責任」。何卓為7日自 辯時稱「佢哋」是指女示威者Rachel與其身邊的 人,包括次被告李嘉濱。 何卓為亦再次確認「九十二籤」頻道有人 承認放炸彈,而他亦懷疑案件與自己身邊的 人有關。何於錄影會面期間亦曾表示「傷及無 辜都唔好喇」。法官對相關說詞表示不解,指 何早前作供稱曾參與汽油彈有關的行動,為 何會搬出擔心傷及無辜之說。何未有正面回 應。何卓為7日完成自辯,轉由其他被告的代 表大律師進行盤問。吳子樂的大律師梁耀煒 提出,吳子樂分別於當年1月28日及2月1日到 宏創方503室,其實是為了交收防毒面具,何 對此說法未有正面回應,含糊其辭,聲稱未 獲吳子樂告知他的動態,但卻知道吳子樂將 交收防毒面具。法官陳仲衡關注,何卓為慣 性不回答所有問題,而梁大律師更直斥「你唔 直接答我問題既原因,係因為你講大話」。 何培欣的大律師郭憬憲盤問何卓為時, 提到何卓為還押後,當時何培欣仍未被落案 起訴,何培欣曾到收柙所探訪他,直到2020 年9月,兩人情侶關係正式結束。 被質疑為賬戶實際操控人 郭指出,何卓為在2020年1月底曾分別 發Telegram訊息給何培欣及另一女子,想找 對方當「哨兵」,但只獲何培欣回應。郭續指 何卓為以「William Wallace」身份於3月4日在 Telegram「無名群組」發訊息「我女朋友可以 哨」及「老隻女友︰哨」,藉此推斷「Wi l l iam Wallace」是何本人。 何卓為堅持當時「William Wallace」是由學 弟「阿蛋」扮演之說,唯在法官澄清「老隻」是 否指他本人時,同意是指他自己。 此外,何卓為在警署錄影會面中,曾稱 女友姓名為「何佩欣」、「何佩儀」,當警員問 他是否認識「何培欣」,他則稱不認識。何卓 為供稱,自己當時故意說錯名字,想保護何 培欣。唯郭指出,何卓為在會面中說出了何 培欣的正確出生日期,而兩人那時剛成為情 侶不久,何卓為其實有意「爆佢出嚟」。何卓 為否認,稱「呢件事係絕對無可能發生」。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醫院口岸爆炸案 連番迴避提問含糊其辭 何卓為被指「講大話」 ■被告何卓為(上圖)在錄影會 面中,承認知道借用宏創方 (右圖)503室的人士「越玩越危 險」。何於2019年6月起租用涉 案的單位。 死因研訊 南丫海難 時任「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當年撞沉 「南丫四號」後迅速駛船逃離,其後涉危 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被捕,庭上7日讀出其 錄影會面紀錄的供詞,當中黎僅提及少 量資訊,明言自己曾考獲300噸以下的 機動船船長資格。黎續被問及事發當日 的船員人數、救生衣數目及工作時序等 時,黎一律拒絕回答。 警方向黎調查事發時有否開啟及檢 查雷達、見到「南丫四號」後有否減速或 採取措施避免碰撞、有否以響號或射燈 的方式警告、兩船相撞後有否檢查「海泰 號」的狀況等時,黎均不回答。黎亦不願 回答有否目睹「南丫四號」的乘客墮海及 有否指示船員將救生圈拋下海救人等問 題。「海泰號」乘客牛鋼在供詞憶述,事 發當晚船隻航行約20分鐘後,他透過船 窗看到另一艘船,隨即聽見一聲巨響, 部分乘客被撞跌在地上,並聽見其中一 名船員提及「又是港燈」。牛鋼亦聽見有 人質疑為何「海泰號」不駛走,數分鐘後 船隻便緩慢地駛離事故現場,期間牛鋼 發現船隻開始入水,乘客隨即穿上救生 衣,牛鋼亦從下層走向上層,發現船隻 20度向左傾斜,牛鋼與乘客則在船的右 邊,欲保持船隻平行。 另一「海泰號」乘客鍾健慶在供詞中 表示,兩船相撞後曾聽見有外國女士建 議折返現場拯救「南丫四號」的乘客。菲 籍女乘客Sumagang Areceli Plaza亦曾詢 問他人為何「海泰號」要駛走,獲告知所 在船隻亦在下沉。女乘客鄭逸敏提及, 兩船相撞後曾目睹船員交頭接耳,唯沒 有向乘客作出任何廣播,鄭曾向船員查 問情況,船員沒有理會鄭。 「海泰號」事發後迅速駛離 供詞揭船長拒答大量問題 ■「海泰號」在意外中船頭撞破,露出樓 梯。 ■海泰號船 長黎細明被 裁定誤殺及 危害他人海 上 安 全 罪 成,判監8 年。 時任「南丫四號」輪機員梁沛生 曾否認撞船前聽到警號聲及閃燈,表 示事故發生太突然,「我乜嘢都做唔 到已經撞船」。 ■「南丫四號」被撞後迅速入水沉沒,只剩船頭部分露出海面。 ■海難事故後,重案組探員與海事處人 員曾登上「南丫四號」蒐證。 ■「 南 丫 四 號」左船側 被開一道 長逾4 . 4米 的大裂縫, 當 中 夾 著 「海泰號」船 頭碎片。 ■時 任「 南 丫四號」輪 機員梁沛生 涉誤殺被捕 後,在警誡 錄影會面下 拒絕回答大 部分問題。 ■警方在宏創方涉案單位檢獲大量物 證。 ■港鐵羅湖站2020年初發生爆炸案。
RkJQdWJsaXNoZXIy ODc1MT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