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刊1164期_05_03_2026(美東版)

門裏門外 c o l u m n s 前政府常任秘書長,現任歌手及作家。 楊 立 門 加一把小刀 期望政府能彰顯「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功能。 39 2026 05 03 連串如採購瓶裝水、垃圾袋徵 費等事件,再加世紀火災,令 政府的聲望受到很大打擊,亦激起市 民對高級官員問責的訴求,公務員事 務局最近推出了一個﹁部門首長責任 制﹂。其實從港英年代起,香港已根 據當時的︽殖民地規例︾實行一套頗 完備的公務員管理和 紀律制度,字面上賞 罰分明,懲處的種類 也繁多,包括最輕 口頭警告以至最嚴重 的革職或逼令退休。 但公務員體系內從來 不懂︵亦不願︶利用 既有的紀律制度來去 除瘀血。 我在上世紀八十 年代入職政府不久, 便被派到當時的詮敍 科工作,主要負責紀律事宜當時懲 處公務員過錯的機制,跟現時並沒有 多大改變,須要委任一名部門以外的 人員進行調查亦須給予當事人充分 機會自辯。早前的瓶裝水事件中幾名 涉事的物流署官員,也是循這個機制 被懲處,分別在於涉事人員包括署長 本人,所以要委任一名資深的常任秘 書長負責調查,而公務員事務局在頒 布最終決定前也須徵得﹁公務員敍用 委員會﹂︵下稱敍用會︶的同意。新 的﹁任制﹂的唯一亮點,是加重敍用 會的角色,在涉及部門首長或重大 ﹁系統性﹂問題 時,敍用會便提早 介入,負起調查的 角色。這不失為一 個可取的做法,因 為敍用會的主席雖 然按慣例是一名退 休高官,但成員都 不是公務員較嚴 重的個案由他們來 調查較有公信力, 免卻任何﹁官官相 衛﹂的觀感。 新制管不管用,我們還須拭目以 待,但它是經由特首高調宣布的,有 理由相信政府必會動用它來處理一些 社會關注度高的個案。不過,我最關 注的還是新機制似乎沒有聚焦處理上 文提到那些﹁瘀血﹂。官員有重大 過失,找出來懲處並不難,但公務員 體制內存在極多高官厚祿、尸位素 餐、長期不作為但沒明顯過錯的人, 他們都在一般人的視線範圍之外,但 他們加起來對整個政府施政的損害, 遠高於幾個犯了嚴重過錯的高官。一 貫的做法,是要累積幾年的考績欠 佳,便可啟動︽公務員︵管理︶命 令︾逼令他們退休,因為政府已﹁對 其能繼續履行職責能力失去信 心﹂。但這個程序一來十分耗時,二 來上級往往不願意當面衝突,所以考 績報告的評級都是不過不失,有的 甚至是中上,白紙黑字說他表現良 好,叫政府怎能動手?所以這類個案 從來不多,牽涉部門首長的更少,去 年在政府強力鼓勵之下,個案數才 稍有增加。我認為在新制 有敍用 會的介入之下,不用過分囿於考績報 告,要對有關人員作三百六十度的評 核,蒐集足夠他不作為或上司包庇的 證據,便足以支持對他失去信心的說 法。期望政府能把握好現時這個難得 的時機,向更多不作為的部門首長 ﹁開刀﹂,才能真正彰顯﹁ 責任制﹂的功能。 敍 十 去用來 重的類賞和 律事宜 懲 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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