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 02.20.2025 星期四 港聞 保母車5命案因違免受雙重損害 官令永久擱置聆訊 檢控罪「輕擎」湯家驊質疑律政司疏忽 2018年北角發生保母 車從斜路溜後剷上行人 路,造成5死2傷。男司機 翌年承認沒有固定汽車 制動器材離開車輛傳票 罪,被判罰款2000元,案 發4年後再被律政司控告 2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 亡及受身體嚴重傷害罪。辯方質疑 一罪兩審,早前申請永久擱置法律 程序。主審法官謝沈智慧(見圖)19 日指,律政司早於首次檢控時已經 有足夠證據加控案中兩罪,質疑控 方分案決定草率,基於本案違反免 受雙重損害原則,下令永久擱置本 案,並於庭上斥責控方有誤導法庭 之嫌,會考慮投訴。 律政司回覆查詢稱,「會仔細研 究法官的裁定,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 進。律政司會繼續秉持上述原則,公 平和專業地進行所有檢控」,並強調 「一直恪守《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下的 憲制責任,根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 及《檢控守則》行事,以中立和專業的 態度處理檢控工作,不偏不倚,一視 同仁,以維持司法公義。」 法官19日頒下218頁判決書,開 首表明雖然辯方以「一罪兩檢」為由 提出永久終止聆訊,但實際則依免 受雙重傷害原則為理據作出申請, 因此以後者作為審訊基礎處理案 件。辯方提出兩次檢控的主要事實 沒有更改,新增的證人只提供了死 者背景資料、案發現場情況及傷者 醫療進度。法官謝沈智慧指,今次 新增的專家意見與補充報告沒有對 首次檢控的結論作任何增補,控方 所指毋須引用被告所承認傳票控罪 之案情,說法「令人咋舌」。 法官謝沈智慧直指兩案控罪所 依賴的證供完全相同,控方所謂檢 控時段有別,說法扭曲事實,「簡直 強詞奪理」。 警方早於2019年已經以今昔兩 次檢控的罪名拘捕被告,質疑檢方 沒有在首次檢控時加控較 嚴重的兩項危駕罪,僅以 較輕的沒有固定汽車制動 器材離開車輛罪票控被 告,做法欠缺嚴謹,被告 於傳票控罪中認罪後僅被 判處罰款2000元。 法官又質疑,檢方在 首次檢控時經已掌握足夠證供,檢 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險 駕駛引致他人受身體嚴重傷害罪, 因為警方在死因研訊前已經得知被 告沒有「入後波」而向專家再取證, 不存在控方所指「構成危駕罪的重要 新證據於傳票控罪後才得到」的特 殊情況;新增證人供詞均在考慮首 次檢控時已經存在,只是律政司沒 有在傳票庭上提出,因此兩次檢控 的事實證供沒有改變。基於本案的 兩次檢控均由「相同或大致相同的事 實」導致,控方亦無法證明有特殊情 況繼續檢控,因此法官謝沈智慧裁 定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 則,下令永久擱置本案程序。辯方 申請訟費獲批。 法官於文末斥責控方不但不斷 將一罪兩審及免受雙重損害的原則 與測試混淆,援引明顯完全無關或 不適用的案例,更向法庭聲稱案例 的跋文和附錄意見為案件判決,有 誤導法庭之虞。法官謝沈智慧庭上 向高級檢控官高凱怡直言:「你知道 誤導法庭係好嚴重嘅違反專業操守 行為?我會考慮作出投訴。」 現年67歲被告吳耀宗,由法援 署委派大律師李詠文代表,控罪指 被告於2018年12月10日在香港熙和 街近英皇道(東行)交界在道路上危 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HG365的私 家小巴,導致何玉珍、梁洪、陳瑞 意、楊文根及Yip Willy死亡。被告 另被控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該私家小 巴,引致盧永業和雷曉琪身體受嚴 重傷害。 本報記者黃蘊賢、陳子豪香港報道 ■男司機吳耀宗需要坐輪 椅出席審訊。 資料圖片 ■保母車從斜路剷上行人 路,造成5死2傷。 行政會議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 家驊回覆《星島》指如果主要控罪元 素及事實相同的話,首次公開定罪 或者脫罪後,「你唔可以再嘗試去 審多次」。為了公平行使法律,此 法律原則已經通行數百年,不容秋 後算帳,否則便會違反法治公義原 則。 不過,湯家驊直言今次事件 「有啲奇怪」,案件嚴重,「點解當 日控告嘅時候,無考慮到一個更加 嚴重嘅罪行提出檢控,而係提出 一個比較所謂『輕擎』嘅(罪行)檢 控?」他認為,律政司當日決定檢 控時有可能有所疏忽。陸偉雄另指 律政司仍可考慮向上訴庭上訴判 決,唯須考慮不同因素,包括進行 法律研究及衡量判決理據是否有 力。 另外,法官指責控方不但不斷 混淆一罪兩審及免受雙重損害原 則,又援引明顯完全無關的案例, 更向法庭聲稱案例跋文和附錄意見 為案件判決,有誤導法庭之虞, 屬於嚴重違反專業操守行為。前刑 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兩個不同原 則之間有所重疊,儘管最後由辯護 律師決定在特定情況下何者最為合 適,不過控方必須公平專業地行 事,絕不可誤導法庭。陸偉雄認 為,法官說法是否屬實還是只是主 觀判斷仍有待論定,法官也有可能 犯錯。 湯家驊則指出,大律師訟辯時 即使堅持提出一些與既定法律原則 不相稱甚至相反的觀點,也不會構 成誤導法庭。他續指,可是若大律 師明知有一宗案件對判決有重大影 響而刻意隱瞞的話,就有機會被法 官視為誤導法庭,因為法庭倚賴大 律師提供理據,去全面檢視案件對 錯,大律師有責任呈上對自己不利 但重要且具參考價值的案例,提醒 法官。 湯家驊指出,若有誤導法庭之 嫌,法庭可向首席法官投訴,首席 法官再將指控轉介大律師公會,由 大律師公會研究是否需要開庭處 理,裁斷事件是否屬於嚴重違反專 業操守行為,唯「記憶中去到呢一 個地步嘅個案係相當少嘅」,而投 訴對象若隸屬律政司,也可循公務 員架構懲處。 陸偉雄認為,事件若屬蓄意誤 導法庭的話,行為「梗係嚴重」,應 受譴責及處分,屆時將交由大律師 公會調查,最嚴重的情況下可以判 罰停牌。湯家驊指出,專業處分沒 有一般罰則,然而執業50多年都從 未聽聞有個案因為誤導法庭而被逼 停牌,只曾有人因為被指控有誤導 法庭之嫌疑後,申請成為資深大律 師時出現困難。 新地6億力壓3財團奪東涌住宅地 每呎樓面地價1501元 創11年新低紀錄 「 7 連個 下月 三內 城」增土儲 新地近期積極參與投地,更 是頻頻得手,19日再下一城投得 東涌住宅地,亦是該公司相隔不 足1個月投得第2幅住宅地,連同 去年7月的沙田地,即近7個月來 已斥資18.27億元連環奪3幅住宅 地,增加75.15萬方呎土儲。 新地今年以來已連取2幅住 宅地,除19日中標東涌住宅地 外,對上一幅為1月底以6.06億元 力壓其餘5組財團、投得沙田大 圍美田路(沙田市地段第651號) 住宅地,以可建總樓面約19.38萬 方呎計,每方呎樓面地價約3128 元,當時呎價較去年10月同區對 上批出一幅地皮每方呎樓面地價 約3357元低約6.8%。 搶吸地皮涉資18.27億 另外,該公司去年7月中旬 亦以6.19億元擊敗其餘10組財團 奪標沙田小瀝源源順圍(沙田市 地段第623號)住宅地,以可建總 樓面約15.6萬方呎計,每呎樓面 地價約3952元,亦屬當時市場估 值範圍內。換言之,新地由去年 7月至今短短7個月,已斥資18.27 億連環奪3幅住宅地,包括2幅沙 田「蚊型」地、1幅東涌地,即合 共增加75.15萬方呎土地儲備。 除新地外,近1年來亦有其 他發展商投得地皮,包括南豐去 年12月底取得港鐵東涌東站第一 期物業發展項目,據悉,發展商 須就分紅比例向港鐵提出建議, 且不設限制,故財團提出該筆分 紅比例最高成奪標關鍵。 華 懋 亦 於 去 年 1 0 月 以 10.21165億投得沙田圍路與小瀝 源路交界住宅地,當時每呎樓面 地價約3357元。 上述項目優化招標條款後重推, 在上周五截標時,合共接獲 4份標書,地政總署隨即於19日公 布招標結果,由新地以6.02億元奪 標、即每方呎樓面地價約1501元, 符合市場估值約5.1億至6.8億、每呎 估值約1300至1700元範圍之內。其 餘入標財團包括信和、嘉華及安保 工程控股公司。 新地雷霆:總投資約35億 值得留意的是,該地皮每呎樓 面地價創全港賣地表住宅地11年新 低紀錄,即重返2014年3月水平,當 時坪洲教育路住宅地,由世基發展 以每方呎樓面地價1493元投得,成 交價2100萬。 資料顯示,東涌區對上批出一 幅住宅地為2011年7月第55A區「限 呎地」(現已發展為東環),當時同 由新地以37.7億元投得、每呎樓面 地價約2704元,是次地價較14年前 低出約44%。 新地副董事總經理雷霆表示, 項目將興建中小型單位為主,預算 總投資約35億;而且地皮海景遼闊 兼容易設計,亦鄰近港鐵站,將來 附近生活配套充足;加上政府較上 次放寬單位數目,令將來售樓更具 靈活性及迎合市場。 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 翹楚指,是次批出地價符合市場預 期,雖然港鐵東涌東站預計於2029 年竣工,唯東涌東始終屬新開發 區,認為政府參考早前港鐵批出同 區項目地價,是次順利批出可給予 政府繼續推地信心,未來亦可平衡 住宅供應。 華坊諮詢評估資深董事梁沛泓 表示,是次批出地皮在政府提出更 新技術報告下,強調項目可建高達 745伙,較首次推出時預計415伙 多。反映伙數增加影響,相關成交 價亦是理想。認為主要是政府考慮 項目首推時收到標價或反應,就現 實市況下調底價,甚至在招標條款 作出較大調整,好讓項目可以批出。 業界:屬市場估值範圍 戴德梁行香港估價及顧問服務 部執行董事黃儉邦說,上述地皮位 於新開發區,雖然與將到港鐵站有 一定距離,但招標結果符合市場預 期,是一個良好市場信號。帶來正 面的影響,也將為市場注入信心。 隨樓市逐漸回穩,預見未來對於樓 價穩定性和增長前景持續保持樂觀。 項目地盤面積約11.46萬方呎, 可建總樓面約40.12萬方呎,預計提 供約745伙。據賣地條款顯示,最 新條款相對簡單,沒有相關政府設 施。資料顯示,上述用地曾於2023 年底首次推出,當時僅收4標書,同 年11月1日以流標告終。 曾流標的東涌第106B區住 宅地,事隔約2年及優化招標條 款後重推終於批出,招標結果 在19日揭盅,由新地以6.02億 元力壓其餘3組財團奪標,每呎 樓面地價約1501元,雖符合市 場預期,仍創賣地表11年新低 紀錄。發展商指,將會興建中 小型單位,投資總額約35億元。 ▍本報地產組香港報道 ▍ 項 目 將 興建中小型 單位為主, 預算總投資 約 35 億。 新地副董事總經理 雷霆 備註:* 為政府賣地表地皮 ** 為港鐵項目批出項目發展權 地皮 可建總樓面約 (萬方呎) 中標價 (億) 呎價 (元) 發展商 中標時間(年 / 月) 東涌第 106B 區(東涌市地段第 55 號)* 40.12 6.02 1,501 新地 昨日 沙田大圍美田路(沙田市地段第 651 號)住宅地 * 19.38 6.06 3,128 新地 2025 年 1 月 東涌東站第一期物業發展項目(東涌市地段第 53 號)** 32.29 - - 南豐 2024 年 12 月 沙田圍路與小瀝源路交界(沙田市地段第 625 號)* 30.42 10.21165 3,357 華懋 2024 年 10 月 沙田小瀝源源順圍(沙田市地段第 623 號)* 15.66 6.19 3,952 新地 2024 年 7 月 地皮位置 東涌新發展區,鄰近東環 地段編號 東涌第106B區(東涌市地段第55號) 地盤面積約(萬方呎) 11.46 可建總樓面約(萬方呎) 40.12 伙數約 745 中標價(億元) 6.02 每呎樓面地價約(元) 1,501 中標財團 新地 東涌住宅地小檔案 ■新地以 6.0 2億投得東 涌第 106B 區住宅地,每 呎樓面地價約 150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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