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3-2022星島日報(美西版)
龍華區龍華街道表示,近日龍華 街道松和社區一名男子因道路設置防 疫護欄無法通行,一怒之下竟然使用 鐵錘故意損毀防疫護欄門鎖。最終, 該名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松和社區一城中村物業日前在通 過監控發現設置在小區後門的防疫 護欄門鎖被人為破壞。發現這一情況 後,該小區物業管理隊長迅速趕赴現 場進行管控,對防疫護欄重新圍合, 第一時間向轄區的油松派出所報警求 助,並上報龍華街道松和社區主要負 責人前往現場處置。 接報警後,油松派出所立即開展 調查取證工作,經對周邊監控比對 和網格登記數據排查,於當晚23點30 分,警方將居住在該小區內的嫌疑人 林某(男,37歲)抓獲。 據悉,為加強疫情防控,該小區 後門已經封閉。據林某交代,當晚7 點55分,其到達小區後門時,發現門 已上鎖,考慮繞道前門進入小區要多 走幾百米。為貪圖方便,便找來一把 鐵錘,將門鎖砸壞,衝卡進入小區, 導致該小區卡口完全陷入無人監管、 自由進出的狀態。 隨後,陸續有其他6名小區外來 人員從該通道違規衝卡進入小區,部 分人員未佩戴口罩,給社區疫情防控 工作帶來嚴重的風險隱患。 目前,林某因故意損毀財物被警 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犯罪嫌疑人吳某22年前因替他人 出頭,持刀行兇致人死亡後潛逃,22 年間隱姓埋名「低調做人」,終難逃法 網恢恢。2022年7月26日,湖北隨縣 警方遠赴廣東東莞,在廣東醫科大學 附屬東莞第一醫院將在逃22年命案逃 犯吳某抓獲。 極目新聞報道,2000年4月21 日,隨縣尚市鎮旭光村李某與胡某因 瑣事發生衝突,李某被毆打後,喊來 吳某等人為其助威。在衝突中,吳某 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捅刺他人,致使受 害者失血過多死亡。案發後,經公安 機關規勸,同案多人主動投案自首, 吳某卻一直潛逃,亡命天涯。 為了躲避警方視線,他專門挑選 邊遠、封閉的地區從事重體力工作。 22年間,他一直冒用他人的身分信 息,使用的是一代身分證,從來不用 銀行卡和網上支付等任何能夠暴露身 分的方式,不敢到人多的公共場所, 不敢坐公共交通,領取薪資也是通過 現金的方式。 2022年7月初,吳某因熱射病暈 倒在路邊,被送往廣東醫科大學附屬 東莞第一醫院救治,醫生診斷其多器 官衰竭。醫院無法通過其使用的身分 信息聯繫家屬,經多方核實後吳某身 分暴露,被當地警方抓獲。 獲悉這一信息後,隨縣警方隨即 遠赴廣東東莞,因吳某拖欠十多萬醫 療費,隨縣警察與醫院、當地公安機 關協商,經過一個多星期的努力,終 於於2022年7月26日完成交接,順利 將吳某押解回隨縣,現吳某正在醫院 接受治療。 砸壞防疫門鎖 男子衝卡被拘 殺人犯暱22年 送醫曝身分被擒 ■警察給犯罪嫌疑人餵食。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近日審結一起 由於被告在行走過程中過度使用手 機,明顯存在疏忽大意導致老人被撞 傷的案件。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各項費 用合計約2萬元。 《南方都市報》報道,77歲的賴某 2021年11月某日上午在小區內步行前 行,歐陽某迎面而來一頭撞在了原告 賴某身上,賴某當即倒地不起、痛苦 呻吟,隨即被送往醫院。經醫院診 斷,賴某胸椎椎體壓縮性骨折與全身 多處軟組織挫傷。次日,賴某入院接 受治療,前後共住院40餘天,歐陽某 送賴某就診時已墊付部分醫療費。 歐陽某認為此事屬於意外,但根 據現場監控錄像顯示,其在撞倒賴某 時正低頭使用手機,並未注意到道路 前方行人。後雙方因賠償問題未能達 成一致,賴某遂將被告歐陽某訴至鹽 田法院。被告歐陽某辯稱,原告賴某 沒有靠道路右側行走,違反交通規 則,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中國目前的相 關交通法規中只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靠右行駛作出了規定,並未規定行人 必須靠右行走,被告的主張並不成 立。另外,從現場公共視頻中可以看 到,原告是以緩慢的速度正常行走, 且目視正前方,已經盡到了謹慎注意 義務,而被告歐陽某行進速度較快, 且公共視頻顯示,其在撞到原告時視 線正看向手中的手機,明顯存在疏忽 大意的情形。 法院審理後認定,原告對事故的 發生沒有過錯,歐陽某應當負事故的 全部責任。判決歐陽某向原告賠償醫 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 費、營養費合計20769.6元,駁回原告 賴某的其他訴訟請求。現一審判決已 經生效。信息時代,隨著智能手機的 功能越來越強大,生活中「低頭族」隨 處可見,由此引發的意外也愈來愈多。 辦案法官認為,本案中,被告在 行走過程中過度使用手機,未注意到 道路前方的原告,存在疏忽大意的情 形,而原告作為70多歲的老人,閃避 不及,被撞倒後受傷,導致了損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中 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 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 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法院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市民 在路上行走時應當盡到謹慎注意的義 務,如若不然,導致他人損害的,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走路不當「低頭 族」,謹慎注意需小心,為了自身和他 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出行時要養成文 明的出行習慣,注意交通安全,盡到 基本的安全謹慎義務,拒做「低頭族」。 看手機撞傷路人 男子判賠2萬 ■生活中「低頭族」隨處可見。 怒甩鍵盤砸兒頭 莽父獲刑八個月 嫌兒太吵鬧 父子起衝突 致重傷二級 羅 湖檢察院日前公布案件:2020年 8月,放暑假在家的學生小飛(化 名),跟弟弟在家中玩耍,父親阿飛 (化名)嫌兩人太吵,父子之間發生衝 突。紅星新聞報道,阿飛撿起衣架抽 打兒子,小飛邊躲邊犟嘴,隨後阿飛 抄起手邊的電腦鍵盤砸去,小飛被砸 中頭部,頓時鮮血直流。 經鑒定:被害人小飛所受損傷已 達重傷二級。經羅湖區檢察院依法提 起公訴,阿飛因犯過失致人重傷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同時,這件事情也對小飛造成了一定 的心理陰影。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封躍 平律師表示,所謂重傷二級,最明顯 的一點就是達到危及生命的程度,並 且容易造成影響終身的殘疾。本案中 既然是頭部受損,那麼就很容易出現 外傷永久損傷,比如遲發性癲癇、腦 膿腫、下丘腦綜合症等症狀。 他認為,本案雖然有故意之嫌, 但考慮到有一時失手,以及雙方存在 的父子關係等因素,更多還是傾向於 過失,如果不是因為父親身分,本案 有可能以殺人未遂定罪。 封躍平認為,最終判決結果的緩 刑,應該綜合考量了父親的犯罪動 機、過失判定、自首認罪等從輕情 節,外加諒解書和兒童利益最大化原 則,最終得出的結論。 他指出,緩刑可以更好地對家庭 和父子關係有幫助,「想必這位父親 應該也是深刻意識到了自己的過錯, 並全力爭取了家人的諒解,不然不可 能僅僅是簡單的緩刑處理」。 封躍平強調,根據《反家庭暴力 法》,嚴格意義上說只要對身體造成 了侵害,包括不限於毆打、綑綁、殘 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 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 行為的,都可以被認定為是家庭暴力 而觸犯本法。 另外,《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 條,明確規定了禁止對未成年人實 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 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 為。 對於家庭暴力可能會面臨的法律 風險,封躍平表示,根據程度不同, 家庭暴力行為會受到懲罰措施也不 同,公安機關可以對情節輕微的家暴 行為發出告誡書,或進行治安處罰; 觸犯法律則會受到刑罰。 如果監護人已經不利於孩子成長 的話,還可能面臨被剝奪監護權的風 險。 ■深圳市一名父親嫌兒子太吵鬧不服管教,一怒之下打傷兒子。圖為一名父親訓斥不聽話的兒子。 資料圖片 阡陌 泳後聽力大降 男童患中耳炎 ■游泳消暑廣受兒童青睞。 廣東省中醫院耳鼻咽喉頭 頸科醫生李松鍵表示,近日, 一名10歲男童到該院就診,自 述耳朵出現疼痛、悶堵感及聽 力下降症狀已經一周。《信息時 報》報道,詳細問診後,得知男 孩家住廣州,放假後回老家過 暑假,幾乎每天都在老家水塘 游泳。下雨後的水塘水質比較 渾濁,有幾次耳朵進水,男孩 都是用棉籤或紙巾吸水。 在就診前一周,男童開始 出現耳堵塞感,他像往常一樣 用紙巾塞進耳道,單腳側頭 跳,症狀非但沒有緩解,反而 加重了。幾天後男童開始出現 明顯耳部疼痛、脹悶堵塞感及 聽力明顯下降的情況,於是家 長馬上帶他回廣州就醫。 李松鍵使用電耳鏡認真檢 查後,發現患兒的外耳道和鼓 膜都有明顯充血,並且已經出 現鼓室積液。通過聽力功能檢 查,發現患兒聽力已經受到影 響,確診為急性分泌性中耳 炎。經過抗炎等治療,孩子逐 步痊愈,聽力恢復。 專家提醒,市民游泳要儘 量選擇符合衛生標準的游泳場 所,注意避免不當的游泳方法 和不當的處理方式,做好防 護,避免疾病的發生。每年夏 季,因游泳引發耳部疾病的病 例多於其他季節,最常見的是 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此外,游 泳也容易引起紅眼病、鼻竇 炎、游泳肩、婦科炎症等疾病。 西京古道,是我的韶關之旅最後 一站。 當時我們七人一車,從民宿出 發,沿著南水湖駛上「京港澳」高速。 一路見崇山峻嶺,分層相疊,雲霧交 織。音響裏放著一首《平凡之路》,尤 其貼合情境,這裏的確沒有大城市的 車水馬龍,沒有鳴笛,沒有嘈雜⋯⋯ 但進入環山公路,彎道之多,十分考 驗司機的技術。遠山深處,南水湖已 漸行漸遠,但仍能望見湖中有島嶼, 島上有雲霧,層次分明。偏天氣陰 沉,雖無陽光,卻十分清朗,得見此 難得之景。 到達導航所指的終點,是一個岔 路口,有往南北而去的兩條山路,路 旁有一巨石,寫「西京古道」,還有一 木製站台,凌空而建。上台遠望,即 為南水湖風光,那是廣東乳源著名八 景之一,自是靈氣逼人。 又見有路碑立於古道交界處, 上書「早降麒麟,右通大橋,左通北 境」。我們分隊而行,一上一下,一 左一右。我隨向下而行者同行,要沿 石砌階梯,去遭遇千年滄桑,那階梯 上青苔滿布,又遇霧雨天氣,行走起 來難度極大。一路只見桃樹叢生, 葉落鋪道,黃作冬泥,越走越覺古 道之長,坡度之大,加上雨漸漸大 了,再往下恐生變故,我們只好匆 匆回程,往公路上去與另一隊人馬 會合。忽遇一對夫婦於站台之上合 影。上前詢問,竟是一對美術界大家 伉儷。如此緣分,讓眾人皆激動萬 分,互表探尋古道之收獲,留得一 句:「真心所在,哪裏都是古道。」 道謝告別,我們也與大部隊會 合,便原路返回。回到民宿,得老闆 引路,得知古道另一起點竟就在離民 宿不遠處。一行人又鼓起勇氣,要再 探古道。 平路起道,卻與梅關道路相 似。到長興街遺址,全是青石鋪 路,據說曾被洪水沖垮,幸得修 復,昭其歷史;行過長興街,遇韓 坑石景。此處經過流水沖刷,呈喀 斯特地貌,有「萬千石筍拔地起,森 嚴刀劍指向天」之壯觀。「韓」即指韓 愈,他因被貶潮州經行此道,故此得 名。再行幾步,聞流水如珮,有泉水 從山中流淌至山腳,一路呈瀑布狀緩 緩、層層而下,落差僅數米,更覺風 情萬種,溫柔靈動;過韓坑橋,此橋 為青石所拱,因跨韓坑而得名;自 此往東北方向而行,又到麒麟山古 道,傳為南嶺觀音隨行麒麟神獸所 化。拾級而上,終於來到半山腰轉角 之處的會仙亭,據說此處離高靈仙洞 路已不遠,可聞「仙樂」,只是路途開 始越發崎嶇。 再攀再轉,再歇再行。一處巨大 巖洞攔於眼前,騰雲駕霧,若麒麟張 大口,高大威嚴,氣勢非凡。一番觀 摩遠眺,敬畏滿懷,便由此下山。 回程路上,竟然迷路,然有驚無 險,一路踏石往前,遊行若夢。想來 所踏之處皆為古道。所謂歷史,正在 路上。 文/會來 歡迎投稿,具紀實性,郵箱: hdjs@ycwb.com 羊城晚報《花地-紀實》版 星島日報《廣東新聞》版 聯合編製 行探西京古道 北 京 為 平婦女支持 熱線負責人 馮媛指出,越來越多未成年人具備 有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但未 成年人首先是享有被保護的權利, 他們處於生理、心智的發育階段, 不能苛求他們有能力自我保護。 如果未成年人和家人不進行報 警,那麼父親的暴力行為是否可能 不被追究呢?馮媛稱,除了其他家 人,知情人、醫生等都可以報警。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條規 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 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 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 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 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 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馮媛強調,這就是通常所說的 「強制報告」,有關機構的工作人員 及時進行報案,是法律規定的義 務,同時,公安機關也應對報告人 的信息進行保密。這種報告制度, 正是為了解決當事人、親屬不敢報 案、不願報案的困境,編織反對家 暴的社會安全網。馮媛認為,目前 的報告制度缺乏細化的追責機制, 導致執行成為這套體系的軟肋,即 便出現了慘痛的後果,但「暫時沒 看到因為沒有報告而擔責的情況」。 馮媛指出,責任主體未報案造 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 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 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但「處分」具體是甚麼,以甚麼標準 執行,仍有待進一步明確、落實。 知情人有義務報警 說法 專家 深圳市羅 湖區檢察院近 日公布,一名父親嫌兒子太 吵鬧不服管教,怒甩鍵盤把 兒子砸得頭破血流達到重傷 二級,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 月,緩刑一年。父親的一時 衝動,不僅給孩子帶來了身 心的嚴重傷害,也給自己留 下了刑事案底。 本報訊 廣東新聞 2022年8月3日 星期三 A11 singtaou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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