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2025星島日報(美西版)

A16 08.05.2025 星期二 港聞 政府刊憲禁向16潛逃者提供資金 涉「香港議會」何良懋等 部分人撤銷特區護照 騙徒窺伺G-Dragon演唱會 歌迷買「黃牛」失18萬保證金 外交部駐港公署:國安執法符合國際通例 韓 國 著 名 組 合 B I G B A N G 隊 長 G-DRAGON權志龍(GD)相隔8年再次巡迴世 界演唱,包括本周五(8日)開始一連三日在香 港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行香港站演唱會,吸引 大批歌迷搶購門票,騙徒亦乘機詐財。警方 表示,上月中至昨日接獲逾200宗演唱會門票 相關騙案,當中涉及G-Dragon演唱會門票有 近30宗,有女士被騙18萬元。 警方在防騙專頁「CyberDefender守網者」 表示,由上月中至昨日接獲超過200宗關於演 唱會門票的騙案,佔網購騙案的4成,當中與 G-Dragon演唱會門票相關的案件接近30宗, 總損失超過61萬元。 其中一名受害人為43歲姓丁本地女子, 她較早前瀏覽Facebook發現有人以每張4400元 (原價2399元)出售G-Dragon演唱會門票,於 是透過Facebook與賣方達成購買兩張門票的 交易。稍後,賣方指示丁女於今年7月20日分 3次將8800元門票價格連同173980元的保證費 轉入兩個轉數快戶口,當交易完成後,她沒 法聯絡賣方,驚覺受騙而報案。受害人合共 損失逾18萬元,案件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 隊第4隊跟進。 警方提醒,臨近演唱會,社交平台一定 會出現放售門票的「有伏」帖文,市民在過數 前應了解清楚賣方背景,搜尋其電話號碼、 銀行戶口號碼、專頁名稱等資料,並留意有 否負評,看清楚才購買,免招損失。 G-Dragon香港站演唱會門票一經開售, 已火速售罄,大批黃牛在網上炒賣門票,記 者瀏覽所見,黃牛票售價比原價高2至5倍不 等。 本報記者戚偉達香港報道 針對加拿大、新西蘭外長,以及歐盟對 行動署發言人等政客,妄議香港特區警方 依法通緝反中亂港分子,公然詆毀香港法治 和人權狀況,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外交 部駐港公署昨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公署指,袁弓夷等人發起所謂「香港議 會」非法選舉活動,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 是一場圖謀顛覆國家政權的鬧劇。有關反中 亂港分子不是所謂「民主人士」,而是違法犯 罪分子。警方作為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 究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公署續謂,《香港國安法》的「域外適用」 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普遍 實踐。根據國際法,國家合法行使管轄權的 依據包括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性管轄 等原則,後兩者均體現域外適用效力。《香港 國安法》第36至38條正是上述原則的具體體 現。特區警方依據相關條款對海外反中亂港 分子正當執法,合法合理,不容指摘。 公署表示,一些西方國家的國家安全法 律,均按照屬人管轄和保護性管轄原則打擊 境外嚴重犯罪行為,具有域外效力。個別政 客無視基本法理和事實,無視自身法律域外 適用的實踐,無視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 則,對《香港國安法》肆意攻擊抹黑,充分暴 露其虛偽雙標。 公署強調,中方絕不接受所謂「跨國鎮 壓」的謬論,絕不容忍對香港法治的肆意抹黑 和政治操弄,絕不姑息任何人公然為反中亂 港分子撐腰張目。公署表示支持香港特區政 府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依 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 制」行穩致遠。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16名被指明的有關潛逃者為男子何良 懋、女子陳麗珍、男子馮崇義、女 子龔小夏、男子吳文昕、男子曾偉藩、女子 錢寶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 永友、男子姜嘉偉、男子林千淦、女子吳文 君、男子黃振華、男子黃修和及女子張信 燕,各人在香港境外一直從事危害國家安全 的行為和活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於7月25日公布懸紅 通緝上述16名潛逃者,以及男子袁弓夷、男 子霍嘉誌、男子蔡明達。該19名潛逃者在境 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 顛覆組織,涉嫌干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 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罪行。法院已應警 方的申請,就上述19名在逃人士發出拘捕令。 在上述在逃人士當中,保安局局長已於 2024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 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 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 而施行的措施。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 第89(1)條及第89(4)條,就全部16名昨日被 指明的有關潛逃者而適用的三項措施,分別 是「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 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 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而「撤銷 特區護照等」亦適用於大部分有關潛逃者。此 外,「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的措施,則適用於 何良懋及姜嘉偉二人。 警方提醒市民,除獲得保安局局長批予 的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有關潛 逃者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 源,包括向有關潛逃者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 專頁提供資金,或處理屬於或由其擁有或控 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將不動產租賃予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予有關潛 逃者,或向其租入不動產;與有關潛逃者成 立合資企業、合夥或類似的關係,或投資於 該等關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7 年。警方會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 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保安局局長已要求警方整理相關證據, 以供其考慮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0條 下的權力,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 聯盟」在香港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行使《維護國家 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藉在憲報刊登 公告,指明16名因涉嫌在香港特區境外 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 令的人士,並指明針對該16名有關潛逃 者施行的措施。政府發言人強調,這些無 法無天的通緝犯潛藏英國、美國、加拿 大、德國、澳洲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 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透過抹黑詆毀 意圖煽動對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憎恨,因此 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 ▍本報記者黃子龍香港報道 ▍ ■G-DRAGON權志龍上月在台灣舉行巡迴演唱。 保安局刊憲對16名潛逃人士實施多項措施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第89(1)條及第89(4)條,就 全部16名有關潛逃者而適用的三項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 ■G-DRAGON權志龍將於本月8日起一連三日在香港亞 洲國際博覽館舉行香港站演唱會。 這些無法無天的通緝犯潛藏英 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澳洲等地, 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 的勾當,並透過抹黑詆毀意圖煽動對 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憎恨,因此有需要 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 政府發言人 何良懋(男) 陳麗珍(女) 馮崇義(男) 龔小夏(女) 吳文昕(男) 曾偉藩(男) 錢寶芬(女) 夏海俊(男) 侯中宇(男) 何永友(男) 姜嘉偉(男) 林千淦(男) 吳文君(女) 黃振華(男) 黃修和(男) 張信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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