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12.30.2025 星期二 港聞 16歲印度裔男學生今年10月,涉在港鐵灣 仔站用手擋港鐵車門阻礙關閉。他被控刑事損 壞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庭上透 露,精神科報告顯示男學生不適宜答辯,將會 致函律政司探討其他處理案件方式。裁判官林 子康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3日進行聆訊,屆時 控方須證明被告曾作出涉案行為,期間被告續 獲准以3萬元等條件保釋。 辯方庭上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 TILANI Aryan M不適宜答辯。控方提出押 後案件,以待索取監護令報告等3份報告;辯 方反對並認為須先證明被告曾否作出涉案行 為,方可進一步索取報告。案件一度押後,控 方改為申請押後到明年2月進行聆訊,以證明 被告曾否作出涉案的行為,期間辯方將會致函 律政司商討案件。林官批准申請,並排期聆訊 至明年2月23日。 元朗套丁案下周開審 官拒辯方申請重訂審期 男生涉阻擋港鐵車門 精神科報告指不宜答辯 梁官裁決時指,83歲被告甄根海與男事主 發生爭執,事主在警署外向警員投訴 被告兜路,沒有針對被告的態度及講粗口作 投訴,惟事主在庭上作供時則指遭被告出言 辱罵,卻沒有提及被告兜路,反而指被告按 照其要求的路線行車。梁官認為,若被告案 發時確實與事主發生粗口糾紛,事主理應會 在報案時向警員投訴,認為事主的供詞不一 致,故法庭未能穩妥信納其證供,最終裁定 被告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脫。 嘗試列印收據不果 梁官引述警員供詞指,警方調查時目睹 被告在車內嘗試列印收據,惟打印機因沒有 紙張才失敗。梁官在片段中觀察到被告在車 內花費一段時間,警員則在旁目擊被告在車 內的行為,事主當時並不在車內,而是站在 與的士有一段距離的路上,與另一警員作出 投訴,根本不清楚被告是否在列印收據,卻 在庭上武斷指被告拒絕提供收據。 梁官認為,案發地點並非一般目的地, 而是警署門外,事主與被告互指爭執、互有 指控,需要警員介入調停,並非一般乘客與 司機的關係。惟事主突然取出100元車資, 當時的士計程錶仍在跳動,雙方亦未能確定 車資金額。被告期望警員處理糾紛,而非即 時完成常規交易程序,警員亦目睹被告嘗試 列印收據不果。 儘管法例要求的士司機在未能提供收據 的情況下,須手寫收據交予乘客。惟本案在 警方介入後,在場警員亦未要求被告提供手 寫收據。梁官認為,此案情境特殊,案發情 況沒有錄像佐證,控方舉證存有合理疑點, 故裁定被告拒絕/忽略發出的士車費收據罪 脫。 「你咪X嘈 我識行」 案件源於去年9月21日凌晨2時許,16歲 吳姓乘客在深水埗乘搭被告駕駛的的士前往 長沙灣麗閣邨,上車後便告知被告可行駛的 路線,惟被告回應「你咪X嘈,我識行」。被 告按吳的指示駕駛後,吳再兩度要求被告加 速,被告則斥吳「你咪X嘈啦,我大X把錢, 我唔會收多你一蚊」。吳認為被告故意不加 速,遂要求改往深水埗警署,交付100元後 要求被告提供收據,惟被告表示未能提供。 被告自辯時稱,他在接載吳時「完全無 出聲」,惟吳在警署外下車後「發爛渣」並要 求收據,更用手機拍攝他。他解釋曾嘗試列 印收據,惟因打印設備沒有紙張,故才未能 向吳提供收據。被告亦否認曾以粗口辱罵 吳,強調「我都唔講粗口」,另否認曾聲稱自 己「大把錢」,坦言「大把錢我唔使做啦,捱 更抵夜,幾十歲捱更抵夜好慘㗎,大把錢就 去瞓覺啦!」。惟控方在盤問下播放事主拍 攝的片段,顯示被告確實提及上述字眼,被 告卻仍堅稱他當時沒有說粗口。 八旬的士司機去年9月凌晨接載乘客時,涉嫌不滿乘客不斷指示他如何行駛, 遂以粗口辱罵乘客「你咪X嘈啦,我識行呀」並拒發車費收據。司機早前否認無禮貌 及不守規矩等兩項傳票罪受審,暫委裁判官梁蘊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時指, 16歲男乘客報案時投訴司機兜路,惟庭上卻供稱司機並非兜路,而是用粗口辱罵 他,而在警方介入調查後,警員亦無要求被告提供手寫單據,證供存在明顯矛盾, 未能排除合理疑點,令案件存在合理辯解,終裁定司機全部罪脫。 日出康城首都某單位被揭3年前擅拆主力 牆,業主、設計師及承建商在牆上開洞並安 裝門,遭屋宇署票控。業主早前否認兩罪受 審,裁判官劉淑嫻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時 斥,被告身為業主,明知拆除牆身有機會是 結構牆,惟仍拒絕查證是否不能拆卸,故認 為被告並非因疏忽而犯下本案,屬故意漠視 樓宇安全,導致牆壁倒塌的潛在風險,裁定 兩罪罪成及罰款共18萬元。 工程費用涉過百萬 劉官裁決時指,被告辜晉豪是單位業 主,單位的裝修規劃必然出自被告的指示, 被告必然參與拆卸主力牆一事。被告可以主 導裝修項目及施工安排,授權承建商進行拆 卸牆身工程,導致削弱樓宇的荷載能力,有 風險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劉官直指, 工程費用涉及過百萬元款項,推斷被告一定 曾閱讀由設計師黎俊傑提供的圖則。 劉官表示,被告曾向日出康城首都客務 處遞交單位的室內裝修申請,申請表格清 楚列明,業主改建單位時不能與法律互相牴 觸,一旦工程涉及改建牆身,必須填寫申請 表,主力牆絕對不可拆除,以免影響樓宇結 構,業主另需支付5000元支票按金,被告在 上述文字的下方簽署。劉官認為被告必然閱 讀過相關指引,才簽署及交出5000元支票。 劉官強調,部分非結構牆如分隔牆可豁 免申請拆卸批准,惟結構牆則需要經過檢查 圖則,及獲得屋宇署的批准才能拆卸。被告 明知他拆卸牆身有機會是結構牆,惟仍刻意 拒絕查證,因為若證實是結構牆,其改動計 劃勢必不獲允許,與其意願相左。劉官認 為,被告並非因疏忽而犯下本案,而是故意 漠視牆壁狀況,置樓宇安全於不顧,終裁定 他兩項傳票罪成,判處罰款共18萬元。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名元朗原居民被 控串謀詐騙罪,案件原訂上周一於屯門法院 開審,但因應高等法院上訴庭上周就另一套 丁上訴案宣判而押後。辯方昨向法庭申請重 訂審期,以因應上訴庭判決,重新評估抗辯 策略。惟裁判官覃有方拒絕辯方申請,強調 盡快審理案件亦是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重要 一環,惟批准案件短暫押後至明年1月5日開 審,以待辯方準備抗辯方向。 本案5名被告為42歲建築工人陳永堅、56 歲質量控制員楊啟光、42歲水電工駱天龍、58 歲的士司機黃觀勝及62歲的士司機陳志明。他 們同被控於1991年至2017年申請建屋牌照期 間,與程振明及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訛 稱為有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藉虛假 陳述誘使地政總署向被告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 牌照。 另外,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 明及「村屋大王」王光榮亦牽涉水蕉新村套丁 案,2人的案件現正於區域法院審訊,將於明 年9月8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沒完全處理憲法性爭議 辯方昨申請重訂審期,指上訴庭判詞沒有 完全處理「套丁」的憲法性爭議,因為原審中有 很多證據部分沒有爭議,法庭處理上訴案時亦 受限於此,而辯方計劃仍會在本案提出憲法性 爭議,涉及證據基礎,加上判詞中提到兩名證 人誓章,以及已故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 明揚和時任發展局局長、前特首林鄭月娥的 信件,故需時重新評估抗辯策略。控方反對 重訂審期,認為判詞並未帶來「翻天覆地」的 改變,辯方毋須推倒重來,擱置已訂下的審 期,可先處理證供部分,後續再押後處理憲法 議題。 上訴庭上周就沙田套丁案頒布判詞,裁 定11名涉案原居民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 罰。上訴庭指該案原審辯方大律師黃志偉及律 師詹耀明同時代表11名原居民和發展商,屬嚴 重失職;惟判詞強調該判決不代表「套丁」行為 合法。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擅拆主力牆案 業主故意漠視風險罰18萬 25歲男弒母藏屍床下 控方願接納認誤殺 2022年11月牛頭角上邨發生弒母命 案,25歲精神病漢涉嫌於住所內襲擊並殺 害50歲母親,更藏屍睡房床下多日。他原 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2罪,控方 昨早於高等法院交代,控方願意接納被告 改認誤殺罪,惟最近一份為被告索取的精 神科報告距今已逾一年,故獲准押後案件 以重新評估被告的精神狀態。案件押後至 明年3月3日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候 訊。 控方昨交代雙方已經準備好答辯,控 辯雙方早前曾共為男被告黃俊傑索取了3 份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患有精神疾病, 控方如今願意接納被告改認誤殺罪,惟因 最近一份精神科報告撰寫於去年8月,至 今已經超過一年,控方認為有需要重新評 估被告的精神狀態並給予專業建議,故申 請押後案件再訊,以待索取2份精神科報 告。辯方同意控方做法,希望法庭盡量避 免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法官陳嘉信指出,報告中未未有明確 訂明死者死因,控辯雙方回應指死者身上 有多處傷痕,且屍體被藏匿多日,法醫推 斷死者或死於窒息。 雖然被告也未能清楚述說殺害過程, 但他亦同意須為此負上刑事責任,故將承 認誤殺罪。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不滿指示路線涉爆粗8旬的哥罪脫 乘客報案投訴兜路 警員無要求提供手寫單據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 梁官表示,被告雖然自辯稱自 己是斯文人,惟片段顯示被告確實 在警員調查期間講粗口,認為被告 的證供亦不盡不實。 ■裁判官批評單位業主辜晉豪(圖)明知拆卸 牆身有機會是結構牆,惟仍刻意拒絕查證。 陳志明 ■83歲的士司機甄根海裁定無禮貌及不守規 矩罪脫。 加快北部都會區 產業發展,符合香港 長遠和根本利益,所 以是不容有失的。但這項任務卻異常複雜, 包括要理順極其繁瑣的細節,統籌兼顧各類 產業,更要找到願為北都出謀獻策的人才, 殊不簡單。政府昨成立的「洪水橋產業園公 司」,其負責範圍雖僅限於洪水橋約23公頃 用地,卻不失為一個試金石,為市場開闢參 與北都發展的新路徑,故此是值得期待的。 促進產業協調聯動發展 根據政府的謀劃,北都發展一定是「產 業主導」。單在洪水橋,未來肯定不會向金 融、房地產傾斜,而是着力孵化高端專業服 務、現代物流、數碼科技,甚至生態旅遊等 產業。怎樣促進區內不同產業協調聯動發 展,不使其「碎片化」,大有學問。同樣重要 的是,洪水橋毗鄰欣欣向榮的深圳前海合作 區,通過規劃中的跨境鐵路,將來有潛能吸 引更多深圳甚至大灣區高端企業進駐。如何 將潛能兌現成事實,也是大有學問。 成立洪水橋產業園公司,是重要而關鍵 的一着。它的定位相當清晰,既要制訂總體 發展規劃,又要興建基礎設施;除了自行發 展土地,還可招標出售部分用地。基本上, 港府就是通過這間公司去發展和營運洪水橋 新發展區,但又不致於一手包辦,因為當局 還會延覽「市場力量」參與。我們香港是資本 主義社會,一個偌大的項目,若果缺乏市場 因素,實在說不過去。 市場力量或者工商界,資金充裕、豐富 經驗,若政府願意提供更多「優惠政策包」, 靈活批地,官僚主義少些,洪水橋的前景是 可以看好的。 洪水橋的產業發展,既有政府居中籌 劃,也有非政府力量積極參與,體現了公私 協作,這點從產業園公司的高層人事可見一 斑。在董事局中,有5位政策局局長坐鎮, 有利於督導和落實政府的發展大計;而大約 10位非官方董事當中,包括董事局主席,還 有其他不同背景的精英。我們希望,多元人 事布局有利於多元意見的表達,既要反映本 地工商界和內地業界的聲音,更要凸顯對創 科的重視(有創科才有未來),最好有科技龍 頭企業的代表參加,另外還要邀請一些海外 「猛人」,如此才符合香港國際大都會的地 位。 北都概念已到執行階段 過去一段時間,因為美息高企、地緣政 治角力等不利因素,香港投資環境受到較大 程度的制約,工商界態度消極,再加上政府 財政不佳,種種負面因素疊加,致使北都發 展也欠缺動力。然而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和 消化,似乎最壞的局面已經過去。美息已沒 有之前那麼高,內地經濟也在復甦,越來越 多分析指出,明年香港股樓表現會比較理 想。 有理由相信,工商界參與北都發展的意 欲會大一些,政府招商引資、吸引企業落戶 產業園,不會像過往幾年那麼困難。 北都概念已經講了很久,許多產業項目 已見眉目,現在到了執行階段了。洪水橋產 業園公司的高管人員、撥款即將到位,明 年中就會正式運作,可見政府這次動了「真 格」。 我們對這間公司懷有很大期盼,如果它 發揮出色,那麼大家對整個北都的前景, 乃至對香港產業升級轉型和經濟發展多元 化,必有更大信心。就讓大家拭目以 待,看看它可以做出甚麼成績來吧。 成立公司關鍵一步 洪水橋產業輪廓初顯 新聞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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