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2026東周刊(洛杉磯版)

確實促成了外國政府針對香港特 區以及針對中港官員採取上述措 施。 此外,法庭強調黎智英是 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 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 高。第一項控罪由原本的 監禁二十一個月提高至 二十三個月;第二及第 三項控罪的量刑起 點,由每項控罪監 禁十五年,提高至 十八年。在考慮 黎智英所干犯 的嚴重和重 大罪行及 判刑理由書 中,法庭闡釋根 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 條,在界定本案是否屬於「罪 行重大」時,充分考慮了犯案次 數、時間的長短和持續性,以及 是否有預謀犯案等。經考慮本案 相關證據後,認為各被告有關罪 行屬「罪行重大」。 法庭指出,針對「串謀發布 煽動刊物」罪,法庭考慮到涉案 文章通過實體版及網上平台發 布,文章的數量、參與發布文 章的各方人數、以及罪行持續 的時間等,裁定有關的串謀 屬於最嚴重的級別。 至於兩項「串謀勾結 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罪,判刑理由書指出, 有關串謀不僅是經過精 心策劃,且屬早有預 謀,相關罪行在香港 境內外進行。黎智 英公然請求外國實 施制裁、封鎖或採 取其他敵對行動 的呼籲,無論是 公開進行或者 隱晦行事,都 在 懲教囚車押送黎智英前往法庭聽 判刑,黎出庭時精神狀態良好,步 履穩健毋須任何攙扶,其表現直接 打臉外部勢力的抹黑謊言。 求情等因素後,就三項控罪合共 判處黎智英監禁二十年。黎智英 損害國家利益的卑劣行徑,嚴重 威脅國家安全,判處二十年重刑 正反映其對社會影響深遠,罪責 極為深重。 多名法律界人士亦就此案發 聲,強調案件經法庭公開審訊共 一百五十六天,包括黎智英的 五十二天自辯,二千二百項證 物、逾八萬頁文件及十四名證人 供詞,所有細節均顯示法庭以最 嚴謹及公開的程序進行審理,法 庭頒布共八百五十五頁判詞及 四十七頁判刑理由書,均詳列案 件證據、判案依據,及判刑理 據,整個過程公平、公開、公 正,彰顯法治及公義。 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 黎智英案判決理據充實,亦完全 按照普通法原則,判詞已清晰闡 述黎智英所犯罪行、構成元素、 行為及意圖,法庭量刑時已充分 考慮各項因素,認為刑期合理。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 驊認為,涉案罪行對國家及社會 構成深遠影響,「制裁國家可能 會影響以億萬計民眾的生活,傷 害並非地區性或局部性」,他指 判刑凸顯案件嚴重,刑期能起到 阻嚇作用。 披「傳媒」外衣 賣的 國賊 有政界人士稱:「黎智英多 年來以『新聞自由』為幌子,罔 顧傳媒的社會責任,利用旗下報 刊詆毀中央及特區政府製造仇 恨,煽動市民上街參與抗爭,推 動黑暴肆虐,更與外部勢力關係 千絲萬縷,實為整個亂港賣國圖 謀的幕後主腦。」 黎智英將《蘋果日報》變為 煽動仇恨、毒害青年的「輿論工 具」,該政界人士續說:「二 一九年黑暴期間,《蘋果日報》 不斷刊登煽動性文章,毒害青 年,製造社會分裂,並刊登乞求 黎智英被重判監禁二十年,庭上有旁聽市民呼 歡,認為黎罪有應得,被重判大快人心。 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的黎智英,於二 月九日(周一)被重判監禁二十年,其餘八名認罪被告被 判囚六年三個月至十年,三間被定罪的《蘋果日報》相關公 司,共被判罰款逾九百萬元。庭上有旁聽市民聽到判刑後,不禁 站立舉手歡呼讚好,認為黎罪有應得,被重判大快人心。 長達四十七頁的判刑理由書,詳列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及刑 期考慮因素,強調黎智英確實促成外國政府針對香港特區,以及 針對中央及特區官員實施所謂「制裁」等,屬罪行重大,更是危 害國家安全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涉案的有關串謀罪行不僅精心 策劃,更是早有預謀,應判處更嚴厲的刑罰。 隨着判刑公布,外部勢力及黎智英子女再次借案件抹黑香 港、妄圖干預香港法治,又醞釀所謂「保外就醫」或將黎移交英 國服刑。事實上,香港法例並無所謂「保外就醫」制度,至於移 交英國服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反駁「黎智英是中國人,在中 國香港犯法,在中國香港服刑是非常合理」。 有政界人士稱,事件顯示外部勢力以及黎家人的所有抹黑干 預均注定失敗;黎智英多年來充當外部勢力代理人,透過操控 《蘋果日報》製造謠言、煽動仇 恨、美化暴力,推動黑暴肆虐, 導致社會秩序崩潰、經濟、民生 嚴重受創,其罪行對國家及香港 造成深重危害,可謂罪無可 恕,被判重囚二十年,反映法 庭確定他的罪行非常嚴重, 黎智英必須為其禍港罪行承 擔法律責任。 撰文:時事組︱攝影:攝影組︱設計:美術組 頭條新聞 54 202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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