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近月先後搜查「獵人書店」、「留下書舍」及「田園書屋」,以涉嫌違反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多名涉案 人士,並檢走大批具煽動意圖的書籍。 坊間隨即有聲音質疑政府未有公開「禁書名單」,聲稱此舉或令書商無所適從,甚至 刻意渲染為破壞言論與出版自由。更有人辯稱書店負責人不可能逐字細讀每本書籍,企圖 將執法行動抹黑為「濫權」、「破壞法治精神」 或「莫須有」指控,試圖混淆視聽,將出版自由 包裝為「軟對抗」的護身符。 法律界人士稱,《基本法》雖保障出版自 由,但自由並非絕對。書商自覺把關責任明確, 若明知書籍涉及煽動意圖,仍然公然出售,便是 挑戰法律底線,絕非「無心之失」。 警方國安處早前突擊搜查多間書店,檢走大批具 煽動意圖的書籍,拘捕多名涉案人士。 ▲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委員陳培瑜(中),得知有香港書店涉國 安法被搜查後,立即召開記招,公開撐涉案書店及被捕人士。 ▲ ▲ 撰文:時事組︱攝影:攝影組、法新社︱設計:張均賢 新聞特寫 22 2026 08 16 書商自覺把關責任明確 於警方國安處今年六月 底至七月中旬,就﹁獵人 書店﹂、 ﹁留下書舍﹂及 ﹁田園書屋﹂ 的搜查及拘捕行動,基督教團體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更在網上 發帖,批評政府不公開﹁禁書名 單﹂是 ﹁濫權﹂及 ﹁破壞法治精神﹂, 指書店負責人沒有能力看完每本 書的每一句,因此出售一些未被 法庭裁定觸犯法例的書是正常不 過的事﹂。 法律專家李頴彰律師隨即反 駁,指此等論述看似重視自由, 卻忽略︽普通法︾制度下的基本 平衡。出版自由、言論自由與營 商自由從來不是絕對權利,必須 對 來不是絕對 法律專家李頴 彰律師及保安局局 長鄧炳強反駁﹁禁 書清單﹂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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