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_03_2025星島日報(紐約大都會版)

A8 07.03.2025 星期四 港聞 原告為清盤中的高發發展有限 公司,3名被告則為顧瑞英、 林明珠及高發控股有限公司。判詞 交代,高發發展自1991年起營運, 林伯及三太顧瑞英乃唯二股東,其 後加入林明珠擔任股東。高發發展 翌年起開始發展上海豪宅芝大廈及 芝體育會項目,偕其他投資者以上 海匯發房地產有限公司作為聯營 公司,其後由顧瑞英擔任主席;林 明珠負責設計項目概念,與建築師 等專業人士落實設計;三太兒子林 偉鈞加入任職總經理,負責日常營 運。1999年高發發展全資擁有匯 發,匯發淨資產值約為1.64億元人 民幣,主要業務乃上海芝大廈及芝 體育會發展項目。 高發發展曾多次向林伯貸款注 資芝大廈,原告質疑因林伯涉貪後 拒絕再借貸注資,顧氏母女為保障 芝大廈項目,規避銀行,遂將匯發 轉移至名下公司高發控股。顧氏母 女等先後簽署2000年7月特別股東 大會、股東會議紀錄、買賣合約等 多份文件,通過決議將高發發展旗 下匯發全數股份,連同其擁有的芝 大廈實質權益,以1.92億元金額, 低市值逾5億元,低價轉讓至高發 控股,違反了受信責任。 此外,根據財務紀錄,高發發 展曾先後向匯發借出多筆貸款, 1999年底財務文件顯示,匯發欠下 貸款3億400萬元人民幣,但到翌年 年底的財務文件,3億400萬元人民 幣欠款卻消失不見,也沒有任何紀 錄顯示匯發曾經還款,顯示顧氏母 女豁免了還款。 料林伯透過團隊掌管公司 陳官續指由於芝大廈項目複雜 龐大,林伯不可能撒手不管,交予 缺乏營商經驗的顧氏母女負責,令 項目面臨重大風險,因此相信林伯 仍然駕御公司營運及項目發展,指 示其員工包括左右手何榮添等協助 管理。陳官認為一系列傳真、員工 證供等,顯示林伯密切參與芝大廈 項目,較有可能透過員工團隊掌管 高發發展,而顧氏母女除林伯支持 外,別無財力足以投入項目發展。 陳官總結,根據高發發展在林 伯治下的營運模式,而顧氏母女跟 從其指示行事,推論林伯清楚知悉 並推動涉案交易,藉此籌集資金, 即使文件由顧氏母女簽署,也更有 可能出於林伯指示,因此顧氏母女 沒有違反受信責任,裁定顧氏母女 勝訴。 立法會昨首讀和二讀《2025年 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民政及 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如條 例草案獲得通過,當局將會參考現 時賽馬及足球博彩的模式,向馬會 發出單一籃球博彩牌照。她又指, 當局將進行兩方面的重點工作,包 括施加嚴謹的法律和規管約束,以 減少賭博對市民的不良影響,及通 過平和基金提供輔導、治療服務等 工作,以提升公眾對沉迷賭博禍害 的認識。麥美娟昨日在立法會大會 表示,條例草案主要法例修訂建 議,包括賦權民青局局長向某公司 發出籃球博彩牌照,並定立牌照規 限,以減少賭博對市民,尤其是青 少年的不良影響;沿用現行足球博 彩稅的計算和徵收方法,即向舉辦 的機構徵收淨投注金的50%作籃球 博彩稅;修訂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 會的職能以涵蓋籃球博彩牌照的相 關事宜。 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當局將 會參考現時賽馬及足球博彩的模 式,向馬會發出單一籃球博彩牌 照,此舉是避免因經營者互相競爭 而刺激對賭博的需求,並會透過一 系列牌照條件及監管措施,嚴格監 督馬會的籃球博彩業務,確保整個 運作符合政府的政策和要求。 麥美娟表示,近年有不少社會 人士關注香港的非法籃球賭博問 題,根據馬會的資料,在2024年參 與非法籃球博彩的人數約有43萬 人,估計非法籃球博彩收益介乎 700億至900億元,兩項數字較2023 年的數字有大幅上升。 她強調,政府一貫的政策是不 鼓勵賭博,針對賭博問題,政府採 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包括透過執法 打擊非法賭博活動,透過公眾教育 宣傳沉迷賭博禍害,為有需要人士 提供輔導和支援服務,以及透過法 例規管賭博活動。 她又指,政府將與馬會、警務 處、平和基金諮詢委員會、博彩及 獎券事務委員會等繼續緊密合作, 確保有效落實規管制度,當局亦要 求馬會增加對平和基金的捐款,以 進一步加強平和基金的工作,亦會 按需要要求馬會加強推行有節制博 彩的措施,以進一步減輕沉迷賭博 可能造成的影響。 本報記者黃子龍香港報道 立會AI助字幕謄錄 準確率96%料本月推 籃球博彩稅民青局兩大工作防沉迷賭博 立法會與內地科企「科大訊飛」 合作,開發「智識聽」AI謄錄系統 謄寫會議紀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 昨向傳媒介紹實時字幕服務,指系 統將提升會議的字幕處理能力,加 上2名實時編校員即場更正錯誤, 形容「人機合一」,謄錄準確率將由 93%提升至96%。有關實時字幕服 務本月內正式推出,屆時所有公開 直播會議將提供實時字幕。 梁君彥表示,系統的硬件由 CPU(中央處理器)升級為GPU(圖 形處理器),提升字幕處理能力, 謄錄準確率將由93%提升至96%, 期望日後會有99.9%的準確率,「好 處就是讓香港市民更容易緊貼立法 會在做甚麼」。對於有議員並非以廣 東話為母語,會否擔心逐字記錄出 現錯誤,梁指出,立法會向「科大訊 飛」團隊提供2.5億個議事錄、20萬 個關鍵詞及400小時的會議錄音連謄 本讓系統學習,提升謄錄準確率, 「相信難不到我們這個系統」。 記者現場觀察,實時字幕服務 較現場直播延遲18至19秒,並自動 生成後製字幕,基本上沒有任何太 大的錯誤,唯有地名如「馬草壟」變 為「馬草龍」。梁君彥希望優化實時 字幕服務至較現場直播延遲15秒, 又指有些地名系統還未學習,未來 會加強系統學習能力。 本報記者黃子龍香港報道 ■政府提出修例,規範籃球博彩。 「爹哋」誘稚童性交重囚16年 母助男友隱瞞兼虐兒監4年 16歲少女前年揭露年幼時曾遭 母親兩任男友性侵,母親非但不保 護她反而包庇,慫恿各方隱瞞,其 中一男更與她4度非法性交,母親 也不時對兩女兒拳打腳踢、粗口辱 罵,罰女兒入廁所跪地數小時。3 男女非禮、虐兒、妨礙司法公正等 26罪罪成,高院法官張慧玲昨判刑 時痛斥3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女童年 僅10歲便被「培慾」,誤以為自己與 「爹哋」發生性行為是正確之舉,兩 女兒因此心靈受創。張官經考慮後 判母親及8度非禮女童的前男友監禁 4年,6度非禮及4度與女童性交的另 一前男友則被重囚16年。 53歲首被告全志明4項與年齡在 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及6項非 禮罪成,被判囚16年;71歲次被告 李錦輝8項非禮罪成,被判囚4年; 女事主X的49歲母親N.D.作出一連 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及7項虐兒罪成,被判囚4年。 張官表示,兩名男被告的猥褻 行徑逐步升級,行為包括親吻、摸 胸、揉磨下體等,誘導X誤以為與 「爹哋」發生親密行為乃正常,手段 卑劣。張官斥全志明「培慾」女童, 令其自感「污穢」。他續指出,女被 告屢斥兩女兒未做妥家務、沒有報 告與朋友外出、佔用廁所過久、遺 失成績表,肉體、言語及精神虐待 兩女兒,從兩女兒被罵被打後,會 自動自覺入廁所跪地數小時,受虐 程度可見一斑。 女被告知悉兩女兒遭性侵後, 竟要求蔡姓女補習老師隱瞞,甚至 施壓停止補習,欲掩真相。張官讚 揚蔡老師義薄雲天,毅然報警,揭 發惡行,事後更收養X及Y,盛讚蔡 老師正義凜然,功不可沒。反觀女 被告至今仍認為兩女兒誇大性侵事 件,毫無悔意,令人震驚。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百強 歌唱導師涉非禮10男學生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100強的 37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涉於2018年 至2023年授課期間非禮共10名男學 生,及在2008年接受專訪後、在家 中非禮訪問自己的男子。林否認17 項非禮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昨於 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涉 案事主X案發時年僅15歲,林在課 堂上詢問X有否自瀆並要求X脫褲 讓他觀察,及後非禮X下體,更表 示「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 的」。 控方開案陳詞指,林俊一於 2018年至2023年先後在豪華工業大 廈、昌發工廠大廈及順利商業大廈 內經營音樂教室。 稱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 2023年5月至6月,林要求X在 地上伸展,其後詢問X有否自瀆, 並拉下X的褲子及非禮X下體,林 又聲稱自己曾讀醫科,要求X把自 己當成「大哥哥」。 同年7月,林再次非禮X下 體,X感到不適,林卻指被侵犯 屬普遍,又親吻X臉及稱「你很可 愛」。 另有17歲記者訪問後被脫褲 7月9日,X向結他導師和社工 透露事件,最終報警。警方拘控林 後,事件被傳媒報道,9名林的前 學生報案求助,指林藉按摩可改善 唱功或「音頻治療」等趁機非禮;其 中事主F曾遭林要求為其手淫及口 交,雖然F拒絕,但林仍在F身上射 精。 事主D、F和G另曾遭林親吻臉 頰,故林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 案中唯一並非林的學生、當時 17歲的事主I,於2008年因進修緣 故而對林進行專訪,I在林的家中 進行訪問後遭林推倒在床上及被脫 去褲子,林再脫去自己衣服及壓向 I,林把下體靠近I的臉及要求I口 交,I拒絕,林則指插I的肛門,林 最終自瀆及在I的身上射精。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陳官考慮雙 方證供後,認為林 伯作為資深成功商 人,出於家庭安排 而為三太顧瑞英設 立高發發展,以芝 大廈發展項目為其 增益,餽贈高發發 展股份及項目權 益。 涉賤賣公司資產案三太母女勝訴 法官指林百欣餽贈項目權益 推動涉案交易 ■高發發展自1991年起 營運,林伯及三太顧瑞 英(左圖)乃唯二股東, 其後加入林明珠(右圖) 擔任股東。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 (林伯)三太顧瑞英與女兒林明 珠,被指2000年任職高發發展 董事期間,以1.92億元將旗下 上海公司及豪宅賤賣予名下境 外公司,3.04億元人民幣貸款 又憑空消失,高發發展清盤後 入稟要求2人賠償損失。法官陳 美蘭昨於高等法院宣判指,林 伯出於家庭安排而為顧氏設立 高發發展,餽贈項目權益,證 供顯示林伯密切參與項目,推 論其推動涉案交易,故裁定三 太一方勝訴,沒有違反受信責 任,兼得訟費。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 釀成39人身亡的南丫海難昨踏入 第36日死因研訊,澳洲船舶工程專家 Martin Renilson透過視像作供稱,「南 丫四號」的設計原意顯示舵機房與油箱 房之間需設水密門,故認為刻意移除水 密設計屬奇怪現象。 Renilson補充,若「南丫四號」兩艙 之間裝有水密門,撞船意外發生後有 很大機會不會下沉,即使下沉亦會有 超過一小時的緩衝時間,足以讓乘客 及船員作應對措施。研訊下周四續, 料傳召海事處延聘專家Simon Burthem 出庭作供。 家屬方延聘專家Martin Renilson供 稱,根據「南丫四號」標書列明需包含6 個水密艙,故財利船廠更改設計為5個 水密艙時,理應告知船主。而且水密設 計關乎船隻的安全性,故不理解財利為 何移除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的水密艙 壁,致船隻安全性減低,形容財利之舉 是「奇怪的事」。 他另提及「船總長度一成」規則僅指 在計算破艙數據時,要將「南丫四號」尾 艙合併計算,與現實設計無關,此規則 在業內並非秘密,任何有船舶建造相關 知識人士均應知道其定義。 代表遇難者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引 述,負責繪畫圖則的新加坡造船師事務 所Naval Consult董事John Lim供詞,承 認「南丫四號」的繪圖員在圖則多處,錯 誤地將兩艙之間的艙壁標示為水密艙 壁,實際上兩艙之間並不設水密艙壁。 Renilson即指「南丫四號」的總布置 圖等多張圖則列明水密設計,明顯代表 設計階段已決定設水密艙壁。Renilson 續補充,「南丫四號」欠缺水密門是船隻 迅速下沉的原因,假設兩艙間設有水密 門,船隻在撞船事故後極大機會能倖 存,即使船隻下沉,亦會有數小時的緩 衝時間,足夠拯救船上的乘客。 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關注,假設 「南丫四號」原本已不打算設水密艙壁, 理應在圖則上移除有關標注,Renilson 同意並解釋,中國船級社測試「南丫四 號」的水密裝置時,必然會產生額外費 用,若船廠一開始已不打算設水密艙 壁,就不會要求船級社做水密測試,故 認為財利在船隻抵港後開洞,不論是海 事處還是其他人,理應要就此改動提出 疑問。 在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的提問 下,Renilson提及「南丫四號」若沒有加 過壓載物,則會減慢下沉時間20至60 秒。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船舶專家指 「南丫四號」 若設水密門 撞船後極可能不下沉 死因研訊 南丫海難 案件編號 HCA 2831/2015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民事訴訟案 2015 年第 2831 號 __________ LAW YUET MING LENA(羅月明), 原告人 the executrix of the estate of YU MEI SUN(余美新)Deceased 與 WONG CHUEN PAN(黃傳扳) 被告人 also known as WONG PAN KWEI(黃扳桂) __________ 擬繼續進行通知書 __________ 請注意:現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 3 號命令第 6 條規則,原告人擬於送達此 通知書的一個月後,以取得缺席判決的程序繼續進行此訟案。 日期:2025 年 7月 2日 _____________ 陸國維律師行 原告人的代表律師 供送達用的地址 : 香港九龍 彌敦道 701 號番發大廈 20 樓 電話 :852-31137331 (本通告將於美國紐約(三州版)、波士頓(東岸版)、芝加哥(東岸版)、費城/華盛頓(東岸版)、 三藩市(西岸版)及洛杉磯(洛杉磯版)之中文報章「星島日報」刊登一天) N25F06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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