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04.30.2026 星期四 港聞 的士小巴等每升石油氣補貼五毫 陳茂波:不投資北都才是不負責任 中東戰爭觸發國際油價急升。財政司司 長陳茂波昨在立法會會見記者時公布,政府 為商用車輛及船隻等提供柴油每公升補貼3元 的措施,將於今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2 個月,適用於經指定油公司和分銷商出售的 柴油,讓用戶直接受惠。另石油氣價格也受 影加價,政府將向的士、公共小巴、學校私 家小巴提供每公升0.5元的液化石油氣燃料補 貼,爭取在下月底推出,為期兩個月,預計 開支3840萬元。 商用柴油每公升3元補貼措施正式推出, 至6月29日晚上11時59分結束,預計開支18 億元。環境局局長謝展寰指,有關補貼適用 於經指定油公司或分銷商出售的柴油,但不 包括非本地使用、轉售用途,以及政府部門 車輛、船隻及機器的柴油。參與補貼計劃的 指定油公司包括中石化(香港)旗下的關聯公 司;中國石油國際事業(香港)有限公司;雪 佛龍香港有限公司;埃克森美孚香港有限公 司;及香港蜆殼有限公司。 柴油資助今生效為期兩月 為防止油公司或分銷商「食價」,謝展寰 強調政府已與業界簽署合約並設立嚴格監管 機制。 他指,分銷商須先以扣除補貼的價格向 油站取油,再以優惠價售予合資格用戶。油 公司及分銷商須保存完整準確的帳簿和紀 錄、每星期向政府提交報告,並於補貼計劃 完成後設有審計安排。若發現有人違反協 議條款、柴油交易出現異常或補貼可能遭濫 用,政府有權拒絕或暫停發放差價予有關油 公司或分銷商。至於中電和港燈、中華煤氣 所使用的柴油,不會獲得補貼。 另一方面,陳茂波指出,香港的石油氣 價格也受中東戰事影響,下月起專用加氣站 的石油氣上限價格每公升將上升超過一元, 相等於平均升幅超過28%。考慮到小巴和的 士大部分使用石油氣運行,對其經營造成較 大壓力,跨部門監察燃油供應專責組建議向 的士、公共小巴、學校私家小巴提供每公升 0.5元的液化石油氣燃料補貼,為期兩個月, 預計開支3840萬元,將會由政府調撥內部資 源應付。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當局會 直接透過石油氣加氣站為石油氣的士、公共 小巴、學校私家小巴提供補貼,有關人士毋 須另行登記或申請,政府會向油公司發還因 應補貼而少收的款額。政府爭取在下月底推 出此措施,以期盡快為行業提供紓緩。 她預計,將惠及約16900部的士、3440部 公共小巴及170部保母車。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6年撥款條例草 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政府會全力落 實《財政預算案》各項措施,鞏固經濟良好的 增長勢頭,為香港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陳茂波為二讀作總結發言時,駁斥外界 指政府發債推動北都發展是「讓下一代埋單」 的說法。他指有關言論屬「危言聳聽」,強調 若不投資北都為未來創造容量與發展空間、 錯失經濟轉型契機,導致年輕一代失去更好 就業選擇,「咁樣先至係真正嘅不負責任」。 立會三讀通過《預算案》 就有議員質疑政府計劃從外匯基金將 1500億元轉撥至基本工程儲備金以推動北都 發展,他說,有關款項只佔約4.1萬億元外匯 基金的不足4%,金額僅相當於去年投資收 益,即逾3300億元的一半。他強調,即使完 成轉撥,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仍比2024年底 多1800億元,形容是將「金融投資」轉化為「基 建投資」,將為落戶北都的企業及香港社會帶 來長遠經濟收益。 政府計劃未來五年、每年發行約1600 億至2200億元債券,有聲音解讀為「借債度 日」,他澄清,形容是議員誤解,在發債額度 中,有一半僅用作近年短期債券的再融資, 又重申發債資金只會用於基建投資,不會用 於政府經常開支。 對於有議員批評政府「發債當收入」,陳 茂波形容是「誤解」,指每年《預算案》公布的 是以「現金會計制」編制的財務報表,其收入 是現金流入,支出是現金流出,此做法是多 年沿用,「遠古一直沿用下來」、「全球不少經 濟體都用此方式去編製政府帳目」,好處是較 好掌握自己能動用的資金有多少。他強調, 政府財政非常公開透明,「無意去掩飾任何政 府收支的一些事情」,不怕議員檢視。 本報記者陳俊豪香港報道 海上監管不足容許 「花甲」 渡輪服役 審計署指遊客航線脫班嚴重 碼頭店舖疑變貯物室 審計署昨公開16項 審計報告,其中提到運輸 署在規管及監察渡輪服務 方面存在多項紕漏,例如 有營辦商旗下8艘渡輪平均船齡已屆「花 甲」,最老的一艘已服役67年,船隊亦 表現欠佳,共發生6宗火警或冒火事故; 吸引大批旅客乘坐的中環至尖沙咀航線 則脫班嚴重,而運輸署在過往15個監測 調查中,發現近半調查均錄得脫班,但 署方僅就其中約三分一個案採取書面跟 進,質疑監管力度不足。 ▍本報記者曾偉龍、李健威香港報道 ▍ 昨晨提交立法會省覽的《審計署署長第八十 五號報告書》及《審計署署長第八十六號 報告書》,同時上載審計署網頁供大眾查閱, 前者報告書提交予立法會主席的限期原為去 年10月,基於第7屆立法會會期去年10月24日 中止,審計署與立法會主席、政府帳目委員 會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達成協議,將提交日 期延至不遲於今年4月7日(即提交《八十六號 報告書》限期)。兩份報告共16個章節,當中 提到運輸署在規管及監察香港渡輪服務方面 存在多項紕漏。 零件停產損耗嚴重維修費增 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底,營辦商A旗下8 艘專營渡輪的平均船齡高達63年,「最老」一 艘已服役67年。由於零件停產及損耗嚴重, 船隊表現欠佳,2024至2025年間共發生6宗火 警或冒火事故,涉及3艘船隻。船隻維修開支 亦因此飆升,由2021年的1400萬元增至2024 年的2500萬元。 服務質素方面,審計署發現營辦商A存在 顯著脫班問題。雖然服務詳情表規定「中環— 尖沙咀」航線應為每6分鐘一班,但審計署實 地視察發現,實際班次僅為每10分鐘一班, 單次視察期間已有6個航班脫班。 而運輸署在過往15個監測調查中,發現 接近一半的調查均錄得航班脫班,但署方僅 就其中約三分一個案採取書面跟進行動,監 管力度被質疑不足。 審計署亦發現碼頭管理不善,中環、灣 仔及尖沙咀3個碼頭的50間店舖中,有7間連 續空置超過90天。審計署於2025年底及2026 年初兩度視察灣仔渡輪碼頭,發現地下等候 大堂外的10間店舖全數關閉,且疑似被用作 貯物用途。 報告批評此舉完全未能達到「活化海濱」 目的,亦浪費了潛在的非票務收益。 此外,部分標書承諾的優化工程,如在 紅磡碼頭及中環8號碼頭設置咖啡店及LED燈 飾等,至今仍未落實。 至於俗稱「街渡」的渡輪服務,報告揭發 續牌制度形同虛設。在審查的70個牌照中, 89%營辦商未能在規定限期前提交續牌申請, 部分甚至在牌照屆滿後199天才提交,導致有 街渡在「無牌期」內運作。 運輸署承諾跟進改善服務 審計署已向運輸署提出一系列建議,包 括加強監察船隊服務能力、優化碼頭店舖出 租管理、提升服務可靠度及完善街渡續牌機 制等。運輸署署長表示同意審計署的所有建 議,並承諾會採取跟進行動以改善服務。 ■審計署報告指運輸署在規管及監察渡 輪服務方面存在多項紕漏。 盧江球攝 入場人數不達標 公眾泳池開支為收入9倍 審計報告指,2024至25年度公眾游泳池 的入場人數為1260萬,收入1.429億元,開支 為12.765億元,開支為收入的9倍。按人口計 算,全港需要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康文署 開放予個人入場使用的標準游泳池場館則多 達42個。 報告又指公眾游泳池入場人數近年亦 不達標。2018年起,康文署將管制人員報 告中每年公眾游泳池入場人數的目標定為 13,500,000人。然而,在2020至2024年期間, 實際入場人數一直不達標,2024年入場人數 只有12,538,801,較目標相距達7%。 報告提到,2024至25年度各公眾游泳池 場館平均每天入場人數介乎77至3142人不 等,每名泳客的康文署整體平均成本為101 元,成本最高的是屯門仁愛堂游泳池,原可 容納370人,日均入場人次只得82,平均成本 達763元,成本最低的是觀塘游泳池,可容納 2450人,每日有3142人入場,平均成本為42 元。 另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每 287,000人口應設有一個標準游泳池場館,按 2024年年中香港總人口7,523,000計算,全港 需要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而康文署開放予 個人入場使用的標準游泳池場館則有42個。 在2024年中,有7個地區的標準游泳池場館數 目超出《標準與準則》的要求至少一個。 倡多管齊下提高入場人數 審計署建議制訂多管齊下的策略,以提 高公眾游泳池場館的入場人數,例如加大力 度推廣游泳,並進行公眾意見調查,以更準 確掌握使用者的喜好;檢視游泳池場館的 設置情況,包括查明有些公眾游泳池場館的 平均每天入場人數較少,或每名泳客的康文 署單位成本較高的原因,並採取適當措施應 對。 ■審計報告指每名泳客的康文署整體平均成 本為101元。 審計署於 2025 年底及 2026 年初兩度視察灣仔渡 輪碼頭,發現地下等候大堂 外的 10 間店舖全數關閉, 且疑似被用作貯物用途。 ■報告批評灣仔渡輪碼頭地下等候大堂外 的 10 間店舖全數關閉,浪費了潛在的非 票務收益。 ■陳茂波說,政府的財政狀況明顯改善,當局會 繼續審慎理財,投放資源推動發展、照顧市民所 需,同時保持財政穩健。 何君健攝 審計報告對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運作 進行全面審查,發現物監局的監管機制存 在多項漏洞,包括完全沒有因應逾期提出 續期申請的物管公司發出書面通知予有關 業主組織。 須書面通知相關業主組織 根據法例,物管公司及個人須在指明 期限內申請續牌,但審計數據顯示,在 2020年至2025年,有44%的物管公司(6至 9個月內)及34%的物管人(3至6個月內)未 能在法定時限內提出續期申請。根據《物業 管理服務條例》,若持牌物管公司未能在指 明期間申請續牌,物監局必須書面通知相 關業主的組織,但在審計署審查的個案顯 示,物監局沒有發出相關通知,有違法例 規定。 物監局辯稱是為了避免引起公眾憂 慮,但審計署指其內部指引並未訂明可豁 免通知的情況。 合規監察方面,物監局表現同樣欠 佳。審計署發現截至2025年4月,在815間 持牌物管公司中,有154間(19%)從未接受 過合規巡查。局方聲稱部分公司符合豁免 準則,但指引中並無明確訂明相關準則, 亦無記錄豁免理據。 此外,物監局在偵測無牌物管活動上 存在困難。由於物監局與民政事務總署的 數據庫(大廈管理資訊系統)未能有效配 對,雙方對大廈物管公司的紀錄名稱不 一,比例高達5成。審計署更發現有5間新 物管公司未領牌照,但物監局直到審計署 查詢後才展開調查。 物管公司逾期續牌 物監局未有完全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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