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25星島日報(美西版)

香港打工仔長期面對過勞壓力,連串事件早 已響起警號。兩年前,一名天星小輪船長 連續工作23天,在渡輪上暈倒不治。去年7月, 有電梯工在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背著工具急 步走上斜坡出勤,因缺血性心臟病病發賠上性 命;遺孀指出,工人去世前半年月均工作352小 時。今年8月,有掃葉工人在工作期間暈倒身 故,亦揭每日工作逾10小時的悲歌。 2021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勞工 組織(ILO)發表研究,確立工時與腦心血管疾病 的關係,每周工時達55小時或以上的勞工,死 於中風和心臟病的風險較高。日本、台灣和韓 國也已定義「職業過勞」,並把相關腦心血管疾 病納入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 (見表一) 。 逾5萬人每周工作72小時或以上 回望香港,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數據, 2024年5月至6月,全港有28.3萬名僱員每周工作 56小時或以上,當中更有逾5萬人達72小時或以 上。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謝欣然指,數據足以 證明不少打工仔已踏入「過勞死線」,「政府可以 參照日、韓和台灣,以工作時數定義『過勞』。」 她不直言,立法困難在於官方態度消極,未看 到問題的嚴重性,「我們不是質問為何『人有我 無』,而是香港存在相關問題需要解決。其他地 區有行之有效且完備的方案,香港是否可以參 考?」 2017年,勞工處委託職安局研究「工作間死 亡個案與工作情況關係」,報告指出,於工作期 間因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病發而死亡的個案,與 多種風險因素有關,除工作外,包括病史、缺 乏運動、有吸煙習慣等,甚至遇到家庭及經濟 問題,因此不能直接把猝死和工作扣連。 謝欣然說,研究結論過於「一錘定音」,舉 例台灣制度中,即使勞工猝死非百分百由工作 引起,亦可受保,前提是解剖報告須證實工 友的腦心血管疾病超越自然進行過程而明顯 惡化,「而工作負荷對病情惡化的影響度大於 50%。」 台灣制度列明「工作負荷過重」屬促發疾病 的危險因子,除工時以外,如經常出差、輪班 工作或夜班工作、工作環境(異常溫度環境、噪 音及時差),甚或伴隨精神緊張的工作等。 疫後線上工作恆常化 加重壓力 疫下香港實施在家及線上工作,不少企業 把措施恆常化,卻加重僱員的工作壓力。嶺大 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研究)梁仕池指,數位工 作模式令員工難以分開工與休。 近年多國先後實施「離線權」,包括法國、 澳洲和比利時等,保障僱員可在公餘時間拒覆 與工作相關的電話和電郵。相關議題曾帶上香 港立法會討論,議員反應兩極,勞福局局長孫 玉菡說,工作對僱員造成精神壓力屬「複雜議 題」,以硬性規定和措施處理精神健 康問題未必理想,要考慮實際 操作的可行性。 謝欣然期望香港有離 線權,因許多工作非體力 勞動為本,「做貿易或服務 業的打工仔,下班後仍要與 僱主或顧客溝通。」她續說, 離線權配合標準工時,實際 是「8小時工作、8小時休息、 8小時閒暇」的倡議,僱員應 有時間放鬆、放下工作,發 展個人興趣,「對工人以至 整個社會發展都是重要一 環。」 然而,梁仕池提 到,離線權挑戰「數字資 本主義」對僱員個人時間 的「全面佔有」,有商界標 榜本地勞動力不足,為提升社會競爭力將長工時 「正常化」,不願增加人手和成本,又不承認剝削 員工,「相信在港難以實施。」他又言,香港中小 企比例高,工會組織力偏弱,僱員難與資方談 判。 此外,針對炎熱的工作環境,香港推出《預 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基於香港暑熱指數制訂黃 色、紅色和黑色工作暑熱警告,協助僱傭雙方理 解在戶外或無空調工作下的熱壓力水平。 暑熱警告未能涵蓋各種場景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梁日恒指,過去屢有中 暑意外在非「暑熱警告」生效時發生,制度成效存 疑,團隊遂以勞動量及工作範圍兩個維度,分析 本地勞工面對的「熱風險」 (見表二) 。研究發現, 同一工種在不同工作環境下的熱風險有異,例如 部分護士需要出外家訪及送藥,風險高於留院 者;部分保安亭設有空調,卻為慳電未開啟, 「難以工種訂定保障。」 香港立法保障勞工過勞尚有漫漫長路。梁仕 池說,法例和社會狀況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 問題,嚴苛的工作環境和職場文化問題存在已 久,有必要正視;企業可自發改善,但背後缺乏 法例支撐恐淪空談。香港樓宇管理僱員工會理事 長何志明形容,立法是「從0到1」的大突破,期望 政府以工時為基礎,逐步擴展勞工受保障範圍。 謝欣然強調,立法承認「過勞死」具阻嚇作 用,讓企業知道員工過勞有後果,而非矢口否認 便能免責;把「過勞死」列入職業病的賠償範圍, 僅屬事後處理機制,雖能肯定勞工的付出與犧 牲,卻無法阻止下一宗悲劇。她認為,即使香港 與日韓台制度不同,相關基準仍具參考價值,期 望能加快立法,保障勞工。 心理支援計劃及早識別高危族 冀為中小企提供津貼 法例與勞保未承認「過勞」為職業病,有關 注勞工權益的團體指出,需提高公眾的「自保」 意識。有機構為有需要的僱主和僱員提供心理 健康支援服務,並期望政府為中小企提供津 貼,以便及早識別高危打工仔,防止職場壓力 問題不斷惡化。 對過勞致腦心血管病認知不足 工業傷亡權益會歷年接觸不少懷疑「過勞 死」的個案,該會幹事謝欣然指,許多死者家 屬不清楚何謂「職業過勞」,也未能完全掌握離 世親人的實際工時,甚至因為傳統觀念而放棄 解剖。她指,早前一名電梯工人的猝死個案, 超過一半網民不認同心臟病發猝死能獲工傷賠 償,反映社會普遍對「過勞」及其與腦心血管疾 病的關係認識不足,相信只有立法才能喚起社 會關注,「說白一點,若出事的是自己,其實是 有機會獲賠,為何不看清楚關係便反對?」 謝指出,台灣有關指引有按社會發展而修 訂,2010年,一位年僅29歲的電腦工程師因長 時間工作,終在家中電腦桌前倒斃,未被當時 法例涵蓋;其父母努力蒐證及陳情,最終案件 確立,促成法例修訂。她認為,現時香港未有 法例保障,有需要提高社會關注。 此外,打工仔身處高壓職場,精神健康也 備受關注,目前政府未有針對職場精神健康提 供援助。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的「僱員支援計劃」 涵蓋全港近1300間企業、約100萬名僱員及其家 屬。該服務處僱員發展服務臨床心理學家梁祈 安指,求助個案受情緒困擾,普遍有3大關注 點,依次為工作、情緒及家庭相關,前者包括 工作量過大、與上司或同事關係差,以及遭遇 不公平待遇等。 該機構的研究及發展中心主任陳志慧博士 補充,團隊於2011年至2022年持續進行「香港打 工仔身心健康調查」,評估服務成效,53.8%受 訪者在參與計劃前,自評身心狀態為「差」或「很 差」,當中近60%在使用計劃後轉為「好」或「很 好」。兩人指出,現時僅大企業能負擔同類服 務,唯香港以中小企業為多,期望政府考慮為 中小企提供津貼,協助企業提供心理健康支援 服務,及早識別高危打工仔。 ■求助個案中受情緒困擾,普遍與工作、情緒 及家庭相關。 ■台灣參考日本基準,制訂「職業引起急性循環 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 香港打工仔過勞早已響起警號,唯香 港未將「過勞死」納入法例保障,推動 「標準工時」多年也未見進展。有關注勞 工權益的團體認為政府態度消極,未有看 到問題的嚴重性,呼籲參考日本、台灣及 南韓等地,以工時定義「過勞」。有學者 提到,疫後數位工作模式令工作與生活界 線模糊,倡設立「離線權」,讓員工能真 正下班。另有研究指,現行暑熱警告未能 涵蓋各種工作場景,保護不足。眾人盼望 加快推動立法,建立清晰的工時與補償制 度,讓僱員得到應有保障。 記者仇凱瑭 「離線權」酷熱風險備受關注 團體促立法保障 勞團促仿效日韓台 「過勞死」未納保障 系列 香港奴工 政策篇 各地「過勞死」定義及 賠償法例 重勞動 定點 遊走 輕勞動 極高熱風險 高熱風險 地盤工、剪草 工、清潔工、倉 務員、農夫 保安員(無冷氣)、 派傳單、油站職員、 街站推銷員 升降機維修工、 防治蟲鼠工人、 送貨員、山徑維修員 郵差、外賣員、 丈量員、記者、 寬頻安裝人員 不同工種的熱風險 資料來源:本土研究社 資料來源:本報綜合 法例未承認「過勞死」 香港 勞工處按《僱員補償條例》處理工傷, 若僱員因工遭遇意外而身故,僱主才 須向其家屬作死亡補償。 不納入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 1987年確立職業過勞與 腦心血管疾病有關 日本 過勞死線:發病前的1個月加班超過 100小時;發病前2至6個月平均每月 加班超過80小時 納入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 把「過勞死」稱為「過勞災 害」,《產災保險法》受理 韓國 過勞死線:發病前1周內的工作量、 時間較平時增加30%以上 納入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 1991年參考日本基準, 訂定「職業引起急性循環 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 台灣 過勞死線:與日本看齊;或發病前1 至6個月平均每月加班超過45小時(視 個案評估) 納入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解剖報告 須證實腦心血管疾病超越自然進行過 程而明顯惡化,而工作負荷對病情惡 化的影響度大於50% (表一) (表二) ■香港打工 仔 過 勞 問 題浮現,唯 法例未承認 「過勞死」, 「標準工時」 立法未有進 展。 謝欣然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 B7 11.12.2025 星期三 香港時事雜誌 立法承認「過勞死」具阻嚇作用,讓企業知道 員工過勞有後果,而非矢口否認便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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