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2024星島日報(洛杉磯版)

陸船翻覆事件滿1個月,不僅協商破 局,檢方迄今也未偵結,外界等不到真 相,執法爭議未歇。海委會主委管碧玲 13日再度致歉,她坦言,因為沒有蒐證 影帶,讓此事件在處理的過程中無法迅 速昭公信,讓家屬煎熬這麼久的時間。 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更重話質疑,我方 海巡船竟然沒有錄影設備及側錄器,匪 夷所思,迄今也沒有合理解釋。 ▍本報訊 ▍ 《中時新聞網》報道,管碧玲13日赴內政 委員會專案報告,針對金廈漁船翻覆 案件,管表示,19年前發生過1次,19年後再 發生1次,執法的目標是要免於傷亡,無論海 巡有沒有過失,因為沒有蒐證的影帶,讓此 事件在處理的過程無法迅速地昭公信,也讓 家屬無法很快去了解案情,讓家屬煎熬這麼 久的時間,至今事情未得到解決,她再度表 達歉意,海委會對於社會、對家屬部分,確 實要痛加檢討。 對於善後以及何時再開啟協商?管碧玲 強調,她希望人道優先,例如撫慰金和遺 體領回,這2個議題是希望直接對家屬人道 處理,人道優先範圍海巡署也在努力找到解 決方法;至於無法達到共識的其他部分,像 是真相、究責,需要時間讓司法釐清才能處 理。 她表示,去年就任主委後,就開始責成 海巡署全面盤點所有裝備、設備,若有需要 就以中長期計畫、逐年汰換的方式來完成 所有裝設備的補充,這些裝備、設備不只是 密錄器,還有救生救難的所有設備及個人裝 備;海巡署也指出,這次事件之後,密錄器 依照採購規定,在9月底以前也會採購完畢。 另外,民進黨新系的退輔會副主委李文 忠,昨重炮檢討綠營8年施政及表現,並對 金門漁船事件表達看法。他表示,我方海巡 船竟然沒有錄影設備及側錄器,令人匪夷所 思,且迄今沒有合理解釋;而海巡在第一時 間通報中,並未提及有無擦撞之事,這是疏 忽?還是避重就輕不明,其實在高速追逐 中,難以避免有擦撞情事,何須隱瞞?但官 僚系統難免有此通病。 李文忠表示,堅定支持海巡執法,但也 擔心事後是否會嚴格究責?過去8年來政府一 直在重複同樣的錯誤,出狀況時,忙於解釋 而非解決,不面對內部的錯誤,事後也不究 責,不改如故,下次繼續犯錯。 一歲男童疑遭兒福聯盟轉介的劉姓保母 姊妹虐死,引發眾怒,兒盟高層出面道歉。 身兼兒盟董事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她 將提出修法,傷害孩子致死,希望不是只有 無期徒刑,最高可處死刑。 《中時新聞網》報道,王育敏13日在政論 節目《少康戰情室》中認為,虐待孩子致死的 這兩位保母,真的非常可惡,所有的手法其 實都非常殘忍。我們大人的指甲稍微戳到, 都會覺得非常痛,因為那邊的神經其實非常 敏感,如果用這樣的方式,去剝奪一個孩子 的生命,她覺得真的是非常重大的罪犯。 王育敏接著表示,她曾經在立法院提出 修法,因為過去就有兒虐致死的個案,我們 刑法286,現在對這一種傷害孩子致死,最多 只到無期徒刑,她覺得,為什麼孩子活活被 受虐致死,他那麼痛苦,我們在刑法上,卻 不能給孩子一個公平正義。 王育敏指出,她將提出修法,希望不是 只有無期徒刑,最高可以到死刑。因為畢竟 現在台灣還是一個執行死刑的國家,跟其他 的罪相比,虐待孩子致死的罪更可惡,因為 小孩子完全不會反抗,毫無招架能力,所以 針對這兩位保母,她覺得真的要嚴懲重罰。 侯友宜:社會安全網漏洞 新北市長侯友宜13日下午回母校嘉義高 中分享從警從政的心路歷程,提及台北市1歲 男童遭虐死案是社會安全網問題,他說,身 為市長看到孩子被凌虐而死,是很心痛的, 這就是我們的責任,怎麼樣能讓孩子在社會 安全網得到更完整的保護,就是我們必須去 面對的。 侯友宜說,這件事發生後馬上開會檢 討,增加訪視,然後希望可以補起漏洞,讓 孩子可以受到保護,讓孩子的成長可以安心 安全安康。 他還說,當市長跟當警察一樣,就是要 把人民的事情當成第一要務,永遠就是要「莫 忘初衷,保持初心」。 本報訊 《ETTODAY》報道,空軍一架F-16V戰 鬥機13日上午8點多從花蓮基地起飛,進行大 修出場後的全效能測試,不料在低空疑似出 現發動機熄火意外,飛行員發現後緊急啟動 返場程序,並且成功在空中讓發動機重新起 動,最後平安返回並降落花蓮基地。事件發 生後,空軍司令劉任遠上將也立刻趕赴花蓮 基地了解狀況。 空軍13日晚間證實,一架編號6663架 F-16V戰機13日進行出廠試飛,不過在空中發 生故障,並非發動機熄火,而是警告燈號亮 起,飛行員立刻針對狀況處置,人機均安。 空軍表示,每一架戰機在大修或各項檢修 後,均必須進行多次的飛行測試,而試飛過 程中難免會發生狀況,這時飛行員會立刻停 止測試,緊急返場。 本報訊 嚴懲虐童出重招! 王育敏將提修法 「最高處死刑」 空軍F-16V試飛驚傳熄火 緊急降落花蓮基地 李文忠批海巡沒錄影裝備匪夷所思 執法惹議 管碧玲再為沒蒐證影帶致歉 ■陸船翻覆事件滿1個月,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右)13日因沒有蒐證影帶再度致歉。左為海巡署 長周美伍。 中時新聞網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她將提出修法, 傷害孩子致死,希望不是只有無期徒刑,最 高可以處死刑。 中時新聞網 ■針對疫苗案,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圖)13 日出庭時,承認當初跟BNT簽訂但後來未 履行的合約,價格高達43美元。 中時新聞網 陳BN時T 中草 認約 了1劑43美元 蘇丹紅風暴延燒 陳建仁:擴大清查範圍 媒體人吳子嘉質疑前衛福部長陳時中 在疫苗案中「A了1億美元」,遭陳時中提 告。陳時中13日出庭時,承認當初跟BNT 簽訂但後來未履行的合約,每劑價格高達 43美元(約台幣1069元)。針對鴻海創辦人 郭台銘購買價格約30美元,媒體人吳子嘉 表示,他收回1億美元價差這句話,他講錯 了,更正為6500萬美元 。 《中時新聞網》報道,吳子嘉13日在《關 鍵時刻》節目中表示,這個合約封存30年, 陳時中13日在法院公開它的價格和數量, 回頭去看,當年他否認這個價格,也就是 說,衛福部確實有跟BNT簽了一劑43美元 的草約。 吳子嘉坦言,陳時中終於公布了價 格,他必須承認,當時他認為價差有20美 元,然後單價20美元,總價為1億美元。 吳子嘉表示,他要跟陳時中和前行政 院長蘇貞昌說,他對公開1億美元差價的 事,講錯了,他收回這一段話,但更正為 6500萬美元 。陳時中13日提供的數據,差 價是6500萬美元。另外,因為蘇貞昌要告 他,所以他要通知他的律師,傳蘇貞昌出 庭。 本報訊 《ETTODAY》報道行政院長陳建仁13 日主持「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113年第1次會 議」,針對近期發生的食安事件對民生造成 衝擊,政府會積極處理並虛心檢討,加強 與地方政府之間密切合作與聯繫溝通。食 品檢驗結果異常處理程序及違規公布等相 關作業流程,將於3月底前訂定SOP,讓第 一線負責食品安全查驗業務的同仁能有所 依循;另外,針對進口辣椒粉檢出蘇丹色 素事件,陳也指示務必讓事件在3月底前能 儘速收斂。 陳建仁致詞時表示,食品安全一直是 民眾最關心,也是最重要的民生議題,政 府有責任要維護食品的安全,提供國人安 心的飲食環境及消費品質。 陳建仁強調,近期發生的食安事件對 民生造成衝擊,政府會積極處理並虛心檢 討,加強與地方政府之間密切合作與聯繫 溝通,相關部會也會持續滾動式調整管理 措施,儘速補強現行管理不足之處。 針對食安辦報告「台糖肉品檢出西布特 羅事件檢討與精進」,陳建仁表示,行政院 已於上週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本 案調查結果,並確定本次事件屬單一檢體 事件,國內豬肉供應鏈並無乙型受體素污 染風險,國人可以安心選購國產豬肉。 陳建仁指出,本次事件屬特殊個案, 需以嚴謹態度審慎應處,請食品安全辦公 室及衛生福利部邀集各縣市相關單位、食 安會報委員及專家學者等,針對食品檢驗 結果異常處理程序及違規公布等相關作業 流程進行檢討與改進,並於本月底前訂定 標準作業程序(SOP),讓第一線負責食品 安全查驗業務的同仁能有所依循,同時亦 須定期加強檢驗人員教育訓練,以持續精 進查驗作業。 陳建仁說,中央與地方政府一定要團 結合作,並加強溝通聯繫,共同守護國人 食品安全。未來如有發生食安事件,相關 單位亦須在第一時點向民眾清楚說明,以 遏止錯假訊息蔓延,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 生。 針對衛生福利部「進口辣椒粉檢出蘇丹 色素事件檢討與精進」報告,陳建仁表示, 此事件擴及層面甚廣、影響社會甚鉅,相關 部會已儘速追查相關原料輸入情形,並清查 下游產品流向。 本報訊 A9 03.14.2024 星期四 台灣要聞 ■行政院長陳建仁主持食安會報。 《ETTODAY》報道 管碧玲強調,她希望人道優先, 例如撫慰金和遺體領回,這 2 個議 題是希望直接對家屬人道處理,人 道優先範圍海巡署也在努力找到解 決方法;至於無法達到共識的其他 部分,像是真相、究責,需要時間 讓司法釐清才能處理。 《中時新聞網》報道,近日海委會 與海巡署官員在立法院備詢時,遇到關鍵問 題總是左閃右躲表達偵查中不能公開案情, 讓原本一件漁船肇禍事件羅生門釀成兩岸兵 凶戰危;國防部長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更表 示,兩岸瀕臨戰爭邊緣情勢嚴峻。 本案雖已正式交由金門地檢署偵辦,但 行政機關難道可以雙手一攤全部沒事嗎?依 公務員懲戒法第39條前段:「同一行為,在刑 事偵查或審判中者,不停止審理程序。」即現 行法採「刑懲並行」原則,對於公務員之懲戒 如免職、撤職、減俸、休職等措施;對於九 職等以下之公務員懲戒由行政機關為之;而 如涉及情節重大者,當然可停止其職務。 而另外公務人員考績法,則適用於行政 懲處。析言之,行政機關對於公務員不因案 件移送地檢署機關,即可以停止或不追究該 公務員之責任,依法仍應進行查辦並追究行 政責任。 再者,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1 項1款:「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 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 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即案件在偵查中,經 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 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仍 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據 此,何以行政官員在立院答辯時,不斷以「偵 查不公開」作為藉口拒絕提供真相?更何況司 法偵查況日廢時何時了? 國防部長邱國正為此坦言難以入眠,我 們其他官員卻尸位素餐將簡單的事情複雜 化,喪權辱國造成今日僵局,沒有對策還一 味粉飾太平,難道要空襲號角啟動,全民才 要正視嗎?大多數的台灣人都禁不起戰爭的 烽火,只是60多年西線無戰事,過慣了承平 幸福的日子;將烏克蘭、迦薩走廊戰火似乎 看成電影情節,事不關己完全沒有切膚之 痛,沉溺於太平天國狀態。 更可議者,民進黨主政者挾持2300萬民 眾的身家性命與安危作為人質,不斷的製造 仇恨值,讓兩岸關係越走越糟,關係到了空 前低迷狀態,至於現今戰鼓擂起;是政府無 能還是存心累積仇共心態? (作者林清汶為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本報訊 海巡執法內情 豈能不公開 冷眼 旁觀 ■海巡署執法近來屢出爭議,圖為宜蘭艦。 中時新聞網 ■空軍一架F-16V於13日進行試飛測試時,疑 似發動機故障緊急返場。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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