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2022星島日報(美西版)

港聞 2022年9月2日 星期五 singtaousa.com A16 被 告於一九九八年至二〇一九年任職警員,被 告與妻子在二〇〇六年結婚,該年底誕下兒 子X,一家三口在二〇〇八年至二〇一八年同住 在警察宿舍,現時被告與妻子已離婚。被告自小 有隱藏式陰莖的情況,近年曾兩度中風。X則在 二〇一九年被診斷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及適應障 礙症。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自X就讀小一開始便 教導X自瀆,被告一直叫X不要告訴別人,否則 他們都會「死梗」。直至X就讀小五時,被告每周 會緊閉門窗在客廳使用電視機播放色情影片,劇 情露骨,無碼超清,被告會在X面前手淫,X認 為整件事十分變態,令他「唔舒服」及「唔想睇」。 被告曾問X「搞唔搞」,要求X在他面前除褲自慰。 X形容他就讀小六時「開始出事」,被告差不 多每日都會播放性愛片段,為X向學校請假,經 常突然帶X到商場廁所,兩父子在不同廁格「睇片 自瀆」,當X不想服從時,只在廁格播放片段聲 音,好讓父親誤以為他正按其指示「睇片自瀆」。 另一方面,被告在主人房內安裝監視鏡頭錄影和 妻子行房,期間直播給在另一間房的X觀看,X 看到父母赤裸性行為而感到十分噁心,被告更問 X:「我尋日雄唔雄武呀」,事後被告移除有關鏡 頭及程式。 不服從以藤條菜刀威嚇 控方指,被告強逼X自瀆,如他不願服從, 被告曾拿出藤條指:「你唔乖,我會一、二、三弗 落去」,X便被逼服從。二〇一八年某一晚X在觀 看足球聯賽時,被告再次播片要求X手淫,但X 怕吵醒母親而拒絕,被告便拿床笠套著X,疑到 廚房拿菜刀,X便嚇得立即就範。 被告於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曾在妻子 不知情下帶X到澳門遊玩,被告在酒店房間內肆 無忌憚地大聲播放性愛影片,影片內容包括口交 及性交等。X形容片中女子「似雞叫,好似癲咗 咁」,被告在旁不斷自慰及呻吟,X亦被逼順從被 告自瀆。 被告F.S.L.被控四項「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的 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三項「煽惑年齡在十六歲 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一共七罪,交 替控罪為三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控罪指被告在 二〇一六年及二〇一八年,四度向X作出嚴重猥 褻行為,三度煽惑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交替控 罪則指被告身為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 意虐待兒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 要的苦楚。本案在二〇一九年透過社會福利署報 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稱:「我無做過」,進行錄 影會面時亦全盤否認。 涉逼兒看與妻行房片 前警員否認 7 猥褻罪 自小一開始 已教導自慰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五十歲消防員陳瑞文於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十日在旺角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使用 蒙面物品兩罪罪脫,並獲批訟費,唯律政司不 服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 得直,撤銷有關訟費命令,九月一日頒布書面 理由解釋指,陳身處非法集結核心範圍,並戴 上普遍視為「激進示威者常用工具」的口罩,有 「抵禦催淚氣體、抵禦驅散,甚至抵禦警方執 法的嫌疑」,故認為陳的行為無疑構成自招嫌 疑,不應批出訟費。 上訴庭:戴口罩自招嫌疑 消防員陳瑞文去年罪脫後申請訟費,原審 法官葉佐文指當晚警察亦戴口罩保護自己以 免吸入催淚煙,故認為陳戴上口罩沒有自招嫌 疑,批准訟費申請,即律政司需支付訟費。唯 上訴庭認為葉官錯誤忽略警方及市民戴口罩自 我防護的目的和可能目的,指警方為驅散非法 集結的人群而發射催淚彈,當然需要戴上口罩 作適當防護,但身處非法集結核心範圍的市民 若戴上口罩,則有抵禦催淚氣體、抵禦驅散, 甚至抵禦警方執法的嫌疑。 上訴庭認為雖然陳最終被裁定是路過, 「食牛腩麵後在取車途中的行人路上給警方拘 捕,沒有踏上馬路或踢過磚」,即沒有參與非 法集結的意圖,但從登打士街去上海街卻不一 定要沿彌敦道往北走,認為陳可以利用其他多 條東西及南北方向的大小街道繞過有四百人聚 集的位置到達目的地,而且陳身處非法集結的 核心範圍戴上口罩,無疑是自招嫌疑。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律政司上訴得直 撤脫罪消防員訟費令 ■警方當日沿彌敦道拘捕逾二百人。 資料圖片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理大衝突期間, 有人響應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於油尖旺 一帶聚集,試圖分散警方注意力,「營救」校 園內的示威者。警方當晚沿彌敦道拘捕逾二百 人,事後一部分人被控暴動等罪。涉及十一名 男女的第七宗案件九月一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其中六人承認暴動罪,兩人不認罪受審,其餘 三人潛逃離港,遭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暫委 法官葉啟亮下令認罪被告還押至下月十四日, 屆時將聽取辯方求情。 九月一日認罪六人為十九歲學生張綽元、 十九歲學生張凱、二十一歲學生馮興榆、 二十一歲學生劉沛彥、二十二歲建築工人梁俊 傑及二十一歲學生梁剛瑋,承認於一九年十一月 十八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 動。他們各自面對的其他控罪,在認罪協商下獲 准存檔法庭。另外十八歲學生陳卓賢及二十五歲 商人黎鈞堯否認控罪,餘下三名被告包括二十四 歲物業管理員陳亮儒、十八歲學生鄭偉樂及 二十一歲學生洪主龍已潛逃,被法庭通緝。 案情指,自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大批 示威者佔據理大,警方在附近一帶設防,包圍 理大以防他人進入校園或附近地點,期間有 人在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他人在同 月十八日上街聚集,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的 示威者。當晚約十時半,過千名示威者在彌 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並多次與警 方對峙,包括築路障堵塞行車線、投擲至少 二百五十一枚汽油彈等,多枚汽油彈引致行車 道火光熊熊。 警方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但示威 者未有離去。及至十一時半左右,警方特別戰 術小隊及機動部隊一同展開圍捕行動,當場拘 捕二百一十三名示威者。各被告當時均身穿黑 衣,部分人佩戴頭盔、防毒面罩、護目鏡等, 並分別被搜出索帶、扳手、螺絲批及對講機不 等。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理大衝突案 6人認暴動3人潛逃 ■上訴庭裁定被告身處非法集結核心範圍。 資料圖片 四十七歲前警員涉 四年前在家中裝設鏡頭, 直播與妻子行房片段供十二歲兒子觀 看,另每周在家播放色情片時,都要求 兒子「坐定定」,除了在兒子面前手 淫,更要兒子在其面前自慰。若兒子不 服從,則以藤條及菜刀作出威嚇,強逼 兒子就範。前警員九月一日在高院否認 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七罪受審,控方 今將播放兒子的錄影會面影帶及傳召兒 子透過視像方式接受辯方盤問。 ■前警員九月一日在高院否認向兒童作出猥褻 行為等七罪受審。 四十七名民主派因「三十五+初選」被控串謀 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認罪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 軒及西貢區議會前主席鍾錦麟,九月一日於高等 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辯雙方一同申請把案 件押後,以待索取進一步指示,法官陳慶偉、陳 嘉信及陳仲衡批准案件延後至本月二十八日。另 外三名已表明認罪的被告梁晃維、岑子杰、劉澤 鋒,則會在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提醒市民勿觸港獨思想 身為本案被告之一、獲准保釋外出的阿布 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本周三在社交平 台「報平安」,指「我的生活也是這樣,沒多大改 變」,仍然對時事和政治感興趣,但其妻子及兩 名女兒已離港前赴泰國,在泰國安頓下來,展開 新生活。 林景楠在文中表明認同一國兩制是香港 由回歸以來的核心價值,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 一個部分,提醒市民要小心並避免接觸到港獨思 想,以免誤墮法網,在完善後的選舉制度下,愛 國者已加入政府為大家服務,相信不久後便可見 到新一屆政府的政績。林景楠自言作為香港商界 的一員,日後會繼續為民所需,透過不同渠道履 行社會責任,稱「但願人人平安,身體健康。」 區諾軒鍾錦麟認罪押後訊 區諾軒及鍾錦麟九月一日由大律師陳慕賢代 表,律政司則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作代表。 同案被告毛孟靜、吳敏兒、袁嘉蔚、譚凱 邦、范國威、吳政亨一日在犯人欄內列席旁聽。 李志喜資深大律師及吳靄儀大律師亦到庭旁聽。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初選案被告林景楠:妻女已赴泰 ■鍾錦麟(左)及區諾軒認罪,案件延至本月底再訊。 ■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在 社交平台「報平安」。 資料圖片 香港長期有廢棄車輛停放在公共泊車位、公 共道路上或行人路上的問題,情況遍布多區。申 訴專員公署主動介入調查,發現港府欠缺監管車 主處置車輛責任相關法規,更一度出現執法「真 空」逾兩年,致街上廢車堆積;另因執法權責不 清,致街頭、後巷棄置電單車愈見嚴重。 執法真空逾兩年 公署調查顯示,截至二○二○年底,香港共 有逾十萬輛電單車及私家車(佔該兩類車輛所有 已獲登記數目的百分之十四點三),因沒有有效 行車證而不能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在二○一六 年至二○二一年期間,運輸署每年引用《登記及 領牌規例》取消逾一千四百輛電單車及一萬三千 輛私家車的車輛登記。 公署就問題提出七項改善建議,已獲相關部 門大致接納並開始落實,包括運輸署密切跟進及 盡快推展收例工作,清晰訂明登記車主須負責妥 善處置其車輛,否則須負上刑責,以及主動提醒 車牌已逾期一段時間的車主適時續領牌照及妥善 處理棄置車輛。 至於地政總署亦應積極考慮重啟蒐證及檢控 工作,地政總署及運輸署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 協作,民政總署應主動檢視各區棄置車輛情況, 適時啟動跨部門聯合行動。 運輸署其後發新聞稿,表示感謝申訴專員公 署的主動調查工作,並同意報告的建議。並指將 會修訂《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 374E章),要求已滿兩年未有續領車輛牌照的車 輛,登記車主若沒有在指定期間為該車輛續領車 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的車輛登記,或取得運輸 署署長的豁免,即屬犯法。 署方預計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修訂建 議,並在通過相關的法例修訂及完成系統改進 後,於二○二四年上半年實施新安排。運輸署 指,會配合地政總署的搜證工作及提供車輛登記 冊內車主的資料,以便地政總署追查涉嫌棄置車 輛車主的身分。 申訴署:部門權責不清 廢棄車隨街見 人氣男團MIRROR的紅館演唱會嚴重 事故,發生至今已近一個月,由康文署牽頭 組成的跨部門專責小組早前公布調查結果, 發現斷裂的鋼索承受力比一般少兩成,導致 金屬疲勞,反映意外或涉及舞台機械的安裝 問題。這宗意外一直引起香港工程界人士高 度關注,因舞台設計過去一直被視為較「輕 擎」,類似小型工程一樣,不會「樣樣也管」, 唯隨著舞台設計日漸複雜,紅館意外印證若 不作任何規管,可隨時引致傷亡,故業內開 始意識到有需要就舞台機械的設置,度身訂 造一套規管標準。 紅館意外令工程界感到最嘩然的地方, 是一件重物僅靠兩條鋼索吊掛,只要其中一 條斷裂,重物就一定墮下。業內人士以清潔 和維修外牆的吊船為例,法例也要求需要加 上一條沒有負載的鋼纜,作為安全裝置,故 也需要就不同類型的舞台設計評估安全隱 患,再引入基本監管,減少灰色地帶的存在。 跟隨國家標準難偷雞 紅館演唱會意外發生後,香港一群工程 界「有心人」就一直研究案例,以及了解各地 就舞台機械設置的規管方式,發現國家文化 部原來早於二○○七年,已參照德國和奧地 利的相關標準,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 業標準」,就舞台機械設置安全訂立一些通 則,留意到原來即使是一粒螺絲,其大小也 需要符合國家標準,甚至要求螺絲頭露出的 旋螺,需要有兩至三個螺距,確保螺絲已經 扭實。該套行業標準又要求,用作吊起物件 的鋼絲繩,安全系數必須等於或大於十,遠 較香港業界現時普遍所要求的二至三為高, 「很多地方也寫得十分細緻,若跟足是難以偷 雞,香港也應該仿效。」 一直留意事態發展的資深工程界人士 指,紅館意外發生後,演藝或文化界人士 雖然深明場地安全的重要,唯卻甚少談及如 何改善,相信是擔心日後受到規管,未來開 騷前就要遵守一系列的工程規定,會加重演 出成本,並要預早審批,難以配合場地檔期。 但他亦指,從不少國家早年已訂立標準 所見,反映強化舞台設計的監管是有其必要, 例如盛行歌劇的英國,由於演員很多時也會用 盡舞台,在觀眾上空飛過,故早年已引入很多 指引。他相信,這會有助工程界人士審批, 反而對籌辦演出的人士更為清晰,「現在問題 是,舞台設計可以甚為多變,若沒有一套統一 標準或要求,怎樣叫人審批?」他表示,明白 演藝界人士對此有所顧慮,或可參考英國的做 法,由當地演藝界人士的自組機構,與工程界 一起定出相關安全標準,變相由行業定出可以 接受的規範,「由業界自己做規範管自己,若 自己管不掂,才由政府出聲。」 工程界倡訂安全規範防MIRROR意外 杜良謀 申訴專員 趙慧賢 ■廢棄車輛停放在後巷或泊位,情況普遍。 二十二歲「壽星仔」疑在屯門一家中菜館對 開,遭人以硬物襲擊,頭部重創昏迷,留院兩日 後不治。九月一日再多一名青年被控謀殺及有意 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四罪,案件於屯 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 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還押至下月五日再訊。 二十一歲無業男被告陳海恒,被控於本年 八月六日在屯門青菱徑富麗大廈地下海興廚房 外,聯同不知名人士謀殺梁永佳。他另被控於 同日同地聯同十數名不知名人士,意圖使張瑞 傑、趙智聰及王耀倫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 及惡意導致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屯門壽星仔兇殺案 再多1青年控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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