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名譽顧問陳湧表示,任何注射程序均屬侵入性,需 由合資格醫護人員執行,「若由非醫護人員進行注 射,萬一位置不當,有機會損傷神經;針筒存有氣 泡,或引致血管阻塞,嚴重可致命。」 衞生署跟進事件 針對涉事課程內容,陳湧質疑個別導師上堂時難 以監管多個學員進行注射,存在風險。至於導師在課 堂上提到以吊鹽水方式代替注射美白針,以及「抽 打 是醫美」的說法,陳湧強調均不是事實, 「不論注射多少劑量,但凡注射入人體,尤其靜脈, 均須註冊醫生及護士等專業人士才能進行。」 陳湧批評該注射技巧班的做法有欠醫德,更質 疑有人欲逃避醫療程序監管,「美白針針劑也會有 化學成分,有機會導致過敏反 應,嚴重可致血壓驟降或休克, 甚至死亡。」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 玄表示,為病人或客人進行注 射,法例有監管這個醫療行為, 即是必須要醫生操作或有醫生在 場監督下進行,但目前沒有任何 法例監管相關注射技巧課程及授 課人士資格。他說:「目前法例未有監管教育課程, 就例如爬山、潛水課程,都潛在意外風險,甚至危害 生命的風險比打針班還要高,所以不能全部教學課程 都有監管。」 不過他指若萬一涉事培訓班畢業的學員,在資歷 及經驗不足下投身任何醫美或醫療機構工作,的確對 公眾存有風險,法例監管上「有討論空間」。 衞生署回覆本刊指,課堂實習上的肌肉注射、 靜脈注射等注射程序為醫療程序,只應由註冊醫 生、註冊牙醫,或在註冊醫生或牙醫監督或醫囑下 施行。 香港護士管理局公布的《香港護士倫理及專 業守則》訂明護士不會寬容或縱容任何可能危及個 別人士安全的行為。衞生署正跟進了解課堂上涉及 真人肌肉注射及靜脈注射行為,如有需要會轉交香 港護士管理局跟進。 陳湧表示,任何注射程序均屬侵 入性,須由合資格醫護人員執行。 涉事導師回應指控 1ml 0.8ml ▲ ▲ 對 於 「 蔚 X」課程的種種 指控,本刊記者 在剛過去的周日 聯絡涉事導師兼 董事陳X康,要 求他作出回應。 指控一:「美X體檢中心」早前向 「蔚X」發出律師信 回應:承認收到律師信,已聯絡對 方等候回覆,「我們很無辜,是他們 有同事放些小冊子在我們這裏,要求做一點 事情‥‥‥。」(記者遂追問雙方合作詳 情,但陳欲言又止表示不想單方面回應,並 指已將資料下架。) 指控二:為何第一堂會打真手?上堂環 境衞生被質疑 回應:這是課程設計,因抽針理論不 多,故着重學員實踐經驗教學,強調學員若 心理狀態未預備,可選擇打假手。另強調上 課地點跟足醫療程序及診所清潔指引,清潔 比例是1比49, 如過程牽涉屎、尿、痰、鼻 血等,會以1比4清潔,而且所有物資「即開 即用即日鮮」,剩餘物資不會用。 指控三:學員練打豆時傷口爆血,注射 過程未有洗手及戴手套,導師手指沾血液 回應:第一堂已提醒學員必須戴手套, 又強調只會容許學員在第一堂彈性不戴口罩 及手套。不過打豆爆血事件,發生在第五 堂。(至於他在止血期間沒有戴手套及手指 沾有血液)他僅以「兩件事放在一起,我打 個問號」回應,沒有詳細解釋。 指控四:課堂上曾提及「1ml全部打入 人體叫醫療;抽1ml打0.8ml叫醫美」 回應:否認有此說法,反指是學員曲 解。聲稱說類似的內容是要學員明白醫療及 醫美分別,要他們知道那些情況是醫生做, 那些情況學員不可以做。 指控五:課堂提及吊鹽水方法代替注射 美白針 回應:否認有此說法,指上堂時有說過 美白針、溶脂針這些針劑沒有科學實證,並 且只是講解注射方法。又強調所有注射都要 醫生處方,不能由第三者操作。 指控六:考試過程寬鬆 回應:考試當日除了他還有助教,不是 他一個人處理。至於筆試被指「通水」,他 指注射課程本身不是專業資格,象徵式考筆 試只是希望學員溫書,學到重點,鼓勵性質 而已。 ▲ 陳X康就外界對「蔚 X」課程的指控,早前 向本刊作出回應。 焦點故事 20 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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