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2025星島日報(美西版)

現聖誕、新年特價 ! F5 世界解碼 星期天周報 08.17.2025 星期日 「對我來說,這是一次小小的正義勝利; 對鯨魚來說,卻是一次重大的正義勝 利。」保羅華生在國際刑警撤消其紅色通緝令 後,透過其創立的基金會發表「勝利宣言」, 又形容這是結束十四年來出於政治動機的逼 害。 在歷經多年訴訟與國際之間的角力後, 國際刑警檔案監控委員會(CCF)於七月下 旬,以通緝具政治性、指控不成比例等因 素,認定通緝不符制度要求,決定正式撤銷 對保羅華生的紅色通緝令。然而,有評論提 醒,即使紅色通緝令已被撤消,但部分國家 的緝捕令尚未解除,保羅華生踏足相關國家 仍可能被拘捕。 現年七十四歲的保羅華生,擁有加拿大 與美國雙重國籍,是海洋保育與動物權益 運動中最具爭議且引人注目的代表之一。 他自一九七一年參與反對美國在阿拉斯加阿 姆契特卡島(Amchitka)核試驗的抗議行動, 便開始涉足環保行列。當時年僅二十一歲 的他,參與了一個名為「Don't Make a Wave Committee」的反核行動小組。 他與其他成員一同駕船前往核試驗區抗 議,雖然該次行動未能阻止核試,但卻為全 球環保運動樹立了典範,這個反核小組其後 正式改名為綠色和平(Greenpeace),並成為全 球最具代表性的環保組織之一,亦開啟保羅 華生的環保路。 主張直接衝撞捕鯨船 可是,在多年後,他因不滿綠色和平 的「和平抗議」路線過於溫和,隨後創立更 加激進的「海洋守護者協會」(Sea Shepherd Conservation Society),主張直接行動衝撞非 法捕鯨船,以激進但不致人受傷的方式,阻 止海上非法獵殺,開始其「保育戰神」的戰鬥 路。 保羅華生採用的「積極非暴力介入」策 略,包括駛向捕鯨船撞擊船舷、投擲煙霧彈 與惡臭彈、阻斷非法漁船航道等,旨在強制 執行國際條約與保育法例。雖然他聲稱不會 傷人,但其衝撞與擾亂行動,多次引發國家 訴訟與外交抗議。 一九八六年,他策劃船隊成功使冰島兩 艘捕鯨船於雷克雅維克港沉沒,引起冰島政 府強烈譴責,指這是「恐怖主義行為」。這除 了是他首度引發國家級譴責之外,亦令他從 「激進環保分子」躍升為國際爭議人物。 他的團隊其後在二○一○年在南極與日 本捕鯨船「Shonan Maru 2」對峙,日本因他在 次行動中下令投擲「臭彈」,於一二年向國際 刑警申請對他發出紅色通緝令;同年哥斯達 黎加亦提出類似引渡請求,導致保羅華生於 同年五月在德國法蘭克福被捕,及後在保釋 期間潛逃,正式成為通緝犯。 紅色通緝令雖非正式拘捕令,但足以讓 世界各地的執法部門對他保持高度警覺。他 多年來都不敢踏足多國領土,包括自己長期 活動的歐洲與拉丁美洲,行程處處受限,即 使要參與國際保育會議、記者會,都只能透 過錄影或網上方式「遙距現身」,他形容這段 歲月是「無疆界的政治逼害」。 日本丹麥多國的眼中釘 保羅華生深知自己的行動觸犯多國利 益,長期成為日本、哥斯達黎加、德國、丹 麥等政府的「眼中釘」,雖然在潛逃期間繼續 在全球航行,但直至去年七月,他在格陵蘭 努克(Nuuk)被丹麥警方拘留,日本政府提 出引渡,經過五個月羈押,丹麥最終拒絕引 渡,理由包括日本的起訴帶有政治動機、缺 乏引渡協議等因素,隨後將他釋放,保羅華 生遂返回巴黎居住。 保羅華生雖然是著名保育團體「海洋守護 者協會」創辦人之一,可是他自三年前與協會 出現重大理念與方向分歧,最終被董事會排 除於組織決策之外。為延續自己倡議的「直接 行動」保育哲學,華生隨即創立「保羅華生船 長基金會」,繼續針對非法捕鯨進行打擊。 根據「保羅華生船長基金會」二三年的報 告顯示,其收入折合一千二百萬元(港元,下 同),全數來自個人與私人企業捐款,但未有 詳細交代名單,只有導演占士金馬倫、維珍 集團創辦人李察布蘭遜曾公開聲援他的行動。 保羅華生揚言,這場「海上正義戰爭」尚 未結束,正計劃重出江湖。支持者稱他為「海 洋守護神」,視之為無畏的英雄;反對者卻斥 他是「環保海盜」;他本人則堅持做自己「我不 是來讓大家喜歡我,而是要讓地球活下去。」 國 際 刑 警 撤 消 13 年 通 緝 令 ▼ 國際刑警上月撤 銷一道全球有效的「紅 色通緝令」,終結對保羅 華生(Paul Watson)橫跨 十三年的全球追捕。 保羅華生並非十惡不赦的罪 犯,而是一名激進「海洋守護者」, 環保界視這次解除通緝令是遲來的正 義,他自己則認為是「結束政治逼害的勝 利」。保羅華生四十年來橫跨南極、太平 洋等非法捕撈熱點,衝撞捕鯨船、擲出 惡臭彈,對抗破壞海洋生態的國家, 以激進手段獲得國際媒體關注,也 引來各國政府「追殺」。 雖然紅色通緝令已撤, 但包括日本、哥斯達黎加等 國家仍保留對保羅華生的緝 捕令。相反,保羅華生已揚 言,計劃重出江湖,繼續這 場「海上正義戰爭」。 ▲《國際捕鯨公約》雖然禁止商業捕鯨,但 卻容許科研捕獵,被指是制度上的漏洞。 儘管全球早於八十年前已簽訂 《國際捕鯨公約》( ICRW),並 實施「商業捕鯨暫停令」,但時至 今日,捕鯨活動依然在部分國家如 挪威、日本、冰島持續進行。 事關公約不是永久禁令,容許 會員國對特定條款提出「保留」, 拒絕受其約束。例如挪威在當年曾 保留對暫停令的執行,得以持續商 業捕鯨;冰島則在九二年一度退出 國際捕鯨委員會( IWC),十年後 即使重新加入,亦不接受暫停令約 束。 除此之外,科研捕鯨亦是制度 最具爭議的漏洞之一,日本就長年 利用該規例,每年在南極及西北太平洋 水域捕殺上百條鯨魚,其鯨肉亦隨後流 入市場,最終遭裁定違反國際法,其後 更索性退出IWC,公開恢復商業捕鯨, 轉戰自家近海水域,聲言「不再受無效 制度束縛」。 ▲保護鯨魚人士在小艇向捕鯨魚投擲惡臭彈。 ▲保羅華生被丹麥政府羈押、接受日本提出 的引渡聆訊期間,法國一群支持者抗議要求 丹麥政府將他釋放。 ▲ 保羅華生以船撞船 激進而危險行為阻截 捕鯨船,被國際刑警 通緝了十三年,至上 月才撤消通緝令,他 揚言會繼續為海上的 正義而作戰。 ▲保羅華生有四段婚姻,現任妻子 是俄羅斯動物保護倡議者雅娜,兩 人婚後育有兩子。 捕鯨者的殘忍行為一直都被保育人士指責,但 相關國家卻以種種理由容許國民繼續捕獵鯨魚。 《國際捕鯨公約》形同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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