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06.18.2026 星期四 港聞 警方表示,前日晚上10時27分接獲報案, 指一名44歲男子駕駛一輛輕型貨車, 一名30歲姓吳男子則駕駛一輛載有一名38歲 男乘客及一名35歲女乘客的的士,分別沿青 沙公路往九龍方向行駛。當駛至海麗邨對開 時,輕型貨車懷疑失控並撞向的士,的士其 後撞向石壆,輕型貨車亦翻側。 兩名的士乘客被拋出車外,全身多處嚴 重受傷,現場被證實死亡。的士司機右手受 傷,清醒被送往明愛醫院,其後轉送至瑪嘉 烈醫院治理。客貨車司機沒有受傷,毋須送 院。該名客貨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 人死亡」被捕,案件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 別調查隊跟進調查。據悉,警方不排除有乘 客沒有佩戴安全帶。 兩名死者分別為人稱阿芹的姓張消防員 及姓黃妻子。消防處表示,該名休班消防員 隸屬觀塘消防局,曾於本月10日晚上休班 期間,在觀塘公眾碼頭跳海拯救一名墮海老 翁。消防處對於有屬員及其妻子不幸離世感 到非常難過,並對他們家人致以深切慰問。 消防處已安排福利組接觸死者家屬,提供一 切可行協助。翻查報道,阿芹上周三行經觀 塘公眾碼頭時,發現一名男子墮海,奮不顧 身跳海救人,成功救回男子一命,他被蠔穀 傷須入院鏠針,無放病假。 據了解,阿芹與任職社工的姓黃妻子去 年10月1日結婚,上周外遊補度蜜月,其舅 父接受《星島》訪問,指阿芹與妻子同住牛頭 角下邨一單位,昨晨他亦前往該單位陪伴胞 姊與姊夫,兩人驚聞噩耗十分悲傷,「他們 有兩名兒子,阿芹是幼子,長子已成家立室 搬出外面」。 他續指,阿芹自幼立志成為消防員,投 考兩三次始成功加入消防處,入職後熱愛工 作,他於上周三救起墮海老翁後,在手機 通訊群組發送相片給親友,指腳部弄傷須入 院鏠針,現在他想起此事,「個天似乎叫佢 唔好去旅行」,但他沒有因為腳傷而取消行 程,上周五偕妻旅遊,「點知都係避唔到」。 阿芹離世後,有消防處同袍在社交媒體 留言,讚揚他工作認真盡責,是一名好消防 員,對其辭世深感婉惜。阿芹的「波友」亦在 Threads發布帖文,上載與他最後一次踢足 球的照片,直言得知其離世的消息感到難以 接受。 青沙奪命車禍消防員偕妻拋出車雙亡 度蜜月返港乘的士疑未戴安全帶 日前落海救老翁 一輛客貨車與一輛車隊的士前晚在 青沙公路相撞,被拋出車外當場身亡的 兩名的士乘客,分別為休班消防員及其 妻子,消防處對於有屬員及其妻子不幸 離世感到非常難過,對他們家人致以深 切慰問。據悉,男死者熱愛消防工作, 積極救死扶傷,他日前休班期間亦在觀 塘跳入海中救起墮海老翁;其妻子任職 社工,與他外遊補度蜜月後返港,不料 乘坐的士回家期間疑沒有佩戴安全帶, 結果遇上車禍雙雙喪命。 ■客貨車與車隊的士相撞,兩名的士乘客拋出車外慘死。 曾志恒攝 ■肇事客貨車司機涉嫌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 亡」被捕。 ■休班消防員阿芹及其姓黃妻子在車禍中當場死 亡,警員遮蓋遺體。 ■的士司機受傷送院。 ■客貨車與的士相撞後 翻側。 ■阿芹的「波友」在社交 平台發文悼念。 Threads截圖 ▍本報記者曾志恒、黎志偉、梁國峰香港報道 ▍ ... 29歲無業男子涉於2022年在洪水橋家內 用棍擊斃30歲女友,他否認謀殺及阻止合法 埋葬屍體兩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在 錄影會面片段稱他為協助患「胖死症」的女友 減肥,逾十日不斷毆打女友以阻止她入眠, 即使發現女友面青口唇白,仍聽契姐建議「打 多陣」,他曾用通渠水淋死者3下,又因「我想 佢背脊瘦啲」而持木棍「打佢背脊」,但發現女 友毫無反應後立即為她人工呼吸及心外壓急 救。被告花了一整天思索如何處理屍體,曾 考慮將屍體放入紅白藍膠袋,但「諗唔到邊度 有咁深嘅坑可以埋咗佢」。被告吳家聲否認於 2022年4月28日至29日,在香港元朗富安花苑 某單位謀殺葉芷清及阻止合法埋葬葉芷清的 屍體。死者驗屍結果顯示,其頭部和身體多 處受傷,頭頂有鈍器引致的傷痕,後腦位置 大面積出血,身體逾半遭腐蝕性物質燒傷, 死因是窒息、頭傷和燒傷。 控方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被告承認 曾在警誡下稱:「呢個係我女朋友嚟嘅,我一 時錯手用棍扑死咗佢。」他與契姐一家5口及 死者同住,他們當時為死者進行地獄式減肥 計劃,契姐稱死者患「胖死症」,不可入眠, 他起初「嚇醒」或「叫醒」死者,「拉佢隻手請佢 起身」,其後毆打死者「想唔俾佢瞓覺」,當時 死者已逾十日沒有睡覺。被告稱死者承諾「我 唔瞓」後開始「玩」通渠水,以通渠水淋身,他 承認曾戴著手套用通渠水淋了死者3下,主要 灑於地面刺激死者腳部,他當時亦被通渠水 濺到受傷,但他仍多次制止死者繼續自行以 通渠水淋身。 被告形容死者有自虐傾向,憶述死者曾 說:「我好痛苦呀,點解要咁呀?我過唔過 到今晚?」被告認為死者「可能知自己時日無 多」。他亦明白「減肥好攰」,死者當時不眠不 食,只獲提供少量飲用水,又指死者已「差唔 多完成任務㗎啦,差唔多可以食番嘢」。他又 稱契姐案發前要求死者禁食或只可食脫脂餅 乾,「減肥後食咩都得」,「仲有6日就減晒」。 被告憶述他為阻止死者入眠,以長約20 厘米的木棍打死者背脊,解釋指「我打佢背 脊,我想佢背脊瘦啲」,「有幾下打佢背脊大 力得滯」,死者曾經「係咁同我反抗」,但最 終死者腳力不支、面青口唇白、一動不動、 雙眼睜大但不眨眼 ,令他「人心惶惶」。他即 時為死者做人工呼吸及心外壓急救15分鐘, 但死者已返魂乏術,他在同住者協助下為全 身赤裸的死者沖身、穿衣、抹血、剪指甲, 使用膠紙及黑色膠袋包裏死者身體,再用棉 被遮蓋死者全身,用膠紙將屍體固定於板車 上,計劃把死者屍體運到警署自首,但拖屍 過程逾3小時。 被告承認曾以木棍擊打死者,「得我打 過佢,無人打過佢」,「我的確有錯手打佢一 下」,再次自責說「都係我錯手」;他亦相信自 己「很可能作出致命一擊」。 業界:相信司機扣了安全帶得以保命 休班消防員與妻子疑乘坐的士無佩戴安全 帶,發生車禍時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中國香 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表示,兩名乘客 死亡,的士司機相信因扣上安全帶得以保命, 可見安全帶的重要性,促請當局加強執法和 教育。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安全 裝備)規例》,的士司機和前後座乘客必須配戴 安全帶,違者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 月。若任何人無合理辯解,在任何道路上致使 或允許其他人使用未獲認可的安全帶,即屬犯 罪,同樣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運輸署在官網表示,佩戴安全帶可將死亡 或重傷的機會減半,在較低車速時發生意外, 安全帶也可發揮很大的保護作用。如果兩輛時 速25公里的汽車迎頭相撞,產生的衝力會高達 時速50公里,相等於一個人從三樓窗口墮下而 頭部首先著地的衝力。 運輸署續指,佩戴安全帶即使不舒適,仍 須佩戴,一旦發生意外,安全帶可以發揮保護 作用,故扣上略欠舒適的安全帶,仍勝過不佩 戴。如司機或乘客是孕婦,同樣受佩戴安全 帶規定約束。車輛一旦發生碰撞,佩戴安全帶 可減輕孕婦在意外中所受的損傷,因而可減低 對胎兒造成的危險。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 會長李耀培表示,今次車禍凸顯安全帶的重要 性,的士司機與兩名乘客同一車內,的士被客 貨車撞到後,兩名乘客疑沒扣安全帶被拋出車 外慘死,的士司機因扣上安全帶得以保命。李 耀培稱,安全帶是保命工具,上車後一定要佩 戴,一般正常情況下,安全帶絕難被拉斷,而 最近香港多宗奪命車禍,均與沒扣好安全帶有 關,促請當局加強執法和教育。 內幕交易判囚5月放棄保釋 黃百鳴入獄 導演黃百鳴(原名黃栢鳴,圖) 於擔任天馬影視主席期間,在天馬 影視公布賣盤前,向胞妹提供200萬 元及慫使她買入股份,因而遭證監 會檢控。黃經審訊後,被裁定內幕 交易罪成,被判囚5個月、罰款逾9.9 萬元,及須向證監會支付37萬元訟 費及調查費。黃早前獲准以20萬元 保釋等候上訴,但他昨於西九龍法院申請撤 銷保釋,遂須即時入獄服刑。據悉,黃百鳴 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表明會繼續提出 定罪上訴,但現階段決定撤銷保釋申請,即 時服刑。 裁判官早前判刑時指,黃百鳴對香港電 影業貢獻非凡,但他身為天馬影視股東,對 出售股份有絕對話語權,其舉動會令公眾對 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造成影響。本 案調查須檢閱大量文件及須與不同 證人會面,雖然案發至今8年半,當 中並無不合理延誤。唯高官念在黃 百鳴因本案不明朗因素而焦慮,過 去也熱心公益、服務社會,終判囚5 個月和罰款逾9.9萬元,並須支付調 查費及訟費約37.4萬元。 案發時,黃百鳴先後透過4張支票向黃潔 珍轉帳共約200萬元,並於2017年8月30日、9 月13日及9月14日向黃潔珍發訊息「今天一八 幾買D啦」、「收市前買」、「0.2下可入些貨」 及「明天低過0.2,盡買」。黃潔珍當時買入天 馬影視股票,涉款至少156萬元;經證監會計 算,她在案中獲益約103萬元。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蘇浚鋒煽惑投白票質疑罪行違憲 終極上訴遭駁回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圖) 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轉載前立 法會議員許智峯的帖文,被控煽惑 他人投白票罪,在原審裁判官裁定 條例合憲後認罪,判監2個月、緩刑 年半。蘇浚鋒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 質疑涉案罪行侵犯言論自由。終審 庭昨一致駁回上訴,指出立法旨在 限制市民公開鼓吹不參與選舉,以維護選舉 制度及公信力,避免損害選舉制度及選舉認 受性,強調法律容許基於保障公共秩序而對 表達自由施加限制。終院判詞指,若某項活 動屬合法,而以合法手段推廣該活動屬追求 正當目的的話,則採取合法措施來防範該活 動失敗也應同屬追求正當目的,包括為防止 因杯葛或其他擾亂行為引致該活動失敗所採 取的措施。因此按法律要求舉辦的選舉,如 能成功舉行獲得廣泛參與,將有助提升選舉 認受性,合乎公眾利益,而促進參與和避免 杯葛的合法舉措則可算追求正當目的。 判詞中再考慮條例立法背景,指全國人 大為應對2019年的社會動盪和政治體制失 序,而啟動選舉制度重大改革,認為要回復 香港的憲制秩序,以及確保香港在「一國兩 制」框架下的有效管治,有必要完善制度。 由是觀之雖然個人不投票、投白票或無效票 則仍屬合法,但涉案條例立例旨在 限制市民公開鼓吹不參與選舉,以 維護選舉制度、選舉妥善運作及公 信力。因為公開鼓吹不投票投白票 可破壞選舉改革的目標,並損害選 舉制度及選舉認受性,尤其當相關 言論屬偏頗、情緒化或煽動性的訴 求。判詞強調法律容許基於保障公 共秩序而對表達自由施加限制,涉案條例可 視為保障公共秩序的措施,因此其追求正當 目的,並明顯地與該目的有合理關連。 終審庭認為涉案條例保留了所有合法的 選舉選擇,施加的限制有限而精準,僅限於 選舉期間的公眾煽惑行為,因為這最有可能 破壞選舉參與度和公眾信心。在選舉期間以 外公開鼓吹或在任何時候私下討論,都不受 條例限制。終審庭條例中同時引入了保障, 包括按個案的所有情況評估「煽惑」指控是否 成立,以及設有免責辯護。縱使刑罰不輕, 但基於其憲制目的之重要性,刑罰仍屬恰 當,限制表達自由實屬必須,並取得合理平 衡,因此一致駁回上訴。終審庭另指鼓吹缺 席投票、投白票或無效票實際上是呼籲杯葛 選舉,破壞選舉及其制度;相反,為候選人 或投票選項拉票則屬鼓勵參與制度,兩者之 間本質上明顯不同。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中大醫院康復中心時任主管 涉詐騙專業服務費獲准保釋 曾獲政府頒授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 並率醫療團隊治療李啟言(阿Mo)的香港中文 大學醫院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劉敏 昌,涉嫌於2021年至2025年間向中大醫院訛 稱親自向病人提供專業服務,並意圖詐騙專 業服務費,而一同任職中大醫院的51歲女時 任人力資源總監得知廉署向劉敏昌進行調查 後,向對方披露他是廉署的調查對象,兩人 被廉署落案起訴欺詐等7罪。 案件昨在沙田法院首次提堂,二人暫毋 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待控 方完成調查,裁判官彭亮廷批准申請,劉敏 昌獲准以40萬元現金保釋,女同事則准以2萬 元保釋。 65歲被告劉敏昌被控欺詐、披露受調查 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以及4項妨礙司法公正 共6罪;51歲被告鄧麗婷被控披露受調查人身 份等資料的罪行;兩人獲准保釋,不准接觸 證人,劉敏昌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回 鄉證、英國及香港護照。 無業男涉虐殺女友 稱棍毆淋鏹助減肥 ■被告吳 家聲否認 謀殺及阻 止合法埋 葬屍體兩 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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