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08.27.2025 星期三 港聞 案中男死者姓曾(51歲),為裝修工人,已 離婚,育有一名25歲兒子、及兩名分別 27歲和僅11歲的女兒,他生前獨居於洪水橋 新生村一間貨櫃屋。事主早前因涉及私煙案 件被捕。 收不到運送酬金 取走私煙 消息指,事主協助兩名私煙賣家運送私 煙約半年,本案其中一名被捕人有一批私 煙,另一名被捕人和一名在逃疑犯則協助分 銷私煙。事主因未收到運送私煙的酬金,於 是偷走約值400萬元的私煙。兩名協助分銷私 煙的疑犯得悉後,指使另一疑犯,策劃安排 多人伏擊事主。其中涉案人士則負責安排車 輛犯案及禁錮事主,最終發生命案。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署理高級警司鄧翊 几昨晚表示,事主頭部近右後腦有刀傷,懷 疑血管受傷失血過多失救而死。警方翻查「銳 眼計劃」在內的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發 現前日凌晨約一時,事主乘坐7人車離開新生 村處所,不久被兩部私家車前後攔截。事主 落車逃跑,仍被兩車上10多人追上截獲,期 間有人用刀襲擊事主頭部。隨後事主頭破血 流,被兇徒押上7人車帶走。男事主疑失血過 多死亡,繼而被棄屍於亦園路公路橋底。 其中兩疑犯機場落網 警方又提到,案發較早時亦有兇徒闖入 事主處所,挾持禁錮事主一名男親友至他 處,該名男親友隨後自行鬆綁並報警求助。 案件涉及非法活動金錢糾紛。據了解,被挾 持的男親友為27歲持雙程證男子,是男事主 的侄兒。 經調查後,警方於前日及昨日,分別在 天水圍、香港國際機場、大埔、荃灣及東 涌,拘捕10男3女(25至65歲),當中包括主 腦,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分別涉嫌「謀殺、 「非法禁錮」、「協助罪犯」、「拒捕」及「管有危 險藥物」等罪。行動中共起回3部涉案車輛, 相信有部分涉案人已潛逃海外。 ▍本報記者徐裕民香港報道 ▍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上午正式落案一 名19歲本地女子,檢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 圖的作為罪。她涉嫌在今年3月至5月為一個 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拍攝宣傳短片, 並透過社交平台呼籲他人參與投票,以圖推 翻及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或香港特 別行政區政府政權。案件於昨午在西九龍裁 判法院提堂。被起訴的19歲女子為「指明潛 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藍菲。 19歲無業的女被告藍菲,被控出於煽動 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昨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她穿黑色 短袖上衣及束馬尾出庭應訊。 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 月31日,待檢閱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獲國 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批准,辯方須於10月24 日通知法庭答辯方向,被告保釋申請被拒, 須還柙候訊。 控罪指,她於2025年3月某日至5月30日 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 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 為,即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 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具意圖引起中 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 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等。 「指明潛逃者」林千淦前女友 據悉,藍菲是「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前 女友,二人去年加入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 國聯盟」,之後一同竄逃台灣。林千淦宣布 參加「香港議會」選舉後,被台灣當局遞解出 境,二人再竄逃至加拿大。期間,藍菲協助 另一「潛逃者」姜嘉偉,以助理身份推動「香 港民主建國聯盟」。 消息指,藍菲原本打算參加「香港議會」 選舉,但不符合21歲參選資格。在林千淦指 使下,拍片宣傳「香港議會」選舉。 藍菲近日獨自回港,警方國安處經調查 後將她拘捕。警方表示,煽動意圖罪屬嚴重 罪行,首次定罪可判囚7年,市民切勿以身 試法。 本報法庭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19歲女涉為顛覆組織拍宣傳短片 控煽動罪提堂 元朗房車縱火案警緝兇 攜伸縮鋼棒入法院 男生簽保守行為 元朗發生縱火燒車案。一輛停泊在一 露天停車場的私家車,昨凌晨突然起火(見 圖),火勢猛烈,波及附近兩輛私家車,消 防員接報到場,開喉將火警救熄,首先起火 私家車嚴重焚毀,消防認為火警有可疑,交 由警方列作「縱火」案調查。 現場為朗屏路永寧村露天停車場,昨凌 晨3時許,一輛停泊在上址的私家車,突然 起火焚燒,冒出烈燄熊熊,火勢波及旁邊兩 部私家車,附近居民發現火警後報警。消防 員接報到場,開喉迅速將火救熄,唯起火私 家車嚴重焚毀,車頭機件外露,車內座椅燒 剩支架,被波及的兩部私家車損毀較輕微。 消息指,事發前有一名男子駕駛一輛寶 馬私家車駛進停車場,並停在涉事車輛旁 邊,未幾現場即冒出火光。警方列作「縱火」 調查,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 跟進,正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追緝歹徒歸案。 本報記者黎志偉香港報道 25歲男學生朱東升於去年12月進入西九 龍法院大樓時,被搜出攜有伸縮鋼棒,他解 釋是用作自衛。該男學生昨於西九龍裁判法 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在控辯雙方同意下,裁判官余俊翔下令以簽 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須自簽2000元並守 行為18個月,期間不得干犯或企圖干犯任何 與攻擊性武器相關的罪行,亦不可干犯任何 涉及破壞社會安寧或擾亂秩序的行為。被告 另須支付300元訟費,他的控罪獲撤銷。 海關破非法進口動物 檢兩幼貓市值3萬 香港海關前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偵 破一宗涉嫌利用跨境私家車非法進口動物的 案件,檢獲兩隻懷疑非法進口幼貓(見圖), 估計市值約3萬元。行動中拘捕涉案私家車 上一名男司機及一名女乘客。 海關表示,根據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 海關人員前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一 輛入境私家車,並在私家車後排座位的兩個 手提袋內發現兩隻幼貓,遂拘捕42歲的男司 機及38歲的女乘客。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護 理署作跟進調查。 海關指,任何人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將 動物輸入香港,即屬違法。根據《狂犬病規 例》,任何人非法輸入動物、動物屍體或動 物產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 及監禁一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 2 4 小時熱線 1 8 2 8 0 8 0 ,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 (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 (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非 法進口動物活動。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西貢壁屋監獄一名一級懲教男助理,去 年11月1日下班後,於監獄外小巴部被3名蒙 面男子以長條狀硬物伏擊受傷。警方事後拘 捕13名男女,部分人已被落案提堂;事隔10 個月,其中一名25歲在逃疑犯,終在內地公 安協助下截獲,前日送回港後被警方拘捕, 警方昨午押解疑犯返回壁屋案發現場重組案 情。據悉,被捕人是當日落手施襲兇徒之 一。警方將暫控該男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 罪,案件今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押返現場重組案情 昨午約4時14分,身穿白衣黑短褲的疑 犯被黑布蒙頭、腰纏鐵鏈及鎖上手銬,在多 名警員押解下,到壁屋監獄外重組案發經 過。探員不時向他提問,他間中點頭、「手指 指」。探員又展示一個相信為模擬事主的假 人,查問他逞兇的過程。其後疑犯被帶到小 巴站,手持「兇刀」模擬當日行兇過程,約15 分鐘後登回警車離開,期間一名鑑證科人員 全程攝錄。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 黃宇徽表示,被捕的25歲男疑犯是案中3名在 逃者之一,據了解他是其中一名落手施襲兇 徒,目前警方正追查其餘在逃人下落。黃指 警方近日曾透過「伏箭」、「天堡」等行動打擊 一個三合會組織(據悉為新X安),而今次案中 被捕人,警方有理由相信他亦是該三合會黨 羽之一。 黃宇徽又稱,因正值粵、港、澳三地打 擊有組織犯罪的「雷霆2025」行動,內地公安 部門因應香港警方早前的警務合作請求,截 獲上述潛逃內地的25歲疑犯。前日回港後, 他涉嫌「有意圖傷人」被捕,為案中第14名被 捕人。警方感謝內地公安部門協助,直接令 正在潛逃的疑犯被帶回港接受法律制裁。 事發去年11月1日中午,西貢壁屋監獄一 名一級懲教男助理,下班後在監獄對面馬路 的巴士站時,一輛私家車駛至,3名蒙面男子 衝落車,以長條硬物襲擊懲教員,導致事主 頭部、上肢有6處約5至15厘米不等的裂傷, 右手手腕骨折。兇徒逃跑之際亦撞傷一對33 歲及2歲母女途人。 本報記者徐裕民香港報道 懲教男助理遇襲案 25歲疑犯內地落網 ■疑犯被黑布 蒙頭,探員亦 帶同一個相信 代表受害人的 黑色人偶公仔 到場協助重組 案情。 徐裕民攝 洪水橋亦園路前日揭發謀殺案。一 名51歲本地男子被發現頭部受傷伏屍在 港深西部公路橋底,警方經調查後鎖定 目標人士,至昨晚共拘捕13名男女,當 中包括主腦,行動中起回3部涉案車輛, 警方指兇徒犯案動機涉及非法活動的金 錢糾紛,私煙亦是調查方向之一。消息 指,案件疑與數百萬元私煙的不法利益 有關,期間事主侄兒亦曾被禁錮。案發 後多名疑犯打算潛逃外地,其中兩人事 敗被警方在機場截獲,目前警方正追查 其他在逃者下落。 洪水橋兇案死者涉偷400萬元私煙 死者侄兒曾遭禁錮 警迄今拘13男女 ■案中被捕疑犯由探員押返警署扣查。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署理高級 警司鄧翊几交代案情。 徐裕民攝 ■警方在拘捕行動中起回涉案車輛。 案 發 後 多名疑犯打算 潛逃外地,其 中兩人事敗被 警方在機場截 獲,目前警方 正追查其他在 逃者下落。 20歲南亞裔青年前年邀請14歲女學生到 天台交歡,期間疑強行肛交。男學生涉再向 女學生發訊,以付款換取銷案。男學生早前 承認2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罪,陪審團一致裁定未經同意下進行肛交及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2罪罪脫。法官陳嘉信昨 判刑指2人年齡相差僅3年,差距不大,又份 屬朋友,被告犯案時沒有違反誠信或威逼利 誘,故按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陳官判刑指男被告賈思樂(K H A N Mohammad Zakir Shah)案發時17歲,與14歲 女事主年齡差距不大,2人份屬朋友,被告沒 有案底,犯案時沒有違反誠信或威逼利誘, 故陳官決定酌情輕判。陳官引述青少年罪犯 評估專案小組報告指,被告需建立恰當道德 觀念、守法意識等,陳官接納報告建議,2罪 均判處被告感化12個月,同期執行。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前年透過朋友介 紹而認識14歲女學生X,X在2023年6月20 日主動邀請男方到灣仔某大廈天台吸煙,其 後被告於6月30日透過訊息問X可否性交,X 最終同意。兩人在銅鑼灣某天台樓梯間面向 牆自願性交,期間被告突然將陽具從陰道抽 出,未經同意下強行將陽具插入X肛門,X感 到劇痛及被侵犯,大叫「別那樣做!停手!」 被告從X肛門拔出陽具後,繼續性交至射 精。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 南亞青年判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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