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朱牧民及其 餘五名海外港人,惟朱牧民仍繼續 在美國四處抹黑香港。 ﹁英國港僑協會﹂由英國駐香 港領事館職員鄭文傑成立,一九年 他在深圳涉嫖妓被拘留,年底竄逃 英國後,成立﹁英國港僑協會﹂及 黑暴基金﹁細葉榕人道支援﹂。鄭 文傑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個月 後,被警方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 罪﹂通緝。 警方執法符合人權 ﹁香港監察﹂創辦人兼行政總 裁羅傑斯,現任英國保守黨成員, 也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聯合創 辦人。九七年香港回歸時曾定居香 港五年,是保守黨多年來打﹁香港 牌﹂的前鋒。他獲保守黨前主席兼 末代港督彭定康器重,香港監察也 獲彭定康擔任贊助人。 即使 二年羅傑斯已返英國, 多年來仍熱衷與香港反對派來往, 積極扶助當年一班新冒起的反對派 政治人物黃之鋒及羅冠聰等,協助 他們與英國政界及官員會面。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董 事楊政賢,曾任攬炒派組織﹁民間 人權陣線﹂召集人,也曾在美國國 家民主基金會︵ ︶擔任研 究員。今年五月,北京外交部批評 該組織干涉中國內政。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於七月初率領香港特區政府代 表 團,以視像會議形式出席人權委員 會聽證會,向委員講解提交的報告 及解答問題。 會上多位委員極關注︽香港國 安法︾,當時曾國衞已解釋,國家 安全屬中央事務,國家在﹁一國兩 制﹂方針下有權立法並旨在 防 範、止及懲治,與正常交流有明 顯區別,強調奉公守法人 士不會誤墮法網。 犯﹂,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 員竟然又接受。 去年中﹁香港民主委員會﹂出 現人事變動,由前學聯秘書長周永 康及︽香港民族論︾編者梁繼平接 手營運;前 眾志主席羅冠聰擔 任顧問;前民主黨成員許智峯以及 涉嫌非法集結的前﹁民間外交 網 絡﹂發言人張崑 陽,則出任顧問委 員,三人均涉嫌干 犯︽香港國安法︾ 而潛逃海外。 ﹁香港民主委 員會﹂去年七月已 被中國外交部納入 制裁名單。直至去 年七月三十一日, 香港警方才以涉嫌 煽動分裂國家、勾 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多評論偏頗失實;中聯辦 發言人則敦促有關國際機 構,摒棄傲慢與偏見,正 視﹁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以 及 ︽香港國安法︾維護社會安定、充 分保障人權的基本事實,作出應有 的客觀、公正判斷。 一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人權 事務委員會那班專家明顯接受一班 反華組織提供的論點,漠視親建制 組織的意見。所謂維護國際社會人 權的機制,似乎已被一班別有用心 的人政治騎劫。﹂ 他又指西方國家有更多 比香港更 嚴厲的﹁ 國安 法﹂,質疑他們的批評是持 雙重標準 ﹁澳洲特種部 隊兩年前 在阿富汗 濫殺 三十九名當地囚犯、農夫及 平民,犯下嚴重戰爭罪行, 至今相關人士仍逍遙法外; 英國視難民為罪犯,加強監 控和追蹤,委員會又為何不 處理及批判?﹂ 各會埋權手事,務由委員 個所謂 ﹁人權組 量織﹂呈交大 抹黑報 個內收容,偏員促頗會成告照這,單再全由委 、狠批︽香 港國安 法︾的報告。 政府發聲明反擊 該報告發表當晚,政府發表 六千多字聲 明反擊,指 委員會 ﹁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並聲 明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期間, 已全面考慮︽公約︾,寫入須保 障人權和堅持法治的條文。另 曾國衞被問到警方在一九年 ﹁黑暴﹂ 期間使用的武力問題,他也 解釋只是一 個回應性, 並非濫 權,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合法措 施,維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並在使用武力方面有嚴格指引, 符合國際人權規範和標準。 值得注意是,七十個國家於 去年三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上已表明支持中國通過︽香港國 安法︾,並強調各國有權制定法 律維護國家安全。 反華勢力於 是轉向規模 細 小、只有十八名成員的聯合國人 重申有九名海外法官留任終審法院 非常任法官職務,認同中央及特區 政府沒有干預特區司法獨立權,並 指︽香港國安法 ︾有保障人權。 特首李家超指報告有誤導 成 分,指︽香港國安法 ︾實施後,香港 回復和平穩定,法例與其他國家同 類法律一樣,都是保障國家安全及 地方穩定。 港澳辦發言人也表示,報告許 ○ N E D ▲ ▲有反華組織夾硬 將參與一九年暴動及 破壞社會秩序的被捕 人 士 稱 為 「 政 治 犯」。 ▲去年一月美國國會山莊爆發暴 亂,一名國會警察開槍打死示威女 子。案件經調查後,涉事警察無須 接受紀律處分。 頭條新聞 其他國家國安相關法例一覽 國家 法例 最高刑罰 美國* 1947年成立:《國家安全法》、《反經濟間諜法》、《反情報和安全促進法》 2001年成立:《愛國者法案》、《國土安全法案》、《網絡安全法案》、 《國家網絡基礎設施保護法案》 2004年成立:《情報改革和恐怖主義防止法》 *另有20項國安法律,包括涉及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 投資審查、通訊安全等。 20年監禁 英國 2000年成立:《反恐法案》 2001年成立:《反恐犯罪和安全法案》 2011年成立:《恐怖主義預防和調查法案》 2015年成立:《反恐和安全法案》 2019年成立:《反恐法案》 2022年成立:《國家安全與投資法》、《國家安全法案》(草案) 終身流徒或監禁 澳洲 1995年成立:《刑事法典》 2018年成立:《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案》、 《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協助與存取法案》 終身監禁 新加坡 《刑法(第224章)》第六章 的危害國家罪、1985年修訂《內部安全令》 死刑或無期徒刑 16 2022 08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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