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7 06.18.2025 星期三 港聞 龍漢標接受訪問時指出,北都可發展面積 達3000公頃,相當於香港面積的三分 一,屬香港前所未有的大規模發展,社會各 界及特首對區內發展非常著緊。對於上屆政 府遺留下來的「明日大嶼」計劃,現時香港經 濟及樓市有待復蘇、政府出現財赤情況下, 難以同一時間進行兩項大型項目,故應作出 政策聲明擱置「明日大嶼」計劃,令有意參與 北都發展的發展商及財團,不會因「明日大 嶼」帶來的大量供應而有所顧忌,釋除他們的 疑慮,避免影響其入標北都項目的意欲。 須衡量及觀察整體大環境 政府發展北都需要公私營合作,龍漢標 指出,作為地產商,發展地產項目須衡量及 觀察整體大環境、未來供應、需求、息口走 勢及建築和各類成本,參與時「要計數」,「明 日大嶼」計劃設有3個人工島,並設有商業中 心,現時核心商業區(CBD)除中環外,東九龍 CBD亦已出現供應過剩的情況,若發展商因 「明日大嶼」計劃,對北都「睇唔透」,發展商 日後在北都投地亦有影響,故政府對「明日大 嶼」計劃有必要作出「了斷」。 事實上,龍漢標指出,北都可發展土地 佔香港面積三分一,為何仍要填海造地,政 府宣布擱置「明日大嶼」計劃,對整體供應信 心不會有所減少,更形容「有如烏雲在上面, 影響北部都會區招標出價熱誠」。對於「明日 大嶼」已批出撥款正進行前期研究,龍漢標指 政府過去亦為不少項目進行撥款研究,但相 信相關前期顧問研究費用只是「九牛一毛」, 前期顧問研究亦毋須要叫停,可繼續進行, 屬合理做法。 面積龐大先要落實基建 北都面積龐大,政府發展如此大規模項 目,屬前所未有,龍漢標稱,政府一定要落 實基建先行,計劃下粉嶺北及古洞北第一階 段發展,首批商戶及居民預計於2026年遷 入,但現時基建設施包括道路配置等問題, 未能給予市場信心,能否按時間表於2026年 遷入,仍是一個疑問。 要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步伐,龍漢標倡 議政府需要成立單一窗口辦公室,專門負責 北都發展事宜,該辦公室並非協調各部門, 而是可以有「話事權」,可以作出決定,否則 永遠不能推進北都發展,期望政府可接納意 見,加快推動北都發展步伐。 政府大力發展北部都會區,對於已 經明存實亡的「明日大嶼」計劃,政府遲 遲未有表態,仍按計劃繼續進行研究。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及香港地產建 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北都為香港 前所未有的大規模發展計劃,屬公私營 合作形式發展,政府應作出政策聲明, 擱置「明日大嶼」計劃,釋除有意參與發 展北都的發展商憂慮,同時應成立單一 窗口辦公室,擁有審批區內發展的權 力,藉此啟動引擎加快發展步伐。 ■■龍漢標指出,政府有需要就「明日大嶼」作出了斷,擱置發展計劃,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步伐。 北部都會區為香港歷來最大型的發展項 目,龍漢標形容屬香港前所未有的機遇,可 加快融合整個大灣區,目前正向政府爭取成 立「招商辦公室」,為北都發展招商引資及吸 引人才。 龍漢標指出,為北都招商引資固然重 要,但吸引人才到港,對北都發展同樣重 要。北都屬香港前所未有的機遇,需要採用 全新思維模式,過往「有麝自然香」的做法 已不可行,需要進行市場推廣(Marketing & Advertising),「要將好嘢講畀人知」,同時政 府需提供實質支援。從吸引人才角度出發, 提供一套滿足需求,令人才可以放心落戶香 港。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與管理諮詢公司去年 底共同發表的《超越成本:製造與供應的國家 準備度》調查報告中,提及7項關鍵要素,包 括基建水平、能源穩定、創科能力、人才供 應、法規制度、地緣政治及ESG。龍漢標表 示,香港在各方面均有不俗表現,當中在人 才供應方面,要人才放心到港,需要提供合 適的環境,讓他們落地生根。 對於成立推動北都發展的辦公室,在組 成架構上,龍漢標表示,若全屬政府官員, 政府方面會放心一些,但若加入學者、商界 人士,亦可帶入不同意見,對此持開放態 度,最重要是辦公室能有權力審批北都發 展,毋須要協調各局,有行政權力,基本上 北都現時已過了協調階段,直言目前是「捲起 衫袖做嘢的時候」。 北都需成立「招商辦公室」引資吸人才 龍漢標:「明日大嶼」斬纜「北都」方穩行 籲政府作出政策聲明 釋除發展商入標憂慮 ▍本報地產組記者譚達成、攝影何健勇香港報道▍ ■北部都會區可發展面積達3000公頃,相當於香 港面積的三分一。 要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 步伐,龍漢標倡議政府需要 成立單一窗口辦公室,專門 負責北都發展事宜,可以有 「話事權」。 8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2019年招聘 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期間,優待36名特定應徵 者,上調面試分數,同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 為失當罪。其中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 早前認罪為控方作證,其餘7人受審後全部被 裁定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昨 日判刑指本案最嚴重之處在於大部分遴選小 組成員私相授受,唯各人均有真誠悔意,認 罪被告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被告判 處22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8名被告依次為63歲羅世華、63歲李達 釗、63歲戴焯輝、63歲易錦添、62歲麥偉 忠、67歲鄧永平、63歲黃偉雄及66歲陳江 松。香官指眾被告約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加入 政府,自管工或工人做起,現時均已退休, 退休時職級分別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或總小 販管理主任。香官引述案情指案發時眾人均 知悉不可優待應徵者,60歲被告羅世華應各 人要求編製特定「自己人」應徵者名單,上有 合共36人,給予其餘被告及遴選委員參閱。 編製「自己人」名單參閱 香官判刑指,本案最嚴重之處在於大部 分2019年遴選小組成員私相授受,企圖優待 「自己人」,指出食環署聘用組的職能是舉行 公開招聘為署方聘任最合適的優秀人才加入 公務員隊伍,遴選委員會委員的職責為公平 地考核應徵者,倘若他們做出違反職位操守 的行為,會損害公平聘任這一項重大公眾期 望,違背了為公眾利益而賦予給他們的職務 和責任。 香官指眾被告為優待應徵者,在面試前 傳閱應徵者面試資料,嚴重偏離職責,引起 公眾非議和質疑公開招聘的公平公正,影響 食環署的公信力,而署方收到投訴,因為名 單流傳令整次面試成績要作廢,招聘過程要 推倒重來,不但增加聘用組工作量,金錢上 亦浪費公共資源,對食環署的形象及公信力 有重大的不良影響。 香官續指然而沒有應徵者實際上於面試 時獲得優惠待遇,案中沒有實質證據顯示名 單上36人獲優待,比對2輪面試成績,36人當 中有8人第二輪更高分,5人2輪都不及格,3 人在第二輪才及格,因此沒有確切證據顯示 有應徵者實際上獲得優待,以及有人不應獲 聘而獲聘用。香官再指眾被告雖然傳閱名單 才出席遴選,但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任何被告 曾優待何人,以及程序上被告曾收受利益。 香官分析雖然被告羅世華向63歲戴焯輝 及62歲麥偉忠提供名單,唯相信「自己人」文 化存在已久,非一朝一夕之事,此前「傳紙 仔」來增加聘用機會一事已為人所知。 失長俸屬災難經濟損失 案中被告判斷受不良風氣影響,低估犯 案後果,認為無人策劃本案,即使羅世華製 作名單也只是收集姓名來統籌,並非始作俑 者,部分名字由其他被告提供,更加沒有證 據顯示被告與名單上36人有關。香官提到犯 案時長1個月涉及1次遴選過程,屬個別事 件,眾被告努力工作數十年,因本案令部門 公信力受損,聲名狼藉,沒有機會重犯,而 被告長俸亦堪憂,畢生投身政府服務,退休 後失去長俸屬災難性經濟損失,難以另覓工 作為生。 法庭同意廉政公署兩度向律政司索取法 律意見,由被告被捕、調查分析,到起訴再 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過程歷時逾3年,雖然 延誤並非出於惡意,亦非失誤所致贈,唯仍 體諒延誤對被告造成之影響,故適宜判處社 會服務令。最終63歲被告羅世華認罪,香官 昨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戴焯輝及麥偉忠 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5人則判處2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廉署發言人表示,因應本案發現的情 況,廉署已檢視食環署相關工作程序,並提 出防貪建議,以杜絕不當行為。廉署一直與 食環署保持緊密聯繫,定期為其各級人員提 供誠信培訓,持續提升他們對《防止賄賂條 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認識。 優待應徵者8食署主任失當罪成 ■李達釗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 何建勇攝 ■戴焯輝(圖)獲羅世華提供名單。 ■麥偉忠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患精神分裂症17年的五旬女保安,4年 前急性病發,受幻聽驅使她相信必須殺女救 子,遂持30厘米長的切肉叉「追殺」當時赤身 裸體的24歲愛女,女兒腹部遭刺傷致失血過 多而死。女被告昨於高等法院以受減責神志 失常影響為基礎承認誤殺罪,在犯人欄內聽 取案情時低頭拭淚。案情提及她曾指控女兒 「想害死我個仔」、「有人詐騙呃晒我啲錢」, 又稱女兒與其上司有染。法官郭啟安把案件 押後至8月20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將為女 被告索取兩份最新精神科報告,以考慮是否 適合判處醫院令。 任職保安員的50歲女被告楊樂英,承認 於2021年12月6日在九龍黃大仙慈雲山道80 號慈正邨正和樓某室殺害其女兒陳連琴。其 承認案情指,楊樂英在1997年誕下女兒陳連 琴,另在1998年誕下與陳同母異父的兒子, 楊現已與陳的生父離婚逾十年。兩母女2019 年起同住在涉案單位,兒子則獨自居住。 事發當日凌晨時份,有女聲大叫「救命」 及「走開」,另一女聲則責罵對方「賤人」,鄰 居聞聲驚醒,開門目睹陳連琴全身赤裸逃出 單位,在走廊向鄰居哀求援助,並要求鄰居 幫忙報警。楊樂英其後持利器追出走廊,鄰 居見狀迅速關門,旋即報警求助。鄰居稱她 關門期間已目睹其門前有一攤血。其他鄰居 當時亦在屋內聽到有女聲求救。 救護員到場發現陳連琴腹部中刀,臉部 朝上全裸仰躺在走廊,身穿染有血跡長褲的 楊樂英則坐在陳連琴身上,並說:「佢今日一 定要死!」陳連琴當時處於昏迷狀態,送院治 理後翌日凌晨2時50分宣告死亡,直接死因為 腹部刺傷致失血過多 ,身上其他傷勢顯示她 死前曾防禦反抗及試圖抵擋兇器攻擊。 警方到場制服楊樂英時,楊情緒激動、 口齒不清,指控女兒與其上司有染。警方最 初以傷人罪拘捕她,她被捕時則稱「佢想害 死我個仔,有人詐騙呃晒我啲錢」。兩母女 住所內狼藉不堪,睡床、牆壁、木門、鐵 閘、走廊均血跡斑斑,門外亦有一大片血 泊。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切精 肉神 叉分 誤裂 殺女 愛保 女安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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