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25東周刊(洛杉磯版)

▲ 鄧飛表示, 目前本港未有針對寄宿服務的 牌照和法例,存有安全風險。 ▲「學生匯」前身分別為皇 后酒店及皇后超級管家酒 店,今年才變成學生宿舍。 ▲ 記者向一間內地教育網查詢來港讀書寄宿服 務,獲安排到尖沙咀「愛X教育中心」,與自稱 姓趙的老師會面。 ▲ X X Vicky 不少教育機構或中介近 年大肆推廣香港寄宿服務外,亦出現不少香港 寄宿家庭的宣傳帖文,部分更標明服務涵蓋功 課輔導、考試練習及課外活動等。 立法會議員兼教聯會副會長鄧飛表示,目前 本港未有針對寄宿服務的牌照和法例,亦沒有 學生與舍監人手比例規範,存有安全風險, 「根據一般寄宿學校指引,校園範圍內舍監對 照顧學生的人手比例最好為一比十,即一個人 照顧十個學生,但校外的賓館或酒店的環境較 複雜,同層或有其他住客出入,對學生安全存 有隱憂;同層住多間學校的學生也不太好,萬 一學生之間發生衝突,情況較為複雜,所以舍 監人手比例要更多。」他又指,未成年學生長 期居於賓館、酒店或住宅宿舍,若被缺乏監 管,他們未必有足夠能力照顧自己,難保會生 意外。 鄧飛建議,政府應就寄宿中心設立發 牌制度,設獨特規管及指引,而且舍監是 否等同監護人,照顧學生的人手比例 如何分配,亦應盡快規範, 杜絕安全風險。 倡政府發 牌監管 頭條新聞 52 2025.11.09 「學生匯」參觀職員指學生住宿費用 每月約一萬多元,須預支一年費用。 工,傍晚他們放學我又返去賓館, 看管他們補習、做功課及晚飯。」 記者問她是否住在賓館兼廿四小時 看守?星期六日有沒有看管學生? 她卻支吾以對,未有回答。 提供校外住宿資料 當她聽到記者計劃安排內地未 成年親戚來港讀中學兼寄宿,她又 積極回應:「你去報『莊月明』 啦,成功入學,我們便安排宿位, 這裏宿位不緊張,入讀就有位。」 記者以內地學生家長身份,聯 絡「莊月明中學」了解申請插班及 寄宿安排,該校職員指沒有校內寄 宿,但可提供校外住宿的服務供應 商聯絡方法。記者追問相關供應商 背景資料,對方卻故作神秘大耍太 極,「你確認申請先啦,到時會給 你,反正這些住宿機構都是香港 註冊公司,不用擔心!」 此外,記者發現一間活躍於內 地社交平台的教育網,近月大肆宣 傳來港讀書一條龍服務,包括安排 寄宿。記者向該教育網了解寄宿留 學事宜,負責人隨後安排記者前往 位於尖沙咀的香港分公司面談。 記者到達後發現地點為一間名 為「愛 教育中心」,由一名自稱 姓趙的老師接見。根據資料顯示, 「愛 教育」在港創立十二年,服 務對象為香港新移民、雙非學生和 華僑等赴港讀書的家庭,協助安排 就學、輔導及寄宿等。 趙老師指,該集團提供一個升 學套餐,可以讓家長選擇八間香港 學校,保證家長至少獲一間學校取 錄,又會向家長友情推薦一些住宿 機構讓子女寄宿。期間趙老師向記 者強烈推銷位於西營盤一間名為 「學生匯」的學生宿舍。翻查資 料,該宿舍前身分別為皇后酒店及 皇后超級管家酒店,今年才變成 「學生匯」學生宿舍。 記者隨後被安排到「學生匯」 參觀,與負責人 會面,他着職 員帶記者參觀兩間分別在十樓及 十一樓的「示範單位」,可見兩 間房均設兩張單人床及兩張書 桌。職員說住宿套餐每月為一萬 多元,須預支一年,即二十多萬 九龍塘「學鳴居」有住宅單 位變成寄宿中心,中介不時帶 學生「睇樓」。單位設有多張 上下格床及書桌。 元費用,提供 校車接送服 務,以及星期 一至五的早餐 及晚餐。職員 說:「樓層越 高收費越高, 我們也設有舍監看管,不過舍監不 會與學生住同一樓層。」記者要求 參觀舍監樓層,惟職員卻以舍監外 出為由推搪,只披露舍監是一位教 育經驗超過三十年的老師。 十二歲以下不可寄宿 記者其後向一位在學生匯寄宿 的中學生豪仔(化名)了解該宿舍 的環境及運作,他指自己來自哈爾 濱,在鄰近宿舍的「聖士提反堂中 學」就讀中二,父母安排他來港讀 書並住在宿舍十二樓,「我間房大 一點,可住三個人,同房兩名室友 分別十三及十四歲,同一層另外亦 有四間不同中學的學生入住。」他 說以他所知,部分舍監住在三樓, 但他們所住樓層則長期沒有舍監看 守,至於周末或假日,學生更可自 出自入,平日亦可自行外出晚飯。 除了賓館酒店 變學生宿舍,坊間 亦有住宅變寄宿中 心。近月有主辦教 育展的機構在社交 平台推廣一間標明 位於九龍塘豪宅屋苑「學鳴居」的 一個寄宿中心。 記者相約該機構的中介「睇 樓」,當日同時有一名身穿校服的 中學生一同參觀。宿舍位於地下, 分設男女宿舍,中介指舍監會在宿 舍內輪更工作,確保有人看守宿 生。收費方面,月租一萬二千元。 該中介本來明言只接受中學生 寄宿,可是當記者表明打算安排小 學五年級的內地親友入住,對方即 轉軚,「小五生我們都收,會用全 宿模式監管,學生晚上不能外 出。」但中介未有說明平日課餘時 間及周末假日如何看管。 根據香港法例,十二歲以下的 學生是不可寄宿,有人似乎有干犯 法例之嫌,而且若獨留不足十六歲 的兒童或少年人在家,亦有機會觸 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的「對所看 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 行,一經定罪,可處最高監禁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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