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編輯:凌雲 設計:嵐 US Life 瞭解和解之道 和解不那麼引人矚目,原因在於許多和解有 「保密協議」(nondisclosure agreements), 所以不對外公開。此外,人身傷害案件的和解金 通常不像某些判決金額那麼高,因此較缺乏話題 性。 絕大多數人身傷害案件並沒有成為新聞,案 情也沒有那麼戲劇性,並且都是透過和解而非審 判(trials)解決,因此,知曉和解的達成方式及預 期內容至關重要。 最常見的結果 許多刑事案件是透過和解而非審判解決的。 實際上,超過94%的刑事案件透過「認罪協商」 (plea bargain)落幕,沒有進入審判程式。而 民事案件的數據與此相近。約95%的民事案件會 在某個階段達成和解。 和解可在案件的任何階段達成。從案件尚未 提起訴訟前,到案件審理結束後。勝訴方也可能 提出和解,以避免敗訴方上訴,久拖不決。 和解如何運作 無論人身傷害案件在哪個階段達成和解,其 核心作用都是相同的:和解是原告(plaintiff)(遭 受損害並提起訴訟者)同意接受一定金額賠償, 以交換放棄透過打官司的協議。 和解談判的過程對雙方而言都可能充滿挑 戰:原告面臨的風險是,最終獲得的和解金可能 低於審判判決的金額;而被告(defendant)則願意 即時支付賠償,以避免審判帶來的高昂費用。 但審判結果本身具有不確定性,勝負難料。 對多數原告而言,確定可得的和解金,往往比賭 博式的審判結果更有吸引力。 進入審判的案件不多 美國每年的人身傷害索賠案件超過40萬件, 但人身傷害訴訟幾乎最終都以和解收尾。根據司 法部數據,僅有4%至5%的人身傷害案件會完整 進入審判程式。 人身傷害案件中,機動車事故佔52%。此類 事故包括汽車碰撞、摩托車碰撞,以及汽車與行 人發生的事故。其餘案件類型佔比分別為:醫療 過失(15%)、產品責任(5%),以及「其他 類型」(28%)。 各類案件的勝訴率 司法統計局(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研究顯示,在所有進入審判並判決的人身傷害案 件中,原告的勝訴率約為50%。車禍案件的原告 勝訴率最高,達61%,而醫療過失案件的原告勝 訴率僅有19%。 總體而言,故意侵權審判案件勝訴率50%, 場地責任審判案件勝訴率39%,產品責任審判案 件勝訴率38%,醫療過失審判案件19%。醫療過 失索賠案件的勝訴率明顯更低,這是因為歷來證 明「醫療疏忽」(medical negligence)的難度 都較大。 人身傷害(personal injury) 索賠案件很多,從車禍、 摔倒到醫師給錯藥物等,都屬於 此類。還有被狗咬傷、人行道損 壞導致受傷、產品不實陳述等案 件,也屬於人身傷害。這類案 件的判決(verdicts)常成頭條新 聞,陪審團判決的數千萬甚至上 億美元賠償。但其實,這類案件 更多是以和解(settlements)告 終。 編者 人身傷害和為貴 10 星島周刊1639 09/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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