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 08.23.2025 星期六 港聞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去年8月 接獲舉報指,觀塘安達臣道 一個建築地盤上蓋工程,有部分 結構的鋼筋未有依照《條例》標準 安裝。 該地盤為住宅發展項目,包 括6幢多層住宅大樓。署方其後勒 令整個地盤停工和多次派員到地 盤核查,並要求項目的註冊結構 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在6幢大樓 上蓋工程的不同位置鑿開混凝土 進行調查。結果顯示,6幢大樓均 發現部分鋼筋配置嚴重偏離批准 圖則的情況,包括一些鋼筋位置 與圖則不符或移位、鋼筋粗幼與 圖則不符、鋼筋數量比圖則少, 以及結構柱移位等,但6幢大樓的 整體結構沒有明顯危險。 涉兩間建築公司及7人 屋宇署根據調查結果,認為 涉事的建築工程公司及個別與工 程直接相關的人士干犯《條例》。 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屋宇署已 按照《條例》第40(2A)(b)條向與 該等工程直接有關的原先和目前 負責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原 先和目前負責的註冊一般建築承 建商的獲授權簽署人,以及與該 工程直接有關的4名適任技術人員 提出共204項檢控,合共涉及兩間 公司和6名個別人士;亦就《條例》 第40(2AB)條向當中一名適任技 術人員提出一項檢控。對今次被 控的公司及員工,是否與廉署拘 捕人員相同,屋宇署回覆指由於 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作任 何評論。 屋宇署又透露,正與項目的 註冊結構工程師緊密跟進事故報 告及所需的補救措施,包括為建 築物進行局部加固、有需要時拆 卸部分結構並重新配置鋼筋及澆 注混凝土。屋宇署又指,若一經 定罪,第40(2A)(b)條最高可處 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至於第 40(2AB)條最高可處罰款15萬元 及監禁一年。 廉署今年5月曾拘10男 今年5月,廉署展開「戰鼓」 行動拘捕10名涉案男子,他們涉 嫌賄賂地盤總承建商員工、顧問 公司駐工地監督人員,以換取寬 鬆監管鋼筋工程,被控行賄、受 賄、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等 罪行。當時被捕的10名男子,包 括1名承建商員工,5名分判商東 主、經營者及員工,以及4名顧問 公司工程人員。 屋宇署當時表示,涉事大廈 主力鋼筋較圖則「少10%以下」, 會考慮按《條例》檢控,又指已吸 取經驗,加強抽樣檢查地盤落石 屎之前,鋼筋配置的抽樣檢查, 由抽查「至少12%」的項目增加至 「25%」。 屋宇署昨就安達臣道住宅發展項 目提出205項檢控,香港樓宇安全學會 會長、測量師何鉅業向《星島》表示, 如此大規模的建築結構違規在港屬極 其罕見,「過去10多20年均未曾見過, 因香港《建築物條例》對於工地建築安 全水平的監管是很強」。他指視乎實際 情況,不跟隨圖則施工,甚至少規模 的偷工減料,未必會直接影響樓宇整 體結構安全,但仍有機會要承受樓宇 耐用程度下降,提早老化的風險。 何鉅業表示,雖然屋宇署未有披 露更多細節,但根據以往行內的類似 案例,工程偏離圖則並不代表建築物 會有危險,但亦非意味完全無問題。 他舉例指出,一條橫樑的「安全 門檻」為設置10條鋼筋支撐,即使圖 則預鬆了一點,採用12條鋼筋支撐作 設計,若有人從中偷工減料,將鋼筋 數量減至11條,亦非等於符合安全門 檻,「誰知少了的一條綱筋,是否處於 最關鍵的位置?且採用11條鋼筋的設 計,也沒有通過安全評估」。但同樣道 理,若橫樑內有11條鋼筋,也是超過了 安全門檻要求數量,「所以無法評估是 否因而一定變得危險,故仍要待後續 的舉證和技術評估作判斷」。他續指, 由於工程中材料性能、施工質量等都 存在不確定性,故樓宇結構在設計 時,一般會預留足夠「安全系數」,以提 供額外的承載能力預防施工參差,及 減輕樓宇老化對結構安全的影響。 因此,若實際工程偏離圖則,有 很大機會令樓宇往後出現早期老化, 「可能本來足夠熬到50年都沒有變化, 但因少了一條鋼筋或者位置偏差,物 料容易出現裂痕老化,維修保養或耐 用程度都有機會受影響」。至於可怎樣 修復補救,何解釋要視乎現時工程的 實際狀況,包括鋼筋位置等。假如經 再評估審批後仍能達標,基本上毋須 做修補。但如果評估未能達標,則需 加固或整改,包括移除石屎加鋼筋, 或拆除數個樓層重建結構柱,「所以很 難一概而論,整改難度及需時都可大 可小」。 本報記者趙克平香港報道 長實位於觀塘安達臣道 的「港人首置上車盤」地盤, 早前爆出有紮鐵分判商涉嫌 為提高利潤,未有按圖則施 工,及有減少鋼筋數量等情 況。繼廉署今年5月展開拘捕 行動後,屋宇署昨宣布依照 《建築物條例》提出合共205項 檢控,合共涉及兩間建築工 程公司,與6名個別與工程直 接相關的人士,及一名適任 技術人員。屋宇署指,該地 盤6幢大樓的整體結構沒有明 顯危險,署方正與項目註冊 結構工程師跟進事故報告及 所需的補救措施。長實回應 《星島》查詢指,集團理解屋 宇署對事件之處理,並將全 力支持及配合有關程序。 去年12月被政府列為「潛逃者」 的律師任建峰被釘牌。政府昨日刊 憲指,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已於本 月15日發公告,稱律師紀律審裁組 於7月22日裁定一宗針對任建峰的申 訴成立,認為其不當行為屬重大和 嚴重,即日起從律師登記冊除名。 律師會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 指,該會於2023年5月11日至7月18 日期間,共收到228宗公眾投訴, 其中包括律政司於同年7月10日提 出的正式投訴,均是針對任建峰於 2023年5月11日的美國「國會及行政 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上的操守 問題。 律師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有關 投訴,按照《法律執業者條例》,將 有關事宜呈交予律師紀律審裁團的 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 審裁組於今年7月22日裁定對 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該申 訴指任於2023年5月11日透過視像 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的國會及 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於會 上向該委員會提供了口頭及書面證 詞,包括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 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 法官及/或檢控官實施「制裁」。其 所為構成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 為,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 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 審裁組認為任建峰的不當行為 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將其從 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任建峰須向申 請人、檢控員及審裁組書記支付事 務費及代墊付費用,上述事務費合 共816600港元,並須於該命令送達 日期起計28天內支付。有關裁斷陳 述書及命令已於8月15日完成司法 存檔程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委界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任建峰 於2023年出席美國國會 聽證會時,公然促請外 國制裁香港司法人員, 批評此舉嚴重違背律師 專業操守,涉嫌觸犯《國 安法》,破壞香港司法 獨立,情節嚴重,認為 除牌裁決,維護香港法 治、法律尊嚴和律師專 業。 本報記者黃子龍香港報道 國安通緝犯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除名 ■去年12月被政府列為「潛逃者」的國安逃犯任 建峰,已從律師登記冊除名。 專家指雖未影響結構安全 或令樓宇提早老化 ■廉署5月展開「戰鼓」行動時,指地盤鋼筋問 題包括位置與圖則不符或移位、鋼筋數量比 圖則少等。 安達臣道首置盤屋宇署提205檢控 全部6座鋼筋配置與圖則不符 長實:全力配合有關程序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 近 日 有 機 構 提 議 港 股 分 階 段 延 長交易時間,甚至實行24小時全日 交易。前者難度不算大,後者卻不 易操作,畢竟它對交易系統的安全 性、穩定性有極高的要求。港交所 行政總裁陳翊庭受訪時說,要兼顧 對整體流程會否造成壓力,要研究 如何減低風險。上述表態,似乎是 為24小時交易這一過度進取的提議 降溫。 金融業是香港的傳統優勢產 業,要將其做大做強,24小時股票 交易看似理所當然。理論上,「炒 足全日」可帶來諸多好處——投資 者可突破時區限制隨時買賣,可對 突發事件作出即時回應;全天候不 間斷交易,也有利於吸引更多國際 投資者參與港股,增加港股的吸引 力。但理性地看,我們實不能頭腦 發熱,皆因24小時交易是一件相當 複雜的事,不止技術要跟得上,也 要考慮監管機制是否到位的問題。 假如操之過急,可能弄巧成拙,導 致投資者(特別是散戶)面臨的風險 可能遠超潛在得益。 散戶深夜易遭「割韭菜」 全日不間斷交易的隱患顯而易 見——先不說交易所、金融機構和 監管部門必須配備更多人員、運營 成本大增的問題,更大的問題在 於,涉及系統維護和風險控制的漏 洞可能擴大,一旦交易過程出亂 子,交易所未必有足夠時間修復和 更新系統,搞不好或會招致更大損 失。這樣的情況一發生,就會有人 事後諸葛亮,質疑當初為何沒有做 好預案。 值得一提的是,24小時交易對 散戶是非常不利的——尤其在成交 量較少的非高峰時段(例如深夜), 機構投資者往往可憑藉強大資本實 力,動用輪班工作的交易員和高速 運算的電腦,任意操縱價格,在這 個情況下,被「割韭菜」的必是單打 獨鬥的散戶。 現時,全球沒有一個主流交易 所實施24小時交易,最快的是納斯 達克(2026年下半年),倫交所也考 慮仿效,而香港作為「紐倫港」之 一,肯定有壓力。但我們認為,香 港不必盲目「跟風」,因為第一,香 港欠缺紐約那樣雄厚的資本市場, 經驗也相對不足,勉強開放全天候 炒股,結果只能是「硬食」額外成本 和風險;第二,現時香港股市已 向來自同一時區的內地投資者傾 斜——單是今年上半年,內地南向 資金淨流入逾7300億港元,成交佔 比逾40%;在內地經濟持續發展的 大背景下,有理由相信這個佔比在 未來只會有增無減。將來,香港若 要實施主要面向海外投資者的24小 時交易機制,不見得考慮香港股市 近年發生的結構性變化。 政府矢志強化香港的國際金融 中心實力,依循這個思路,為香 港金融體系拆牆鬆綁、為金融市 場注入新活力,完全有必要,但 這不是拍拍腦袋就可以做的,應 該像陳翊庭所說的,「要有一個充 分分析」。 按部就班先延長收市時間 連相對簡單的「打風不停市」 也要討論很久,那麼更複雜的港 股24小時交易,豈能一蹴而就? 事實上,金融業界以至整體社會 根本未有共識,故此不宜操之過 急。比較務實的辦法是按部就 班,先將收市時間延長至下午6 時,以及取消正午12時至下午1時 期間的休市安排。 至於24小時股票交易,並非不 可討論,亦非永遠不可推行,但一 定要等到監管框架、風險管理機制 和交易系統成熟後再推行,那樣才 比較穩妥、負責任。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 署方認為涉事的建築工 程公司及個別與工程直 接相關的人士干犯《條 例》,經徵詢律政司意見 後,合共提出205項檢 控。 屋宇署 ■長實位於觀塘安達臣道的「港人首置上車盤」地盤,6幢大樓均發現部分鋼筋配置嚴重偏離批准圖則的情況。 新聞觀察 24小時股票交易工程大 研判優劣勿操之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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