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_08_2025星島日報(紐約大都會版)

A9 08.08.2025 星期五 港聞 游官引述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 X被性侵後遭受嚴重心理創 傷,事後出現抑鬱、低自尊、性方 面的行為問題及自殘傾向,X成長 於不健全家庭,創傷恢復尤為艱 難,建議接受長期心理治療。被告 被診斷因孤獨感及低自尊,未能處 理負面情緒,為尋求親密感而犯 案,被告2019年曾因幻聽幻覺到油 麻地精神科中心求診,但未有確診 任何精神疾病,遂建議判入教導 所,以提升其自尊及抗壓能力,防 止重犯。 游官判刑時形容這宗案件是一 場家庭悲劇,被告與妹妹年齡差距 達9年,事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被 告亦背叛家人囑託,辜負照顧妹妹 之信任。非禮罪最高可判監10年, 游官考慮到事件為一次性、持續時 間短、無插入性行為、不涉暴力, 被告案發時未滿21歲,為社會利益 著想及顧及其品性、過往行為及 犯罪情況後,信納被告接受一段時 期的教導,會有利於感化他、幫助 他改過自新及防止他重犯,故判他 入教導所。游官指被告父親在事件 後與家庭分居,足見家庭因本案承 受重大影響,但游官認為此事被揭 發,未嘗不是轉機,讓被告及X在 成年前有時間療癒創傷。被告亦表 示願意接受教導所的訓練。 游官判刑後以廣東話對被告 說:「你唔可以放棄,OK?」「呢件 事你及X都要面對。每人都有挑戰 同困難,解決唔到可以搵人幫手, 例如心理輔導。所以你要盡量利用 呢啲資源」,「你如果關心家人,就 要好好照顧自己,唔使家人擔心」。 游官亦對被告父親說:「唔好放棄仔 仔,好好照顧自己及家人。」 男被告P.M.S.和女事主X為同 父異母兄妹,一家6口同住深水埗某 單位。2023年11月8日晚上10時許, X因怕黑要求被告陪睡,被告趁X 入睡後,脫去雙方下身衣物,把手 放在X背上,壓X在床上,X被弄醒 後感到極度害怕,裝睡不敢動彈。 被告跪在床上,把其勃起陽具摩擦 X臀部,上下移動大約4分鐘,再伸 手入X睡衣內捏胸。被告把X翻過 來仰臥在床上,張開X大腿,再把 其勃起陽具摩擦X臀部約1分鐘。 X母親回家後發現形跡可疑, 掀開毛毯後發現X下身赤裸,X告 知母親被告觸碰其私處,其母怒不 可遏,當場質問被告。X的父母翌 日帶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被告 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性衝動」犯案。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 中學男教師涉非禮兩女 摸大腿大談個人性經驗 39歲中學男教師涉嫌於2022 年至2023年間撫摸女子大腿等, 被控1項普通襲擊及4項非禮罪。 被告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受審,其中1名事主供稱自己伏桌 休息時,低頭使用手機,被告突 然伸手摸其大腿,從膝頭掃向大 腿,之後若無其事,後來又曾發 訊及當眾稱呼2女事主做「BB」、 「寶貝」。 辯方盤問期間,事主多番泣 不成聲,覆問下事主X先後指「唔 想俾人摸」、「想俾人尊重」、「唔 想俾人叫做BB」。 被告數學教師劉湛基被控1 項普通襲擊及4項非禮罪,被控 於2022年12月30日襲擊女子X; 2023年4月某日非禮女子Y,及於 5月18日非禮女子X和兩度非禮女 子Y。 法庭下令本案事主匿名,任 何人均不得披露事主與被告之間 的關係、案發地點等可辨認事主 身份資訊。 當眾稱呼兩女事主「BB」 事主X昨供稱,2022年12月 30日和被告共處一室時,被告 原分開坐改簿,後因她有疑問 請教,被告主動提出在X身旁教 導。 完成數條數學題後,被告突 然大力踢向X右小腿。 其後Y亦到場,被告休息期 間忽然提到個人戀愛經驗和性經 驗並越來越露骨,X感尷尬,勸 阻被告不果。 翌年5月18日再次共處時,X 和Y曾伏桌休息,低頭用手機, 被告突然伸手摸X大腿,從膝頭 掃向大腿,之後若無其事。兩人 約於5分鐘後離開,Y透露自己亦 曾遭被告撫摸。 被告後來向X發訊指「你勸下 Y,今日真係太過分,先至咁對 你哋」,被告態度大改令X感到 奇怪,被告又曾發訊及當眾稱呼 X、Y做「BB」、「寶貝」,遂向他 人求助。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鐵騎失控撼箭嘴車 3日兩宗同類意外 稱晚飯飲酒後曾待數小時 男醫生認酒駕罪罰款5000 北大嶼山公路發生涉及「箭 嘴」工程車的交通意外。一輛電 單車前晚行駛期間,失事撞向工 程車車尾,電單車頭掛在工程車 的風琴式防撞欄上,鐵騎士受傷 送院。這是3日內第2宗同類型意 外,警方正調查起因。 一輛電單車前晚約11時沿北 大嶼山公路慢線往九龍方向行 駛,當途經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 對開失控,撞向一輛設有「箭嘴」 警示閃燈的工程車車尾,29歲鐵 騎士人仰車翻墮地受傷。 涉事電單車掛在工程車的風 琴式防撞欄上,車頭向下,車尾 向上,損毀嚴重。救護員接報趕 至,替鐵騎士進行檢查及急救, 隨後將他送院治理,幸無大礙。 警方正調查意外,了解事故原因。 本報記者戚偉達香港報道 32歲男醫生去年在上環酒後 駕駛,被揭發「吹波仔」超標,他 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呼氣 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下駕 駛汽車罪,被判罰款5000元,停 牌6個月及須自費上駕駛改進課 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 時指,被告無案底,案中無發生 意外,被告亦表現合作,認為適 合罰款處理。辯方求情指,被告 案發當日晚飯時飲了兩杯酒,其 後曾等待數小時讓酒精消退,被 告深感後悔,承諾不再重犯。 被告馬俊麒,承認於2024年 11月30日,在上環干諾道西28號 對面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私家車, 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 呼氣中有23微克酒精。 本報記者雷璟怡香港報道 4名年齡介乎34至39歲的男子, 5年前因消毒用品的退貨糾紛,屢次 追討退款不果,涉聯手策劃駕車綁 架67歲男商人,持牛肉刀恐嚇並毆 打致流血,搶奪信用卡後私自提款 及轉帳共逾25萬元,又致電向其妻 子勒索120萬元贖金。4人否認綁架 及搶劫兩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續 審。事主妻子供稱,綁匪當日致電 她指:「你老公而家同我哋一齊, 我畀少少時間你,你入120萬畀我 哋。」又警告「你唔好拖延時間,如 果唔係我就打跛佢對腳」,又叮囑她 「唔好報警」。 本 案 4 名 男 被 告 依 次 為 胡 烱豪、莊梓峯(B r i a n)、蔡家寶 (KHAMIAM Panya)及歐陽俊雲。 男途人供稱,當日他路過事發地 點,聽到疑似吵架聲,目睹當時有 兩名男子「推」男事主梁金有上車, 有一名男子「拉」梁上車。女途人當 時目睹「3名男人抬起一個男人,推 上一架Van仔」,車門未關妥即駛 離,她認為事有蹺蹊,遂拍攝案發 地點及車輛照片,隨即報警處理。 男事主梁金有的妻子朱女士供 稱,綁匪致電要求120萬元贖金, 威脅「你唔好報警」,否則打斷梁雙 腳,但梁「話要打電話畀你報個平安 先肯同我哋傾」。朱指退貨糾紛與 梁無關,辯方質疑綁匪要求60萬元 時,朱主動提出支付40多萬元,並 獲對方提供恒生銀行戶口號碼,朱 承認「我有講我有40幾萬喺手」,但 最終朱沒有支付綁匪任何贖金。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消毒用品糾紛變刑案 4男涉綁架商人勒索 「退款」 18歲無業青年前年趁9歲同父異母妹妹入睡,「一時性衝動」脫 褲與妹妹「臀交」,更曾捏妹妹胸部,母親回家後發現形跡可疑,質 問兩兄妹後揭發事件,翌日帶他到警署自首。青年早前承認一項非 禮罪,法官游德康形容本案為一場家庭悲劇,考慮被告年少、事件 屬一次性、持續時間短、不涉暴力或插入性行為,遂判被告入教 導所,冀通過教導與感化助其改過自新。游官寄語被告「你唔可以 放棄」,叮囑他珍重自愛,勿令家人憂心,亦勸勉被告父親莫棄汝 子,好好照顧家人。 母覺可疑質問揭發 翌日帶往警署自首 趁9歲異母妹入睡臀交18歲男認罪 游官形容這宗案件是 一場家庭悲劇,被告年少 無知,一時衝動釀成大錯, 但事件被揭發反可成為轉 機,讓被告及女事主 X 在 展開成年生活前,有充足 時間癒合創傷。 到港旅遊的35歲菲律賓籍男 子,本周二在荃灣如心酒店外遭一 輛的士撞斃後,菲律賓駐香港總領 事館向死者家屬致哀並提供協助, 包括昨晨安排兩名職員陪同死者家 屬前往殮房認屍。 35歲菲律賓籍男死者Matignas 的兩名女親屬,昨日上午10時許由 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兩名男女職員 陪同下,到達葵涌殮房辦理認屍手 續,期間她們低頭不語,神情哀 傷。眾人逗留約兩小時後,不發一 言離開。 事發於本周二下午近2時, Matignas剛從如心酒店步出門口, 突然一輛的士衝來,他猝不及防慘 被撞斃。網上流傳片段所見,他被 高速駛至的的士直撞,被夾於酒店 石柱與的士之間,倒臥地上奄奄一 息。 據悉,Matignas日前偕數名朋 友到港旅遊,事發當日在酒店退 房,準備離港,豈料遭逢橫禍。 涉事的80歲姓黃的士司機於車 禍發生前在酒店外等候,期間他報 稱頭暈,準備開車離開,豈料甫開 車便失事,他涉嫌「危險駕駛導致 他人死亡」被捕。 Matignas的親友得知噩耗後, 紛紛在其社交平台留言悼念,從帖 文所見,他上載了不少生活照片, 包括騎乘不同款式電單車暢遊,以 及帶同愛犬出外「探險」,還有與親 友共聚的美好時光。 本報記者劉漢權、 戚偉達香港報道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林柏 喬透露,2024年3月開始,社 會福利署透過內部審查,發現有不 法分子利用偽造病假紙申請交通意 外傷亡援助(俗稱「車手獎」),將個 案轉交警方調查。警方同年10月開 始採取多次拘捕行動,至本年6月 已拘捕353人,經諮詢律政司意見 後,部分人已被起訴。 警調查是否集團式操控 林續稱,社署一直進行審查工 作,並於本年4月再轉交8宗交通意 外傷亡援助申請個案予警方跟進。 警方調查後,發現大部分意外是 「自編、自導、自演」,涉事司機不 約而同報稱在清晨時份發生交通意 外,因避開狗隻或路面濕滑等原因 在僻靜路面肇事。 涉事司機或乘客其後提交多張 偽造的病假紙訛稱受傷,獲發94至 180日病假,向社署提交交通意外 傷亡援助的申請,當中有個案懷疑 騙取援助金額10多萬元。 針對該8宗個案,西九龍總區 刑事部於本月4日至6日再次進行代 號「破惑」的行動,以涉嫌「欺詐」拘 捕7男1女本地人士,眾人年齡介 乎22至60歲,分別報稱為倉務員、 運輸工人及無業等,全部人獲准獲 釋候查。據了解,部分案件互有關 連,警方正調查眾人有否涉及集團 式操控。總計今次和之前兩次拘捕 行動,共有361人被捕。 林柏喬指出,經警方積極執法 後,由社署轉介的同類案件已顯著 回落。 警方會繼續和社署緊密聯絡, 就可疑的申請個案作出主動調查, 杜絕不法分子騙取公帑。 社署表示,已優化交通意外傷 亡援助計劃,並於本年6月28日起 實施新安排,包括合併計劃下的 「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為 「體恤補助」,並最多以60天病假為 限;規定申請人必須獲註冊醫生 (包括註冊中醫)證明其傷勢須留院 治療不少於7天,或獲發不少於7天 的病假證明;限制每名申請人在兩 年內只可申領「體恤補助」1次。 社署會密切監察新安排的推行 情況,並繼續嚴格審核每宗交通意 外傷亡援助申請,如懷疑任何個案 涉及欺詐或其他刑事成分,定必轉 交警方跟進調查,打擊相關違法行 為。 菲籍旅客遭的士撞斃 女親屬哀傷認屍 社會福利署透過內部審查,發現有不法分子「自編、自導、自 演」製造交通意外,繼而利用偽造病假紙騙取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 援助;警方接獲社署轉交相關個案後深入調查,一連三日拘捕8 人。據悉,社署自去年3月開始轉交同類個案予警方調查,總計已 採取3次拘捕行動,合共361人被捕。 訛稱避狗地濕肇禍 警去年至今拘361男女 自導自演交通意外8人涉騙援助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 察林柏喬表示,警方會繼 續和社署緊密聯絡,就可 疑的申請個案作主動調 查。 蔡楚輝攝 ■死者的兩名女親屬到達殮房辦理 認屍手續,期間神情哀傷。 劉漢權攝 ■18歲無業男被告前年趁9歲同父異母妹妹入睡,「一時性衝動」脫褲與妹妹 「臀交」,他承認一項非禮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涉事司機或乘 客其後提交多張偽 造的病假紙訛稱受 傷,獲發 94 至 180 日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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