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 05.28.2024 星期二 中國時事雜誌 廣東前不久一名員工連上23天班後猝 死,卻不被認定為工傷的消息引發關注。據 報道,某公司員工在連上22天班後,於第23 天中午下班後4分鐘,從車間出來時吐血猝 死。但是,當地人社局以「死亡發生在休息 時間內,其事發地點也不屬於工作崗位」為 由,不予認定工傷。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尹少 成副教授表示,認定工傷通常要求符合「三 工原則」,即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 因。但是,在具體的認定中通常可以做適當 的擴大解釋,比如工作時間可以包括工作前 後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員工長期加班 後猝死,即便不能認定為工傷,公司也是有 一定責任的,因為員工猝死與加班存在一定 的因果關係。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承 擔侵權的賠償責任。 尹少成認為,有些案件中應當適當擴大 對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解釋,將一些特殊 情況認定為工傷。比如本案中,這名員工的 猝死發生在下班後四分鐘,且剛剛離開工作 車間,與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間隙極短,可 以視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延續。再結合 該員工已經連續加班23天的事實,這是猝死 發生的重要誘因。因此,將這名員工的傷亡 認定為工傷,比較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立 法宗旨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初衷。當事 人可以考慮通過行政訴訟來維護個人的合法 權益。他還說可以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適當 擴大對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認定範圍,將 其納入工傷,以充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日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吳鋼與大連某電 力設備製造企業解除勞務關係,起因是吳鋼 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並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 社保。設備製造企業經理黃麗表示,公司確 實想留住吳鋼,但用工風險太高只能辭退。 2023年7月,老家在遼寧省鐵嶺市昌圖 縣的吳鋼到設備製造企業從事操作工。由於 自己在老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分繳納了社 保,他遲遲不願與設備製造企業簽訂勞動 合同並由其繳納社保。「約定每月薪資到手 7500元,繳納社保後,實際到手就會降到 6000元,而且繳納的保費還會增多。」吳鋼 表示,由於生活壓力,他希望拿到手的報酬 多一點,也沒有考慮到退休金那麼長遠的 事。而黃麗考慮到企業急需用人,便同意以 簽訂勞務協定的方式僱傭了吳鋼。 無獨有偶,此前,2022年10月,來自黑 龍江的農民工趙凱入職該設備製造企業,由 於還沒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原單位仍舊 繳納社保,所以他遲遲未與設備製造企業簽 訂勞動合同。沒想到上班才10天,趙凱就發 生了工傷。趙凱申請勞動仲裁並獲支援,設 備製造企業不服,遂訴至大連市甘井子區法 院。法院未採納設備製造企業提出的勞動者 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判決企業敗 訴。2023年12月在主審法官的調解下,設備 製造企業一次性給付趙凱工傷待遇4.5萬元。 在趙凱一事發生後,設備製造企業發現 了用工風險,於是催促吳鋼簽訂勞動合同, 否則只能辭退他。吳鋼向公司承諾,不簽訂 勞動合同,不向單位主張雙倍薪資,工作中 出事了自己負責,並願意寫「保證書」。 「吳鋼這小夥確實不錯,公司也需要 他,但用工風險太大。因此公司決定,要麼 簽訂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保,要麼辭退, 並承擔經濟補償。」黃麗說。最終,雙方協 商一致,設備製造企業支付吳鋼解除勞動關 係經濟補償金5000元。同時,如果吳鋼願意 簽訂勞動合同,企業隨時歡迎他再來上班。 上海一男子發生交通事故後,私自「P 圖」篡改法律文書,意圖顛倒事故「主、次責 任」以騙取工傷賠償,結果丟了工作還將面 臨刑事處罰。日前,上海靜安警方成功破獲 一起工傷賠償詐騙案。 今年初,上海靜安公安分局江寧路派出 所接到靜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 員報警,稱其單位發現用工單位遞交的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疑似篡改痕跡,懷疑有人 以此騙取工傷保險基金。 經查,涉案人員王某曾是某機電工程公 司員工。去年10月,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 駛至江蘇路昭化路口時發生交通事故受傷, 王某負事故主要責任。自覺吃了虧的王某在 事後竟打起了「工傷賠償」的主意,其先是在 網上托人對交警開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進行「P圖」修改,將原文的「主要責任」改為 「次要責任」,後交由公司遞交至社保相關部 門認定工傷賠償近6萬元。社保局在復核材 料過程中發現了該情況,並向警方報了案。 警方在上海市徐匯區一公寓樓內將犯罪 嫌疑人王某拘捕。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 偽造材料意圖騙取工傷補償的犯罪事實。 ꅛ┪ 㝙榨䕁桑媅 勑錻霾㴼掿䈰⥣ ⳡ䈰脢禐⩹鬬⟜飻剹 ⪬⺶┯꿈亵氠䈰뀹걚 磆侊◜侚鬬⚉霾㴼剹 닷䈰⥣魿⨠☭鬙⪣痀 員工在參加單位組織的遊覽、團建等活 動中遭受事故等傷害,能算工傷嗎?廣州鐵 路運輸中級法院日前審結了一起因為參加單 位團建活動爬山時跌落摔傷引發的糾紛。法 院指出,員工在用人單位組織的遊覽、團建 等活動中遭受事故等傷害,依法應當被認定 為工傷。 劉某系甲公司員工,前不久公司組織員 工到火爐山進行團建活動,主要內容為登 山、遊玩、拍照,期間還組織有獎勵的登頂 比賽等活動。劉某與兩名同事在最先達到山 頂等待其他同事登頂期間,兩名主管同事通 過攀爬樹枝到巨石上休息,隨後叫劉某一同 登上巨石。 不料,劉某從巨石下去時,有同事起鬨 讓其從石頭另一側面下去,其從石頭另一側 面探身測量是否可安全跳落時跌落摔傷。經 劉某申請,天河區人社局對劉某所受傷害認 定(或視同)為工傷。甲公司不服,訴至法 院,主張劉某與其他員工打賭跳下巨石,非 公司團建內容,不應認定為工傷。 法院一審認為,職工參加公司組織的活 動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劉某所受傷害明 顯不應當認定為工傷。 首先,甲公司組織的活動為爬山,劉某 與其他個別員工通過爬樹再從樹枝跳到巨石 上已超過了正常的爬山活動範圍,屬於個人 活動,由此導致的受傷不應當認定為因工作 原因導致的受傷。其次,劉某作為完全民事 行為能力人在正常社交活動中應當具有危險 意識,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後果都應當承擔 相應的責任。 再者,《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自殘、自 殺等阻卻工傷認定事由的適用前提是符合規 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劉 某參加公司團建但卻因其自身個人活動導致 受傷,不應當認定為因工作原因導致受傷, 天河區人社局以劉某的過錯不足以構成自殘 為由認為其受傷為工傷屬於法律理解錯誤。 為此,一審法院撤銷天河區人社局作出 的被訴《認定工傷決定書》。天河區人社局不 服,提起上訴。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二審認為,本案 的爭議焦點在於劉某是否屬於因工外出期 間,因工作原因受傷的情形。根據《最高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 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法院應予 支持:一、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 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 活動期間;二、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 習或者開會期間;三、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 他外出活動期間。 本案中,劉某在團建中雖然存在一定過 失行為,但本案無證據證實其具有《工傷保險 條例》規定的自殘或者自殺等不得認定工傷的 情形。因此,劉某參加甲公司組織的團建活 動受到傷害,屬於因工外出期間,因工作原 因受傷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遂判決撤 銷一審判決,駁回甲公司的訴訟請求。 近年,城鎮就業群體中的交通事故、猝 死等工傷事件屢次引發公眾關注。據統計, 中國靈活就業人數在2億人左右。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 文長期關注靈活就業群體,他分析中國靈活 就業規模大,主要與兩個「中國特色」因素有 關:一是中國城鄉二元結構下,每年有大量 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就業,這個群體大 多是非正規的靈活就業;二是中國互聯網經 濟、共用經濟等新經濟發展迅速,提供了大 量就業崗位,新就業形態人數快速增長。 據統計,近年中國城鎮就業人數為4.42 億;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2.68億人,佔六成左 右。鄭秉文分析,城鎮就業人員中沒有工傷 保險的絕大多數是靈活就業人員。 人社部在對一份全國政協委員的提案答 復中曾分析,新業態重新定義了工作和就 業,勞動用工去僱主化、勞動關係靈活化的 特徵愈發明顯。 這對於現行的工傷保險制度來說,意味 著巨大挑戰。 工傷保險制度是建立在穩定勞動關係基 礎上的。然而,靈活就業人員與從業單位之 間的關係,卻屬於非穩定勞動關係。尤其快 遞員、外賣員等與所從業平台之間的關係, 更是呈現前所未有的複雜性。鄭秉文分析, 城鎮就業人員中沒有工傷保險的絕大多數是 靈活就業人員。 小張是山西太原市一家快遞公司的臨時 工,啥保險也沒有上。「當然想上保險,出了 事有個保障,但是誰給我們上呢?」小張說, 「站點的承包商一直在換,就算簽了合同,上 了保險,換一個老闆就全部都沒了。」 Ⲏ㏬䐮⺇⥣մ粫妝䌤沂䫐댤 「公傷」還是「工傷」認定程序繁複 在普通人看來,當警員夠威風,但 背後也有酸楚。湖北武漢市江岸區後湖 派出所警員朱曉冬因遭遇嫌犯暴力抗拒 從二樓摔落,其左腳後跟粉碎性骨折。 在後續治療和報銷費用的過程中,他遭 遇了意想不到的困境——醫院以他屬於 「工傷」為由,拒絕其使用醫保;而當他 向單位申請報銷時,才知道當地警員均 未納入工傷保險體系,只能沿用原來「因 公負傷」的保障制度。 ▍本報訊 ▍ 朱曉冬回憶,2023年9月13日,在一次治安 整治行動中,當嫌犯逃至二樓時,被他 抓住,但其暴力抗拒,雙方發生搏鬥。由於 光線昏暗,他被推倒,從二樓摔至一樓。 現場視頻和照片顯示,嫌犯出門逃至街 道,朱曉冬緊隨其後,出門時再次摔倒,但 仍試圖起身追捕。他的褲子被撕破,膝蓋、 手掌等多處流血。在同事的幫助下,他被送 到中部戰區總醫院,醫生認為其傷勢過重, 建議轉院。後來,他在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 學院附屬協和醫院車穀院區進行了跟骨粉碎 性骨折手術。 警員抓捕嫌犯受傷通常會被獎勵,並記 相應等級的功勞,如果因此獲得社會關注, 則可能「特事特辦」,由單位先行支付醫療 費。由於情況緊急,朱曉冬剛住院時,自行 用醫保辦理了入院手術。但主治醫生了解其 受傷經過後,認為這屬於工傷,無法使用醫 保支付,要求他改為自費,後期再通過相應 途徑報銷。 他來不及考慮太多,先支付了4萬多元的 手術費。手術結束後,他又陸續花了2萬多元 護理費。但當他向單位申請報銷醫藥費時, 被告知應先使用醫保支付,剩餘費用再找單 位進行「二次報銷」;如果一開始沒有使用醫 保,就無法進行「二次報銷」。 他又詢問是否可以通過工傷保險報銷, 單位有關人員告訴他,雖然去年武漢市大多 數公務員都已被納入工傷保險體系,但由於 警員工作性質特殊,未被納入。對方稱,他 可以申請認定「因公負傷」,獲得相應的撫恤 待遇。 近些年來,部分省市嘗試將公務員及參 公管理人員納入當地工傷保險統籌,但由於 警員工作的特殊性,不少地方並未將其納 入,仍沿用此前的保障制度。這為警員執法 受傷後究竟認定為「工傷」還是「公傷」的爭議 埋下了伏筆。 對於將警員排除在工傷保險之外的原 因,湖北經濟學院副教授袁博和湖北省人社 廳調研員易大勇曾發表論文指出,依據《警員 法》《警員撫恤優待辦法》規定,警員因公負 傷享有自身獨立的保障管道;若將人警員察 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由於原來的法律法規依 然有效,仍可能同步評定因公傷殘或因公犧 牲,將導致待遇雙享,影響制度公平。 朱曉冬按照原來的保障制度要求,向退 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認定「因公負傷」。 但他發現認定程式相當嚴格,其中一項重要 資料為嫌犯的口供和公安機關的處理結果。 由於嫌犯一直未歸案,有關部門對他的認定 工作也難以推進。 2024年4月嫌犯歸案後,單位為朱曉冬出 具了因公負傷的證明材料,並報給退役軍人 事務部門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經過審核、鑑 定、評定,朱曉冬被評定為因公所致的九級 傷殘。 他以為墊付的醫療費很快會有著落,但 《警員撫恤優待辦法》規定,他可根據評定等 級獲得相應的傷殘撫恤金,卻未明確前期他 墊付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器具 費等由誰承擔。他意識到,現行保障制度並 未解決警員因公負傷後的後顧之憂。 朱曉冬說,不管是被納入工傷保險保 障,還是按照原來的保障制度,都需要等到 治療結束後才能獲得相應待遇,而在治療期 間產生的醫療費用,由於無法使用醫保支 付,只能個人墊付,是給他造成困境的根源。 饀〉딅⺇⥣մ跪魁摿詈訓 約四成城鎮就業者未參加工傷保險 ■廣東省警員醫療救助基金首批發放儀式上,首批24名因公傷殘和患重大疾病急需補助的警員 得到救助基金88.5萬元。 資料圖片 ■「社保卡」集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 育五種保險為一體,已逐漸進入社區。 資料圖片 不管是因公負傷,還是工傷,都 無法使用醫保支付。如果在家裏摔一 跤受傷可以用,但如果是因為工作摔 傷就不行。 武漢市醫保局工作人員 工傷公傷縱橫看 主體及相互間關係不同。工傷發生在 勞動關係中,也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 者之間,公傷發生在國家機關、參照 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與其工作人員之間。 確定待遇的依據不同。工傷待遇由工 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公 傷待遇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帶有行政屬性。 待遇支付主體不同。工傷享受工傷保 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 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 的,由用人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支 付。公傷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 爭議解決途徑不同。因工傷待遇發生 糾紛,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適用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行政復議、提起 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解決。對單位公 傷待遇有異議的,只能先通過人事爭 議仲裁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 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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