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08.20.2025 星期三 港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 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進行第 149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指控黎智 英在文章及訪談節目表明知悉自己行為或已 觸犯勾結外國勢力罪,但仍會繼續;黎雖聲 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請求外國制 裁中港,惟控方揭穿黎僅是把「制裁請求」偽 裝成「要求外國干涉中國內政」。黎除了操控 《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以發布毫無根據的 煽動文章,又公開要求外國對中國實施貿易 限制、科技禁運等制裁,並鼓勵美國撤銷香 港特殊貿易地位,力證黎有份勾結外國勢力 及發布煽動刊物。控方指,黎智英將《蘋果 日報》定位為反對派報紙,堅持「黃色」政治 立場,專注報導中國負面新聞,毋須持平報 道,其後成立英文版《蘋果日報》,專門挑選 「抗爭、逆權、制裁」等議題文章,吸引外國 讀者以增強國際影響力。即使在被捕及《香港 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指示《蘋果日報》維 持原有「黃色」編採方針,直至報社停運。控 方指涉案批評政府的文章均是毫無根據及不 合理的攻擊,並非辯方所指的「批判性意見」。 控方批評辯方提交的書面陳詞以偏概 全,只提供選擇性陳述。就辯方提出《蘋果》 編採政策因應《香港國安法》生效而改變,控 方反駁指實際上在法例生效後,黎從未指示 《蘋果》改變報道立場,而且報章持續在版面 橫幅刊印含「港獨」意味的標語及「兩制蓋棺」 等字眼,加上《蘋果》前社長張劍虹作供亦指 黎從沒提員工「千祈唔好違反國安法」,均反 映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蘋果》的編採政策 未曾改變。 《蘋果日報》社論公開支持制裁中港官 員,反映報社立場與黎的勾結外國勢力意圖 一致。黎智英亦指示《蘋果日報》發起「一人一 信」行動,促請特朗普出手反對並阻止《香港 國安法》通過及實施,干預香港內政。黎答允 透過Mark Simon向「重光團隊」(SWHK)提 供500萬港元過渡性貸款,支持「全球登報計 劃」,亦為第3次「全球登報眾籌行動」墊支登 報費約350萬港元,呼籲外國對中港施加外交 壓力及制裁,爭取國際支持。 辯方坦承《蘋果日報》在《香港國安法》生 效前曾請求外國制裁,惟辯稱黎智英在《香港 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直接向外國請求制裁。 控方指黎智英透過Twitter帖文、專欄文章、 訪談節目,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均一直 請求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活動,只是黎在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未有直接要求制裁,改 以言論掩飾,間接請求外國制裁中國,這反 映出黎仍一直推動有關串謀協議。另外,就 辯方在庭上指控方不應針對辯方陳詞的案情 陳述作回應,控方表示有責任向法庭指出任 何錯誤引用證據的情況,法官對控方說法表 示認同。 控方指出,黎智英積極與外國人士及團 體聯繫,包括多次訪美會見時任白宮高官, 以及聘用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為他介 紹美國參眾議員及白宮人物等。 控方表明「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向黎 智英介紹「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 創辦人裴倫德,但黎卻在庭上稱他不知道 IPAC,又與裴倫德不熟稔,刻意隱瞞其與 I PAC的聯繫,而《蘋果日報》及黎在個人 Twitter曾推廣IPAC則鐵證如山。 控方又提到,《蘋果日報》在2020年6月15 日刊登、題為《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的 文章,內容提到「攬炒團隊正式加入由多國議 員組成嘅IPAC」,指控黎智英當時必然已知 「攬炒巴」劉祖廸已加入IPAC,不會不知IPAC 的存在。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警方國安處人員繼上周三帶走「香港民主 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的姓顧生父協助 調查後,昨晨在屯門區帶走另一名被通緝人 士錢寶芬的妹妹錢寶雲,前往屯門警署協助 調查,她及至昨日中午12時許離開警署,未 有回應在場守候的記者提問。 19名境外人士涉嫌在境外籌組、成立或 參與「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及推動 「自決」,當中4人於上月25日被警方國安處懸 紅100萬元通緝,包括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 國家安全罪行被懸紅100萬元通緝的袁弓夷, 以及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其餘15人亦 遭懸紅20萬元通緝,包括前人民力量副主席 錢寶芬。 保安局局長於本月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 全條例》賦予的權力,藉在憲報刊登公告,指 明16名因涉嫌在香港境外干犯危害國家安全 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指明針對 這16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包括「禁止提 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 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 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而「撤銷特區護照 等」亦適用於大部分有關潛逃者。其餘3人包 括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已於去年6月和12 月先後被刊憲指明為潛逃者。據悉,錢寶芬 以往每月從特區政府領取的退休金亦因此終 止發放。 2019年「黑暴」期間,錢寶芬多次出現於 暴動現場,因參與7月14日沙田源禾路一帶 暴亂,並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捕;同年9月 7日,她無視法庭禁制令,在機場客運大樓 通道示威及展示「黑暴」標語,其後被判藐視 法庭罪成,遭判處入獄30天及支付40萬元訟 費。及至2022年3月,錢竄逃英國,繼續高 調參與「反中亂港」活動。本年年初,她在社 交媒體宣布決定參與所謂「香港議會議員」選 舉,揚言推翻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並提倡 「港獨」。她其後「當選」,宣誓當日聲稱「身處 飛機」未能宣誓,其後又指於線下完成宣誓程 序,有逃避之嫌。 ▍本報記者劉漢權、戚偉達香港報道 ▍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懸紅通緝19 名境外人士,指他們在境外籌組、成立 或參與「香港議會」,涉嫌干犯《香港國 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包 括前人民力量副主席錢寶芬。國安處人 員昨晨在屯門將錢寶芬的妹妹帶返警署 調查。消息稱,國安處的行動旨在針對 逃犯在港的相關聯繫人作出全面追查, 彰顯打擊逃犯的決心,並警告各界不可 再與逃犯勾結。 無註冊交易黃金珠寶 海關拘董事准保釋 策劃製造汽油彈助長暴徒氣燄 21歲少年判囚4年 香港海關前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 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 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 黃金、鑽石及珠寶交易,行動中拘捕該公司 的一名董事。 海關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 的公司董事獲准保釋。根據《打擊洗錢及恐 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 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 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 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 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 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 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 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 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 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 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 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 市 民 可 致 電 海 關 2 4 小 時 熱 線 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 (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 (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 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12萬或 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本報記者李建人香港報道 案發時年僅15歲 少年2020年3月初與 他人一同策劃製造汽 油彈,意圖在同月8日 周梓樂公眾悼念活動 中使用,以警方為目 標,最終事敗被捕。 時隔5年多,現年21歲 少年受審後,早前被 裁定串謀縱火罪成。 暫委法官蘇文隆昨午於區域法院斥被告與 同謀心腸歹毒險惡,2人行為為暴徒助長氣 燄,火上加油,在源源不絕的破壞之中設下 縱火詭計,罪加一等,惟考慮到被告事敗且 案發時極之年青,終判囚4年。 官斥心腸歹毒險惡 蘇官為現年21歲被告施瀚荣量刑時,以 4年監禁串謀縱火罪為起點,指案中有多項 加刑因素,汽油彈是要嚴肅看待的縱火工 具,被告與另一名串謀者用壓縮燃氣特製汽 油彈,揮發性更高,爆炸力更強,殺傷力更 大,斥2人心腸歹毒險惡。蘇官續指,案發 時香港正經歷一年動盪,發生大大小小的暴 動,暴動中不時投擲汽油彈,2人行為為暴 徒助長氣燄,火上加油,在源源不絕的破壞 之中設下縱火詭計,罪究更深,罪加一等。 蘇官再指被告非前線哨兵,而是中層策 劃者推手,於案中招兵買馬,安排不同日期 時間地點的站崗,事前視察探路,以制服下 的警員皮膚生命為目標,將原先的地點「將 軍澳尚十」,轉到較人多的觀塘海濱,目的 是做成更大的破壞和傷害。上述種種,蘇官 因此加刑2年。 蘇官續指然而計劃事敗,沒有造成任何 傷害,辯方審訊時節省大部分時間,同意所 有控方證據,被告更提供手機密碼以提供 WhatsApp紀錄。蘇官進一步指被告現年21 歲,案發時僅15歲多,學歷至中一,極之年 輕,與單親母親及胞妹同住公屋。蘇官提到 被告案發時已有2項案底,被告曾因其中1項 縱火罪而判入感化院舍,可是被告不珍惜, 不知悔改,以上合共減刑2年。蘇官又指, 沒有造蘇官最後指被告因本案被捕後獲無條 件釋放,卻因販運1公斤毒品判囚12年10個 月,致令本案進度受阻,不另行減刑,雖然2 案完全不同,惟蘇官考慮到整體刑期,決定 判囚4年,其中2年與販毒案刑期同期執行。 現年21歲被告施瀚荣被控1項串謀縱火 罪,指其於2020年3月3日至3月4日期間在香 港,與另一名人士一同串謀,無合理辯解而 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 或損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 或損壞。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錢寶芬涉顛覆國家胞妹帶署調查 疑參與「香港議會」遭通緝 ■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晨帶走被通緝人士錢寶芬的妹妹錢寶雲協助調查,她及至昨午12時許離開 屯門警署。 劉漢權攝 ■國安處人員上周三帶走「香港民主建國聯盟」 黨魁姜嘉偉的姓顧生父協助調查。 ■前 人 民 力 量 副 主 席 錢 寶 芬 遭懸紅2 0 萬元通緝。 據悉,錢寶芬以往每月從特 區政府領取的退休金亦因此終止發 放。 黎智英涉明知犯法仍藉《蘋果》續串謀協議倡制裁 ■控方指出即使在被捕及《香港國 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指示《蘋果 日報》維持原有「黃色」編採方針。 ■黎智英答允透過Mark Simon向 「重光團隊」提供500萬港元過渡性 貸款,支持「全球登報計劃」。 暫委法官蘇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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