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25星島日報(美西版)

A13 04.12.2025 星期六 港聞 案中原告為遺囑指定執行人已故律師張定 球、新遺囑執行人律師周佩華及馮蘊 瑤,被告為三太顧瑞英及林明珠。 林建岳表示,對法庭裁決有所關注,他 指自己作為遺囑的其中一名持份者,現得悉 原告方正研究法庭裁決,考慮會否作進一步 法律行動。林建岳表明此結果並不會影響他 作為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權益 及對麗新集團行使所有的管治和其運作。 2004年遺囑寫錯林明珠名字 林百欣生前共有兩妻兩妾,第一任妻子 賴元芳、第二任妻子余寶珠、三太顧瑞英及 四太蔡妍紅。林百欣與元配賴元芳育有林建 名及林淑瑩,與二太余寶珠育有林建岳及林 淑如,與三太顧瑞英育有林明珠及林偉鈞, 與四太蔡妍紅育有林淑玲,林伯另育有一名 養子林建康。 林百欣早於1967年及1973年訂立遺囑, 亦在1974年及1993年訂立遺囑補充文件。其 1973年遺囑指明,整份約29億元的遺產將被 分成12等份:元配賴元芳及林建名各獲1股、 林淑瑩獲0.5股;二太余寶珠獲1.5股、林建岳 獲2.5股、林淑如獲0.5股;三太顧瑞英、林明 珠及林偉鈞3人各獲0.5股;四太蔡妍紅獲0.25 股、林淑玲獲0.5股;Lim Por Him獲0.5股; 餘下2.25股將用於建立一個信託基金,收入 用於慈善用途,並向親朋好友提供財政援 助。林百欣於1974年立下遺囑補充文件,直 接指明不留遺產予四太蔡妍紅。 陳官裁定有14頁英文翻譯及6頁中文翻 譯的2004年遺囑內容非常複雜,含複雜的語 言和冗長的句子,規定了43種不同類別的資 產分配給不同的受益人等,包括不同公司的 股份、海內外的土地、停車場空間、公寓、 工廠單位、證券、銀行存款、獨資企業生意 等,更何況林伯的主要資產均是他透過公司 間接持有的,不是以本人名義直接擁有,如 林百欣透過麗新製衣持有鱷魚恤的股份、麗 豐控股的部分股份及麗新發展的部分股份, 又透過麗新製衣及麗新發展持有豐德麗控股 有限公司(前稱麗新酒店國際有限公司)的股 份。 當中處理剩餘遺產的分配則更加複雜, 林百欣指明首2億港元將交給林建名,再把 剩餘遺產的33%分配給林建名,剩餘遺產的 50%分配給林建岳,第二任妻子余寶珠及林 建康則平分剩餘遺產的17%,更寫錯林明珠 (Pearl Ling)及林偉鈞(Eric Ling)的英文名字 為「Pearl Liang」和「Eric Liang」,又寫錯林偉 鈞的中文名字是「林偉君」。 裁定1973年「最後遺囑」有效 陳官裁定林百欣在2004年12月3日病情已 惡化至重度失智症,當年從未下達遺產分配 指示,也從未見過複雜性高的2004年遺囑, 林建岳在沒有林百欣的同意下,選擇張定球 作為遺囑指定執行人,張定球僅以15至20分 鐘向林百欣解釋2004年遺囑根本不夠。 陳官認為二太余寶珠指導林建名、林建 岳、林建康討論林百欣去世後的遺產分配, 故意把三太顧瑞英一家排除在外,令三人分 文不獲。陳官最終裁定1973年遺囑及1974年 遺囑補充文件才是其真正的「最後遺囑」,三 太一家則可按1973年遺囑獲分共1.5股即逾3.6 億元遺產。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晚 年體弱多病,2004年立遺囑指明元配賴 元芳及三太顧瑞英一家三口分文不獲, 次子林建岳獲分19億元,已故長子「林 大少」林建名獲分7億元,二太余寶珠及 養子林建康則平分近3億元。三太及女 兒林明珠質疑林百欣罹患腦退化症,沒 有能力在2004年立遺囑。高院法官陳嘉 信頒判詞指,林百欣當年從未作出資產 分配指示,二太特意把三太一家排除在 外,又讓兒子林建岳自行為父親選擇遺 囑指定執行人。陳官認為2004年遺囑內 容非常繁複,資產類型眾多,林百欣更 有4名妻子,家庭環境複雜,宣布患重 度失智症的林百欣當年無能力立下2004 年遺囑,裁定三太及林明珠勝訴,將 「從無到有」變相可獲分3.6億元遺產。 林百欣家族爭產案,三房、二房庭上各 執一詞。林明珠庭上供稱自幼受父親寵愛, 醉心藝術的她無意涉足家族生意,唯上海主 辦藝術展覽時,父親林伯會給予津貼,父親 亦一直保護三房,直至父親被台灣拘捕、返 港後便性情大變。林建岳則供稱,自己進入 家族公司後即擔任第二把交椅,經常與父親 一起商量,父親在離世前一年的精神狀況仍 「好正常」;三太顧瑞英卻稱,當年林伯訂立 遺囑時已認不到人。 林明珠作供指父親一直保護三房,避免 她們與二房衝突,但父親自1999年從台灣回 港後,數年間性情大變。後來三房旗下公司 的上海發展項目和林伯出現糾紛,林伯在 2002年5月開記者招待會指控林明珠和顧瑞英 欠款。 林明珠指,父親受到二房、尤其養子林 建康影響,誤信其讒言。她為維護母女名 聲,5次入稟反告父親誹謗,當時非常痛心。 林伯後來在官司供詞提到「本人已提供生活 費、物業及子女之教育,不會給如此大資金 當禮物」。林明珠稱對內容存極大懷疑,閱讀 後感到心碎和恐怖,絕對與父親性格不符。 林建岳指父離世前一年仍「好正常」 三太顧瑞英供稱,1956年嫁給林伯,兩 年後誕下林明珠。婚後林伯每逢周四及周日 會逗留在三房住所,直到林伯於1997年在台 灣被捕。2002年雙方掀訴訟,顧與林伯分 居,顧亦拒絕接聽林伯來電,至翌年在上海 及香港文華東方酒店才與林伯見上兩次面。 顧供稱,林伯於2004年訂立遺囑時已認不到 人,更指林伯在上海時已認不出人,「一路有 㗎喇」。 林建岳同意父親自2004年中身體欠佳, 當時醫生方嘉揚曾評估林伯精神狀況;多份 醫療紀錄指林伯反應緩慢、昏昏欲睡、記憶 力弱等。林建岳稱「佢身體唔好,但同佢傾嘢 好正常」。同年8月,林伯被診斷患上中等至 嚴重腦退化症及處方治療阿茲海默症藥物。 林建岳稱當時不知情,否認知悉林伯有嚴重 精神病患,難以證明其有能力訂立遺囑,卻 佯作若無其事。 ■三太顧瑞英(右圖)與女兒林明珠(左圖)及兒子林偉鈞將「從無到有」,可獲分林百欣3.6億遺產。 ■高院法官陳嘉信(左圖)裁定林建岳在沒有 林百欣的同意下,選擇張定球(右圖)作為遺 囑指定執行人。 林伯遺產案三房勝訴獲分逾3.6億 法官分析重度失智無能力立2004年複雜遺囑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 二房三房就林伯精神狀況各執一詞 ■林百欣次子林建岳表示,對法庭裁決有所關 注。 ■二太余寶珠(左二)與林百欣(左一)育有林建岳及林淑如。 ■林百欣與元配賴元芳育有林建名及林淑瑩。 深圳代表團訪港 對接北都發展策略 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率領的特區政 府代表團,與深圳市常務副市長陶永欣率 領的深圳市政府代表團,11日在香港舉行 「對接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專班」第6次會 議。黃偉綸表示,北都發展規模龐大,為 香港帶來無限機遇,香港會繼續發揮「一 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擔當「超級連繫 人」和「超級增值人」角色,與深圳共同推 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助力國家高質量發 展。 特區政府代表團陪同深圳市政府代表 團,當日早上到訪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 區香港園區(河套香港園區),聽取土木工 程拓展署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代 表介紹園區在規劃、設計及建設方面的情 況,並參觀了園區內剛落成的人才公寓大 樓。 在當日下午會議上,特區政府簡介了 去年推展北部 會區的整體工作成果,包 括在去年底公布的牛潭尾、新界北新市鎮 和馬草壟發展建議,以及早前就3個「片區 開發」試點徵集市場意向。政府亦介紹了 去年11月公布的河套香港園區發展綱要, 綱要為園區訂下清晰的重點發展方向、策 略和目標。 雙方亦就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前 海)的規劃、深圳梧桐山—香港紅花嶺生 態廊道的建設,以及港深口岸規劃建設的 進展情況,進行了意見交流。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政制及內地事務 局局長曾國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運輸 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以及教育局、環境 及生態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代表等亦有 出席會議。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爭女」 謀驅車斬人 5南亞漢就擒 警方近日發現有人正策劃持刀斬人事件, 遂於10日凌晨根據情報,在元朗截查一輛載有5 名非華裔男子、被套上假牌的私家車。期間, 車上一名男子用彎刀襲擊在場警員,但隨即被 該名警員擎槍制服,企圖逃走的另外4男亦被當 場擒獲。警方在車內檢獲多把開山刀及彎刀。 事件中,2名警員受傷。據悉事件涉及「爭女」私 人恩怨。 被捕的5名男子(20至25歲),分別涉嫌「串 謀意圖傷人」、「意圖傷人」及「行使虛假文書」等 罪,其中4人是尼泊爾裔、1人巴基斯坦裔,全 部人持香港身份證。行動中,警方在車內搜獲 兩把開山刀及兩把彎刀,均約45厘米長,至於 涉事私家車為已登記車輛,但被套上假牌。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 指,相信案件與一些私人恩怨有關,警方會繼 續多方向調查,了解有否更多涉案人士。據 悉事件涉及「爭女」私人恩怨,不涉及三合會糾 紛。案件將於12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意圖傷人為嚴重的暴力罪行, 一經定罪最高會被判終身監禁。警方對任何形 式的暴力罪行,均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警方有 能力亦有信心,偵破所有暴力罪案。 本報記者黃文威香港報道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講 述案情,指警方會繼續多方向調查。 陳官分析指林百欣在 2004 年 被診斷患有中度至重度阿茲海默 症,同時患前列腺癌、需要定時輸 血的嚴重貧血症,又患有要進行支 架手術的冠心病、摔倒和手臂骨 折,引致 2004 年 6 月「急性譫妄 症」發作,2004 年 12 月病情已惡 化至重度失智症;相信林百欣若頭 腦清醒,並不會作出 2004 年遺囑 內的遺產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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