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2024星島日報(美西版)

香港時事雜誌 與大灣區數據互聯互通,為香港帶來多方面的 便利與效益。去年,香港與國家互聯網信息 辦公室簽署《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 作備忘錄》,其後再簽訂《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 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簡化涉及9個內 地城市與香港之間就內地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合 規安排,免除跨境轉移個人信息的數量限制,以 及簡化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等。 (見表一) 教育文化藝術等更多界別受惠 該措施在銀行、信貸資料及醫療業界先行先 試,成功例子如大灣區醫療集團,通過備案審批 實現資料雙向跨境,病人可授權兩地醫生直接查 閱其過去的電子病歷和CT(電腦斷層掃描)影像 等,避免病人重複檢查;金融壹賬通早前公布與 香港的銀行完成備案,為內地居民在港開戶的在 線採集和身份認證提供數據支撐,優化用戶體驗 同時降低詐騙風險。 上月1日起,有關措施擴展至所有行業,數 字政策辦公室指,收到不同行業的查詢,包括保 險、法律、科技、教育、餐飲等。該辦公室指, 措施由去年12月推出至今,共收到並處理約50份 備案,大部分(約75%)為大灣區個人信息南下到 香港的安排。 另一方面,金管局與深圳多部門合作的「深港 跨境數據驗證平台」,已於今年中上線試行,運用 區塊鏈技術和數據代碼進行文件驗證,不涉及數 據原文件的跨境傳輸和儲存,首階段涵蓋信貸報 告及企業客戶開戶資料文件的驗證,參與平台包 括東亞銀行、富融銀行等。當局今年亦與中國人 民銀行簽訂《關於跨境徵信互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 忘錄》,以試點形式,支援跨境徵信數據互通,南 向北上均有成功案例,據知中銀香港和匯豐已完 成南向通試點。 隨著香港數據加強與大灣區互通,專家預 期,金融、保險、教育及推動新質生產力 等多方面有望受惠。立法會議員、註 冊律師陳曼琪指,跨境數據互通及 流動,有助深化粵港澳大灣區一體 化建設,提升香港的國際競爭力, 鞏固香港作為「超 級聯絡人」和「超 級增值人」的角 色,「相信 隨著技 術不斷進步和政策不斷完善,未來將有更多行業 受益。」 民主思路聯席召集人(研究)潘學智提出,近 年大灣區的大專院校屢有「假學歷風波」,數據互 聯互通,申請人或可授權心儀學校獲取及查核其 個人資料、公開試成績及過往學歷,杜絕瞞騙行 為。他又指,港府銳意推動低空經濟、無人駕駛 等,跨境數據共享便可採集無人機操作員、駕駛 員等業內人士的行為表現及數據,加速發展「新質 生產力」。 院校查核個資杜絕假學歷瞞騙 智慧城市聯盟可信網路協議委員會主席陳婉 華也指,大灣區有豐富的文藝資源,聯通國畫、 書法、數字藏品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數據,有助 企業家更準確判斷市場走勢,作出針對性部署。 然而,要跨境數據互通,尚有不少需要注意 及完善之處。的近律師行知識產權部合夥人施澔 鈴律師指,開拓和保護「數據產權」尤其重要,該 概念在香港較新,但在內地和其他地區已經成為 推動經濟、科技和民生發展的重要一環,以「數據 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 營權」為主幹。她舉例,內地已多個城市實行數據 知識產權登記制度,助明確數據來源,促進和規 範數據和其衍生產品的許可授權、加工等經濟活 動。 倡身份互認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數據產權的推行也涉及對資料進行分級分 類,使部分敏感度較低的數據更容易在市場上流 通。施澔鈴說,現時香港與數據相關的法例分散 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版權條例》等(見表 二) ,並未有專項法例規範數據管理。她認為,香 港可參考其他法區的先例,建立配合自身經濟發 展需要的數據保護規則,以推動數碼經濟的高質 量發展。 華人大數據學會執行主席、斑馬星球創始合 夥人洪為民坦言,禁止數據出境是不現實的,認 為政府要加快訂立「數據安全法」。他指出,《保 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在本月初 刊憲,但只針對小部分企業,對於針對黑客及數 據保護未有巨大作用。他舉例,香港屢有企業內 部或員工因疏忽洩漏數據,相關情況在內地或有 刑事責任,「內地要求處理眾多數據的公司設有 『數據安全官』,為相關事故負責,但香港並不普 及。」 香港科技創新促進組顧問、前個人資料私隱 專員黃繼兒大律師指,內地法制的保護已獲國際 間肯定,不少學者皆認同較嚴謹和全面,相比之 下,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主要在1996年制 訂,以原則性及科技中立性為依歸,在科技日新 月異下已不夠細緻,「未能接地氣,也未到位。」他 指,《條例》多年來只因應直接促銷及「起底」行為 而修例,港府更應按現時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的發 展,考慮主動作出修訂。 他續說,除了「起底」行為,個人資料私隱專 員公署並沒有刑事調查權,過去常被詬病是「無牙 老虎」,「發出執行通知書的懲罰不大。」他指,現 行香港法例沒有行政罰款權,所有懲罰都需由法 院決定,企業領導也沒有個人責任,對比內地相 關機構可在調查後直接票控違規企業,港府應考 慮優化署方職權。 數碼經濟正成為香港發展的新主體,陳曼琪 認為,要進一步便利港人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生活 圈及國家發展大局,有關政府部門應推動及跟 進身份互認,全方位促進跨境發展,發揮聯 通效應,為大灣區發展創造動能。 香港與大灣區數據互聯互通, 為港帶來便利。政府去年簽署《粵 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 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簡化大灣 區9個內地城市與香港跨境數據流 通的程序。有關措施在金融、醫療 界等已有成功案例,上月更擴展至 所有行業,教育、文化藝術、新質 生產力等界別亦有望受惠。有數據 專家指,香港需注意保護「數據產 權」及數據分級分類等問題,建議 參考內地嚴謹的法規,建立法律框 架,加快訂立數據安全法。數碼經 濟正成為香港發展的新主體,有律 師建議當局推動身份互認,全方位 促進高質量的跨境發展,助力融入 國家發展大局。 每日雜誌組 政府上月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 區發展綱要》,提出多項促進園區流通的創新政策。 有智庫召集人認為,該合作區能夠作為理想示範, 讓市民和業界觀察到跨境數據如何滿足不同行業和 服務的需求。 觀察如何有效管理保護數據 河套合作區是國家「十四五」下的粵 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之一,《綱要》提出促 進兩地園區的人員、物資、資金和數據 流通,打造成為國家培育新質生產力的 重要策源地。民主思路聯席召集人(研 究)潘學智舉例,「大灣區國際臨床試 驗所」定必牽涉大量數據及個人資料, 或需要轉移給大學研究機構、科 研人員、企業等整個產業鏈的上下 游。他也指,各企業都需要「實驗場 所」,嘗試應用雲端計算和人工智能等科 技,河套合作區正是理想的實驗平台。 他認為,河套合作區能夠成為「集聚區」 (cluster),讓市民和業界觀察到跨境數據如何 達成各行業的業務需求,「大家看到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保護數據,而這個 機制可幫助數據市場開放,將是標誌 性的例子。」他形客,該區是「示範單 位」,讓各界看到跨境數據管理如何妥 善實現,有利支持本地科技和整體經 濟發展。 港府在大灣區逐步設置香港「跨境通辦」 自助服務機,方便身處區內的內地企業和 市民,毋須親赴香港,也可申辦各項政 務服務。有專家認為,香港亦應增設相 關服務機,讓港人可直接申辦內地服 務。 現時廣州、深圳前海、福田、 珠海和佛山均設有香港的「跨境通 辦」自助服務機,提供香港11個 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共70項 政務服務,涵蓋稅務、公司登 記、個人證明文件及人才入境 申請等範疇。民主思路聯席 召集人(研究)潘學智指,相 關設施方便市民,也拉近官民距離,「人不在港 都享受到香港的公共服務。」立法會議員陳曼琪 亦言,能促進大灣區城市與香港政府之間的數 據互通與流動,發揮協同效應,「一次性在線處 理市民申請,審批更具效率。」 潘學智:設施有助拉近官民距離 華人大數據學會執行主席洪為民則認為, 港府可以更進一步,在港設立相關服務機,方 便市民處理內地事務,「有跨境通辦絕對是好 事,更應該是雙向的。」他舉例,港人更換內地 銀行卡或申請中港車牌批文延期,都必須親自 北上,前者要親赴分行才能激活新卡,後者需 排隊輪候,希望日後也可在香港辦理。 河套合作區成數據「示範單位」 為企業提供理想實驗平台 倡在港設「跨境通辦」自助機 便利市民申辦內地服務 香港可參考其他法區的先 例,建立配合自身經濟發展需要 的數據保護規則,以推動數碼經 濟的高質量發展。 施澔鈴 的近律師行知識產權部合夥人 ■近年政府推動多項跨境數據流通計劃,被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內地和香港的數據保護措施(表二) 內地 香港 主要法規 網絡安全法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3條—「禁止將個人資料轉 移至香港以外地方」尚未實施) 數據安全法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本月初刊憲) 個人信息保護法 無單一網絡安全法,但相關條文載於多項條例 主要受監管 數據 個人信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 營運商所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 個人信息 跨境數據 傳輸審批 超過規定數量需要政府審批 無具體要求 主要監管機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來源:本報綜合資料 內地的數據出境要求(表一) 一般情況《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 1 信息提供方是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 2 處理不足100萬人的個人信息 3 自2022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不足1萬 人的敏感個人信息。 4 自2022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不足10萬 人的個人信息。 大灣區《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 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 1 只限大灣區內9個城市及香港傳輸(不包括澳門) 2 沒有數量限制 *超出上限的數據不能以分拆等方式規避,須通過 網信部安全審批。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 ■政府上月公布《河套 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 港園區發展綱要》。 A12 12.26.2024 星期四 大灣區 四流五通系列 數據流動篇 專家籲參考內地分級分類 建配合自身所需規則 灣區跨境流通更廣更易 數據安全立法須細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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