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22星島日報(美西版)

港聞 2022年8月1日 星期一 A19 singtaousa.com 腦出血及頸椎爆裂骨 折的舞蹈員阿Mo,仍 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 療部留醫,情況仍然危 殆,其父母七月三十一 日已從加拿大飛抵香 港,經秘密通道進入病房 探望兒子,並與深切治療部、 神經外科及專門治療脊椎的主管 會面。有脊骨神經科醫生指出,若 果傷及脊髓,最壞情況或致全身癱 瘓,而傷者一日未清醒,都不會脫 離危殆狀態。 被稱為阿Mo的二十七歲李啟 言,其在加拿大多倫多的父親李 盛林牧師及母親,乘坐CX 829班 機於七月三十一日清晨五時四十分 抵港,兩人由航空公司職員及醫護 人員護送下,約七時十五分步出機 場,乘搭一輛深色七人車前往檢疫 酒店,下榻房間後接受核酸檢測, 並獲恩恤安排,馬上前往醫院探望 兒子。 兩人七月三十一日晨十時抵達 伊利沙伯醫院,但為免與公眾接 觸,相信獲安排經由特別通道進入 探望兒子,並與深切治療部、神經 外科及專門治療脊椎的主管會面, 至中午時分經秘密通道離開返回酒 店。伊利沙伯醫院發言人指出,病 人現時仍然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 況危殆,維生指數穩定。 脊骨神經科醫生陳允灝向本報 解釋,頸椎第五節神經線控制肩 膀,第六節神經線則控制前臂,若 然頸椎在第四節已經受傷,將會影 響手部及手部以下的活動能力;若 果只是導致骨裂而未有壓到內裏大 量的神經線,待將來傷及的骨復原 後,相信可以重新活動。若然傷及 脊髓則比較麻煩,最壞的情況或致 全身癱瘓。對於將來可否完全康 復,陳指起碼要待傷者清醒後作詳 細檢查,才可得知康復情況。 就目前情況而言,傷者是否已 脫離危險期,陳允灝表示要視乎對 方能否清醒過來,傷者一日未清醒 都不會脫離危殆狀態,「腦部受到 撞擊可能會導致腦出血或腫脹,要 令傷者保持在昏迷狀況,讓其腫脹 發炎的狀況稍退,不要壓著腦部。」 重案組紅館蒐證「花姐」錄口供 調查行動展開 3D掃描現場圖還原真相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七月三十一 日午聯同多個政府部門抵達紅館,追查七月二十八日 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高處墮下釀兩舞蹈員受傷事 件,其中政府化驗所運用高科技器材3D掃描保持現場環 境,希望能還原事件真相;連日未有露面的MIRROR經 理人「花姐」(見圖),七月三十一 日晚應邀前往警方西九龍總區 總部錄取口供。早前宣布成 立由康文署助理署長領導的 工作小組,將於八月一日舉 行首次會議,工作涵蓋查找 事故成因,提出建議並跟進, 以防止同類事件再度發生。 本報突發組、港聞組香港報道 人氣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 出現的恐怖意外,震驚全港。港 府事後反應快速,即日叫停演唱 會,同時成立專組徹查事故;七月 三十一日,警方重案組已經到場調 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亦表示,由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領導的 工作小組,八月一日將舉行首次會 議,工作涵蓋查找事故成因,提出 建議並跟進,以防止同類事件再度 發生。 李家超競選特首時,多次強調 會重視危機應變,快速反應,將 「火頭」撲滅於萌芽狀態。今次演唱 會事故,由於演唱會場地由康文署 管理,政府若非主動快速反應,釐 清事件,亦可能被「反客為主」以至 「火燒身」。就以醫管局容許受傷舞 蹈員的父母獲恩恤豁免檢疫到醫院 探望傷者為例,網上就有言論批評 政府「大細超」,醫管局及衛生防護 中心為此就澄清相關機制一直存在。 今次可怕事故,主辦機構備受 責難,多個外判商事後又都撇清關 係,究竟造成意外的「元兇」是誰至 今仍未弄得清。港府鎖定由調查做 起,並由新任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 長楊潤雄負起統籌責任,成立由不 同部門組成的工作小組,並督導整 個調查工作。據悉,調查除了警 方、康文署、勞工處、機電工程署 和政府化驗所的專家參與外,政府 亦打算邀請外援專家協助。官府中 人指出,今次事故涉及眾多環節和 技術因素,包括空中巨型屏幕裝置 的設計、所用物料是否合乎要求、 造工安裝是否合適、操作是否恰 當等等,既涉及不同技術又非常專 業,政府認為邀請相關專業工程師 協助,會更為合適。 或不時公布調查進度 以往政府部門進行相關調查, 動輒三數個月,但在今時今日,已 是不可接受。據聞楊潤雄已要求相 關部門「快馬加鞭」,務求在數星期 內可以完成調查,同時在期間不時 向公眾公布調查進度,以展示政府 新風尚。至於調查方向,港府七月 三十一日表明,勞工處正根據《職 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調查主辦單位有否依法保 障員工安全;警務處亦已加入調查是否涉及專 業疏忽或其他刑事責任。政府中人解釋,演唱 會場地所有安裝工程都需要工程師「畫押」證明 安全,主辦機構亦需要向租出場地的康文署提 交文件證明,若然相關工程師未有依據專業要 求核實安全,便構成專業疏忽;若相關文件不 符事實,便有可能涉及訛騙的刑事責任。 在調查完成之前,康文署亦會向往後的演 唱會主辦機構發出指引,禁止高危裝置,避 免再次出現意外。有官府中人指出,出現這樣 的意外,本來「閉館」數月亦不為過,但香港的 演唱會場地太少,疫情下港人「餓」演唱會亦 久矣,所以港府不打算「閉館」,又認為即使是 「清水場」,但只要歌星舞者表演精采,不等於 就會減少視聽娛樂。 杜良謀 涉事所有工程公司或需同負刑責 ■阿Mo父母由專車接送至醫院 探望兒子(小圖)。有線電視畫面 阿 Mo 仍危殆 父母秘道探望晤院方 ■阿Mo在MIRROR演唱會遭巨型 屏幕墮下擊中重傷。 資料圖片 ■西九總區刑事警司鍾雅倫帶隊到紅館調查。 劉漢權攝 ■重案組探員及政府化驗所人員 帶備 大批裝備到紅館調查。 黃文威攝 恐怖墜屏 事故 西 九龍總區(刑事)警司鍾雅 倫,七月三十一日午二時許 率領重案組人員約四十人,帶同 一批設備到紅館調查事件及蒐集 證據,政府化驗所六名人員亦於 下午約四時半抵達協助,另有數 名軍裝警員到場準備。 鍾雅倫稱,市民及公眾關注 MIRROR演唱會墮巨型屏幕造成 兩人受傷事件,警方亦積極配合 聯合調查,七月三十一日有三隊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到紅館調查, 亦有康文署、機電工程署、勞工 處及政府化驗所專家等跨部門聯 合蒐證,由於調查剛開始進行, 目前難以估計需時多久始完成。 警方接觸舞台總承建商 鍾指出,警方會進行仔細及 多角度全面調查,目的只有一 個,就是要還原真相,由於現場 舞台環境大,政府化驗所專家採 用高科技器材3D掃描保持現場環 境,暫不搬走出事巨型屏幕;另 一批重案組探員則正接觸舞台總 承建商及承建商,了解事發經過 及出事原因。據了解,調查方向 包括是否有人失職、嚴重疏忽和 人為成分等。另外,MIRROR經 理人「花姐」黃慧君連日銷聲匿跡 後,七月三十一日晚突然露面, 乘坐七人車前往何文田西九龍總 區總部,協助調查及錄取口供, 可見她神情嚴肅,及至當晚十時 許乘車離開。 調查小組開會查成因 就紅館事故的調查工作,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發言人七月 三十一日表示,政府的工作重點 包括找出事故原因,以及涉事人 士有否疏忽失職而導致事件發 生。早前宣布成立由康文署助理 署長領導的工作小組,將於八月 一日舉行首次會議,工作涵蓋查 找事故成因,提出建議並跟進, 以防止同類事件再度發生。 當局表示,勞工處正根據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調查主辦 單位有否依法保障員工安全。警 務處亦已加入調查是否涉及專業 疏忽或其他刑事責任,並將聯絡 相關人士協助調查。文化體育及 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會親自督導有 關調查,並統籌各方面的工作。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 雄日前表示,康文署調查報告完 成之前,會聯絡所有轄下場地的 表演,檢視是否涉及移動裝置; 如果稍後的舞台表演較靜態,設 計不花巧,則可以繼續。 另外,機電署七月三十一日 回覆表示,無參與舞台設置的相 關審批工作,指舞台燈光、音響 及機電相關裝置,都是由演唱會 主辦機構自行安裝,署方只是負 責紅館的供電、空調、消防裝置 等的維修保養。 歌手周國賢九月初將於紅館 舉辦三場演唱會。他七月三十一 日透過團隊回覆傳媒查詢時表 示,對事故感到難受,團隊會 因應事件對舞台作出調整,強調 安全至上,任何一個在舞台上的 人受傷都嫌多;至於其演唱會舞 台設計,主要靠大型布景營造效 果,配合燈光、投射比較多,高 空裝置或者升降台並非舞台設計 最主要的側重點,因此雖然要改 動,但牽涉部分不算太多。 MIRROR 演唱會墜屏意 外發生多日, 責任誰屬尚未清晰。多個承建商近 日紛紛發出聲明,澄清公司並無參 與屏幕相關工程。不過,不少法律 界人士近日紛紛轉傳香港早年曾發 生的一宗嚴重舞台意外,香港管弦 樂團一名美籍前男鼓手,於演藝學 院綵排期間,吸入由空調系統突然 噴出的有毒氣體後,完全喪失謀生 能力;意外後,原告循民事索償獲 判近二千萬元巨額賠償,涉事單位 需要共同承擔責任,法律界人士認 為MIRROR演唱會的意外與該宗 個案情況類似,涉事的所有承建商 有可能需要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界廣傳舞台意外案例 總承建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 負責是次演唱會製造及安裝舞台的 五組角位升降台、部分修口舞台 板,及十二個吊人裝置。至於其他 機械舞台部分,亦是透過此公司指 定的供應商製造及供應,包括事故 之天空屏幕升降威吔機及鋼纜。不 過,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此類聲明 無任何法律意義,經調查後,若查 明與事件有關,與意外有關的所有 工程公司均需負上法律刑責。 法律界人士近日轉傳發生於 一九八七年的嚴重舞台意外,香港 管弦樂團美籍前男鼓手,於演藝綵 排期間,吸入由空調系統突噴出的 有毒氣體後,完全喪失謀生能力。 意外後,原告循民事向滅蟲公司、 香港管弦樂團、香港演藝學院及殺 蟲劑入口商和分銷商等索償,於 九七年獲判勝訴,眾被告需要作出 近二千萬元巨額賠償。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本報訪問時 亦指,是次意外中有關工程所涉及 到的工程公司需承擔共同責任。他 表示,俗稱大判的總承建商是責無 旁貸,即使已經「下判」工程予其 他工程公司,仍然必須做好監管工 作。他又指,二、三判等承建商直 接負責搭建舞台之工程,亦應負相 當責任。他重申,無論是多少判, 均有責任確保設備有足夠的安全系 數。他指,勞工處於處理案件時, 會一併調查此前釀成意外的設施, 包括演唱會首日晃動的舞台升降 橋。他稱,除了工傷賠償之外,傷 者亦可循民事索償追討賠償。 他續稱,會按身心創傷及後續 護理費用等方面進行賠償,是次意 外傷者較年輕,倘若長時間未能復 原甚至癱瘓,賠償金額將會按照身 心受創程度及後續護理費用而有所 提高。 本報記者余蔚琳香港報道 誰屬 責任 演唱會故 當局擬邀﹁外援﹂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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