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 01.14.2026 星期三 港聞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 ����������������� 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 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 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 司、《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 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 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 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 平)。 各被告均認同本案案情嚴重 《香港國安法》指明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量刑設有兩級機制,犯前 款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 行重大」的,則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多名辯方律師均引述「呂世瑜案」、「馬 俊文案」及「35+顛覆案」等案例,各被告均認 同本案案情嚴重,建議法官界定案件情節輕 重時,應該考慮各被告的角色範圍及各自的 犯罪行為,所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和 可能影響,再念及案件的整體情況及個別因 素,考慮應否引用《香港國安法》第33條作進 一步減刑。 大律師李國威代表陳沛敏求情時指,陳 沛敏及時認罪、作為從犯證人出庭頂證黎智 英、早前患癌症現處康復階段,曾下架黎智 英的Twitter帖文,而且曾數次就黎智英的意 見及指示提出反對或表示憂慮,包括於2020 年5月反對黎以《蘋果日報》名義發起「一人一 信」行動,提倡美國政府施壓阻止《香港國安 法》的實施,又在2020年10月反對黎主張以 《蘋果日報》製作網上版時政評論節目等,只 是其意見都不獲黎接納;希望法庭可根據《香 港國安法》33條為她進一步減刑一半。 資深大律師謝志浩代表羅偉光指,冀法 庭考慮到他及時認罪予以輕判。大律師沈士 文代表林文宗指,林只負責《蘋果日報》中 文報紙,《蘋果日報》英文版及網上版發布的 煽動文章均非由他負責,而且在最早階段認 罪,加上林在《蘋果》停運前一天已辭去執行 總編輯一職,符合《香港國安法》第33條「自動 放棄犯罪」的減刑條件。法官反駁指林於2021 年6月23日才提出辭職,並於翌日才生效,而 涉案的控罪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 24日,法官質疑林並非「自動放棄犯罪」。 以恐襲為例 串謀者應同屬「罪行重大」 沈士文以劫案為例,指明詳細布局的案 件主腦應承擔最高級別的刑責,而僅負責駕 車接載劫匪的司機參與程度較低,應獲比主 腦更低、甚至在同案被告中最低的刑罰。法 官李運騰舉例反問,若案件涉及恐怖襲擊, 所有涉案人士都知道恐襲目的是要殺光政府 總部內的人,只是不同人擔當不同角色並以 不同方式犯案,如放炸彈或當司機,但所有 人明知而參與串謀,則應如何量刑。沈士文 回應指如果情況如此嚴重,法庭應將所有人 裁定為「罪行重大」,但認為本案並非如此極 端的情況。 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馮偉光求情指, 馮偉光曾於《蘋果日報》工作數年,後於2020 年6月才重新加入《蘋果日報》,職責僅是監 督翻譯由上司或黎智英挑選的文章,所知道 的消息不多,才無法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頂 證黎智英。大律師江小菁代表楊清奇求情時 指,楊只是聽從黎智英及上司指示工作,注 意到涉案社論文章可能違法後,只好遊走「灰 色地帶」。各被告完成求情後,法庭宣布等 待黎涉及的「欺詐案」上訴裁決頒布後,會先 讓辯方律師就判刑的整體性原則提出書面陳 詞,然後再擇日判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 三間相關公司,上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 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 刊物」三罪罪成。黎智英與3名被告及3 間公司已於本周一完成求情,餘下五名 已承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以及「串謀勾 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蘋果日 報》高層昨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辯方就各人角色、背景及罪責輕重作陳 詞,各人均同意本案屬性質嚴重,但指 他們及早認罪、角色相對較輕,只是跟 從上司指令工作,希望量刑起點為「罪行 重大」案件最低的10年監禁,另可獲酌情 減刑。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 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聽畢所有被告陳詞 後需時考慮量刑,表明將盡快安排擇日 判刑,屆時再通知控辯雙方。 懲教署規定女囚犯在夏季日間必須穿長 褲,男囚犯卻可全日穿短袖上衣及短褲。還 柙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申請在夏季日 間穿短褲或薄褲被拒,前年入稟申請司法覆 核,質疑有關政策涉嫌性別歧視。法官高浩 文昨於高等法院接納署方專家觀點,指研究 顯示女性比男性關心外在形象,長褲因此能 遮掩疤痕等,讓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適和安 全,署方沒有不當地區分男女囚犯處境以致 造成歧視,駁回司法覆核,鄒幸彤須付訟費。 申請人為鄒幸彤,答辯人為懲教署署 長。法官昨認同署方專家懲教署高級臨床心 理學家洪雪蕙博士指,相同待遇也不一定帶 來相同結果,男女生理上不同,因此帶來不 同人際及個人影響,包括不同拘禁體驗。由 於囚犯以男性為主,並由此設計拘禁環境, 而女性囚犯則公認心理健康較易受傷害,也 容易忽略其需要,在監獄內囚服於女性囚犯 而言更具意義,部分女性囚犯分外敏感,對 衣著有獨特需要。 法官續指從生理及社交角度而言,無論 在獄內還是社會中,女性對私隱的期望都比 男性大。從臨床心理學角度來看,女性囚犯 尤其是曾受侵犯、受創、自殘或濫藥者,會 特別自覺其外在形象,不願展露疤痕或惹來 擾人的性關注,因此衣著對心理健康隱含重 要影響,尤其是女懲教院所也不時有男職員 出入,故應提供適切衣著保障女性囚犯的私 隱,長褲因此能讓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適和 安全,包括遮掩腳毛及疤痕。 法官又認同洪雪蕙博士指,研究顯示女 性無論任何年紀,都比男性關心外在形象, 女性亦更重視人際關係和社會目光,女性囚 犯若被要求穿短褲,她們或會為了從眾而感 到受壓,觸發自尊和自我形象問題。法官又 引用洪雪蕙博士指,署方文獻顯示各年齡層 女性身上,監禁與身體疾病之間關係明顯更 強烈,女性亦更易受低溫影響,包括月經出 血,臨床經驗表明,女性囚犯曾表明喜歡穿 長褲,因為在監獄環境中更保暖,法官遂總 結認為署方沒有不當地區分男女囚犯處境以 致造成歧視。 法官續指長褲安排對女性囚犯而言沒有 不利,首先個別女性囚犯可以醫學或非醫學 理由,申請於夏天日間穿著特殊衣物,所以 鄒幸彤可能可以穿著短褲,其次鄒幸彤主觀 喜好與政策利弊無關,因此法官亦不認為長 褲安排對女性囚犯不利。保安局:懲教署合 情合理合法。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原訟法庭的裁決, 印證了懲教署的做法合情、合理和合法。根 據《監獄規則》第26條,懲教署須向每名在囚 人士提供符合懲教署署長所訂準則的制服。 多年以來,懲教署都有委任專責小組檢視 在囚人士的衣物安排,並經充分考慮多項因 素,包括懲教設施的類別、在囚人士不同作 息活動、不同性別的在囚人士在溫度、生理 及心理舒適度方面的需求、在囚人士的隱私 和體面考慮,以及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 等,以因時制宜地持續改進衣物安排。 懲教署會繼續不偏不倚地依法執行《監獄 規則》的相關規定,致力提供穩妥、安全、人 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挑戰女囚犯不准穿短袖衫褲 鄒幸彤敗訴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賣國禍港擇日判刑 前高層證《蘋果》無編採自主 後悔未堅定抗衡黎指示 何伯何太涉互毆案 申請法援雙雙被拒 「何伯」何煊和「何太」葉秀定因受電視 節目訪問而街知巷聞,兩人去年涉於屯門 菁田邨互毆,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案 件昨於區域法院再提訊,兩人申請法援均 遭拒,葉稱無錢並打算自辯。法官陳廣池 指他們面對嚴重控罪,法律代表可使程序 更順暢,亦更公平穩妥。陳官押後案件至 3月17日再提訊,待兩人尋法律代表,另取 消他們的報到要求。 77歲退休人士何煊和44歲家庭主婦葉 秀定,各被控於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 新界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 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 惡意傷害對方。 葉表示申請法援被拒,但因無錢聘請 律師而打算自辯,她又指遭網上「黑粉」攻 擊,所以法援署拒絕其申請。陳官澄清法 援署秉公辦理,籲葉坦白交代財政狀況, 又建議葉「眼不見為淨」,不要觀看網上評 論。陳官表示案件不能一再拖延,下次提 訊不論是否自辯,法庭都會排期審訊,何 煊承諾會盡快尋找法律代表。葉其後突要 求永久擱置案件,陳官表示須有法律觀 點,故建議由法律代表處理。提訊期間, 旁聽席不時有人竊笑,陳官告誡旁聽人士 須遵守法庭規矩,不得喧嘩或竊竊私語, 否則可視作藐視法庭。陳官直斥「人多恰人 少就好似回到叢林規則」,強調兩名被告未 經審訊,應以無罪身份面對社會,而非被 人恥笑、冷落。但當提及案件或排期至11 月審訊時,仍有人大聲喊「嘩」,陳官隨即 要求「夠膽嘩,就夠膽企起身」,但無人站 起。 本報記者雷璟怡香港報道 涉假資料騙飲用水合同「鑫鼎鑫」董事被加控6罪 61歲內地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董事呂 子聰涉嫌以虛假資 詐騙政府,獲批近5300 萬元向政府部門提供飲用水的合同,早前被 控欺詐罪。 呂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加控至7罪,包括 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海關及食 環署另票控呂及「鑫鼎鑫」合共6項傳票罪。主 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3月10日再訊,待 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呂繼續須還柙。 被告呂子聰原被控1罪,現新增至7罪, 包括一項欺詐罪、一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 虛假文書的副本交替控罪、一項供應應用虛 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一項管有應用虛 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 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 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 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 報告。而在2025年7月到8月,呂涉向政府供 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 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 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 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 說明的貨品等2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 和呂子聰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 用水,和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本報記者雷璟怡香港報道 ■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 官已聽畢所有被告求情,需 時考慮量刑,表明將盡快安 排擇日判刑。 陳沛敏 羅偉光 林文宗 馮偉光 葉秀定 何煊 ■內地飲用 水 供 應 商 「鑫鼎鑫」董 事呂子聰原 被控1罪, 現新增至7 罪。 《蘋果》社論主 筆楊清奇由江小菁大 律師進行求情,楊曾 形容《蘋果》是「鳥 籠自主」,沒有絕對 的編採自由,而是受 制於黎智英,楊只是 《蘋果》的一名中層 員工,就如「鳥籠」 中的一隻鳥,楊明白 應一早捨鳥籠而去, 可惜為時已晚。 ■鄒 幸 彤 司法覆核 遭駁回, 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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