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2025星島日報(洛杉磯版)

A11 12.19.2025 星期五 台灣要聞 海峽交流基金會(下稱海基會) 於18日下午舉行第12屆董監事第9次 聯席會議,吳豊山在會上宣布辭去 海基會董事長職務。他說,賴清德 上周曾徵詢他對於海基會人事案的 意見,由於體貼總統人事安排,他 當場同意讓賢。至於接任人選,可 望由台日關係協會會長蘇嘉全出任。 現年80歲的吳豊山,曾擔任自 立晚報總編輯及社長共18年,也曾 二度當選國民大會代表,另擔任過 公共電視董事長、行政院政務委 員、監察委員等職。他在2024年11 月4日的第12屆董監事第5次聯席會 議上被推選為海基會董事長,至今 任職13個月。在就任時他曾表示, 「賴清德行過去邀請我到海基會時我 曾猶豫過,最後還是答應了,只是 因為我警覺到作為社會的一分子, 在政府徵召時,我沒有權利扮演逃 兵」。任內他致力於推動兩岸對話、 和平穩定,不過「曾多方努力,但不 得要領」。 吳豊山也重視與台商的聯繫, 在今年2月的大陸台商春節活動上, 他表示,盼台商能扮演橋樑,隨 時向大陸傳達台灣人民希望兩岸和 平、兩岸共榮的心聲。在10月的大 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活動上,他也 向台商說明政府致力於打造友善投 資環境,歡迎台商回台發展。吳豊 山今年本想率團前往東莞、昆山探 訪台商及台商子女學校,然而最終 未能成行。 在即將卸任之際,吳豊山還表 態希望兩岸和睦相處,「人民至上、 和平至上、交流對話至上……若兩 岸不幸兵戎相向,將是火車慘烈對 撞,後果是兩岸幾代人血汗打拚的 成果化為烏有」。 不過,吳豊山任內也有過些許 爭議。在2024年12月的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上,他以剛接任董事長一個 月、熟悉度不如海基會秘書長羅文 嘉為由,要求改由羅文嘉進行業務 報告。立委賴士葆對此直言「我不接 受」、「你讓我失望」。 在今年1月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上,針對海基會預算討論,吳豊山 強調「海基會不是擺路邊攤,交流幾 乎用掉海基會全部經費」。他還說, 過去幾年到年終時錢不夠用,董事 長就要去募款,海基會是受政府委 託去做工,工錢卻要自己找,「有沒 有這個道理?我這個董事長不幹這 種事」。他甚至揚言,若預算被砍, 「那我明天就辭職」。 行政院會18日通過《陸海空軍刑 法》第24條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 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條 文修正草案。草案中,現役軍人不 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改處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新增「以 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 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之表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軍方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 軍人對敵人宣誓或效忠情事,嚴重 危害台灣安全,因應安全法部分條 文修正,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 條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案。 軍方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 24條修正草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 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 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 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 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義務法律規 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 勢力滲透。 此外,軍方提到,近年來境外 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 害台灣安全並損及利益,基於安全 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 第41條修正草案。 軍方表示,將軍官、士官於現 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安全法」第13 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 刑確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 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 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 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 本次修正重點之一,增訂輔導 條例第32條第1項第4款:對於退除 役官兵具有服役條例或其他法律(例 如兩岸條例)所定「停止」領受全部或 部分退伍給與權利之事由者,於其 停止領受期間,應「同步停止」輔導 條例規定之權益。 其次,增訂輔導條例第32條第 3項:對於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伍給 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 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1年 以上5年以下)之輔導條例規定之權 益。 ■海基會18日下午舉行會議,董事 長吳豊山宣布辭職。 中央社 台中5 3歲蔡姓婦人想賺快 錢,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 手,結果一塊錢也沒賺到就被 逮,刑事部分先被依加重詐欺罪 判刑1年定讞後入獄。但蔡婦要付 出的代價不僅如此,民事部分也 被認定應負起共同侵權責任,判 她應給付被害人803萬。 據檢警追查,蔡婦受詐團指 派,假冒投資公司人員向袁姓被 害人行騙,該集團先以投資理財 名義,先後騙取袁男803萬,事後 以「贖回須繳手續費」為由,要求 袁男再支付290萬現金。蔡婦於去 年10月13日依指示前往收款,被 埋伏在現場的警方人員逮捕。 經查,蔡婦加入詐團前從事 粗工,過去未曾涉及詐欺罪,未 料想多賺一些錢加入詐團而遭到 利用。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她 為圖私利參與詐團,破壞金融秩 序,助長社會詐欺猖獗,考量其 坦承犯行、犯罪未遂,但未與被 害人和解等因素,刑事部分依「三 人以上共同詐欺未遂罪」判處有期 徒刑1年。 袁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 訟,求償803萬,蔡婦入監後未出 庭辯護。民事庭認定她與詐團其 他成員具有共同行為與犯意,屬 「共同侵權行為人」,判她須連帶 賠償袁男803萬,可上訴。 高雄市鳳山區發生驚悚意 外,18日午時,武慶路一家進口 車商門口約30米寬的巨型招牌突 然掉落,砸中下方停放的9部車 輛,所幸並未砸傷人員。 由鐵皮搭建的巨型招牌寬度 約30米,橫跨於店家展示門市, 因不明原因突然發生崩落事故, 店家對此十分低調,不願對外說 明。 經初步統計,現場有6部汽 車被砸損,由於該停放汽機車區 域,均是內部員工停放區,或 是停放展示車,並未波及一般車 輛,內部正在研商如何處置。 懲戒法院 前院長李伯道 被控性騷擾女 部屬,司法院 性 騷 擾 申 訴 處理評議委員 會(申評會)於 2023年7月決議李伯道構成性騷 擾,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李伯道不服,打行政訴訟請求撤 銷決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8日 判決,駁回李伯道之訴。 李伯道原應於2023年7月屆齡 退休,但屆退前被指控4度熊抱女 部屬,同年5月間他以健康因素請 辭獲准。而被害人於李伯道搬離 宿舍後,正式向司法院性評會提 出性騷擾申訴,申評會組成項目 小組調查,訪談李伯道、被害人 並調查證據後,同年7月提出調查 報告,7月24日申評會全部委員 11人皆出席評議,決議成立性騷 擾,移送法評會評鑑。 李伯道不服,稱對決議表示 遺憾,主張在調查過程中,多次 請求調查對他有利的證據卻遭漠 視,質疑申評會遭架空、配合媒 體捕風捉影,對他和家人抹黑報 復,要循法律途經救濟到底,捍 衛聲譽,提出申復遭駁後,提起 行政訴訟。 案經北高行合議庭審理18日 宣判,認為李伯道訴求無理由, 判他敗訴,可上訴,判決理由尚 未公布。 前性 懲騷 戒擾 法訴 院訟 院吞 長敗 婦入 人獄 行判 騙賠 未 80 獲 3萬利 巨街 型頭 招 9車牌遭掉殃落 近來有詐騙集團利用投資平台 「東南慧通」在網絡上進行假投資詐 騙,該詐團謊稱平台經刑事局局長 周幼偉認證,還盜用周幼偉的照片 進行AI換臉來騙取民眾信任。刑事 局調查,至少已有4人受害,受騙 金額達105萬(新台幣,下同),案 件正在偵辦中。 刑事警察局18日發布緊急聲 明,嚴厲譴責詐騙集團冒用周幼偉 局長名義進行投資詐騙。警方調 查,陳姓工程師在網絡上加入不明 LINE投資群組,在群組觀察兩個 月,見群組成員頻繁張貼獲利假像 後,下載「東南慧通」投資APP,並 在12月初被騙子誆稱抽中「上市增 資」股票,要求匯款300萬。 陳男起初對投資平台抱有質 疑,面對陳男質疑公司合法性時, 詐騙集團竟宣稱與刑事局局長周幼 偉私交甚篤,已拜託局長指派高雄 的刑事組長「張志銘」查證屬實,甚 至出示偽造的AI換臉合照與繳納30 億元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假 文件,企圖利用政府機關與執法首 長的專業形象使民眾誤信。陳姓工 程師為求證真偽,向警方確認時才 驚覺竟是詐團假冒警政高層及刑事 人員的詐騙話術及手法。 刑事局指出,近日反詐騙專線 已接獲多起民眾檢舉,詐騙集團通 過臉書、IG投放廣告,以「局長推 薦穩賺」、「警政高層認證」等話術 吸引民眾。目前有關「東南慧通」的 假投資報案紀錄共計4件,受騙金 額達105萬,單筆最高財損金額45 萬。 刑事局強調,局長周幼偉從未 推薦任何投資平台,執法人員絕不 可能介入民間投資活動。任何冒用 官警名義進行商業宣傳者均屬詐 騙,警方將全力追緝到底。 富商鍾文智判刑定讞後潛逃, 北檢查出,鍾文智在限制出境期間 須向派出所報到,疑有警察協助鍾 男偽造簽名,現已依貪污等罪將涉 案人員聲押禁見。檢察官另約談鍾 文智的葉姓賬房、信義分局梁姓、 古姓副所長、李男妻子黃姓女子等 人到案,訊後聲押葉男,並諭令 梁、古3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黃女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科 技監控。 鍾文智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獲利 4億,法院3月判刑30年5月定讞, 檢方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 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北檢接獲通 知後啟動防逃機制,由於鍾文智未 依規向派出所報到,檢察官認為鍾 男有逃亡或藏匿情形,發布通緝。 最高檢察署指示北檢就鍾文智 棄保潛逃分案偵辦,指派檢察官指 揮台北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察 大隊、新北警察局新店分局、警政 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台北 市調查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 政部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偵辦。 鍾文智涉證交法案於2021年至 2023年審理期間,法院多次裁定鍾 文智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期向轄 區派出所報到。然而,警政署政風 室、信義分局自清自檢發現,疑有 警察涉嫌協助鍾文智偽造簽到簽 名,涉嫌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北檢18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 警政署政風室、信義分局等單位, 搜索福德派出所、三張犁派出所涉 案官警座位及住處等處所,並約談 被告及10多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李男 涉犯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 書、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 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 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騙子假冒刑事局長 4人破財 警協助犯人潛逃遭聲押 ■巨型招牌砸中下方停放的車 輛。 網上圖片 海基會董事長吳豊山請辭 傳蘇嘉全接任 行政院修法 降敵罪最重囚10年 網站一度癱瘓 藍白聯手提案 135萬人連署彈劾賴清德 民進黨當局拒絕執行立法院通過 的再修正版「財劃法規」,甚至 鼓動藍白陣營提出不信任動議,意 圖解散立法機構,島內各界對此強 烈不滿。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 團19日上午9時30分在立法院議場前 召開「彈劾賴清德,反帝制、反專 制、反獨裁」在野黨團聯合記者會, 全體藍白立委參會。會上,兩黨正 式宣布將提案彈劾賴清德。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批評道, 在民主彭湃的21世紀,賴清德竟然 讓行政院長卓榮泰對立法院通過的 法律案不副署、不公告、不執行, 可見賴清德已經完全不在乎民意。 民眾黨此前也發文批評,賴清 德當「德意志學院院長」當得很開 心,完全不把自己當作全民的最大 公僕,除了發明古今中外從未聽 聞、一連串違背民主常識且貽笑大 方的政治名詞,他還帶頭違法指揮 行政體系、毀憲亂政。黨團將正式 在院會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屆時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請賴清德 列席說明。 不僅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 表態要彈劾賴清德,網絡上也出現 了「彈劾賴清德」的連署,截至18日 晚9時,連署人數已超過135萬人, 民眾十分踴躍,連署網站一度癱瘓。 不過,由於未達決議門檻,彈 劾賴清德案最多僅能留下憲政紀 錄,無法成案。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 對於台灣的總統、副總統之彈劾 案,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提議, 全體立委2/3以上決議,聲請司法 院大法官審理,但在野席次僅62 席,距離決議門檻76席還有一段距 離。另外,宣告判決成立的條件 是,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 同意,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若憲 法法庭判決成立,總統即應解職。 不過,由於在野已封殺2次大法官人 事案的提名,至今僅剩8位大法官, 因此就算立院通過決議,憲法法庭 也無法審理賴清德的彈劾案。 至於對卓榮泰等官員的彈劾,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監察法》規 定,彈劾案應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提 議,並須經提案委員以外之監察委 員9人以上的審查及決定成立後,即 向懲戒法院提出。而懲戒法院可對 被彈劾公務員做出免職、撤職等處 分。換言之,立院僅能把失職公務 員的「證據」移請給監察院。 台灣史上曾發生過前副總統李 宗仁被成功彈劾的案例,民國38年 蔣中正辭去總統職務後,由李宗仁 代行職權,但他赴美滯留,監察院 於民國41年發動彈劾案,經國民大 會投票表決,一致同意罷免其副總 統職務。而行憲至今,僅民國46年 時任行政院長俞鴻鈞因拒絕至監察 院備詢軍公教待遇問題,遭彈劾處 申誡。 ■民進黨拒絕執行財劃法引發各界不滿,藍白將提案彈劾賴清德。 網上圖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引發憲政爭議,藍白18日在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通過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揆的提案,並於19 日上午在議場前舉行記者會宣布正式提案彈劾賴清德。與此同時, 網絡發起的彈劾賴清德連署也破百萬大關。 ▍本報訊 ▍ ����������������������������������������������������������������������� 由於未達決議門檻, 彈劾賴清德案最多僅能留 下憲政紀錄,無法成案。 李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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