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刊1107期_03_30_2025(美東版)

者到酒店或唐樓工作時,預備 他們所需的開工物品,或者到現場 收回收入分成。﹂ ﹁不論線上線下,警方一直致 力打擊本港非法賣淫活動,包括以 情報主導方式行動,針對操控性工 作者賣淫及經營色情場所的人士, 以及涉及其他罪行的賣淫活動,防 止婦女未成年少女被利用去賣淫 及受到剝削,並非針對性工作 者。﹂她續指期間會遇到不同年 齡、性別及國籍的性工作者,若遇 到未成年人士會有對應措施保護她 們。 跨地合作聯手打擊 她指出,警方繼續會與多方機 構合作,主動打擊賣淫活動,同時 與本地、內地和境外的執法機關保 持聯繫和交換情報,並會按情況及 需要,與其他相關部門採取聯行 動,以打擊各層面的賣淫活。 由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領導 的跨部門專責小組,亦會繼續監察 內地訪客在港犯案,包括賣淫的情 況,並採取三大措施,包括﹁內地 雙程證簽發機關實施嚴謹的審批控 制﹂、﹁入境管制站採取有效 查﹂及﹁加強本港執法工 作﹂,另外警方會巡邏網上各大社 交平台,並呼籲市民若發現 有 疑似非法活動,可向相關平台作出 舉報。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 級督察郭詩慧表示:﹁留意到很多 罪行包括兒童性罪行,都有牽涉 網上的元素,所以警務處一直以來 都致力推廣保護兒童的宣傳教育工 作,自二一年起推出﹃童行.同 心﹄保護兒童計劃。﹂ 她透露,警方近年關注﹁網上 性誘識兒童﹂問題。網上性 誘識兒童是指性罪犯透過互 聯網,藉多次與兒童溝通來 進行誘識以博取兒童的信 任和信心,罪犯最終會安排 與兒童見面,並意圖在會面 時對兒童作出性侵犯。另 外,警方早前舉行問卷調 查,料於本周公布結果並舉 行研討會,探討相關罪案趨 勢及案例,讓兒童、照顧者 及公眾了解何謂性誘識如 何識別、應對和預防。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 凱彤︵右︶,及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 組高級督察郭詩慧︵左︶,向本刊分別 講解警方打擊非法賣淫活動、保護兒童 及青少年免受性剝削的措施。 ▲ ▲警方「守網者」網 頁列明,「網上性誘 識兒童」的手法與相 關法例規管。 ▲ 警務處毒品調查科去年首度聯同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 組舉辦大型嘉年華,向公眾宣揚禁毒和保護兒童的信息。 賣淫及涉及兒童色情相關罪行 罪行(相關條例) 最高監禁刑罰 經營賣淫場所(《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 監禁10年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刑事罪行條例》第137條) 監禁10年 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 (《刑事罪行條例》第130條) 監禁14年 導致或鼓勵十六嵗以下男童或女童賣淫 (《刑事罪行條例》第135條) 監禁10年 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 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 監禁8年 發布兒童色情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2)) 監禁8年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3)) 監禁5年 資料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 封面故事 12 2025 03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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