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25星島日報(美西版)

A16 10.03.2025 星期五 港聞 原告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余 若海及大律師王加豪代表;被告為屋宇署 署長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由資深大律師 袁國強及陳浩淇代表。 「精進建築」近年屢陷安全風波,特別是導 致5人死亡的3宗嚴重地盤安全事故,包括2020 年7月九龍灣宏展街地盤工人觸電的死亡事故、 2022年9月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 以及2023年10月佐敦渡華路地盤工人從高處墜 下的死亡事故。 「精進建築」的「一般建築承建商資格」原在 2023年4月7日到期,其續期申請由承建商註冊 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委員會未能信納 「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在地盤監督及安 全管理上的能力和勝任程度適宜代表「精進建 築」就《建築物條例》行事,並且未能信納「精進 建築」有妥善的地盤安全管理。屋宇署考慮委員 會建議後,今年5月22日拒絕其續期申請。 余若海指出,屋宇署從來沒有就2020年工 人觸電事故起訴「精進建築」,勞工處只是發放 「職安警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土木及 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因勞工處的票控分別被判罰 款1.3萬元及6.9萬元。2022年安達臣道地盤天秤 倒塌事故,屋宇署及勞工處均以傳票形式票控 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案件已押後至2026年1月30 日再訊,待時任授權簽署人簡浩楷涉誤殺案審 結後再續。屋宇署也沒就2023年佐敦地盤工人 墜樓案向「精進建築」提告,勞工處則票控精進 建築,將於11月7日作審前覆核。 余若海表示,屋宇署作涉案決定前疑似 曾經與委員會秘密討論本案,但法庭及「精進 建築」均完全不知道有關討論內容,涉關鍵證 據遺漏,而屋宇署拒絕其續期申請時,違反法 定責任,沒有明確提供具體原因,欠缺透明 度。 余若海續指,時任「獲授權簽署人」簡浩楷 早於2024年2月向委員會表明他將辭職,並且不 再代表「精進建築」,亦「跟足程序」預先通知建 築事務監督等,「精進建築」也在2024年4月兩度 去信署方,表示麥劍亮已取代簡浩楷成為「精進 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但署方竟指它沒有 收過有關變更通知。余若海重申若署方當時以 簡浩楷的能力和專業來評估「精進建築」的續期 申請,則屬署方出錯。 涉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的精進建築有 限公司,其續牌申請遭拒絕後,早前獲 高等法院頒令暫緩除牌,得以續行建築 工程,直至上訴塵埃落定。上訴聆訊昨 於高等法院進行,精進建築指屋宇署拒 絕續牌申請時,完全沒有給予明確因 由,違反法定責任,署方理應仔細審核 「精進建築」安全管理系統,而非單憑工 業意外及有關死亡率,來斷定精進建築 不合資格續牌。精進建築反駁署方決定 草率,大大影響旗下總值120億元的多 個工程,打擊數百名員工的生計及士 氣,受波及的公屋單位高達1.3萬個。 拒續牌無明確因由精進指違法定責任 數百員工生計1.3萬公屋單位受波及 要求審核安全管理 ■精進建築指署方拒絕 續牌決定草率,大大影 響旗下總值120億元的 多個工程,打擊數百名 員工的生計及士氣,受 波及的公屋單位高達1.3 萬個。 謝霆鋒今年4月在啟德主場館舉行一連4場演 唱會,28歲女接待員於尾場開始前,5度虛報啟 德主場館內有炸彈,警察搜查場館後一無所獲, 她同日再向警方報失手機。後來揭發,該女接待 員另4度訛稱被一名 男導師偷拍及偷竊 財物,被捕後她稱 因為貪玩而犯案。 女接待員昨於觀塘 裁判法院承認向他 人傳達有炸彈的虛 假消息、企圖明知 地誤導警務人員, 及虛報有人犯罪等10罪,被判囚8個月8星期。署 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直斥被告不負責任, 浪費警力及公帑。 梁官指,演唱會當日可容納4萬名觀眾,被 告作為成年人,具備學歷和工作經歷,必然預見 她的行為會帶來後果,導致警力及公帑浪費,影 響公眾,加上被告是連續犯案。梁官認為案件嚴 重,判監是唯一合適選項,終判處被告入獄8個 月8星期。 被告廖芷筠(見圖)承認5項向他人傳達有炸 彈的虛假消息罪、1項企圖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罪,以及4項虛報有人犯罪罪。辯方求情稱,被 告教育程度至高級文憑,任職接待員,月薪為 1.4萬元。被告明白罪責嚴重,惟望法庭考慮她 並非在社交平台散播謠言,無造成公眾恐慌,或 導致演唱會中止。 另訛稱男導師偷拍竊財 案情指今年4月27日謝霆鋒演唱會開始前, 被告自下午2時42分起,連續4次以假名或匿名 向電子報案中心發電郵,舉報啟德主場館2樓廁 所及貴賓室內有可疑炸彈及藥物。她之後於下 午5時38分致電牛頭角警署,向警員聲稱在場 館女廁內發現一個膠袋,內含白色粉末,以及 一個寫有「炸彈」二字的紙箱。警方隨後掃蕩場 館,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被告同日晚上8時 46分,以真名向電子報案中心報案,指在九龍 灣港鐵站遺失一部iPhone 16 Pro。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身份,同時揭發她 分別於4月26日及5月2日,先後4次以假名作 出舉報,指何文田某音樂學院男導師偷拍 她,及偷竊她的銀包和現金等財物,惟警方 向學院查詢後發現並無上述事件。警方循報 案人電話號碼及IP位址追查,找到被告住址 以及作為電話號碼登記人的被告父親,父親 其後確認被告是號碼的真正使用者。被告於 5月7日被拘捕,在警誡下稱因貪玩而虛報炸 彈及有人犯罪,報失手機則為了消除警方懷 疑。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虛報演唱會有炸彈「貪玩」 28歲女囚8月8周 53歲保安於2020年4月至7月企圖詐騙政 府共186萬元「防疫抗疫基金」,昨於區域法院 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控方指,被告先後提 交19份申請,訛稱經營兩間茶葉店和17間美 甲店,並提交相片及帳單等文件,但調查發 現相片源於與被告無關的美甲店,而被告提 供的僱員薪金紀錄中,除了員工姓名外、亦 未能提供任何其他個人資料。法官練錦鴻押 後案件至10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柙。 被告唐康繼,昨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 案情指,政府於2020年實施兩項防疫抗疫基 金下的紓困措施、即「零售業資助計劃」和「美 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申請人 須經官網遞交申請及提供商業登記證、商舖 相片和公司服務賬單等文件。 同年4月12日,被告以兩間名叫「六月茶」 的茶葉店經營者身份,提交兩份「零售業資助 計劃」申請。雖然被告提供了2020年內兩間茶 葉店的電子支付紀錄,但調查後發現所有交 易涉及的八達通卡都在被告家中搜出,而且 他遞交的店舖門面相片與一間真實的茶葉店 舖亦不相似,兩項申請後來均被拒絕。 同年5月17日,被告又提交17份「美容 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申請。但被 告提供的17間店舖相片完全相同,相片內所 顯示的店舖負責人更表示店舖與被告完全無 關;被告所提供的17份薪金紀錄指該17間店 舖各聘請了5名員工,但除了員工姓名外, 被告未能提供員工其他個人資料,調查亦發 現部分被告報稱經營美甲店的單位,只有極 低、甚至沒有用電量,也沒有發現任何美甲 產品或工具等。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保安稱開茶葉店美甲店 圖欺詐抗疫基金186萬 女友結新歡 商人涉闖香居否認強姦罪 34歲男商人與女友同居4年後,女友去年 5月另結新歡,男商人分手後同月月底早上 嫌擅闖前女友住所,強姦前女友,揚言「呢次 係我哋最後一次性交,之後我就會走㗎喇」, 前女友警告指強姦罪行嚴重,前男友回應「我 死都唔怕,唔驚」。男商人昨於高等法院否認 1項強姦罪,於7男陪審團席前受審。控方開 案陳詞指被告當日被捕,警誡下稱「我係有同 佢搞嘢,但我冇強姦佢」。 控方開案陳詞指,現年34歲被告朱江北 2019年11月認識現年33歲事主X,翌年2月 起成為情侶並同居。去年4月事主購入葵涌 iCITY單位,同月認識男子A,翌月發展成情 侶。事主同月21日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同 意。事主4日後通知被告上門收拾個人物品, 被告要求事主在場,指有事商談,事主有所 擔憂,報警要求警員陪同,被告最終離開單 位,並承諾以後不再聯絡事主。 翌日早上7時半左右,事主睡夢中聞到 異樣,張開眼發現被告全身赤裸,向床上走 來。被告取去事主電話,捉住事主雙手,壓 在床上,揚言「呢次係我哋最後一次性交,之 後我就會走㗎喇」。事主拒絕,警告指強姦罪 行嚴重。被告回應「我死都唔怕,唔驚」,遂 脫去事主內褲,強姦事主,事主反抗不果。 事後被告如廁時,事主伺機逃去,惟未 及電梯已遭被告拉回單位,被告用手拍打事 主大腿。早上9時許,被告稱「唔再搞喇, 我哋瞓覺喇」,事主其後悄悄向男友發訊求 救,指被告正身處住所內。男友到場時,看 見被告開門,全身赤裸,男友即時帶走事主 並報警。警員下午近1時到場,被告警誡下 承認在事主同意下性交。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警方交通部昨日派員喬裝乘客「放 蛇」,在葵青區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期 間電召兩輛電動私家車,當抵達目的地後 警員表露身份,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並 扣查兩輛涉案電動私家車待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 隊主管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新界南交 通部昨日在葵青區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行 動。期間派員在葵青區一帶喬裝乘客,透 過網上電召兩輛電動私家車,分別由青衣 前往同區及由葵涌出發前往青衣,兩程索 價約40至50元。 當抵達目的地後「放蛇警」表露身份, 拘捕兩名年齡分別34及50歲的本地男司 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 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 人分別報稱任職監工及無業,涉案兩輛電 動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 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 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 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新界北亦打擊 兩人落網 另外,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 管制組特遣隊,昨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 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 車)「放蛇」行動。拘捕兩名分別41歲及26 歲本地男司機,均涉「利用汽車作非法出 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 使用車輛」;涉案兩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 驗。 本報記者林思明、戚偉達香港報道 葵警「青放打蛇擊」拘白 兩牌 司車 機 警方偵破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並於 前日拘捕一名「港漂」男大學生,調查下竟發 現他曾為騙案的「受害人」,中招後受詐騙集 團招攬成為「幫兇」。他送遞虛假內地公文達 10多次;又自稱雲浮市的公安,在全港多處 向受害人展示假公安證及文件。 西區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郭愉勤表 示,被捕姓梁(20歲)男子由內地來港讀 書,現為大學二年級生,他曾為騙案的受 害人,其後受詐騙集團招攬進行詐騙任 務。警方調查顯示,他自稱為雲浮市公 安,曾進行送遞虛假內地公文的「任務」多 達十多次,與不同受害人會面,並展示虛 假公安證件、內地檢察院公函及保密令。 5宗案件中,警方接獲其中一名損失4萬 元的受害人報案,並成功在另外4名受害人 轉帳之前聯絡到他們,避免蒙受損失。該名 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 案件將於今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今年首頭7個月,電話詐騙案 佔全部詐騙案的16.7%,相關損失高達7.9億 元。其中較大一宗被騙超過1800萬元。受害 人是一名76歲老翁,接獲自稱是中國東莞市 教育局的官員電話,指他在網上發布詆毀香 港教育的訊息,結果中招。 警方強調,內地公安並不會以網上任何 形式進行調查及要求定期報到,所謂的拘捕 令或保密令亦一定是假冒,執法人員亦不會 要求轉帳,呼籲市民切勿輕信陌生來電或向 陌生人透露個人資料、銀行帳戶號碼及密 碼。 本報記者楊偉亨香港報道 東涌裕東路近東涌東交匯處於2022年12 月16日發生車禍,一輛龍運巴士撞上中型貨 車,後者再撞上另一輛輕型貨車,車禍造成 至少兩死6傷。 案中女傷者本周二入稟區域法院向肇 事巴士司機及龍運巴士有限公司追討賠 償,指車禍因巴士司機疏忽及違反謹慎責 任所致。 原告黃細花,被告吳晉駒及龍運巴士。 入稟狀指,原告在車禍中受傷,而當時吳當 時正駕駛肇事巴士,由於吳是龍運巴士的僱 員,故龍運巴士亦須負上轉承法律責任。翻 查資料,吳去年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及重傷兩罪,判囚3年2個月。 受害者變幫兇涉5騙案 港漂大學生冒公安被捕 龍運巴士奪命車禍 傷者指司機疏忽索償 ■警方展示的證物包括虛假內地檢察院公 函、國家保密令等。 楊偉亨攝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 精進建築力 陳署方沒有證據證 明其安全管理存系 統性弊端,而且署 方違反法定責任, 拒絕其續牌申請時 沒有提供詳盡理 由,亦未明示其接 納或摒棄何種理 據,質疑其決定有 斷章取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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