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_01_2023星島日報(紐約都會版)

港聞 A11 2023年6月1日 星期四 廣告。爆料。查詢 212-699-3800 皒岻䒤⯜蕢㖦軫⩾մꇜ脢劆둛⯀㎁3劓 草案明刊憲 涉社福教育等23類人士 立法建議的保護者為18歲以下兒童,「強制舉報者」 如在工作過程中合理地懷疑兒童「已遭受並仍遭受 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 盡快舉報。其中造成嚴重傷害的例子包括身體虐待、性 侵犯、心理虐待以及疏忽照顧。至於欺凌以及非因父母 疏忽而致受傷的傷害則不包括在內。 強制舉報者包括來自3個工作範疇、合共23類在工作 中經常或有機會接觸到兒童的人士,包括來自社福界別的 社工、幼兒工作者等;來自教育界別的教員、寄宿學校舍 監;醫療衛生界則涵蓋18類職業,包括護士、醫生、中醫 及物理治療師等。政府消息人士指,選定上述強制舉報者 經歷了為時兩年的諮詢,認為若然是全民皆報,反而「資 源會攤到很薄」,故鎖定上述工作範疇的人士。 若強制舉報者未有履行舉報責任,最高可判監3個 月及罰款50000元。政府消息人士指,舉報者若發現有 兒童受虐應該盡快舉報,故訂下舉報時限並不實際。不 過,立法建議亦設有兩項免責辯護,包括舉報者「真誠 而合理地」相信延誤舉報可保護兒童,並在延誤期間採 取行動保護兒童利益。此外,若舉報者相信已有其他舉 報者已舉報相關個案,同樣可免責。不過,消息人士強 調,若受虐兒童不想舉報者舉報,這並不構成辯護理 由,強調有舉報及支援肯定更好。 此外,草案亦加入保護舉報者的條文,包括任何人 不得故意阻止或阻礙「強制舉報者」進行舉報,或披露舉 報者的身分。舉報者不會因為舉報,而招致法律責任, 亦不會因而被斷定違反專業守則。 設新留宿中心應付個案 消息人士表示,預計相關機制生效後,強制舉報虐 兒的個案會大幅上升,故社署將會設立一所新的留宿幼 兒中心,預計在下年首季啟用。社署亦正考慮增設另一 所規模相同的留宿幼兒中心,加強宣傳招募更多寄養家 長,進一步增加緊急安置名額的供應。 至於強制舉報者若發現懷疑兒童受虐時,應否直接 致電警方,消息人士表示,報警即等同舉報,而社署亦 會與警方商討,將來是否會設立專用熱線。消息人士又 指,舉報者致電相關熱線後,屆時亦需要填妥一份表格。 政府在2021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展強 制舉報虐兒的立法工作,並於本年上半年向立 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新機制下,來自3個 工作界別的從業者,包括社福界、教育及醫療 衛生界合共23類人士,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 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 險,必須盡快舉報,違例者最高可判監3個月 及罰款50000元。另外亦設立兩條免責辯護, 包括真誠而合理地相信延誤舉報符合兒童的最 佳利益。上述安排建議在新制定的法例刊憲後 18個月實施,期間進行相關的培訓工作。 政府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培訓,當中 包括涵蓋兩個單元的課程,提高業界識別 虐兒個案的能力,有效履行舉報責任。 ▍ 本報記者朱慧恩香港報道 ▍ ■五歲女童臨臨受虐致死案轟動一時,市民 獻花悼念。 資料圖片 葉栢強:虐兒傷口多在手臂大腿內側 近年香港虐兒事件頻生,去年警方舉行 「保護兒童月」記者會公布1月至8月虐兒案數 字,當中涉及「侵害兒童人身罪行」,即虐 打,非人道對待等達427宗。諷 刺的是,通過檢視之前多宗虐兒 案,傷害兒童最多的人反而是他 們的父母、兄弟姊妹、繼父母、 祖父母等親屬。而近年最轟動案 件之一當屬5歲女童陳瑞臨(臨臨) 遭虐殺案。 臨臨受虐不治近年最轟動 2018年1月6日臨臨在屯門時 代廣場住所表示身體不適,午膳 時其父發現她全身冰凍昏迷不 醒,於是報警,救護員到場發現 她已無脈搏和呼吸。因臨臨身上 滿布藤條、剪刀及拖鞋造成的133 個傷痕,部份傷口腐爛,懷疑她 生前曾遭虐待,所以警方拘捕其 父陳海平及繼母黃曉彤。經警方調查,臨臨 與其8歲兄長曾遭生父及繼母多達7種虐待, 包括每日虐打及長時間得不到足夠食物等。 在臨臨身亡前一日,陳海平更多達十幾 次將臨臨拋起,使其頭部碰撞天花板,又夥 同黃曉彤緊抓臨臨四肢搖晃,並體罰臨臨兩 兄妹睡硬地及不准蓋被,臨臨最 終因傷口感染引致敗血病不治。 兒福機構傷害幼童增 除了發生在家庭的虐兒案, 近年學校或宿舍的傷害兒童個案 亦有增加,更有本應提供兒童福 利服務的機構「其身不正」,反成 傷害幼童的魔窟。例如發生於 2021年12月,香港保護兒童會轄 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 嬰幼兒案,當中被揭發407宗懷 疑虐兒事件,施暴者惡行觸發社 會怒火,案件至今共有34名職員 被起訴,部分幼兒工作員經審訊 後被定罪即時監禁。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將於本周 五刊憲,來自社福、醫療及教育界別的人 士,若發現有兒童嚴重受虐或面臨嚴重受 虐的風險,便必須舉報。立法會社福 界議員狄志遠表示,預料法例生效初 期,相關的虐兒舉報個案會大幅增 加,只新增一所留宿中心並不足 夠。他又指,除了留宿及相關輔 導服務外,亦要考慮完善相關 配套。 社聯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總 主任姚潔玲表示,相信增加服 務名額有助紓緩輪候情況,但 留宿幼兒中心只為0至5歲嬰 幼兒提供服務,她關注6歲或 以上懷疑受虐兒童的緊急安 置服務計劃安排。 狄志遠:增一留宿中心不夠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 栢強稱,兒科醫生的訓練包括兒童一般受傷 或受虐待在傷勢上的分別。他解釋,兒童身 上有瘀傷並非罕見,主要在膝蓋、手肘及 額頭等較容易撞傷的位置,上述部分受傷亦 有合理原因;唯若懷疑涉及虐兒的個案,就 在較少見的位置,包括大腿內側及手臂等位 置,以及有新舊瘀傷出現,都會引起醫生懷 疑。 葉栢強續指,不同範疇的醫護人員都有 機會接觸受虐待兒童,而草案建議通過後18 個月才正式生效,這段時間可確保醫護人員 有足夠理解及培訓,清晰了解法例覆蓋範圍 及分辨是否懷疑虐兒個案。政府亦可籌備不 同培訓,包括由兒科醫生向社工及教師等不 同界別,分享照顧受虐待兒童的經驗及風險 評估方法等。 朱國強:可及時阻虐兒發生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認為加強舉報 可發現問題,及時阻止虐兒個案再發生。他 認為要界定何謂虐兒,尤其要說明何謂疏忽 照顧,亦要界定何謂已作舉報,如社工已 向學校舉報,但校方沒有報警,社工有無責 任呢。他亦關注,日後社署有無足夠能力應 付,又認為要引用實際例子,解說如何符合 免責辯護。他認為在港九新界各設一所留宿 幼兒中心則較為理想。 近年虐兒案頻生 施虐最多是至親 ■臨臨案中涉案繼母,被帶上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強制舉報者名單 社會福利界 社工、幼兒工作員/ 主管、兒童住宿照顧 服務院舍院長 教育界 教員、寄宿 學校舍監 醫療衛生界 護士、醫生、牙醫、牙齒衛生員、中醫、物理治療 師、職業治療師、醫務化驗師、視光師、放射技 師、藥劑師、助產士、脊醫、言語治療師、營養 師、聽力學家、臨床心理學家、教育心理學家 ■警務處曾舉辦保護兒童活動,提高市 民護童意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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