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律師兼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蘇文傑說:「據 《死因裁判官條例》,共有二十種死亡情況,醫院主 管、在死者死前最後患病期間診治死者的註冊醫生等責任 人,須向死因裁判庭官報告,同時呈交副本給警方,事件亦 會向衞生署呈報。」 二十種相關死亡情況包括敗血症導致死亡,而所涉的敗 血症主因不明;完成重大手術四十八小時內身亡或意外死亡 等。另外,遺體若於發現現場或於送抵急症室時證實死亡, 而死亡原因不明或屬非自然個案,遺體均會被移送公眾殮 房。所有在公眾殮房處理之死亡個案,亦須向死因裁判官作 出呈報。 他續指,死因裁判官會決定死因是否存疑,一旦認為有 可疑,會安排解剖驗屍,再決定會否開庭審訊。若需要進 行死因研訊,會由五名陪審員 及裁判官決定死因,當裁決結 果為可疑,會要求警方再作調 查,而由排期至審訊期一般約 為一年。 ▲ ▲ 區穎思與陳麒尹共 同持有港島海怡半島 一個住宅單位。 死因庭處理特殊死亡個案 ▲ 蘇文傑指出,共有 二十類死亡個案須向 死因裁判官報告。 陳麒尹取得註冊醫生資格 後曾在瑪麗醫院服務,近 年轉為私人執業。 頭條新聞 17 2024 05 12 尹持股四成,並由區穎思及其家 人打理,但公司二一年已告解 散;另一公司是在二二年成立, 由陳麒尹持八成股權,區穎思只 佔兩成。 共同持有一物業 二人名下共同持有港島海怡 半島一個低層單位,是兩人於婚 後第三年,即一二年購入,當時 作價七百九十萬元。另外,區穎 思單獨持有位於葵涌葵芳閣的高 層物業,是她的家人於八四年以 約三十六萬五千元購入,區穎思 二一年以遺產繼承人身份成為單 位業主。 記者曾到場了解,葵芳閣的 單位相信作出租用途,至於海怡 半島相關單位未見有人應門,附 近住客表示鮮有接觸該單位業 主,不知女業主已離世,對消息 表示震驚。 警方發言人證實,四月 二十八日早上約十時四十分接獲 香港仔一醫院通知一宗死亡個 案,指一名四十四歲女子於四月 十九日被送往該醫院接受治療, 其後於四月二十八日早上約九時 被證實死亡。 發言人續指,警方經初步調查 後,將案件列作﹁死亡報告﹂ ,交 由香港仔分區雜項調查隊跟進。 怡醫院早前稱,有關個案已按既定 程序交由死因裁判官處理,醫院將 會配合有關的調查。本刊曾致電陳 麒尹所屬的私營醫療集團,以及港 大臨床醫學學院,惟截稿前仍未能 聯絡陳麒尹。 區穎思︵左二︶與陳麒尹︵右一︶育 有一子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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