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周刊1640期_09_21_2025(美東版)

某讀者問: 我自研究生畢業後,一直持 H1-B 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公司近 期的營業狀況不佳,主管已經和我 談過,很可能公司即將裁員,我可 能在裁員名單上。我目前在找下家, 有公司有意向會招我,但是尚未談 定,新的職位和現在職位比較相似, 但也不完全一樣。 請問,如果我確實被裁員的話, 是否馬上就要離開美國?時間上是 如何規定的?是公司通知我裁員的 時候就算失去身份了嗎?我知道有 60 天的寬限期,是否如果被裁員以 後,只要在 60 天內轉身份,或者拿 到另一家公司的職位,轉 H1B 到新 公司,就可以繼續留在美國了?我 也看到有人說,這 60 天寬限期並不 是一定有保障的,移民局可能在還 沒到 60 天的時候就發通知要求離 境,是不是這樣? 柯自明律師答: 法律上,如果被公司裁員,你 不需要立即離開美國,你可以在被 通知裁員後的 60 天內離開美國,這 60 天內的時間不屬於在美國的非法 滯留。 你的 H-1B 工作簽證身份在你 的公司通知你正式離職的那個日期 終止。如果你在這 60 天內找到新 的公司,你可以在移民局 (USCIS) 收到新的公司為你遞交 I-129 轉換 H-1B 申請後,繼續留在美國開始為 新公司工作 , 移民局必須在這 60 天 截止前收到 I-129 申請。 如果你擔心處理時間等不確定 因素,我們建議你的新的公司遞交 加 急 處 理 (premium processing) 申請,這樣在移民局收到後的 15 天 內就會給你處理結果 . 此外,你也 可申請轉換 F,L 或 B 類等非移民 簽證。 在目前美國移民法全部收緊的 情況,我們日前倒真的有位客戶, 在被公司提出裁員後的兩個禮拜, 就收到了移民局將他告上移民法庭 的通知,要他離開美國。好在這個 客人已經在公司裁員之前,已經遞 交了另外一家公司已經幫他申請工 作簽證的收據及證據,因此我們向 法庭解釋之後,移民法官就把案子 馬上取消了。 建議你儘快找到新的 僱主才是上策,並建議洽詢專業移 民律師幫你。 H1B 裁員以後的寬限期存在風險US Life 編者按:本刊「法律信箱」由專業律師親自解答,提供的祗是參考資料, 內容並非客戶與律師事務所的正式法律諮詢,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案例。 讀者提問可寄信到以下地址: SINGTAO Daily Attn: The Editor Sing Tao Weekly 188 Lafayette Street,New York,10013 電郵 : yunling@nysingtao.com 法律信箱 編輯:凌雲 設計: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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