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2025星島日報(美西版)

A15 08.07.2025 星期四 港聞 居於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公屋單位的小 提琴女導師,早前因房委會20次突擊家訪時 均「碰巧」不在家,水電用量近乎「零」,被 指濫用公屋而遭終止租約。她上訴不果並入 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力陳她生活節儉 及早出晚歸,質疑房委會沒有考慮其生活模 式來安排家訪。暫委法官林展程昨頒布書面 判詞指,她上訴作供前後矛盾,她聲稱持續 在單位居住卻不使用電器,回家只會刷牙睡 覺,未能充分解釋單位長期無人應門及異常 低耗水電的狀況。林官認為房委會的收樓決 定並無不妥,遂判她敗訴並需承擔房委會訟 費。 本案申請人為鄧慧賢,答辯人為上訴委 員會(房屋)及香港房屋委員會。鄧2022年11 月8日獲分配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公屋單位, 房委會於2023年5月至8月期間,對其單位進 行18次突擊家訪,發現其信件長期滯留信 箱、單位水電錶讀數增幅甚微,鄧亦在不同 區域便利店繳交租金,懷疑鄧未有正常居住 於單位。 2024年8月20日,房委會發信通知當天將 上門家訪,唯鄧兩日後檢查信箱時才發現信 件,致電查詢時卻獲告知房委會不會再安排 家訪,同年10月31日,房委會發出終止租約 通知信函,鄧遂提出上訴申請,但上訴亦被 駁回。 鄧上訴時指,她每日一起床便會前往妹 妹家照顧姨甥,又在妹妹家洗澡洗衣服,回 家只會「開門、著燈、刷牙、上廁所、熄燈、 睡覺」,也不使用單位內等冷氣機、電視機、 熱水爐及雪櫃等家電及自來水,只飲用「樽裝 水」。上訴委員會另安排2次突擊家訪,仍無 人應門,經細心考慮後裁定鄧上訴失敗,房 委會表示將收回公屋單位。鄧遂入稟要求推 翻收樓決定兼索取精神賠償。 林官在書面判詞指出,法庭在司法覆核 案的角色是考慮有關機構有否犯法律錯誤, 而非重新審理案件事實。林官指鄧上訴時作 供前言不對後語,未能令人信服她僅因早出 晚歸而屢不在家。房委會除了考慮突擊家訪 20次鄧也不在家,也考慮到涉案單位連續144 天零耗電及163天零耗水,特別指出即使鄧節 約能源,耗電量不高,但也不應這麼低。林 官考慮本案情況後表明實在看不到房委會的 收樓決定有何不合理之處。 林官強調,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為住戶 特意安排突擊家訪或預約家訪的時間,更何 況沒有預告住戶的突擊家訪才可在住戶沒有 準備下反映真實居住狀況。 房委會綜合考慮突擊家訪20次無人應 門,以及涉案單位144天零耗電及163天零耗 水,認定鄧未有正常使用公屋,林官認為房 委會的收樓決定並無不妥,也不存在辦事疏 忽或遺漏。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繼上周六出現首宗輸入個案後,事隔3日再 有新個案出現。衛生防護中心指,截至 昨午5時錄得3宗新個案,全數有外遊史。初 步調查顯示,當中一對居於青衣曉峰園的父 子曾在上月12日赴孟加拉國旅遊,並在本周 日返抵香港。根據病人報稱,現年10歲的兒 子過往健康良好,在旅遊期間亦曾遭蚊叮, 在上周五已出現病徵,故返港後同日已到香 港港安醫院(荃灣)求診,並入院治療,昨日 被轉送至瑪嘉烈醫院。 出現有發燒和關節痛症狀 至於其55歲、有長期病患的父親,雖然 不記得曾被蚊叮,但他早於上月27日、即在 孟加拉國逗留第15日時,已出現發燒和關節 痛;但他在返港後未有立即求醫,而是在翌 日才到青衣長康普通科門診診所求診,同樣 獲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醫,並在同日入院。 中心指,父子倆目前情況穩定,已在醫 院的無蚊環境下接受治療;他們的血液樣本 經檢驗後,亦證實對基孔肯雅熱病毒呈陽性 反應。至於其餘同行的2名家人,即其妻子及 另一名兒子目前未有病徵,正接受醫學監察。 至於剩下一宗個案,則涉及1名居於南區 鴨脷洲利東邨、過往健康良好的79歲老婦。 初步調查顯示,她曾在上月1日至31日,獨 自前往廣東省佛山市探親,雖然未曾記起曾 否被蚊叮,但在本周一起開始有發燒和關節 痛,昨日到瑪麗醫院急症室求診後,被安排 入院,並在無蚊環境下接受治療。她目前情 況穩定,血液樣本同樣對基孔肯雅熱病毒呈 陽性反應。 食環署:患者住所附近加強滅蚊 中心指,由於染疫父子整個潛伏期均在 孟加拉國逗留,而受感染的老婦在潛伏期亦 大部分時間在佛山市,故相信他們是在外遊 期間受感染,屬於輸入個案。中心指,目前 仍在繼續流行病學調查,並已將個案通報孟 加拉國及廣東省衛生當局。中心提醒市民, 不論在本地或外遊,應時刻注意環境衛生, 並採取防蚊措施,以避免感染。 食環署指,會在上述個案病人的住所及 於病發後曾到訪的地點,加強防蚊滅蚊工 作,包括在附近250米範圍內、樹木茂密的地 點進行密集式霧化處理殺滅成蚊;並會每周 巡查上述地點清理積水,施放殺蟲劑等。 翻查資料,今年香港累計已錄得4宗基孔 肯雅熱確診病例;而對上一次錄得較多個案 為2019年,當時全年有11宗病例,均為輸入 個案。 香港單日內新增3宗基孔肯雅熱輸入個案,今年累計患者數量增至4人。衛生署 衛生防護中心昨公布,3名新增患者為一女兩男,包括一對父子,均有外遊史,包括 分別曾到廣東省佛山市、孟加拉國等地,旅行歷時介乎22日至1個月;全部人現時情 況穩定,均已入院並在無蚊環境下接受治療。食環署指,正進行病媒調查及針對性 滅蚊工作,包括在個案病人的住所,及病發後曾到訪的地點清理積水及滅蚊。 基孔肯雅熱升溫單日新增3宗輸入 中招父子曾遊孟加拉 老婦早前北上探親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 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歐家榮: 市民外遊後若感到不適,應盡快求 醫,並告知醫生外遊細節,以便醫生 作出臨床診斷。 ■三名患者分別居於青衣曉峰園(左圖)及鴨脷洲利東邨,食環署會在病人住所附近加強防蚊滅 蚊。 20次突擊家訪不在家敗訴失公屋 ■公屋住客入稟高院司法覆核房委會收樓決 定,法官判處事主敗訴並需承擔房委會訟費。 退貨糾紛涉綁架67歲商人 四男子否認控罪 四名年齡介乎34至39歲的男子,5年前涉 因買賣消毒用品的退貨糾紛,屢向 7歲男商 人追討退款不果,聯手策劃駕車綁架商人, 持牛肉刀恐嚇並毆打致流血,搶奪其信用卡 後私自提款及轉帳共逾25萬港元,又致電向 其妻子勒索120萬元贖金。4人否認綁架及搶 劫兩罪,案件昨於6男1女陪審團席前開審。 控方強調本案主要爭議在於被告的身份及角 色,有被告聲稱案發時不在現場,而控方主 要依賴環境證供,包括閉路電視片段、指紋 證據、電話紀錄及男事主供詞來舉證四人聯 手犯案。而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2名被告 曾使用男事主的信用卡提取現金,並轉帳至 首被告的戶口。 本案4名男被告依次為胡烱豪、莊梓峯 (Brian)、蔡家寶(KHAMIAM Panya)及歐陽 俊雲,蔡家寶在審訊期間獲准保釋外出。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源於梁金有、胡 烱豪及胡烱豪的弟弟的商業糾紛,胡屢次追 討欠款未果,遂夥同莊梓峯、蔡家寶及歐陽 俊雲策劃綁架。案發當日,三名男子在灣仔 街頭將梁金有強行押上一輛車,莊梓峯負責 駕車,胡烱豪坐於副駕駛位,後座則有歐陽 俊雲及一名身份未明人士。梁金有在車內遭 受牛肉刀指嚇,並遭拳打腳踢致血流披面, 期間其手機、東亞銀行及中國銀行信用卡被 搶走。 車輛行駛至鶴咀途中爆胎,蔡家寶便駕 駛另一輛車趕至,接送眾人到大角咀某酒 店。胡烱豪其後致電梁太,要求梁太將120萬 元贖金存入胡烱豪的銀行戶口。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胡烱豪及歐陽俊雲 其後曾使用梁的信用卡到銀行提款;銀行 紀錄顯示他們提款104452元現金,轉帳達 147470港元。 控方指胡烱豪在錄影會面時承認曾向梁 追討欠款及致電梁太,但否認參與綁架,又 聲稱他案發時並不在場;警方在涉案車輛內 發現莊梓峯的指紋,莊梓峯的手機紀錄顯示 他當日凌晨1時43分曾發訊息予「肥寶」詢問 「點樣搵地方安置?」,被控方視為他們綁架 梁金有的佐證。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 工具,近年在港越趨普及,不論行人路、 單車徑或馬路均見蹤影,以外賣車手、市 民代步為主,唯按目前法例,這些工具在 法律上視為「汽車」,在行人路、單車徑使 用屬違法。政府5年前已建議訂立規管架 構,但一直只聞樓梯響,至上周運物局回 覆立法會質詢,透露最快明年修例規管, 包括容許在合適的單車徑行駛。 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滑板車、俗 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等,由於對使用 者的力量需求較低,但時速可達四、五 十公里,若技術不夠容易失控,比普通單 車、滑板等危險得多,也有過度充電、短 路等安全認證問題。不過現時對這些工具 欠缺完整規管,使用者不用考牌,購買時 也不用登記。 據政府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由機械 驅動,符合《道路交通條例》中「汽車」定 義,因此現時必須領牌才可於道路或私家 路上行駛。但現實上由於車輛構造等條件 難以符合,因此基本上不會批准牌照申請。 不過違規情況仍是禁之不絕,警方今 年執法行動揭發,違規使用電子可移動工 具人士橫跨不同年齡層。據警方提供數 字,今年首6個月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交 通意外數字有7宗,已比去年全年為多;今 年首6個月有371人涉及非法使用被捕,去 年全年則有647人。 有服務公屋區的區議員向筆者指,近 期落區期間聽得最多的不滿,除了外勞議 題,亂用電動滑板車等工具也是一大關 注,批評這些使用者在街上橫衝直撞,也 不會遵守交通燈號,非常危險,尤其一些 較舊的社區,長者居民較多,萬一發生衝 撞後果可大可小,形容已成社區內的「定時 炸彈」。 政府上周表示,正進行法律草擬工 作,運輸署亦正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制訂技 術和安全要求,計劃要求由獲第三方機構 認可的認證機構測試各產品的技術規格及 電機要求;相關工作組也在制訂《實務守 則》,包括使用者必須年滿16歲及須戴頭盔 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紹雄 指,立法討論多時,大方向基本已定,包 括會按速度再作細分、規管後只能於指定 地方行走等。在諮詢過程中,他亦關注電 動輪椅是否納入規管,但政府似乎視之為 「醫療用品」,暫沒打算列入。但他認為不 論如何,電動可移動工具與民生直接相 關,且不涉複雜的業界利益,理應爭議不 大,可能局方出於工作先後優次考慮,暫 未正式啟動立法。 他提醒隨著技術進步,危險性會越來 越高,期望當局明年新一屆立法會上任後 盡快提交草案。民建聯陳恒鑌則指,規管 涉及複雜技術問題,一是產品日新月異, 界定較難;二是產品普及程度提高,管得 太細亦不太可能,「路面狀況千變萬化,對 政府而言劃條準確嘅線唔容易」,建議政府 盡早在指定區域內試行規例,吸收經驗。 他指地區居民確實非常關注這類電動工具 的安全問題,要從速處理。 電動單車滑板成「社區炸彈」政界籲提速立法 大棋盤 聶風 90歲老婦前年12月接到不知名來電,對 方訛稱為其孫兒急需5萬元現金,犯案纍纍的 31歲前男警同日上門收款,當場被捕,警誡 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到來收錢先知呃阿婆」, 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前男警昨於區域法院承 認交替的1項串謀洗黑錢罪,控方另就此類罪 行申請加刑。法官王詩麗質疑被告當時只是 「唔知個對象係咁老,呃緊一個阿婆嘅錢」, 辯方同意。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期間 被告還柙候判。 承認洗黑錢 控方申加刑 31歲地盤工人蘇靖峰昨承認1項串謀洗黑 錢罪。案情指,90歲老婦郭淑英住在葵涌葵 芳邨葵德樓某單位,前年12月5日上午9時左 右,經固網電話接到一名身份不詳的男人來 電,對方假扮其孫子「阿銘」,自稱出了事, 需要現金港幣5萬元。郭淑英非常擔心並知會 幼子。幼子其後到達單位,告知郭淑英阿銘 安全,正在上班,遂報警處理。 警方接報後於單位內埋伏,製作道具 作交收之用途,將一些白色紙巾放入透明 膠袋,再裝入一個紅色環保袋。同日下午 近1時,對方再次來電,稱朋友「阿瑋」即將 前來收取港幣5萬元。於同日下午2時05分, 被告蘇靖峰到達並進入單位,自稱「阿瑋」前 來收款,在內埋伏的警察上前截住並拘捕被 告。被告警誠下承認按一名身份不詳的人指 示前往該單位收款,後來才知道是騙案。警 方從被告電話中發現被告進入單位前曾透過 WhatsApp與一名身份不詳的人傳送訊息,對 方提供了該單位地址。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前警員涉電騙:上到來收錢先知呃阿婆 ■前男警承 認串謀洗黑 錢罪,還柙 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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